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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管理的实践与思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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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一、详细的要求,为顺利实施岗位分类设置及管理提供了有效的操作“平台”和政策依据。几点体会与思考岗位设置必须在核定的编制数和各类人员结构比例范围内进行。“以编定岗”是岗位设置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测。把编制管理与岗位设置有机结合起来,有利于事业单位科学合理配置在职人员,不断规范用人行为;有利于实现“因人设岗,盲目用人”向“因事设岗、按岗聘人”的转变,同时还可有效控制超编进人,减轻财政供养负担,岗位设置时必须充分考虑到事业单位现有岗位及人员状况,并妥善分流安置超编待岗人员。在制定岗位设置和管理方案时,单位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和发扬民主的原则,应以原岗位设置情况和三类人员岗位现状为基础,通过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对重新设置各类岗位的性质、工作量、工作内容进行科学分析和论证。运作中,既要保证岗位的相对连续性,充分体现人岗相宜,又要避免岗位设置中的“盲目性”和混岗现象,为今后顺利实施方案,产生岗位效能奠定基础。对因机构合并、精简等原因造成的事业单位超编待岗人员,在岗位设置和管理中,应从安定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可实行过渡岗管理办法,通过“只出不进”、“自然减员”、“内部退养”等方式逐步削减,平稳过渡。岗位设置方案确定后必须实行“竞聘上岗”和“公开招聘”。实行人员竞聘上岗是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的自身要求和“落脚点”,只有竞聘上岗,才能真正实现从“身份管理”到“岗位管理”的转变,才能有效调动聘用人员的积极性,以此达到因岗择人、按岗聘用的改革初衷和目的,否则,将事与愿违。单位岗位因聘用人员退休、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原因出现人员空缺时,除在单位或本系统内部通过竞聘上岗和轮岗交流的方式调剂解决外,应按照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实现岗位与人员最合理、最优化的组合,形成岗位管理与队伍建设两者之间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性局面。 第二篇: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管理的实践与思考在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成人员聘用制“入轨”任务后,如何尽快健全和完善岗位设置和管理的相关配套政策,引导事业单位科学合理地设置岗位,实现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是当前各级人事部门必须认真研究解决的一个实践课题。新疆XX回族自治州的实践和探索给人以启迪。 几点实践经验 理清改革工作思路。事 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两个重要内容,一是人员聘用,二是岗位管理。为实现这两个目标,XX州在2001至2003年第一轮改革实现聘用制入轨、推行分配制度改革目标的基础上,及时提出将改革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岗位设置和管理上来。2004年出台了《关于推进自治州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将“健全以岗位管理为主的新型管理制度”作为2005-2007年第二轮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结合自治州实际,2004年州委、州政府制定出台了《自治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管理暂行办法》,对事业单位制定岗位设置和管理方案应遵循的原则、程序,以及方案的主要内容和应注意的事项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事业单位在制定新一轮人员聘用(任)实施方案前必须先审批岗位设置和管理方案,同时强化制约措施,对没有审批岗位设置和管理方案的单位,相关部门暂不办理职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及工人等级晋升等手续,确保了岗位设置和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为实施岗位分类管理提供操作“平台”。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人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人员岗位三大类,针对事业单位三类岗位及人员如何具体管理,2005年州委、州政府制定出台了《XX州事业单位职员管理暂行办法》、《XX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制管理实施办法》和《XX州事业单位工人岗位(等级)聘任制管理暂行办法》,对事业单位各类岗位的界定、工作性质、设置原则、条件、监督管理,以及本类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职务等级、职务晋升、聘任程序、考核培训、工资福利等做出统 一、详细的要求,为顺利实施岗位分类设置及管理提供了有效的操作“平台”和政策依据。 几点体会与思考 岗位设置必须在核定的编制数和各类人员结构比例范围内进行。 “以编定岗”是岗位设置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测。把编制管理与岗位设置有机结合起来,有利于事业单位科学合理配置在职人员,不断规范用人行为;有利于实现“因人设岗,盲目用人”向“因事设岗、按岗聘人”的转变,同时还可有效控制超编进人,减轻财政供养负担,岗位设置时必须充分考虑到事业单位现有岗位及人员状况,并妥善分流安置超编待岗人员。 在制定岗位设置和管理方案时,单位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和发扬民主的原则,应以原岗位设置情况和三类人员岗位现状为基础,通过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对重新设置各类岗位的性质、工作量、工作内容进行科学分析和论证。 运作中,既要保证岗位的相对连续性,充分体现人岗相宜,又要避免岗位设置中的“盲目性”和混岗现象,为今后顺利实施方案,产生岗位效能奠定基础。对因机构合并、精简等原因造成的事业单位超编待岗人员,在岗位设置和管理中,应从安定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可实行过渡岗管理办法,通过“只出不进”、“自然减员”、“内部退养”等方式逐步削减,平稳过渡。 岗位设置方案确定后必须实行“竞聘上岗”和“公开招聘”。 实行人员竞聘上岗是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的自身要求和“落脚点”,只有竞聘上岗,才能真正实现从“身份管理”到“岗位管理”的转变,才能有效调动聘用人员的积极性,以此达到因岗择人、按岗聘用的改革初衷和目的,否则,将事与愿违。 单位岗位因聘用人员退休、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原因出现人员空缺时,除在单位或本系统内部通过竞聘上岗和轮岗交流的方式调剂解决外,应按照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实现岗位与人员最合理、最优化的组合,形成岗位管理与队伍建设两者之间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性局面。 第三篇: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XX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 实施细则(试行)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办〔2010〕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实施范围 1、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市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列入事业机构管理序列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 2、事业单位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3、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执行,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4、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本实施细则。 二、类别设置 5、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1)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2)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 (3)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 6、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总量,按照国家有关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和本省规定的结构比例控制标准,以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为基数,由事业单位提出岗位设置意见,报主管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综合确定。 