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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假货币知识题库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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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假货币知识题库 一、人民币单选题 1、人民币国际货币符号为CNY。 2、人民币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 3、纪念币是具有特定主题的限量发行的人民币。 4、假币一般分为伪造币和变造币两大类。 5、伪造的货币是指仿照真币的图案、形状、色彩等采用各种手段制作的假币。 6、《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明确规定: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发行。 7、中国人民银行自1948年成立至今,己经发行了5套人民币、 8、50元和100元两种面额人民币最早是在第一套人民币中开始出现的。 9、我国是从第二套人民币开始发行辅币的。 10、第三套人民币是我国第一次不依赖国外,全部实现自主设计印制的。 11、以下第三套人民币流通时间最长。 12、第一套人民币于1948年12月1日开始发行。 13、第一套人民币最大面额是50000元。 14、我国第一套人民币,共有12种面额62个版别。 15、第一套人民币于1955年5月10日全面停止流通。 16、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第一套普通纪念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5周年纪念币。 17、中国人民银行首次发行的彩色金银纪念币的名称是虎年生肖银币。 18、中国人民银行于1957年12月1日首次发行硬币。 19、第三套人民币是2000年7月1日开始停止流通的。 20、第四套人民币是1987年4月27日开始发行的。 21、目前流通的l分、2分、5分硬币是1957年12月1日开始发行的。 22、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人民币中第二套有3元面额的纸币。 23、第四套人民币100元纸币的票面规格是165mm77mm。 24、1999年l10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开始发行第五套人民币,其中没有发行2元面额钞票。 25、中国人民银行于1999年10月1日起在全国陆续发行1999年版第五套人民币。 26、第五套人民币2005年版公告发行时间是2005年8月31日。 27、截至2005年12月31日第五套人民币共发行6种面额纸币和3种面额硬币。 28、1999年版第五套人民币发行采用一次公告,分次发行,新旧版混合流通,逐步回收旧版原则。 29、第五套人民币上的中国人民银行行名的字体是魏碑“张黑女”。 30、2000年发行的《迎接新世纪》纪念钞,采用塑料材质,面额为100元。 31、第五套人民币各面额纸币正面均采用了具有中国传统历史文化特色和民族特色的纹饰图案,100元正面采用了中国的漆器花纹图案。 32、第五套人民币100元纸币正面主景是毛泽东头像,背面主景是人民大会堂。 34、第五套人民币1999年版10元纸币于2001年9月1日发行。 35、第五套人民币10元纸币的主色调为蓝黑色。 36、第五套人民币各面额纸币的冠字号码均采用2位冠字位8号码。 37、第五套人民币50元纸币正面面额“50”字样,采用雕刻凹版印刷,由紫色和绿色两种颜色对接印制而成。 38、第五套人民币20元纸币背面的主景图案是桂林山水。 39、为完善币制,满足市场货币流通的需要,第五套人民币在第四套人民币的基础上,新增加了20元面额钞票。 40、第五套人民币10元纸币正面主景是毛泽东头像,背面主景是长江三峡图案。 41、第五套人民币5元纸币的主色调为紫色。 42、第五套人民币5元纸币正面主景是毛泽东头像,背面主景是泰山图案。 43、从票幅看第五套人民币各券别的票幅宽分为3档,票幅长则按票面大小从100元券到5元券,以5毫米为级差递减。 44、第五套人民币1元纸币背面的主景图案是西湖图案。 45、第五套人民币1元、5角、1角硬币背面主景图案分别是菊花、荷花、兰花。 46、第五套人民币1元硬币的直径是25毫米。 47、第五套人民币5角硬币的材质是钢芯镀铜合金。 48、在下面第一组“澳门回归祖国”的金银纪念币上,我国第一次采用了隐形雕刻防伪技术。 49、人民币印制中,首次采用固定水印技术的是第二套人民币。 50、固定天安门水印是第三套人民币采用的水印图案。 51、现行流通人民币的纸张在紫外光下无荧光反应。 52、鉴别人民币纸币的方法之一是“手摸”,真钞表面文字及主要图案有凹凸感,这种“凹凸”效果产生于雕刻凹版印刷方式。 53、第四套人民币10元纸币的水印图案是农民头像固定水印。 54、人民币印制最早采用凹印手感线防伪特征的是第五套人民币1999年版1元纸币。 55、在第五套人民币的纸张中,加入的无色荧光纤维在特定波长的紫外光下呈现蓝色和黄色。 56、第五套人民币采用无色荧光油墨印制的面额数字可供机读,该图案印制在钞票正面行名下方。 57、第五套人民币纸币部分图案采用有色荧光油墨印制的图案,该图案分布在背面主景。 58、第五套人民币各面额纸币的盲文面额标记均在正面右下方。 59、第五套人民币的防伪措施在票面正面按环形分布。 60、第五套人民币各面额纸币上的隐形面额数字在票面的正面右上方。 61、第五套人民币中最早使用全息磁性开窗安全线的是1999年版的10元券。 62、第五套人民币2005年版正面行名下方无色荧光油墨印刷图案,内含特种标记,可供机读。 63、第五套人民币100元、50元和10元纸币上的胶印对印图案是古钱币。 64、第五套人民币100元和50元纸币的水印采用的是毛泽东头像,10元纸币的水印是月季花图案。 65、第五套人民币100元纸币的光变面额数字的颜色变化是由绿变蓝。 66、第五套人民币50元纸币正面行名下方底纹中的胶印缩微文字是“RMB50”、“50”字样。 67、第五套人民币50元纸币的布达拉宫主景钢版雕刻是由徐永才完成的、 68、第五套人民币50元纸币的光变面额数字的颜色变化是由金变绿。 69、第五套人民币20元纸币背面中间部位在紫外光照射下显现绿色荧光图案、 70、第五套人民币20元纸币正面右侧及下方图案中,印有胶印缩微文字“RMB20“字样、 71、第五套人民币10元纸币安全线包含的防伪措施是全息、磁性、开窗。 72、第五套人民币1999年版10元纸币首先采用了白水印防伪技术,迎光透视,在横号码的下方可以看见非常明显的“10”字样白水印。 