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煤矿安全事故根源的探究
摘要目前,煤矿安全形势严峻,大的事故频繁出现,给人民,社会带来巨大的损失.煤矿作为一个高危行业,由于生产环境的特殊性,条件多变性和不可知性,发生事故的机率较高,安全工作历来成为全社会关注的话题.矿难频发可以看作是高能耗,粗放式的经济发展模式的市场反应,矿难的发生又具有必然性,矿难频发又具有令人痛心的某种规律性.本课题从煤矿自身原因,社会和政府原因两个方面逐个分析,从中得出煤矿安全事故的深层次原因,并结合国外煤矿安全管理的先进经验,给出我们国家减少和预防煤矿事故的具体措施:各个煤矿作为责任主体,是安全生产的内因,各种政策措施和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则是外因,现实的选择是以外因促内因,使责任主体真正负起安全的责任.关键词:煤矿事故原因措施abstractatpresent,thesecuritysituationofthecollieryissevere,greataccidentfrequentlyappears,bringenormouslosstopeople,society.thecollieryendangersthetrade,becausetheparticularityoftheproductionenvironment,conditionarechangeableandincomprehensivenesshighasone,happenprobabilityoftheaccidentrelativelyhigh,thesafetyworkhasalwaysbecomethetopicthatthewholesocietyhaspaidcloseattentionto.itisdifficultfororenottoisitcanberegardedaseconomicmarketofdevelopmentmodelofhighenergyconsumption,extensivetypereacttotakeplacefrequently,oredifficultemergencehavecertainty,itisdifficultfororenottoisithaveacertainregularitythatcutonetotheheartalsototakeplacefrequently.thissubjectisanalysedfromselfreason,societyandtworespectsofgovernment'sreasonofthecollieryonebyone,drawtheprofoundreasonoftheincidentofthecollieryfromit,andcombinetheadvancedexperienceoftheforeigncollierysafetymanagement,providetheconcretemeasurethatourcountryreducesandpreventstheaccidentofthecolliery:eachcollieryregardasresponsibilitysubject,internalcauseofsafetyinproduction,variouskindsofpoliciesandmeasuresandgovernmentsupervisionofrelevantdepartment,externalcause,realisticchoiceurgeinternalcausebeyondbeing,makeresponsibilitysubjectshouldersaferesponsibilityreally.keyword:accidentofthecollieryreasonmeasure
引言目前,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论文很多,大多数都是有感于煤矿事故而发,从煤矿事故的某些侧面进行评说论述,没有对煤矿事故进行全面的系统的研究.中国煤矿安全事故的原因是多种的,应从煤矿自身原因,政府,社会等多方面来进行分析研究,形成一个全面的,系统的研究结果.本课题就是要综合各种评论,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分析煤矿安全事故的一些深层次原因,得出煤矿安全事故合理的客观的结论.本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就是尽可能地分析出煤矿安全事故发生的方方面面的原因,为煤矿企业,政府,社会,人大等提供煤矿事故的具体原因,从而为遏制和减少煤矿安全事故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第一章:导论第一节课题提出的背景资料2004年最令人心痛的事故莫过于中国各地频发的矿难,先是发生于6月的北京大安山矿难,xx邯郸矿难,接下来是10月的xx大平特大矿难,继而是发生于11月的xx平顶山矿难,xx彭州矿难,以及近年来矿难死亡人数高达166人的xx陈家山煤矿事故.2005年2月14日,xx抚顺孙家湾煤矿发生特大瓦斯事故,一次死亡214人,更是创造了45年以来我国一次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一次.