7、事业单位三类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控制标准如下: (1)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2)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和服务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4)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5)推进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逐步扩大社会化服务的覆盖面。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8、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核准,事业单位可设置特设岗位,主要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 三、等级设置 (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9、根据我市实际,管理岗位分为7个等级,即由高至低分为四至十级职员岗位。事业单位现行的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四至十级职员岗位。 10、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11、事业单位承担领导职责的职员岗位设置按照编制部门确定的单位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设置确定,其他承担管理任务的职员岗位设置,应保持合理的结构比例。 12、事业单位中的党群组织,除国家、我省和我市有具体政策规定外,原则上不单独设置职员岗位,其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已聘用的人员范围内,按照各自章程或法律规定产生。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13、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一至七级,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由高到低分为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由高到低分为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的,暂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执行。 14、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根据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有关规定和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确定。 15、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设置,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区分正副高的,市、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原则上可设至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16、市、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确需设置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享有盛誉、业内公认、贡献突出,且符合任职条件的专家、学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 17、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及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实行不同的结构比例控制。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市总体控制目标为:市属事业单位为2∶4∶4;县(市)区属事业单位为0.7∶4∶5.3;乡(镇)属事业单位为0.5∶4∶5.5。 18、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具体控制标准是: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7,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19、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工作性质和专业技术工作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专业技术岗位的主系列岗位,其他需要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为辅系列岗位。辅系列岗位的等级设置一般应低于主系列岗位的等级。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20、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一至五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事业单位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岗位。 21、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 22、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市总体控制标准为25%左右,其中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市总体控制标准为5%左右,主要应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 (四)特设岗位设置 23、特设岗位是事业单位中的非常设岗位,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或特殊情况消失后,按照岗位核准权限予以核销。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24、特设岗位的设置经县(市)区人事行政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25、按照严格控制、严格审批的原则,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特设岗位,并填写《XX市事业单位特设岗位审核表》: (1)承担国家、我省或我市重大研究项目或课题,本单位工作人员无法满足工作需要,急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 (2)引进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以及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等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及高技能人才,本单位相应等级岗位无空缺的; (3)符合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有关特设岗位设置具体规定的; (4)其他确需设置的。 四、基本条件 (一)岗位基本条件 26、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27、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8、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四级职员岗位,须在五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六级职员岗位,须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五级职员岗位,须在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3)七级职员岗位,须在八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八级职员岗位,须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4)九级职员岗位,须在十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以上(不含按有关规定确认为九级职员的)。