73、第五套人民币10元纸币背面下方凹印缩微文字是“RMB10”和“人民币”。 74、第五套人民币5元纸币采用的是双色冠字号码,其号码的后6位数是黑色的。 75、第五套人民币5元纸币的白水印图案是“5”。 76、第五套人民币1999年版的钞票纸张中有两种有色纤维,这些纤维是红色和蓝色。 77、观察第五套人民币1999年版100元纸币上的隐形面额数字防伪特征,正确的方法是将票面置于与视线接近平行的位置,面对光源作平行旋转45度或90度角。 78、第五套人民币1999年版100元纸币的安全线施放方式采用全埋式。 79、第五套人民币1999年版100元、50元纸币上的横、竖双号码应是相同的。 80、第五套人民币1999年版100元纸币安全线上的缩微文字是“RMB100”。 81、第五套人民币1999年版100元纸币的冠字号码颜色是蓝色、黑色。 82、第五套人民币1999年版50元纸币的横号码有磁性。 83、第五套人民币1999年版50元纸币的安全线上的缩微文字是“RMB50”。 84、第五套人民币1999年版l元纸币的固定花卉水印是兰花图案。 85、第五套人民币2005年版纸币在正面主景图案右侧增加了公众防伪特征凹印手感线。 86、第五套人民币2005年版10元、5元纸币对隐形面额数字公众防伪特征进行了调整。 87、第五套人民币2005年版纸币调整了隐形面额数字公众防伪特征的观察角度。 88、第五套人民币5元纸币的固定花卉水印是水仙花图案。 89、第五套人民币1999年版、2005年版固定人像水印、固定花卉水印位于纸币正面左侧空白处。 90、第五套人民币2005年版纸币运用了中性抄纸技术,由专用抄造设备抄制,在紫外光照射下无荧光反应。 91、第五套人民币2005年版纸币取消了纸张中的红蓝彩色纤维。 92、第五套人民币2005年版100元、50元纸币的冠字号码颜色是红色、黑色。 93、第五套人民币2005年版100元纸币背面主景下方的凹印缩微文字“RMB100”、“人民币”做了的长度适当缩短的调整。 94、第五套人民币2005年版100元、50元纸币安全线包含的防伪措施是全息图案、缩微文字、开窗和磁性。 95、第五套人民币2005年版100元、50元纸币的冠字号码是双色异形横号码。 96、第五套人民币2005年版20元、10元、5元纸币的冠字号码是双色横号码。 97、第五套人民币硬币外缘采用边部滚字防伪技术的是1元硬币。 98、第五套人民币5角硬币外缘为间断丝齿,共有6个丝齿段,每个丝齿段有8个齿距相等的丝齿。 99、假币印刷绝大部分采用胶版印刷,套印精度差、颜色偏差大、线纹平浮、粗糙、缺乏层次。 100、《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是于2000年5月1日起施行的。 101、《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102、《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 103、《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中所称货币是指人民币和外币。 104、依照《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对假币收缴、鉴定实施监督管理。 105、《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所称外币是指在我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可收兑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定货币。 106、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研制、仿制、引进、销售、购买和使用印制人民币所特有的防伪材料、防伪技术、防伪工艺和专用设备。 107、金融机构在办理业务时发现假币,由该金融机构至少2名业务人员当面予以收缴。 108、金融机构收缴假币时,对假外币纸币和各种假硬币应当面以统一格式的专用袋加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假币”字样戳记。 109、金融机构在办理业务时发现假人民币纸币,应当面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并对实物进行单独保管。 110、使用假币印章应采用蓝色油墨。 111、收缴假币的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假币收缴凭证》。 112、金融机构收缴的假币,每季末应解缴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 113、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鉴定机构应当无偿提供鉴定货币真伪的服务。 114、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鉴定机构,应当在营业场所公示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书。 115、持有人对被收缴货币的真伪有异议,可以自收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假币收缴凭证直接或通过收缴单位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提出书面鉴定申请。 116、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在收到持有人的鉴定申请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收缴单位报送需要鉴定的货币。 117、收缴单位应当自收到鉴定单位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需要鉴定的货币送达鉴定单位。 118、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鉴定机构鉴定货币真伪时应当至少有2名鉴定人员同时参与。 119、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鉴定机构应当无偿提供鉴定货币真伪的服务,鉴定后应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货币真伪鉴定书》,并加盖货币鉴定专用章和鉴定人名章。 120、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人民银行授权的鉴定机构应自受理货币鉴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货币真伪鉴定书》。