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中国ⅩⅩ银行ⅩⅩ县支行
为进一步提升全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落实县支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工作职责,根据《中国ⅩⅩ银行甘肃省分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由县支行党委书记分别与班子其他成员、机关部门经理、网点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1、县支行党委负责对班子成员、各职能部门、各网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考核。
2、支行党委书记、行长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党委成员、行政副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部门、网点主任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副职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党委成员、副行长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3、支行各职能部门的正职领导干部,对本部门副职领导干部和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副职领导干部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部门领导对纵向业务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落实和执行上级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制度和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分析研究制定本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措施及办法,并组织实施和检查。
2.加强党风党纪和廉洁从业教育。组织本单位(部门)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监察部和省分行、市分行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制度、规定,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从业意识,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艰苦奋斗教育。
3.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国ⅩⅩ银行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省分行党委三条廉洁自律规定。
4.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三谈”、“两述”、“一报告”等制度。抓好贯彻执行总行《行务公开办法》,并按照总行、省分行、市分行具体要求逐步推行党务公开工作。
5.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白银市分行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ⅩⅩ年工作规划和年度惩防体系推进计划,进一步规范和强化经营决策、信贷审批、人事任免、资源配置、不良资产和委托资产处置、集中采购和基建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检查,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
(1)完善和规范权力平行制衡机制。认真贯彻省分行、市分行党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级行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要求,规范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体现岗位制约要求,加强对廉政风险的防范。
(2)严格执行人事制度各项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ⅩⅩ银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办法》等“四项制度”。
(3)强化对信贷业务制度的执行。严格落实《信贷业务集中审查审批实施方案》中的各项措施要求,充分运用C3系统提高审查审批质量和效率,严禁逆程序、越权办理信贷业务;要特别关注和研究惠农卡、“三农”个人贷款等新业务办理中出现的风险点。要加强对资产处置工作的监督管理。
(4)加强对财务制度的执行。落实好《甘肃省分行财务开支风险防控实施细则》,严格财务资金核算管理的各项规定,不搞逆程序开支,严禁设置“小金库”、账外经营、违规挂账、违规列支费用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严格落实《甘肃省分行集中采购实施细则》,按照“采、购、审”三分离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标或邀标。严禁各级行领导干部插手和干预基建项目招投标、大宗物品集中采购。
(5)严肃查办案件。严格执行总行、省分行有关案件防控的各项规定,严厉查办各类违法违纪违规问题,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滥用职权、索贿受贿、失职渎职的案件。
(6)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认真落实省分行《关于贯彻落实总行加强和改进ⅩⅩ银行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管理机制,保证纪检监察部门有效履行监督职责。县支行建立由纪委书记负责,综合管理部牵头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形成监督工作合力,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7)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按照市分行党委提出的行业作风建设的目标、任务及责任分解,充分运用“三合一信箱”等信息渠道,规范行业作风建设,把“违规就是风险、安全就是效益”的风险理念落实到全行的业务经营和各项管理活动中。县支行综合管理部要抓好党委分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落实。
6.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亲自阅批重要来信,亲自接待重要来访,亲自处理重大信访案件制度。督促有关部门做好信访核查工作,及时解决信访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化解矛盾,信访办结率达到100%。县支行主要领导年度内至少要讲授一次廉洁从业党课,县支行纪委书记年度内要作一次反腐倡廉形势报告。年内,县支行纪委书记要与网点主要负责人约谈至少一次,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员工的思想动态、工作和生活情况。
7.支行党委要将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年度总结或工作报告。落实好党委书记、行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案件防范工作与业务经营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的工作机制。年度工作安排和总结必须要有党风廉政建设和案件防控的内容,要按时报告分解任务的落实情况。
8.加强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纪委要按照党委的安排部署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和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要将惩防体系建设和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三、责任考核
对本责任书规定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中国ⅩⅩ银行甘肃省分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中国ⅩⅩ银行白银市分行ⅩⅩ年综合绩效考核评价实施细则》和本责任书的规定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被考核单位(部门)负责人的绩效考核指标直接挂钩,作为对各负责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发生案件的单位或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连续两年考核排名靠后的单位(部门),县支行党委将进行问责。
四、责任追究
在责任年度范围内,有违反本责任书“责任内容”的,要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国ⅩⅩ银行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国ⅩⅩ银行问责办法(试行)》、《中国ⅩⅩ银行严格禁止员工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国ⅩⅩ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中国ⅩⅩ银行关于设立和使用“小金库”责任人处理规定(试行)》、《中国ⅩⅩ银行甘肃省分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中国ⅩⅩ银行甘肃省分行问责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本责任书责任期为ⅩⅩ年1月1日至ⅩⅩ年12月31日
中国ⅩⅩ银行ⅩⅩ县支行党委 签名:
中国ⅩⅩ银行ⅩⅩ县支行 签名:
年二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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