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29、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国家、我省和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三级、四级岗位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五级、六级、七级岗位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八级、九级、十级岗位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岗位原则上应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0、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必须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31、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具体任职条件,由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按照本实施细则及行业指导意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32、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其人员的确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由省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具体管理办法按照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33、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由市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任职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对我市科学技术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并为我市创造出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专业技术人员; (2)全市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等领域或行业的学术技术领军人物,市级以上重点学科、研究室、实验室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3)其他为我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业内公认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34、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新聘工勤技能人员见习、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可确定为五级岗位。 五、审核程序 35、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制定岗位设置方案,主要包括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本单位职能、编制总数、内设机构数、各级领导职数、拟设各类别各等级岗位名称与数量等内容。同时填写《XX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 (2)将岗位设置方案和审核表按管理程序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3)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方法步骤、时间进度、组织领导机构、竞聘办法、监督措施、岗位考核等内容。编写岗位说明书,明确岗位名称、岗位编码、受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工作项目与岗位职责、工作数量与质量标准等; (4)广泛听取单位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 (5)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由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 (6)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并组织实施。 36、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核准制度。具体核准权限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市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市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市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2)县(市)区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县(市)区人事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市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县(市)区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县(市)区人事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市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37、对单位规模小、人员数量少、分布较分散的事业单位,可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限额内集中调控、集中管理。 38、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是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工资的依据。 39、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按照以下程序确定: (1)按照隶属关系,事业单位将符合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条件的人选经县(市)区或主管部门报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人选审核确认后,由单位聘用。 40、事业单位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应保持相对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岗位设置方案可按照管理权限申请变更,并填写《XX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变更表》: (1)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事业单位出现分立、合并,须对本单位的岗位进行重新设置的; (2)根据上级或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的正式文件,增减机构编制的; (3)按照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为完成工作任务确需变更岗位设置的。 六、岗位聘用 41、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家、我省和我市的有关规定,以及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岗位的种类及各等级岗位的数量要严格控制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范围内。 42、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应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聘用条件一般不得低于国家、我省和我市规定的基本条件。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破格聘用。 43、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确需兼任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 44、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根据国家、我省和我市有关规定,使事业单位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岗位。 45、已经实行聘用制度的事业单位,可根据国家、我省和我市的有关规定,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现有人员确定不同类别、不同等级的岗位,并变更聘用合同相应的内容。 46、事业单位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状况逐年逐步到位。 47、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后,应写出书面工作总结报告,填写《XX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情况审核备案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进行认定。对符合政策规定,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其聘用人员应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 七、监督管理 48、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要加强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49、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做好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50、事业单位根据本实施细则和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等要求,自主设置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岗位,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岗位聘用和签订聘用合同等工作。 51、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在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不得违反规定突破现有的职务数额,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调整聘用职务等级。