第二节频繁的煤矿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一,煤矿事故的负面影响煤矿作为一个高危行业,由于生产环境的特殊性,条件多变性和不可知性,发生事故的机率较高,安全工作历来成为全社会关注的话题.随着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关注安全,珍惜生命,追求企业的本质安全已成为广大职工的迫切愿望.我煤矿灾害事故的消极影响远远超过了经济范畴,每发生一起事故,都会引起国内外各界的广泛关注,使煤矿企业形象受到巨大损害,企业市场亲和力受到削弱,严重的影响了煤炭企业后续发展的动力.我国严峻的安全生产问题还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和严重的环境危害,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因素.电视,报纸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对煤矿灾害事故进行深入的报道,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另外,我国严峻的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直接影响着我国的形象和对外贸易.再者,煤矿高伤亡率也对国家和政府的形象不利,容易被国外某些势力所歪曲利用,对中国进行人权抨击.因此,如何遏制矿难频发,已经成为煤矿,政府,社会的一个热点话题.煤矿安全事故根源的探究,就是要系统地,全面地分析和研究煤矿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从中寻找出关键的问题,以便给煤矿企业,政府机构等提供有益的参考意见,从而减少和预防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二,发生煤矿事故的大致分析面对如此频繁的煤矿事故,如此高的死亡人数,人们不禁要问,是什么原因使煤矿事故成为中国的顽症对于中国的煤矿事故,专家和媒体都从不同角度进行了各种各样的分析和解读.有的认为片面追求利润是主要原因,有的归咎于管理制度的不严,也有的认为对事故责任者处罚过宽等等.应当说,这些分析看法都有一定道理.矿难频发可以看作是高能耗,粗放式的经济发展模式的市场反应.面对经济利益的巨大诱惑,面对原材料价格节节攀升的市场环境,面对大干快上gdp竞赛的某些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巨大冲动,尤其是面临并深陷其中,处于锁定状态的高能耗,粗放式的经济发展模式,矿难的发生又具有必然性,矿难频发又具有令人痛心的某种规律性.三,煤矿安全的意义安全是煤矿永恒的主题,煤矿安全事关XX县区社会稳定和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随着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关注安全,珍惜生命,追求企业的本质安全已成为广大职工的迫切愿望.再者,煤矿高伤亡率也对国家和政府的形象不利,容易被国外某些势力所歪曲利用,对中国进行人权抨击.煤矿安全涉及到社会稳定,煤矿能源的合理开发等诸多因素.因此,如何更好地剖析煤矿事故后的深刻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具有很重要的意义.第三节本课题研究现状及研究的方法目前国内大多数煤矿事故原因的研究方向是从煤矿事故的某个侧面或是某些原因来研究,没有系统地,全面地去研究分析.本课题主要是收集大量的有关煤矿安全事故的资料,收集媒体,政府,社会人士对煤矿事故的评说,结合煤矿自身安全状况,得出一个比较客观和合理的结论,从而为减少煤矿事故提出建议.第二章:煤矿安全事故的自身原因第一节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现状一,近几年煤矿事故统计数据煤矿灾害事故频繁发生,让我们先看一看国家安监局官方公布的数字:煤矿企业2000年发生伤亡事故2863起,死亡5798人;2001共发生死亡事故3082起,死亡5670人;2002年共发生死亡事故4344起,死亡6995人;2004年全年煤矿企业发生各类伤亡事故3853起,死亡6009人.随着科技水平的提高和企业管理的规范,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状况从总体上讲,出现了不断好转的局面.在开展机械化生产,原煤产量不断提升的情况下,1949年至2000年全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总体趋于稳步下降态势.1999年煤矿的百万吨死亡率为6.08,2000年为6.0,2001年为5.85,2002年为5.0,2003年为4.170,2004年为3.100.