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DB62∕T 4517-2022 鸡滑液囊支原体病防控技术规范(甘肃省).pdf

上传人:曲**** 文档编号:91489 上传时间:2022-07-05 格式:PDF 页数:8 大小:160.5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DB62∕T 4517-2022 鸡滑液囊支原体病防控技术规范(甘肃省).pdf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DB62∕T 4517-2022 鸡滑液囊支原体病防控技术规范(甘肃省).pdf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DB62∕T 4517-2022 鸡滑液囊支原体病防控技术规范(甘肃省).pdf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DB62∕T 4517-2022 鸡滑液囊支原体病防控技术规范(甘肃省).pdf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DB62∕T 4517-2022 鸡滑液囊支原体病防控技术规范(甘肃省).pdf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ICS11.220CCSB41DB62肃省地方标准甘DB62/T45172022鸡滑液囊支原体病防控技术规范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preventionandcontrolmycoplasmasynoviaediseaseinchickens2022-05-09发布01实施2022-06-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62/T45172022次目IImmi范 围2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3术 语 和 定 义. . . .4诊 断 与 监 测. . . .5防 控6档 案 管 理34IDB62/T45172022言刖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2、: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甘肃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监督实施。本文件由甘肃省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甘肃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碌曲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庄浪县畜牧兽医中心、通渭县马营镇畜牧兽医站、礼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安定区畜牧兽医局巉口畜牧兽医站等。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韩庆彦、张辉、蒋志勇、董雨君、许映东、王会生、汪红玲、满子菊、陈增亮、韩金涛、于清磊、刘丰凯、刘蚊祖、杨耀。本文件由甘肃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各单位或个人在执行本文件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随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鸡滑液囊支原体病防控技术规范地方标准编制组(地址:兰

3、州市城关区红柳滩路41号附1,邮编:7346,联系人:韩庆彦,E-mail:,联系方式:1391995272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IIDB62/T45172022鸡滑液囊支原体病防控技术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鸡滑液囊支原体病的诊断与监测、防控和种鸡该病的净化。本文件适用于鸡滑液囊支原体病的防控。2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3078饲料卫生标准GB/T36195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HJ/T81蓄禽养

4、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NY/T553禽支原体PCR检测方法NY/T1167畜禽场环境质量及卫生控制规范NY/T1952动物免疫接种技术规范NY/T3075畜禽养殖场消毒技术NY5027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NY/T5030无公害农产品兽药使用准则NY/T5038无公害食品家禽养殖生产管理规范3术 语 和 定 义F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鸡滑液囊支原体病mycoplasma/diseaseinchickens由软膜体纲霉形体目霉形体科滑液囊支原体mycoplannasynoviae,MS)引起鸡的一种以关节渗出性滑液囊膜炎及腱鞘滑膜炎为特征的传染病。3.2净化eradication在种鸡

5、场,通过持续不断的检测和监测鸡滑液囊支原体,及时准确发现感染病例,淘汰患病鸡只,最终达到清除该病原的过程。4诊 断 与 监 测4.1病 原 特 性DB62/T45172022鸡滑液囊支原体是一种大小介于病毒和细菌之间,没有细胞壁的原核生物,革兰氏染色阴性,大小0.2叫n0.4阿,姬姆萨染色呈多形态的球形或球杆状。在pH6.9以下时不稳定,对39C以上的温度敏感,-2CTC可存活2年。在加入血清及辅酶I的培养基中3d7d后形成隆起、圆形、略似花格状,直径1mm3mm的菌落。4 . 2流行特点感染以雏鸡为主,发病以4周龄16周龄常见,初期为急性经过,慢性感染或隐形感染可持续数月至数年,成年鸡偶见发

6、病。病鸡、隐性带菌鸡、带菌种蛋为主要传染源。潜伏期7d21d本病既可经卵垂直传播致雏鸡可在7d内发病,也可经呼吸道水平传播,在同一鸡舍内传播较快,鸡舍间传播较慢。车辆、用具、人员等媒介物流动可造成远距离间接传播。一年四季均可发生,以寒冷、潮湿季节或卫生条件差、饲养管理不善时多见。病死率一般为5%15%,严重者可高达75。/。4 . 3临床症状病鸡表现精神沉郁,食欲下降,消瘦,鸡冠苍白,产蛋量下降。隐性感染多由致病力较弱的菌株引起;严重的滑膜炎关节型症状及严重的呼吸系统炎症多由致病力较强的菌株引起。关节型急性病例出现跗、趾及翅关节肿大,爪垫肿胀,跛行,慢性病例出现胸部硬结或囊肿。呼吸型表现为轻度