因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完成的,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但必须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 121、对盖有“假币”字样戳记的人民币纸币,经鉴定为真币时,由鉴定单位交收缴单位按面额兑换完整券退还持有人。 122、持有人对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作出的有关鉴定货币真伪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可在收到《货币真伪鉴定书》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向其上级机构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123、金融机构未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福鉴定管理办法》规定程序收缴假币的,由中国人民银行给予警告、罚款,同时,责成金融机构对相关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124、对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鉴定机构截留或私自处理鉴定、收缴的假外币,或使已收缴、没收的假外币重新流入市场的行为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125、对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人员拒绝受理持有人、金融机构提出的货币真伪鉴定申请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2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以l万元以下的罚款。 127、金融机构、公安机关收缴和没收的假币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销毁。 128、伪造货币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129、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130、变造货币,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131、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l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 132、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卜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133、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34、伪造,变造人民币,出售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运输,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1万元以下罚款。 135、经查实,某金融机构发现假人民币而未收缴,按照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对该机构应处以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136、经查实,某金融机构一次性发现并收缴了l元面额假人民币25张,但未报告人民银行和公安机关,按照规定,人民银行对该机构应处以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137、我国管理人民币的主管机关是中国人民银行。 138、《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自2004年1月1日开始执行。 139、中国人民银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制定了《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和《经营、装帧流通人民币管理办法》。 140、金融机构对不予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应退回原持有人。 141、个人可以到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将大面额人民币兑换成小面额人民币。 142、公众持有的残缺、污损的人民币应到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兑换。 143、人民币纸币票面缺少面积在20平方毫米以上不宜流通。 144、人民币纸币票面裂口2处以上,长度每处超过5毫米不宜流通。 145、人民币纸币票面污渍、涂写字迹面积超过2平方厘米不宜流通。 146、残损人民币销毁权属于中国人民银行。 147、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四分之三(含四分之三)以上,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全额兑换。 148、纸币呈正十字形缺少四分之一的,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 149、残缺、污损人民币持有人对金融机构认定的兑换结果有异议的,经持有人要求,金融机构应出具认定证明并退回该残缺、污损人民币。 150、残缺、污损人民币持有人对金融机构认定的兑换结果有异议的,持有人可凭金融机构认定证明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请鉴定,中国人民银行应自申请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鉴定并出具鉴定书。 151、金融机构在办理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业务时,发现票面四分之三为真币,其他四分之一为假币的人民币,应按假币收缴程序予以收缴。 