有关资料显示,中国目前煤炭产量占世界总产量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死亡率却占全球煤矿的百分之八十、2003年世界煤炭产量约50亿吨,煤矿事故死亡总数约8000人.当年我国的煤炭产量约占全球的35%,事故死亡人数则占近80%.2003年我国煤矿平均每人每年产煤321吨,全员效率仅为美国的2.2%,南非的8.1%;而百万吨死亡率则是美国的200倍,南非的30倍.2004年全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即使控制在3.1,但与世界上先进产煤国家相比,差距仍然不小.美国2004年产煤10亿吨,仅死亡27人,美国已经连续3年煤矿死亡人数在30人以内.中国是世界产煤大国,去年煤炭产量约十九亿吨,远远超过美国,俄罗斯等国.按理较为发达的产业,其安全技术也应比较先进.然而在中国情况却并非如此,中国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是世界上主要采煤国家死亡总人数的4倍,去年,中国煤矿事故夺去了六千多人的生命,制造了六千多个家庭悲剧,为国家和社会造成了巨大损失.二,我国煤矿自然现状从我们国家煤炭的自然状况来看,目前全国的煤矿大概是两万六千多处,煤矿数量多,大,中,小并存,差异大.我国煤矿数量多,超过世界上其他主要采煤国家的煤矿总数.我国煤矿的生产能力分散,根据1999年统计分析资料,全国煤矿平均每处生产能力5.85万t/a.其中,大中型煤矿总设计生产能力7.25亿t/a,占全国煤矿总设计生产能力的41.43%,平均每处109.66万t/a;中型煤矿342处,能力2.18亿t/a,占16.6%,平均每处63.7万t/a.这些数据充分反映出我国煤炭生产分散,生产集中度过低,大多数小煤矿安全生产技术与装备水平低下,抗灾能力差,给安全生产管理带来困难.鉴于我国的灾害程度,现在50%左右的煤矿是高瓦斯矿井,60%-70%的煤矿是在复杂和极复杂的构造条件下进行开采.煤矿的自然灾害随着开采深度的加深和扩展,瓦斯,水灾还有火灾,矿压等等,对于煤矿的威胁是日趋的严重.从目前的生产开采条件来看,开采的技术应当说从全国来看有50%的小型煤矿是采用落后的开采方式进行开采的.从技术面貌来看,目前我们国家的煤矿整体的技术状况还是比较落后的,现在的机械化程度国有煤矿已经达到60%-70%,但是大量的乡镇煤矿机械化程度很低,装备水平相对是比较落后的.从历史和政策的原因来看,我们国家煤矿的安全投入欠帐是非常大的,仅国有重点煤矿,据统计在安全工程,安全装备和安全设施方面欠帐就达500亿左右.另外,目前的煤矿从业人员的整体文化素质相对也比较低,在煤矿的安全生产过程当中违章,违规现象还是比较严重的.从经济类型看:乡镇煤矿发生的事故占绝大多数,如2002年,在全年发生的321起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事故中,乡镇煤矿259起,占80.69%;在全年发生的56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中,乡镇煤矿40起,占71.43%;乡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高达12.12,是国有重点煤矿的9.7倍,是国有地方煤矿的3.2倍.从事故的分类看:在2002年煤矿企业的4344起,死亡6995人死亡事故中,瓦斯灾害死亡事故325起,占煤矿死亡事故的7.48%,死亡1703人,占煤矿死亡事故的24.35%.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瓦斯灾害事故是煤矿企业中危害最大,死亡比例最高的重大事故之一、第二节煤矿生产能力状况"具有安全保障的煤矿"的定义为: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煤矿,一是生产具有合法性,证照齐全;二是安全管理体系完整有效;三是矿井生产系统协调,合理;四是矿井灾害防治系统健全,安全技术措施完善;五是应急救援体系完整有效.2004年全国原煤产量为19.5亿吨,其中约12亿吨是具有安全保障的生产能力,4亿吨需要对安全系统进行改造,
1.5亿吨是安全状况不达标的,另2亿吨是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的小煤矿和已报废(破产)的矿井生产的.这部分煤矿由于产量被核消,基本不投入,普遍存在装备差,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各种隐患很多,是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国有煤矿生产能力的瓶颈制约主要是通风系统,提升系统,运输系统,采掘面,分别占调查统计煤矿的33%,29%,19%和19%.占国有煤矿总数15%的矿井的核定能力是由通风系统决定的.因此,加强通风系统的改造不仅有利于提高矿井生产能力,也有利于安全生产.