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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思想政治教育案例材料
法国公民教育的基本内容与教育方法
一、基本内容
在法国,中小学的公民教育课程在不同阶段均有不同侧重,课程名称也不尽相同。在小学和初中为公民教育,在高中则称“公民、法制与社会教育”。
(一)小学公民教育。
法国的公民教育实际上从学前教育阶段就己开始,主要是使儿童接受集体的观念。儿童在进入幼儿学校时,经常是家庭关注的中心。而在幼儿学校,则是一个全新的世界,儿童应当学会与其他儿童相处,学会理解成人的行为。儿童要在新的有约束的环境中体会其行动的自由,构建与同伴和成人的新关系。儿童还会体会到与他人交流和合作的快乐。班级生活还有利于发展语言交流的能力。
从小学起正式设置“学习共处”的道德教育课,要求儿童从其同伴那里认识其行为,认识到集体生活的约束是他们自由的保障,惩罚不是成人的裁决而是规则的实施。他们要学习拒绝暴力、把握冲突、讨论遇到的问题。
但在小学低年级,设置“公民教育”课还为时尚旱,只是在语文课中渗透一些基本概念:适应集体的规则、与同伴和成人对话、倾听他人讲话、合作。教师也要引导儿童自治和启发创造能力。
“公民教育”课自小学三年级正式设置。其基本目标是使每个学生在个性特点和独立性逐渐形成过程中更好地融入班级与学校生活。公民教育课要引导学生思考生活中提出的具体问题,意识到个人自由、社会生活的约束和价值分享的相互关系。
(一)初中公民教育。
进入初中,公民教育的层次也更进一步,它以人的基本权利为核心目标,着眼于人与公民的培养。
其基本目标为:人与公民权利教育;个人与集体责任教育;判断力教育。
1985年课程大纲规定的公民教育曾围绕地方行政机构、国家行政机构和国际机构展开,而新的课程要求以人与公民的基本概念为主线,根据学生的年龄和接受能力逐步深入。初中一年级要理解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年级和三年级学习平等、团结、自由、安全和公正等构成民主社会的价值观,四年级主要是认识法国公民身份的范畴。
在讲到人的权利与义务时课程大纲将权利与义务分别列出并加以对照,使学生清楚区分两者的不同与关联。比如,我们不仅有尊重自己的权利,同时还有尊重他人的义务;不仅要防备自己身体与道德不受侵犯,同时对他人也不使用暴力;我们有自由表达的权利,还有倾听他人的义务等等。
初中二年级公民教育的基本内容为平等、团结、安全等概念,三年级为自由、权利和公正。
在认识交通安全时,要求学生不仅看到事故的直接损失,如残疾、死亡和车辆损坏,还要关心救护、医疗、赔偿、道路修复、司法审理等社会成本。
初中四年级为义务教育的终止年,因此公民教育课程也安排了公民身份的核心内容。主要涉及:
1、公民、共和国、民主:公民身份、共和国的价值、原则和标志;
2、共和国权力机构:第五共和国的机构、国家和地方行政机构、法国和欧洲机构、选举;
3、政治与社会的公民身份:活动者、社会生活中的公民;
4、民主辩论:公众舆论与媒体、问题中的国家、民主中的科技伦理、妇女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地位;
5、国防与和平:国防、集体安全与和平、团结与国际合作。
(三)高中的公民、法制与社会教育。
公民培养是教育系统的重要使命之一,而高中学生邻近和达到法定公民年龄,因此高中的公民教育尤显重要。高中的公民、法制与社会教育课程其实是通过对公民身份概念的深入分析,而对现实世界,重新学习其原则、形态与实践。高中一年级着重学习“以公民身份在社会中生活”,高中二年级着重学习“制度与公民身份的实践”,高中三年级着重学习“当代世界变革中的公民身份”。
1、高中一年级:“以公民身份在社会中生活”
高中一年级公民、法制与社会教育课的目标是从社会生活出发,重新认识初中学习过的公民身份的概念。主要学习内容是4个主题和7个定义。
4个主题为:公民身份与礼仪;公民身份与社会融合;公民身份与工作;公民身份与家庭关系的变革。