152、凡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不得拒绝兑换。 153 、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以下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 154、获得使用人民币图样许可的法人,应将使用人民币图样样品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备案。 155、违反《 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在宣传品、出版物、网络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第四十四条进行处罚。 156、下面熊猫金币的图案不属于《 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所管理的范围。 157、使用放大和缩小的人民币图样,放大和缩小的比例必须不低于25%。 158、以下关于人民币图样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受理人民币图样使用申请,体现了行政许可法高效便民的原则。 159、使用与人民币同样大小的人民币图样,必须加盖的非隐形文字字样为“图样禁止流通”。 160、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流通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20 万元以下罚款。 161 、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规定,中国公民出入境、外国人入出境每人每次携带的人民币限额是20000 元。 162 、我国反假货币工作的最高组织形式是国务院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 1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它的单位是元;它的辅币单位是角、分。 164 、人民币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 165 、人民币简写符号为¥,人民币国际货币符号为CNY。 166 、中国人民银行自1948 年12 月1日起陆续发行第一套人民币,共有12种面额62个版别,最大面额是50000元,最小面额是1元。 167、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于1948 年12 月1日,董必武同志为第一套人民币题写了中国人民银行行名。 168 、中国人民银行自1955 年3月1日起陆续发行第二套人民币,共有11种面额16个版别,最大面额是10元,最小面额是1分。 169、第二套人民币中国人民银行行名由马文蔚同志书写,字体为魏碑“张黑女”碑体,后成为中国人民银行行名的通用标准字体。 170、中国人民银行自1962年4月20日起陆续发行第三套人民币,共有7种面额13个版别,最大面额是10元,最小面额是1角。 171、中国人民银行自1987年4月27日起陆续发行第四套人民币,共有7种面额17个版别,最大面额是100元,最小面额是1角。 172、第四套人民币1元纸币共发行了3个版别,分别是1980年版、1990年版和1996年版。 173、1999年l0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了第五套人民币1999年版100元纸币;2002年11月18日发行了第五套人民币1999年版5元纸币、5角硬币;2004年7月30日发行了第五套人民币1999年版l元纸币。 174、2005年8月31日发行了第五套人民币2005年版1角硬币。 175、我国首次发行的塑料材质的钞票是于2000年11月28日发行的迎接新世纪纪念钞。 176、1984年10月1日首次发行的普通纪念硬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5周年纪念币。 177、截至2005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己发行了64套76枚(张)普通纪念币(钞)。 178、1957年12月1日首次发行的5分、2分、工分硬币为铝镁合金材质。1980年4月15日发行的l元硬币为铜镍合金材质,5角、2角和1角硬币为铜锌合金材质。 179、1992年6月1日发行的1元硬币为钢芯镀镍材质,5角硬币为铜锌合金材质,1角硬币为铝镁合金材质。 180、第三套人民币中的5元纸币采用当时我国独有的接线印刷技术,线条精细,对接准确,是国际印钞界公认的纸币精品。 181、1960年我国抄造出第一张国产水印纸。最初的水印纸是满版五角古钱图案,1963年又抄造出了第一张天安门固定水印钞票纸,应用到10元人民币票面上。1990年成功生产出第一张金属安全线钞票纸。 182、我国是从第四套人民币1990年版的100元、50元纸币上开始使用安全线技术的。 183、第五套人民币各面额纸币正面行名下方胶印底纹处,在特定波长的紫外光照射下可以看到该券别面额数字,该图案采用了无色荧光油墨印刷,可供机读。 184、第五套人民币1999年版隐形面额数字的观察方法是:将钞票票面置于与视线接近平行的位置,面对光源作45度或90度角旋转即可看到。 185、人民币中,第一次将白水印作为公众防伪措施公布的是第五套人民币1999年版10元纸币。 186、第五套人民币1999年版纸币纸张中的红蓝彩色纤维丝是随机分布的。 187、第五套人民币2005年版人民币100元、50元纸币的双色异形横号码的字符变化特点是由中间向左右两边逐渐变小。 188、第五套人民币2005年版100元、50元纸币与1999年版100元、50元纸币比较隐形面额数字的调整是指对观察角度的调整。 189、第五套人民币100元纸币的正面上方椭圆形图案中印有胶印缩微文字,在放大镜下可以观察到“RMB”和 “RMB100”字样。 190、第五套人民币100元、50元纸币正面左下角的面额数字“100”、“50”,在与票面垂直角度观察时,分别是绿色和金色,倾斜一定角度则分别变为蓝色和绿色,这个防伪点的名称是光变油墨面额数字。 191、第五套人民币100元纸币票幅长和宽分别为155、77毫米。 192、第五套人民币100元、50元纸币采用了立体感很强的固定人像水印,该水印均位于票面正面左侧空白处。 193、第五套人民币2005年版100元、50元纸币采用的是全息磁性开窗安全线,安全线上分别可见缩微字符“¥100”、“¥50”组成的图案。 194、第五套人民币纸币的主色调100元是红色;50元是绿色;20元是棕色;10元是蓝黑色。 