第三节煤矿自然条件状况一,国有煤矿自然条件状况我国大多数煤矿地质条件复杂,导致自然灾害多,容易引发重大事故,给安全生产造成极大的困难.我国煤炭资源分布广,煤炭资源分布总体格局是北富南贫,西多东少.全国2300多个县(市)中,有1200多个境内有煤炭资源.煤田总体构造在世界上属于中等偏下,条件较差.我国煤矿特厚煤层少,埋藏深,决定了我国露天煤矿数量少,这与以露天煤矿为主的美国,澳大利亚相比,我国煤矿的安全生产难度较大.我国井工煤矿有像神华大柳塔,兖州济宁三矿这样自然条件非常好的矿井,但大部分煤矿存在着地质构造复杂,倾角大,煤层薄,煤层不稳定,灾害严重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造成我国井工煤矿中高产高效矿井不足国有重点煤矿总数的1/4,国有地方煤矿机械化程度更低,安全生产难度较大.国有煤矿自然灾害较重.瓦斯,水,火是我国煤矿的主要灾害.原国有重点煤矿中高瓦斯矿井占26.8%,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占17.6%,除xx,XX省的大部分XX县区为低瓦斯矿井外,其他地区的瓦斯普遍较高,并有相当一部分煤矿瓦斯涌出量大,突出次数多,强度大.自然发火危险性严重,比例大,覆盖面广.据2002年的统计,原国有重点煤矿中有自然发火危险的矿井占51.3%.自然发火危险矿井几乎在所有XX县区都存在,因自燃而造成煤炭资源的破坏,每年达数十亿元的经济损失.冲击地压危险性增大,个别煤矿十分严重.据统计,1999年17处大中型煤矿就发生1377次冲击地压,最大强度达到里氏4级.xx省抚顺矿务局老虎台煤矿,2002年发生各类冲击地压6127次,其中大于3级21次,平均每天发生冲击地压17次,严重威胁煤矿安全生产和城市的公共安全.煤尘爆炸危险普遍存在,危害严重.我国煤矿爆炸危险普遍存在.2002年原国有重点煤矿有532处矿井煤尘有爆炸危险,占87.4%.小煤矿中91.35%煤矿的煤尘具有爆炸危险,其中高达57.71%的具有强爆炸性.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水害制约安全生产.我国大中型煤矿中,水文地质条件属于复杂或极复杂类型的煤矿占25.04%.2002年,全国煤矿共发生水灾事故146起,死亡463人,占重特大事故死亡人数的比例仅次于瓦斯事故.煤矿热害已成为矿井新的灾害.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围岩温度提高,矿井热害问题越来越突出.1999年,70处大中型生产井工煤矿的采掘工作面最高气温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其中26处超过30℃,最高达到37℃.部分矿井同时具备以上不利因素中的多项,难以发挥机械化和集中生产的优势,造成用人多,环节多,是事故发生的概率和频率都高的重要原因之一、二,煤矿开采难度呈增大趋势随着我国煤矿向深部开采,灾害更加严重,治理技术越来越复杂,防治成本不断增加.根据对国有煤矿的调查,我国煤矿越向深部开采,瓦斯的浓度越大,突出的次数和强度都在增加.中国的煤矿开采条件较差,开采深度深,瓦斯含量大,煤层透气性低,煤层瓦斯采前不易抽放.据介绍,在美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对地质条件复杂的突出矿井往往停产关闭,但中国尚无可能做到这一点.深部开采带来的支护,巷道维护,深部通风,运输等问题都需要解决.伴随煤矿的深部开采,地温,冲击地压等灾害也相继出现.东北地区国有重点煤矿由于开采历史长,多数矿井垂直深度已超过600米,冲击地压,地温的影响也越来越大,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第四节煤矿防灾害系统状况当前对煤矿安全生产威胁最大的仍然是瓦斯,煤尘,水,火,顶板等几大自然灾害.近年来多数国有煤矿对主要和重要的防灾系统环节进行了技术改造,建立了合理的通风系统,相当部分高瓦斯矿井新建了瓦斯抽放系统,多数高瓦斯矿井和部分低瓦斯矿井建立了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国有煤矿防灾抗灾能力有了较大提高,安全生产效果明显.但在防排水,防灭火,防尘,机电运输等方面实施技术更新改造和投入的力度普遍不大,进度相对滞后;在煤与瓦斯突出机理,预测预报,防治等难题上缺乏联合科技攻关.国有重点煤矿的防灾系统相对较完善,国有地方煤矿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一,通风系统绝大多数矿井总回风瓦斯浓度在0.5%以下,有9%的矿井总回风巷瓦斯浓度偏高.多数煤矿通风压力适中,1/4的矿井通风压力偏大或通风困难.仍有部分国有煤矿特别是国有地方煤矿通风机老化,效率低下,通风系统不合理,通风断面小,通风设施破损等.近15%的国有煤矿存在超通风能力生产,超能力产量占四分之一、其中,原国有重点煤矿占85.8%,国有地方煤矿占14.2%.二,瓦斯抽放系统国有煤矿高瓦斯矿井有60%建立了瓦斯抽放系统,主要是原国有重点煤矿,国有地方煤矿只是少数.2003年国有煤矿瓦斯抽放能力76.6亿m3/年,实际抽取瓦斯19.5亿m3/年,抽放能力和抽放量较2000年有大幅度增加.