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的,要追究相应责任。对不按政策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不予认定岗位等级、不予审批工资。情节严重的,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八、组织实施 52、在事业单位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和创新,是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重要措施,是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实行聘用制的前提,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妥善处理好实施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实施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53、有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的,要按照国家和我省、市的规定以及行业指导意见,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没有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同意,可参照相近行业指导意见执行;其他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我省和本实施细则的精神执行。 54、有条件的县(市、区)、部门和事业单位应建立岗位设置管理信息数据库,运用计算机信息化技术,提高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55、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根据国家、我省有关规定,以及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和本实施细则,制定本县(市、区)、本部门具体的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组织实施。 56、本实施细则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四篇: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激励作用的探索和思考摘要:长期以来,事业单位一直沿用传统的人事管理模式,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诸如用人机制僵化,身份壁垒森严,因人定岗、人岗不匹配以及“大锅饭”式绩效奖励等问题。随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在人事改革潮流中应运而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是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现实需要,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事业单位一系列人事管理制度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改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的紧迫要求。文章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深刻内涵和重要意义出发,深入探索和思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激励作用,从而更加充分地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性、创造性,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关键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内涵意义激励作用对策 中图分类号:f24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1-253-02 事业单位是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主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组织,是各类人才的重要聚集地,也是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阵地。事业单位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共服务组织。不同于企业,事业单位具有公益性质,不以盈利为目的,经费与保障一般来源于财政和事业单位;不同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是社会服务组织,工作人员编制体制和人事管理都与公务员有着较大的差别。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各项改革举措的深入推进,原有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社会事业发展的要求,因而在事业单位中开展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必由之路。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是顺应我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趋势,在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中逐步开始实施的,是既区别于党政机关、企业管理,又融汇先进管理理念的一项创新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开展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通过科学、合理设置各个事业单位的具体岗位,按照明确的岗位职责与要求竞聘上岗,以岗定酬,从而有效地激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从而更好地完成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职责任务,更好地实现事业单位的社会价值。 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内涵和意义 2006年,原国家人事部出台《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及其《实施意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在全国拉开帷幕。目前,各地已完成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入轨运行,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已初步建立。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三大环节: 1.科学的岗位设置与职数核准。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类,并明确划分出管理岗位十个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十三个等级,工勤技能岗位六个等级(见表1)。按照优化结构、合理配置的原则,政府对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结构比例提出相应要求和控制标准,事业单位按照政策规定和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及专业技术岗位各层级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标准进行岗位设置,并报政府有关部门核准。 2.合理的岗位聘用和薪资标准。各事业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岗位说明书,明确各岗位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以及任职资格条件,并以此作为岗位聘用的标准,开展人员聘用工作。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过程中,打破人员身份界限,变“因人设岗”为“因事设岗”,采取竞聘上岗的方式进行岗位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同时,国家制定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基本制度框架,由职务等级工资制改变为岗位绩效工资制,做到以岗定薪,岗变薪变。 3.规范的岗位管理和聘期考核。加强合同管理和聘期考核,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根据岗位职责和岗位任务及完成情况对工作人员聘期表现进行严格考核,并作为续聘、解聘和确定薪酬的依据,真正实现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 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在事业单位中建立了一种既区别于党政机关,也区别于企业,充分反映从事专业化服务特点的新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第一次明确规范了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制定出了岗位设置的政策规定;第一次提出了通用的岗位等级,为事业单位千差万别的岗位设计了通用的等级标准,为人才成长开辟了通道;第一次阐明了岗位设置与岗位聘用的关系,为实现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创造了条件;第一次明确了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为“岗变薪变”提供了政策依据。