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机电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处理办法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在校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营造良好育人环境,根据学院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本系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所称“学生突发事件”主要是危及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发性意外事件,如: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学生打架或群殴事件,学生重大失窃事件,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学生宿舍发生火灾事件,学生突发性疾病、食物中毒或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等事件。
二、系部若发生学生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全力投入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三、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原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
四、系部成立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由系主管领导和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分别任组长和副组长,具体成员由系办公室实训教研室有关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设机电系办公室。
五、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学生突发事件的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并研究突发事件处理的具体策略。
2、组织和指挥各方面力量处理突发事件,并及时将重大恶性突发事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3、密切配合医疗、防疫、保卫(公安)等机构对事故的处理。
4、负责事件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5、总结事件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六、学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1、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的处理。
(1)学生发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知情人员除立即实施救治外,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值班干事、班主任、辅导员。
(2)值班干事、班主任、辅导员获悉情况后,应立即向系领导汇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人员及时将伤员送至医疗机构;系部应在一小时之内将情况报告学院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3)系部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来校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2、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的处理。
(1)学生擅自离校后,知情人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给值班干事、班主任、辅导员。
(2)值班干事、班主任、辅导员在获悉学生擅自离校的情况后,应立即向系部分管领导汇报,同时及时进行调查了解;对去向不明的学生应立即组织查找,及时查明该学生的去向。
(3)在无法查明学生去向的情况下,系部应在一小时之内将情况向学院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同时及时通知家长。
(4)系部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在一小时内向学院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
3、学生打架或群殴事件的处理。
(1)学生发生打架或群殴事件,知情人员应立即报告学院保卫部门,同时及时将情况报告给值班干事、班主任、辅导员。
(2)值班干事、班主任、辅导员在获悉情况后,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设法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组织人员将伤员送到校医院或市区医院诊治;同时值班干事、班主任、辅导员应立即将情况向系部分管领导汇报。
(3)系部应在获悉情况后一小时之内报告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4)发生学生伤亡的,系部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5)系部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尽早向目击者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及时查清突发事件的原因和经过。
(6)同时系部应立即提出整改措施,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
4、学生重大失窃事件的处理。
(1)学生发生重大失窃案件,应在第一时间向学院保卫部门报案,同时将情况报告给值班干事、班主任、辅导员;
(2)值班干事、班主任、辅导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组织保护现场;同时立即将情况向系部分管领导汇报。
5、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的处理。
(1)学生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值班干事、班主任、辅导员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向系部分管领导汇报,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2)系部应在一小时之内将情况向学院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并积极配合医院和交警部门,做好学生的救治和事故处理工作。
(3)系部应配合学院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和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学生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6、学生宿舍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处理。
(1)学生宿舍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开展灭火,同时立即向学生宿舍管理处和学院保卫处报告。
(2)当火情严重,无法自行扑灭时,应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同时立即采取自救措施,转移物品,疏散人员,隔离电源。
7、学生急病、食物中毒或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事件的处理。
(1)学生发生突发性疾病或食物中毒后,应立即报告值班干事、班主任、辅导员;
(2)值班干事、班主任、辅导员问明情况后,应立即与校医务室取得联系,迅速组织人员将患者送至校医务室救治,同时立即向系部分管领导报告;系部应在一小时之内将情况报告学院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3)学生患重大或急需转院治疗的疾病,值班干事、班主任、辅导员应立即同学院车队联系,派车送至市区医院;同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4)如发现学生中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值班干事、班主任、辅导员除立即同校医务室取得联系外,应及早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向系部分管领导汇报;系部在一小时之内将情况报告学院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七、对学生突发事件,紧急情况可超过以上程序,直接拨打110、120、119电话,寻求援助。
八、对学生突发事件的知情报告是全系部师生的责任和义务。
对重大的学生突发事件迟报、漏报、瞒报、虚报的,对获悉学生突发事件发生而未及时到位进行处理的,系部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机电系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2011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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