三,瓦斯检测系统60%的国有煤矿建有集中监测监控系统,其中80%是在2000年后配备的,实监测点数占应监测点数的比例超过90%,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联网已超过半数.四,防灭火系统,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系统国有煤矿对外因火灾消防系统较为完善,部分国有煤矿在内因火灾(自燃发火)防治方面存在问题.目前对煤与瓦斯突出的机理还没有研究认识清楚,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设施不够完善,缺乏统一指导和科技联合攻关题.五,防尘系统国有煤矿大部分按规定设有较为完善的矿井防尘洒水系统和隔爆设施,有1/3的煤矿存在设施不足且老化的问题.多数矿井喷雾洒水自动化程度较低.六,机电运输系统部分国有煤矿机电设备超期服役,此类设备主要有:高低压开关,大型固定设备及其构件和控制系统,架线电机车,高低压电缆等,特别是服务年限长的煤矿问题比较突出.第五节煤矿安全投入状况前些年,由于煤炭价格低迷,企业严重亏损,许多煤矿连基本工资都无法发放,进一步加大了煤矿安全的欠账.特别是1997年至1999年,国有煤矿安全投入很少,2000年~2003年国有煤矿安全资金投入总计124.14亿元,其中,国家补偿资金占22%,企业自提占68%,地方补助及其他占10%.资金主要用于以"一通三防"为重点的安全技术改造.据对45家国有重点煤矿统计,截至2003年底,安全欠账高达164亿元.其中安全工程欠账占52%;安全设施欠账占48%.安全监管局对全国煤矿安全欠账的最新估计是500亿元左右.这些欠账是历史上由于安全投入不足而积累下来的,特别是国有煤矿,前些年由于经营形势不好,资金极度短缺,有些矿务局连职工的工资都不能正常发放,在这种情况之下,安全方面的投入明显减少,以至于长期积累而造成目前的状况.有些煤矿要对一些必要的设施进行更换就要加大投入,一个年产90万吨的矿井,它为此一次性投入要增加5000多万元,以后吨煤的成本要增加10~15元.虽然2004年以来,煤炭行情持续看好,煤矿效益大幅增长,部分煤矿开足马力生产,但所获得的资金一部分用于还帐(偿还工程款,职工工资等),一部分用于扩大生产能力的改造费用,安全投入资金偏小,安全技术装备水平低.安全资金的投入缺少使一大批安技措项目不能得以正常实施,采掘方法,"一通三防"标准较低,使煤矿整体抗灾能力得不到有效保障.第六节煤矿人力资源状况一,煤矿工程技术人员严重短缺据统计,目前国有煤矿中,大专以上程度的技术人员仅占职工总数的3%左右,而发达国家为60%以上.在近40个年产500万吨以上的大中型煤炭企业中,工程技术人员不足2000人.由于煤炭行业困难,地矿类专业学生在全校学生中所占比例,由几年前的40%下降到目前的5%.据9所原煤炭高校的不完全统计,1999~2002年共有毕业生37931人,到煤炭行业就业的只有3538人,占9.3%.某矿业集团近10年流失人才900多人,其中技术人才270人,10年内未进1名大学生.原15所煤炭院校以往每年要培养派遣8000到1万名采矿,选矿,通风安全和地质测量人才,且大部分充实到生产一线.随着煤炭院校的改制转型,多数学校换了牌子,撤销了采矿地质类专业,目前全国每年招收的采矿地质专业新生约500人左右.其中不少人还不愿意到煤矿,不愿意到生产一线.据2001年的调查,96%的煤矿缺乏机电专业人才,88%的煤矿缺乏采矿专业人才,通风安全,防瓦斯突出等人才更缺乏.这几年的情况尤其严重.受过系统学习的采矿专业毕业生,只有很少一部分毕业后选择了本职工作,其他的选择了考研和与所学专业不相干的其他工作.市场机制的作用,使很多的学生逃离了这个高强度,高危险性,低工资水平的行业.以东北大学的采矿专业为例,近几年的毕业生去矿山工作的并不算多,去的人中又有人选择考研离开.技术人员匮乏和层次低使技术措施不到位,制约煤矿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二,煤炭工人的构成比例中国煤炭工人总数有700多万,比全世界所有产煤国的煤矿工人加在一起还要多.机械化程度不高的中国矿山,人力在采掘作业中仍起很大的作用.而中国矿山企业所雇用的职工的技术水平却参差不齐,如部分合同工,只经过短期培训,甚至有的只是简单被告知安全规程,便进行采掘作业,遇到矿难,他们缺乏逃生的知识.国有煤矿中采掘一线工人相当一部分是农民工,特别在经济效益较差的西部地区煤矿.多数农民工是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安全意识较低.农民工一般采用协议工的形式,一般在煤矿干几年,有的刚熟悉了工作,就卷铺盖走人,流动性较大,安全教育缺乏针对性,违章作业现象时有发生,人的不安全因素较为突出.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全国各地煤矿对外承包工程比较普遍.外包队伍整体技术素质差,缺乏安全装备,流动性大,难管理,是煤矿生产建设中极不稳定的队伍,有些包工头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不顾工人生命安全,违章施工.2004年6月29日某煤矿发生的塌冒事故,就发生在外包队伍.