7、啰音,喷嚏,咳嗽,鼻孔流浆液性、粘液性分泌物,严重者眼睑肿胀。4.4病理变化4.4.1关节病理变化常出现腱鞘炎、滑膜炎和关节炎。发病初期关节水肿,渗出物呈黄色或灰色,清亮,有粘性,随病程发展,渐次混浊,呈干酪状,最终形成纤维素样变性。4.4 . 2呼吸系统病理变化呼吸道黏膜水肿、充血、增厚,内有粘液,腔内含有干酪样渗出物,偶尔伴有心包炎、心外膜炎和心内膜炎。4 . 5实验室检测诊断4.5.1病原分离鉴定参照OIE陆生动物诊断试验与疫苗手册推荐方法进行病原分离鉴定。4.5.2血清学检测采用平板凝集试验SPA)、血凝抑制试验HI)、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USA),参 照OIE陆生动物诊断试验与疫苗手册

8、推荐方法操作。4.5 . 3分子生物学检测按照NY/T553规定执行。4 . 6结果判定4 . 6.1符合临床症状(4.3),病理变化4.4.1或4.4.2),且符合(4.5.2)血清学检测阳性,诊断为DB62/T45172022疑似鸡滑液囊支原体病。4.6.2无临床症状4.3),无病理变化(4.4.1或4.4.2),符合(4.5.2)血清学检测阳性,判定为鸡滑液囊支原体感染。4.6.3疑似病例符合4.5.1)分离出病原或(4.5.3)分子生物学检测阳性,确诊为鸡滑液囊支原体病。5防控5 . 1预 防5.1.1引种与孵化管理引入的种鸡应隔离饲养21d以上,检疫合格后方可混群饲养。孵化时应将不同

9、鸡群的种蛋分开孵化。5.1.2场区管理与环境控制5.1.2.1应符合NY/T5038的规定。5.1.2.2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13078的规定。5.1.2.3水质应符合NY5027的规定。5.1.2.4场内环境质量及卫生控制应符合NY/T1167的规定。粪便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按照GB/T36195规定执行。养殖污染物排放应符合HJ/T81的规定。5 . 1.3消 毒5.1.3.1消 毒 制 度养殖场应建立消毒制度,包括对人员、车辆、用具,圈舍、道路、出入口,以及生产区、生活区等场内外的消毒严格管理,开展日常消毒、紧急消毒,空舍消毒和带鸡消毒。5.1.3.2消毒方法人员、车辆、用

10、具、设备,道路、环境、空鸡舍、带鸡消毒以及发生疫病时的消毒按照NY/T3075规定执行。5 . 1.4免 疫必要时开展免疫。免疫接种按照NY/T1952规定执行。5.1 . 5检 疫5.1.5.1产地检疫在鸡及鸡产品调出前,应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5.1.5.2监督管理鸡和鸡产品凭检疫合格证明运输、销售,养殖环节应接受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5 . 2净 化5.2.1净化开始阶段,全群进行血清学监测,每21d检测一次,直至连续两次无阳性个体,建成阴性DB62/T45172022种鸡群,达到净化标准,净化进入维持阶段。5.2.2净化维持阶段,对符合4.3的鸡立

11、即采样检测,后备公鸡采精前、后备母鸡开产前全群采样、其它鸡群每6月抽样检测一次。抽样数量按以下公式计算,置信度95(CL=0.95),预期感染阳性率从最初检测的流行率逐渐过渡到3%、2%1%(e=Nxl%),每群鸡的最少采样数不少于30羽份。5.2.3血清学检测出的阳性样品,经4.5.2复核为阳性的,或经4.5.1或4.5.3复核为阴性但随后血清学检测连续两次出现阳性的,则按净化幵始阶段采样检测,直至连续两次无阳性个体,再次进入维持阶段。5.2.4检测为阳性或疑似,立即淘汰。淘汰鸡按照HJ/T81规定执行。l-(l-CL)l/exN-N-(e-l)/2。5 . 3治 疗选用敏感药物治疗。药物使用应符合NY/T5030的规定。5.4疫情报告与处置发生范围波及周边县区时,应按照农业农村部动物疫情报告的规定及时上报并处置。6档 案 管 理做好相关资料的记录和保存,应保存3a以上。CNCN0CSIIZLLO寸i/csl9QGa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畜牧/养殖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