因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为事业单位把聘用制度作为基本的用人制度,把岗位管理制度作为基本的人事管理制度奠定了基础,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及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意义。 二、激励的作用与意义 激励,就是激发和鼓励,即用各种有效的方法去激发和鼓励工作人员,从而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工作人员努力去完成组织的任务,最终实现组织的目标。 激励有利于开发工作人员潜力,充分发挥工作人员智慧。人的潜能是无限的,只有在有效的激励下才能得到最大化的开发和利用。在事业单位中,有效的激励能激发激活工作人员的进取精神,充分开发工作人员的潜能,在引导工作人员个人发展的同时,也为工作人员提供了发挥个人聪明才智,实现个人职业生涯规划的平台。 激励有利于营造积极向上、良性竞争的和谐的工作环境。有人的地方就有竞争,良性的竞争可以实现单位和个人的双赢,而恶性的竞争只会在勾心斗角中两败俱伤。只有在积极的、有引导性的激励下,才能更好地促进工作人员通过个人努力去追求进步发展,从而真正形成积极向上,创先争优的良性竞争环境。 激励有利于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对于事业单位来说,激励最根本的目标就是实现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的双赢,既促进了工作人员提高自身工作效率和素质水平,同时也能更高效地履行事业单位职责任务,即实现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三、充分发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激励作用的探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内容、本质要求和最终目标就是选好人才、用好人才、吸引人才、稳定人才、激励人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体现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各个基本环节,是进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岗位考核、岗位培训、收入分配等环节的基础和依据,更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着显著的激励作用。 1.以岗位设置为基础的职业生涯规划。职业生涯规划,是指基于个人和组织两方面需要,在对个人职业生涯主客观条件进行测定、分析和总结的基础上,综合权衡个人职业倾向和组织发展目标,由个人和组织共同制定个人发展计划的活动。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明确了岗位类别和岗位等级,形成了完整的岗位说明书,规范了各个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资格条件,为制定工作人员职业生涯规划奠定了基础。岗位设置中清晰的岗位层级和岗位要求,使每一个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能准确地找准自己的位置和今后的职业路径,也为个人晋升发展确定了目标和努力的方向,以此为基础制定的职业生涯规划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也能强化组织管理活动中对个人发展的重视,从而增强工作人员的满意感,促进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的共同发展。 2.以岗位聘用为前提的人才培养。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坚持按岗聘用,竞聘上岗,严格要求根据岗位职责任务、岗位任职资格确定岗位竞聘条件,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人才聘用模式,打破了“按资论辈”带来的惰性,形成了积极、有效的激励。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坚持岗位与薪酬相配套,明确制定出各类别、各等级岗位与对应的薪酬体系,根据所聘用的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绩效工资,真正实现了以岗定薪、岗变薪变,有助于人员的流动,人才的合理配置以及全面型人才的培养。 3.以岗位考核为依据的绩效管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坚持合同管理和聘期考核,以聘用岗位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为依据对工作人员进行岗位考核、绩效评估,根据考核结果确定续聘、低聘或解聘。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以岗位为基础,构建绩效评估体系和绩效改进计划,加强绩效管理,打破了事业编制“铁饭碗”、干好干坏一个样的观念,真正构建起“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 四、结语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加快,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也要与社会需要相适应不断创新发展,加快推进和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是当前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中之重,关系到事业单位广大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充分发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激励作用,能够真正做到吸引人才、稳定人才、用好人才,更好地实现事业单位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经济社会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推动各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崇高目标。 第五篇: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管理的意见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管理的意见 (南人字[2003]9号) 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管理的意见 各县区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委、办、局,市属各事业单位: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建立科学分类的岗位管理制度,增强事业单位的生机与活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事业单位应通过科学设岗,职工竞争上岗,严格考核,动态管理,打破职务聘用终身制,将身份管理转变为岗位管理,逐步建立一套配套措施完善、科学分类管理,符合各类人才成长规律的岗位管理制度,在单位内部形成一个能上能下、竞争激励、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 二、各单位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要按照“精简高效、责权明确、工作量饱满”的原则确定内部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岗位;工作岗位按领导岗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进行分类管理。 三、领导岗位按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确定;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由单位根据行业规定或工作需要自主确定;专业技术 第1页共3页岗位、工勤岗位实行聘用结构比例管理。 四、制定《岗位说明书》,明确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标准、聘用条件、聘用期限和考核要求,《岗位说明书》作为单位竞争上岗、岗位聘用、考核、分配的主要依据。 五、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逐步试行后勤社会化管理,实行固定岗位、流动岗位、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岗位管理制度,降低用人成本,提高人才使用效益。 六、各单位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通过公开选拔、述职演讲、民主测评、双向选择等多种形式竞争上岗,配置各岗位的人员。 竞争上岗的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设置方案》、《竞争上岗方案》、《岗位说明书》、聘用期限和工资待遇等事项。 2、职工申请应聘,公布符合竞聘人员名单。 3、按规定程序竞争上岗,根据测试、测评、考核结果、确定并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4、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七、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合同书》由各单位自行制定,合同书内容应包含岗位名称、岗位聘用期限、工作标准和聘用工作目标、工资待遇、岗位纪律、合同变更终止的条件、违反合同的责任等条款;按有关章程、规定选举产生的工作人员,其任命书可视同岗位聘用合同书。 第2页共3页 八、聘用期间,职工根据单位工资内部改革方案及个人所聘岗位、工作实绩享受工资福利待遇;原国家核定的个人工资标准记入档案,作为人员流动时工资介绍的依据以及退休时计算退休费的基数。 九、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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