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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成绩查询系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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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普通话成绩查询系统,2012普通话成绩查询系统,2012普通话成绩查询网址: 全国各个省的成绩都是可查的。 这个是普通话成绩查询的正规网址,正规的证书都是有备案的,请仔细查阅。另外各省的查询网址都是不一样的,详细可以看每个省的规定。 国家文字委员会关于普通话考试的相关规定 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办法(试行) 根据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一、普通话水平测试委员会   第一条 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委员会的领导下, 根据统一的标准和要求,在规定的范围内逐步开展。   第二条 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应组建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委员会和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以及具备条件的国家部委直属师范、广播、电影、戏剧等高等院校、经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委员会批准,可以成立本单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省级和部委直属单位的测试委员会接受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委员会的领导。 第三条 在普通话水平测试委员会和培训测试中心成立前, 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测试工作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语委、教委和广播电视厅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五、普通话等级证书   第十三条 普通话等级证书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培训测试中心或部委直属单位普通话水平测试委员会颁发。   第十四条 普通话等级证书全国统一格式(见附件三),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编号。 第十五条 测试评定的一级甲等, 需分批报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复审。复审比例为:10名以内复审1/3,11名~50名以内复审1/5,51名以上复审1/10。复审后,在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备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培训测试中心注册。证书由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盖章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培训测试中心颁发。   测试评定的一级乙等,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培训测试中心注册,在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备案,必要时得由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抽查,然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培训测试中心颁发证书。 测试评定的二级甲、乙等,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培训测试中心备案并发证书;   测试工作的重点是工作和学习需要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一级或二级的人员。普通话三级水平测试由各地按照测试标准和大纲的要求,根据各地的情况和工作的需要组织进行。   第十六条 未进入规定等级或要求晋升等级的人员,需在前次测试5个月之后方能提出受试申请。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1994年10月30日起实施。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是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统一制作的,用来证明持证人普通话水平的证书。证书内记录着持证人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所获得的成绩和相应的等级。证书全国通用,终身有效。应试者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达到规定的相应级别,即可获得此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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