195、凹版雕刻印刷是钞票防伪的重要功能。第五套人民币50元、20元和10元纸币正面毛泽东头像由雕刻艺术家马荣雕刻完成。 196、第五套人民币正面团花的设计:100元为茶花;50元为菊花;20元为荷花;10元为月季花;5元为水仙花;1元为兰花。 197、第五套人民币正面的装饰花纹精选了具有中国传统历史文化特色和民族特色,并有一定经典意义的纹饰。100元采用了中国漆器的花纹;50元是少数民族的挑绣;20元是青铜餐餐的纹路;10元则是中国传统瓷器的花纹。 198、第五套人民币纸币正面主景毛泽东头像,采用手工雕刻凹版印刷工艺,形象逼真、传神,凹凸感强,易于识别。 199、第五套人民币纸币隐形面额数字位于钞票正面右上方。 200、第五套人民币100元、50元、20元、10元、5元、1元背面主景图案分别为人民大会堂图案,布达拉宫图案,桂林山水图案,长江三峡图案,泰山图案,西湖图案。 201、第五套人民币100元纸币背面主景上方椭圆形图案中的红色线纹,在特定波长的紫外光照射下显现桔黄色荧光图案。 202、第五套人民币50元纸币背面主景上下方胶印图案中的黄绿色线纹,在特定波长的紫外线照射下呈现黄色荧光图案。 203、第五套人民币50元纸币正面左侧及背面左下角的面额数字“50”字样,采用凹印接线印刷,紫色和绿色两种墨色对接完整。 204、第五套人民币纸币中10元纸币的票面长度为140毫米,20元纸币长度为145毫米,50元纸币长度为150毫米。 205、第五套人民币2005年版20元纸币正面左侧及背面左下角的面额数字“20”字样,采用凹印接线,棕色和紫色两种墨色对接完整。 206、第五套人民币10元纸币正面左侧及背面左下角的面额数字“10”字样,采用凹印接线印刷,浅棕、蓝黑色两种墨色对接完整。 207、第五套人民币1999年版20元纸币迎光观察可见一条明暗相间安全线。 208、第五套人民币20元、10元、5元、1元纸币分别采用了立体感很强的荷花、月季花、水仙花、兰花水印图案。 209、第五套人民币20元纸币背面中间,在特定波长的紫外光照射下显现绿色荧光图案。 210、第五套人民币10元纸币背面土黄色胶印图纹,在特定波长的紫外线照射下呈现黄色荧光圈案,此种防伪特征为有色荧光油墨印刷图案。 211、第五套人民币5元纸币背面绿色胶印图纹,在特定波长的紫外光下显现绿色荧光图案。 212、第五套人民币1元纸币背面浅棕色胶印图纹,在特定波长紫外光下显黄色荧光图案。 213、第五套人民币l元纸币的票面长度为130毫米,5元纸币为135毫米,其宽度均为63毫米。 214、第五套人民币1元、5角、l角硬币背面主景图案分别为菊花、荷花、兰花。 215、第五套人民币1元硬币与第四套人民币1元硬币相比,增加了边部滚字防伪特征。 216、第五套人民币1999年版1元纸币和2005年版第五套人民币纸币都在票面正面主景图案右侧使用了凹印手感线防伪特征。 217、目前市场上伪造的人民币主要是机制假人民币。 218、伪造人民币水印一般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在纸张夹层中涂布白色浆料,透光观察,水印所在位置的纸张明显偏厚;另一种是在票面正面、背面或正背面同时使用无色或淡黄色油墨印刷类似的水印图案,该图案无须迎光透视也清晰可见,立体感较差。 219、目前在市场上发现的假硬币主要有两种造假方式,一是浇铸法,二是压印法。 220、在1997年铸造发行的第一组“澳门回归祖国”的金银纪念币上我国首次采用隐形雕刻技术。 221、人民币纸币水印的观察方式是迎光透视。 22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22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出售、购买明知是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2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变造货币,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25、《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伪造、变造人民币,出售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运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 226、《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227、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 228、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229、《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改正,并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230、《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于2000年5月1日开始实施。 231、我国管理人民币的主管机关是中国人民银行。 232,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专门企业印制。 233、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研制、仿制、引进、销售、购买和使用印制人民币所特有的防伪材料、防伪技术、防伪工艺和专用设备。 234、纪念币分为普通纪念币贵金属纪念币。 235、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将停止流通的人民币支付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不得将停止流通的人民币对外支付流通。 236、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在新版人民币发行公告发布前将新版人民币支付给金融机构。 237、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38、《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所称的外币是指在我国境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除外)可收兑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定货币。 