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联社开展案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报告
市农信办:
***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根据市办《***市农村信用社案件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按照省联社和市办的布署和要求,县联社成立三个排查小组,各检查组均有联社领导带队,落实责任,按照联社班子成员包片,机关部室经理包社制度,划分此次风险排查责任,从2014年1月1日至3月30日,对***县农村信用联社所辖营业网点进行了第二阶段全面排查,现将排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操作风险排查情况
(一)对现金业务排查情况
1. 各信用社库存现金帐实相符,无白条抵库、会计凭证、有价单证抵库及盗用和挪用库款的现象。
2.库存现金、柜员尾箱现金能够按照联社核定的限额管理库存,库存现金超限额的按照按规定及时进行了解缴。
3. 柜员的现金交接做到了及时、有登记簿,责任分明,非柜员制网点实行账款分管,做到了日清日结。
4.现金调拨实行了县联社统一集中管理,没有存在营业网点私自调拨现金现象。
5.按照规定能严格执行管库、查库制度,不存在单人管库和查库不及时、次数不够等现象。
6.县联社按规定经常对各网点库存现金、柜员尾箱现金进行突击检查,在节假日实施特别查库制度,并加大了查库频率。
7.联社建立了风险监控中心,对全县网点操作业务实施监控制度,有专人对包括金库业务在内的柜员现金业务操作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
(二)对存款业务排查情况
1. 各信用社能够坚持记账与对账分离;主管会计按月检查往来对账、银企对账等情况;对未达账项进行了跟踪核对及时查明原因和处理,不存在记账员或前台柜员直接对账现象。
2.内外账实行了“双线核对”,网点按月发对账单,并对往来发生额进行逐笔勾对,往来账务核对相符;各社坚持定期与不定期核对联行往来、社内往来账户核对工作。
3.建立了后台集中对账制度,对账和核算岗位相分离,联行人员对查询查复坚持做到了“有疑必查、有查必复、及时处理”的业务处理原则。
4.信用社建立了大额储蓄存款对账制度,对大额和重要的储蓄业务单位和个体户都能主动进行对账。
5. 对单位公存款有预留印鉴,印鉴保管有专人负责,对大额提现或转账者实行了授权并有备案。
6. 账户管理符合制度规定,各信用社在开立个人储蓄存款账户坚持实名制,开户申请书等资料及内容完整;开立个人结算账户符合规定,开户申请书、证明文件等资料及手续完备齐全。
7. 信用社在办理存折、存单、银行卡、密码挂失时、能够严格按操作规程办理,手续合规,挂失申请书内容清晰明了。
8.联社建立了大额现金支付管理授权审批制度,成立了风险监控中心,负责对全县农村信用社各营业网点存取款、转账、汇款业务的授权和远程监控工作,各项业务授权制度能认真执行。
9. 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严格,不存在预先加盖印章现象,因故作废时,加盖“作废”戳记,作正确传票凭证的附件随后同传票装订,不存在吸收存款不入账现象。
(三)对股金业务排查情况
股金业务风险的排查。经查信用社不存在存款化股金;不存在贷款化股金;不存在关联企业控股等行为,股金管理规范。股金证已纳入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以前空白股金证进行清理、规范,不存在“股金打包”现象。
(四)对会计业务排查情况
1.对银行账户的开立能严格执行账户管理办法,印、押、证及对账管理都规范。
2.大额提现能够严格执行《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大额现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大额现金管理,能按规定进行审批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对异常大额提现都能采取必要措施。
3. 各信用社能按规定在《重要空白凭证使用登记簿》中详细记载了领、发、销、存情况,执行了手工逐份销号制度;印、押(压)、证是指定专人、分管分用,无带出营业机构使用现象;停用、作废的印章都是联社统一封存或及时销毁。
4.出纳员、管库员(包括凭证管库员)轮班或休息时都是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不存在信用社员工擅自保管客户存折(单)银行卡及密码并替代储户取款情况;无人为客户办理挂失手续,不存在私自为客户办理挂失手续盗取客户资金问题;不存在应当由信用社内部传递的往来账单等凭证交由客户自带现象;不存在离岗未退出业务系统、柜员卡(授权卡)未妥善保管、借用他人柜员卡(授权卡)、将操作(授权)密码泄露或借给他人使用等情况。
5.财务收支核算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没有虚增、虚减收入和支出的现象;不存在截留收入或虚列成本私设“小金库”问题;万元以上大额费用开支都是真实、合规的。
6.应收账款核算都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不合理长期挂款的现象。
7.在资产处置、大额采购方面都是按规定办理的,不存在私下交易、暗箱操作、营私舞弊等问题。
(五)对联行业务排查情况
