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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薪酬、福利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
为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和行业相适的薪酬分配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业务经营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结合相关情况,经研究,对华商小贷【2012】年第002号《薪酬、福利管理暂行办法》(以称原文)修订如下:
1、原文第十四条修订如下:
薪酬等级
薪酬额度
级差
副总
经理级
主管级
员工级
1
90000
1000
Ф1
2
8000
1000
Ф2
3
7000
1000
Ф3
4
6000
500
Ф4
5
5500
500
◎1
6
5000
500
◎2
7
4500
500
◎3
8
4000
500
◎4
9
3500
400
■1
10
3100
300
■2
11
2800
300
■3
12
2500
100
■4
13
2400
300
▼1
14
2100
300
▼2
15
1800
300
▼3
16
1500
300
▼4
注:1、以上每个职级划分为四个级次,经考核或晋升后明确的级次执行。其中,部门经理副职主持工作的,按本职位上一个级次执行。
2、副总级包括信信贷总监、风控总监、财务总监、行政人事总监、总经理助理等;总经理的薪酬由董事会或董事长确定。
2、原文第十五条修订为:货币形式的福利,按原文明确的范围,视公司效益等情况,每次在200元至1000元之间酌定;非货币形式的福利,除原文规定外,对员工参加与工作相关的系统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与公司签订服务合同,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其学费予以报销。
3、对业务骨干及以上的员工,用于开展业务、上下班的所购车辆,经董事长批准后,实行购车、行车补贴。
(1)购车补贴:按购车总价值计算(含车购税、保险等,下同),其范围及标准为:高管人员最高补35%、不超过7万元;中层管理人员最高补20%、不超过4万元;业务骨干最高补15%、不超过3万元。购车员工凭购车相关发票,经董事长审批后,按规定报销。
(2)行车补贴:高管人员1800元/月,中层管理人员1200元/月,业务骨干600元/月。经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后,从购车的次月起,按规定方式补贴。
(3)补贴方式:分为两种,即:现金补贴和费用报销。其范围、标准依次为:
高管人员:现金补贴1000元、费用报销(含油票等,下同)800元;
中层管理人员:现金补贴500元、费用报销700元;
业务骨干:现金补贴200元、费用报销400元;
(4)操作管理:由行政人事部门逐月核定、造表、登记、财务审查、总经理审批后计发;相关费用凭有效发票,填写报销单,按程序审查、审批后报销。
4、本通知未涉及到的内容,仍按原文件执行。
二Ο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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