239、《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所称假币是指变造和伪造的货币。 240、依照《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对假币收缴、鉴定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是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 241、《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所称办理货币存取款和外币兑换业务的金融机构是指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乡信用社的业务机构。 242、金融机构收缴假币时,对假外币纸币及各种假硬币,应当假币持有人的面以统一格式的专用袋加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假币”字样戳记。 243、金融机构应对收缴的假币实物进行单独管理,并建立假币收缴代保管登记簿。 244、对于金融机构发现假币不予收缴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要对其进行处罚,涉及假人民币的,对金融机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涉及假外币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245、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鉴定机构不得拒绝受理持有人、金融机构提出的货币真伪鉴定申请。 246、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鉴定机构应当无偿提供鉴定货币真伪的服务。 247、持有人对金融机构作出的有关收缴或鉴定货币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可在收到《假币收缴凭证》或《货币真伪鉴定书》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向直接监管该金融机构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提起诉讼。 248、办理货币存取款和外币兑换业务的金融机构人员,应当取得《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方能办理假币收缴业务。 249、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鉴定机构,应当在营业场所公示授权书。 250、收缴单位应当自收到鉴定单位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需要鉴定的货币送达鉴定单位。 251、因情况复杂,鉴定机构不能在规定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货币真伪鉴定的,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但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或申请单位说明原因。 252、对盖有“假币”字样戳记的人民币纸币,经鉴定为真币的,由鉴定单位交收缴单位,由收缴单位按面值兑换完整券退还持有人,收回持有人的《假币收缴凭证》,盖有“假币”戳记的人民币按损伤人民币处理。 253、对收缴的外币纸币,经鉴定为真币的,由鉴定单位退还收缴单位,收缴单位再退还持有人,并收回《假币收缴凭证》。 254、对于收缴的外币纸币和各种硬币,经鉴定为假币的,由鉴定单位将假币退回收缴单位依法收缴,并向收缴单位和持有人出具《货币真伪鉴定书》。 255、《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以中国人民银行令发布,属于部门行政规章,它规范的对象是办理货币存取款和外币兑换业务的金融机构收缴假币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授权的鉴定机构鉴定货币真伪的行为。 256、金融机构收缴的假币,每季末解缴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销毁,任何部门不得自行处理。 257、鉴定机构鉴定货币真伪时,必须至少有2名专业工作人员共同鉴定。 258、持有人对被收缴货币的真伪有异议,可以自收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假币收缴凭证》直接或通过收缴单位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提出书面鉴定申请。 259、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的人民币,挑剔残缺、污损的人民币,并将其交存当地中国人民银行。 260、金融机构收缴的假外币纸币及各种假硬币,应使用统一格式的专用袋加封,封口处加盖假币字样戳记,并在专用袋上标明币种、券别、面额、张(枚)数、冠字号码、复核人、收缴人名章等细项。 261、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在复点清分金融机构解缴的回笼款时发现的假人民币,应经鉴定后予以没收。 262、1994年4月,国务院建立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办公室设在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 263、目前,中国公民出人境携带人民币具体限额是二万元。 264、对于停止流通的人民币和残缺、污损的人民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兑换,并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回收、销毁。 265、申请使用人民币图样的申请人,应向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报告。 266、使用与人民币同样大小的人民币图样,必须加盖“图样禁止流通”的非隐形文字字样,字样大小应覆盖图样幅面的三分之一以上。 267、金融机构临柜人员应当面在兑换的残缺人民币票面上加盖带有本行行名的全额或半额戳记。 268、纸币呈正十字形缺少四分之一的,应半额兑换。 