1.联社设有专门的资金清算岗位,有严密的制定、工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清算人员是经过培训上岗和操作的,记账、复核、制单、送票、对账、会计主管以及事后监督各岗位人员都能严格履职,联行印、押、证实行分管,不存在“一人多岗”、“相互兼岗”现象。
2.是按规定设置授权员、操作员和复核员;密押员和密押机管理员是分别设置密码、严格保密并定期更换;都是按分工完成各自的业务操作;每日登录系统签到,及时办理来往账并及时入账核算;及时打印业务清单、报表、凭证。
3. 联社建立了大额现金支付管理分级授权审批制度,成立了风险监控中心,负责对全县农村信用社各营业网点存取款、转账、汇款业务的授权和远程监控工作。5万元至50万元以下的大额取现由信用社授权员审批,50万元至100万元以下的大额取现业务由信用社主任审批,100万元以上的大额取现业务由联社审批、备案。
4.信用社按规定进行数据备份,备份数据都是及时保存,妥善保管支付系统前端系统安装资料、系统参数。
5.按要求定期对应解汇款、汇出汇款、应收应付等过渡性科目进行检查、清理,往来资金及时核对,对账单及时发出和收回,对公帐户对账每月一次,对回收的对帐回执加盖印鉴,对存疑帐户进行密切关注和监视。
(六)对柜员管理排查情况
1.柜员密码使用没有个人名章、密码(或口令等)交他人使用或使用他人个人名章、密码(或口令等)办理业务的。
2.重要物品保管、使用方面没有违反领用、登记、交接、作废的销毁制度的;没有将本人保管的业务印章、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重要物品交他人保管使用的。
3.办理柜台业务不存在柜员办理本人业务的;不按规定核对预留印鉴办理业务的;代客户签名、设置、重置、输入密码的;代客户申请、购买、签收、保管重要空白凭证的;代客户保管客户存单、卡、有价单证、票据、印鉴卡、身份证等重要物品的;会计(授权经理)对网点负责人干预授权工作不抵制,或对柜员违规操作不制止、不纠正,或授意、指使、强令柜员违规操作的。
4.办理开户、变更、挂失等业务方面不存在办理企业帐户开户、更换或挂失补办印鉴、法人代表人变更时,不核对企业证明文件原件,不核定单位法人代表人、授权经办人身份的;受理个人账户开户卡申请时,不按规定核实申请人意愿和身份信息的。
5.银行帐户管理方面不存在获取客户密码,泄露、擅自修改客户信息的;利用客户帐户过渡本人资金的;通过本人、他人帐户归集、过渡银行和客户资金、套取资金的;违规使用内部帐户为客户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及空存、空取资金的。
6.业务授权没有不确认客户真实意愿授权的;不审核凭证授权的;不核实业务授权的;超权限授权的。
7.对帐方面没有制度规定不允许参与对帐的人员参与对帐、不按规定审核对帐回执、不按规定处理存在问题的对帐回执。
8.授信方面不存在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关系人获取银行信用的,使用或串通客户使用虚假资料获取银行信用的,违规出具信用证或其他保函、票据、存单等。
9.各网点营业终了都坚持“六不留”,柜员离柜能做到暂退、下班后将综合业务系统退出,重要空白凭证全部纳入终端管理。
10.柜员交接是按规定办理手续,当面完全交接,交接有登记、有监交。
11.各基层网点负责人或会计主管按规定对柜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全面检查,主管柜员坚持一日两碰库,并有详实登记,对当日流水及时勾对并登记。
二、对岗位风险排查情况
(一)能执行“双人临柜、双人管库、双人守库、双人押运”制度,营业期间不存在非营业人员出入柜台、人员进出,若有工作需要进入的按规定都有登记。
(二)营业人员临时需要离柜时,做到将现金、印章、密押、压数机、重要凭证入柜加锁,营业结束时将现金、重要凭证、印章等清查入库,接送款箱(包)是按规定流程和要求办理。
(三)岗位设置与分工是符合内控制约要求的,重要业务不存在混岗操作或“一手清”现象。
(四)按照规定要求,联社严格执行干部交流、重要岗位人员轮换、强制休假和近亲属回避等“四项制度”,员工离岗、离职或轮休,是先进行离任稽核,然后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根据省联社的要求,***县联社做到了干部交流、重要岗位人员轮换、强制休假和近亲属回避的都按规定执行到位。
(五)县级行社领导班子做到了定期对辖内信用社主任、主管会计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不存在员工利用银行操作平台内外勾结盗用或挪用银行客户资金行为的。
(七)没有员工利用银行平台参与社会非法集资活动的。
三、对人员风险排查情况
1.无经常出入歌舞厅、宾馆等高消费、娱乐场所,消费与正当收入严重不符情况的。
2.无经常以钱物为赌注打牌、打麻将或参与赌球、玩游戏等其他变相赌博行为的。
3.无涉嫌黄、赌、毒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4无.长期拖欠贷款、借款不还或信用卡恶意透支或经常找人借钱行为的。
5.无利用职权从事第二职业、做生意或是利用工作之便帮助亲戚等关联人做生意的。
6.无上班时间、电话不断与社会不良人员交往行为的。
7.无经常上班时间去买卖股票、彩票、期货或存在参与传销行为的。
8.无因家庭重大变故,造成情绪波动较大行为的。
9.无经常深夜不归或夜不归宿的。
10.无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兼职的。
11.无参与民间融资活动的。
12.无有不良记录的。
13.无在职期间长期不在岗的。
14.无其他日常生活方面有不良表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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