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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邢台学院职称评聘推荐评审委员会的意见
各系(部)、各单位:
根据国家人才发展形势和邢台学院十二五规划战略需要,结合我校历年职称评定情况和其他高校工作经验,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决定成立邢台学院职称评聘推荐评审委员会。
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成立意义
1、适应社会发展形势,突出人才强校理念,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管理环境;
2、合理认识科研成果数量和质量的关系,建立正确的职称评审管理制度,形成科学的学术导向机制;
3、倡导科研服务教学方向,促使科研、教学的良性转化,提升教学、科研水平,净化校园文化建设氛围。
二、职称评审现状和存在问题
通观各高校职称评审,大多在个人申请、人事等职能部门审查任职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由学校推荐评审委员会评议申报者的学术水平,确定上报名单。升本多年来,由于缺乏各高校普遍实施的推荐评审环节,致使我校职称评审工作在基础要求层面徘徊,没有形成适合自身发展需要的良性管理制度,严重影响科学导向机制的形成,造成诸多不利于学校发展的因素:
1、强调量化因素,定性考核不到位,无法从整体上客观反映个人教学、科研能力;
2、注重数量指标,没有质量评价,对论文、著作等科研成果缺乏科学认定机制,出现功利式的学术导向,起不到科研带动教学的作用,不利于教师教学水平提高;
3、助长教学、科研不良风气,没有形成自觉提高自身素质的道德风尚,不利于良好校园文化氛围的形成。
三、委员会权力及行使原则
1、邢台学院职称评聘推荐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是邢台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和聘任的专门组织,负责邢台学院职称的审核评价、推荐和聘任等相关工作;
2、评审委员会依据《邢台学院职称评聘推荐评审委员会章程》开展工作,负责《邢台学院职称评聘工作办法》等文件的讨论、修订等;
3、评审委员会根据专业要求、回避制度等组成专家评审组,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立足邢台学院长远发展,建立有利于提高教师教学水平与科研能力的职称评聘制度,注意选拔真正的优秀人才。
四、工作规范及其制度保障
1、评审委员会委员,应当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学科研能力,作风正派、廉洁公正、办事公道的思想品德,热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2、评审委员会委员必须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有任何有碍公正评审的行为,违犯相关规定者,取消其委员资格;
3、职称申报人员不得通过各种方式干扰职称评、聘工作,如发生此类事项,责任人三年内不得申报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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