7个定义为:礼仪;社会融合;国籍;权利;人与公民权利;公民与政治权利;社会与经济权利
2、高中二年级:“制度与公民身份的实践”
高中二年级公民、法制与社会教育课主要是对理解权利、政治制政治参与和实践公民身份的思考,理解权利、政治制度和自由。主要学习内容也是4个主题和7个定义。
4个主题为:公民身份的练习与政治权力的代表制和法制;公民身份的练习与政治参与形式和集体行为;公民身份的练习与共和国和地方主义;公民身份的练习与公民权利。
7个定义为:权力;代表制;法制;法制国家;共和国;民主;国防。
3、高中三年级:“当代世界变革中的公民身份”
高中三年级公民、法制与社会教育课要在前两年学习的基础上,认识民主国家与社会中的权利、公正、自由和平等正面临新的挑战,特别是科学技术的变革、公正与平等的新诉求、欧盟的构建和经济文化的全球化。主要学习内容是4个主题和8个定义。
4个主题为:公民身份与科学技术的变革;公民身份与公正与平等的新诉求;公民身份与欧盟的构建;公民身份与世界化的形式。
8个定义为:自由;平等;主权;公正;普遍利益;安全;责任;伦理。
二、教学方法
哈贝马斯说,“公民既不是炫耀其权利的人,也不是顺从于合法权力的人,而是参与反观社会过程的意识主体。”因而学校的公民教育不能是简单的说教,而培养能够以批判的态度积极参与社会生活的自由与自主公民的一种学习过程。法国教育部关于公民、法制与社会教育的课程大纲规定,“学生可以依据其知识行使其公民资格,但这一知识是由学生在个人与集体的探寻中获得的。”
自小学三年级开始的公民教育课中,每周要平均利用1课时在不同学科课程中解释有关公民教育的问题,用半课时进行专题讨论。在公民教育中,学生要学习做本市镇公民,学习做法国公民。
1、学习做本市镇公民。学生开始熟悉本市镇的民主制度,参观市镇政府,认识当选者(市镇长、市镇议会)在学校事务和改善居民生活等方而的作用。
2、学习做法国公民。初步认识共和国总统、政府和议会的职能,民主生活的不同形式:投票、选举的责任、公共生活中的承诺。
在小学,公民教育并不独立进行,而是一个跨学科的领域,融合在法语、历史和地理、科学常识等基础课程之中。
公民教育课在初中仍不是一个独立设置的学科,而是与历史与地理共同设置,每周为3课时。公民教育课主要由历史与地理课教师承担。但整个教学组其他教师,特别是班主任教师都有责任,其他学科也应参与公民教育。
高中公民、法制与社会教育课具有与初中不同的教学方法,教师讲授之外更重视辩论。
在辩论中,学生是主角,处于责任态势之中。首先,学生根据课程进展情况选择辩论题日。然后,进行辩论的组织,划分若干工作组,可能涉及新闻资料、历史文献、法律文献、网上或多媒体资料、调查或访谈、走访专家、整理资料等。之后,举行辩论会,要选举主持人,由报告人列举证据,开展正反方的辩论。教师负责监督辩论规则的执行情况,适当参与并作总结。最后,辩论的情况可以形成书面材料,在班级壁报或其他方式展示。
辩论的意义在于遵守规则,以理性论据形成共识,从而构成公民身份的实践学习。
时事讨论也是高中公民、法制与社会教育课的重要方法。地方的、全国的和国际的某个事件可以成为教师进行时事讨论的内容。对时事辩论的某个事件或一组事件的选择,通常要符合两个要求,一是能引起学生的兴趣,一是有助于阐发公民教育的范畴。时事事件一旦选定,就要广泛收集相关资料,然后将其置于历史背景之中分析,对不同观点进行梳理,求得一定的共识,从而实现公民教育的日的。
对于学生在高中公民、法制与社会教育课上的评估,主要看学生在各种活动中的积极程度,如在资料的准备、辩论的内容、撰写的文章等方而的情况。
评价的标准主要有四个方面:信息的收集与分析;(书面、口头、视听、数字化、多媒体……)产品质量;辩论中的态度;知识掌握。
总之,法国学校公民教育比较重视教学方法,强调这一教育首先不是知识的获得,而是行为实践的学习。
法国公民教育课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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