269、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以上至四分之三以下,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 270、对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硬币,金融机构应当面使用专用袋密封保管,并在袋外封签上加盖“兑换”戳记。 271、金融机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将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交存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272、《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自2004年l月1日始执行。 273、人民币纸币票面裂口在2处以上,长度每处超过5毫米的不宜流通;人民币纸币票面裂口1处,长度超过10毫米的不宜流通。 27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甲中国人民银行法》制定的、 275、人民币的法律效力是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276、人民币主币以元为单位。 277、国家管理人民币的主管机关是中国人民银行。 278、新版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组织设计,报国务院批准。 279、印制人民币的企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人民币质量标准和印制计划印制人民币。 280、印制人民币的企业应当将合格的人民币产品全部解缴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发行库。 281、印制人民币的企业应当将不合格的人民币产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全部销毁。 282、印制人民币的原版、原模使用完毕后,由中国人民银行封存。 283、因防伪或者其他原因,需要改变人民币的印制材料、技术或者工艺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决定。 284、特定版别的人民币的停止流通,应当报国务院批准,并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告。 285、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的人民币,挑剔残缺、污损的人民币,并将其交存当地中国人民银行。 286、正在流通的人民币禁止非法买卖。 287、纪念币的买卖,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 288、人民币样币禁止流通。 289、人民币样币是真币。 29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291、发现他人持有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292、未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人民币质量标准和印制计划印制人民币的企业,且没有违法所得,应处1万元以上l0万元以下罚款。 293、未将合格的人民币产品全部解缴中国人民银往人民币发行库的企业,且没有违法所得,应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294、未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将不合格的人民币产品全部销毁的企业,且没有违法所得,应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295、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对外提供印制人民币的特殊材料、技术、工艺或者专用设备等国家秘密的,且没有违法所得,应处l万元以上l0万元以下罚款。 296、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单位或个人非法研制、仿制、引进、销售、购买和使用印制人民币所特有的防伪材料、防伪技术、防伪工艺和专用设备的,且没有违法所得,应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297、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没有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收兑停止流通的人民币,并将其交存当地中国人民银行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298、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将停止流通的人民币支付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如果将停止流通的人民币对外支付,应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299、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 300、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的,且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301、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非法装帧流通人民币和经营流通人民币,并且没有违法所得的,应处以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302、非法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给予警告。 303、非法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的,给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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