部分煤矿的矿长,区队干部,班组长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普遍存在着文化水平低,管理知识技术水平差的现象,从而影响到煤矿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如何加强煤矿外包队伍和外包工程的监管是摆在煤矿监管部门和煤炭企业的重要课题.第七节煤矿内部存在的问题由于自己在煤矿工作,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分析得出以下原因:一,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素质差具体表现为:职工对安全重视不够,在实际经营过程中,没有把安全放在重要位置,总是认为安全是别人的事情,与自己无关,却不知一旦因违章而发生事故,所伤害的不仅仅是自己,还可能伤害他人或被他人伤害,对家庭的正常生活带来痛苦.特别是企业的主管,认为生产象打仗,哪能不发生工伤事故,没有把职工的身体健康摆在首位,摆不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也就不能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更不能保证设备,设施的本质安全,使违章行为不断出现,导致事故的不断发生.安全管理主要是由管理人员凭主观意志和经验进行工作,管理技术和手段落后.这种管理模式,由于受管理人员的知识,经验和责任心的限制,很难适应矿井灾害事故的复杂多变条件.二,明知故犯从事故调查中,经过对事故直接责任者的询问可以发现,出现违章行为,违章者很清楚自己的行为是违章的,认为这样做一是省事省力;二是存在侥幸心理,见别人这样做没有发生事故,得自己这样做也不会发生事故,殊不知60%的事故发生是人的违章行为造成的,而死亡事故的发生90%则是人的违章行为造成的.三,愚昧无知,盲目蛮干具体地讲,一是生产指挥人员对安全知识和安全制度一无所知,在生产过程中违犯安全生产的客观规律,瞎指挥,强迫命令操作者冒险蛮干;二是操作者不接受(没接受)相关的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对安全操作半点不知,更不用说具有自我保护能力了,在生产过程中违章操作,随便进入危险区域等现象时有发生,从而导致人身伤害事故屡屡不断.四,习惯性违章造成的主要原因:一是新职工入厂没有对其进行严格的"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或虽然进行了,但不正规,使操作者不能够规范操作,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习惯性违章操作行为;二是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严,责任制没落到实处,规章制度不健全,没有约束力,使操作者对违章操作习以为常,形成了习惯性违章操作;三是检查不及时,使违章行为不能得以纠正,久而久之也形成了习惯性违章.五,经济利益作崇煤矿单位的领导特别是企业的承包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一味地追求经济效益,安全措施不落实,安全资金投入不足,设备设施达不到安全要求,也就是说设备设施的本质安全可靠性低,在操作者产生误动作时,起不到保护作用;另一方面,为了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过度疲劳,在生产过程中精力不能集中,产生误操作,导致事故发生;还有就是生产煤炭的设备长时间运转,得不到有效的检查和维护,产生设备故障,造成人员伤亡.第八节煤矿开采技术,设备装备水平低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形势非常严峻,灾害事故频繁,瓦斯爆炸等重特大事故也时有发生.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安全技术与装备的研究与国外先进水平还有一定的差距,最主要的原因是一些重大的科技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没有建立起煤矿安全科学技术研究的平台和煤矿安全监察监管的技术支撑体系与科学的矿山安全管理模式.一,我国煤矿安全技术与装备的研究与国外先进水平还有一定的差距2001年,原国有重点煤矿的采煤机械化程度75.43%,综采机械化程度59.42%,综掘机械化程度15.03%.而原国有地方煤矿和乡镇煤矿机械化程度普遍较低,全国平均采煤机械化水平还不到40%.2002年统计,原国有重点煤矿有35处高瓦斯突出矿井没有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配备瓦斯抽放装备,47处高瓦斯和突出矿井没有装备瓦斯监控系统,占高瓦斯突出矿井总数的17%.现有煤矿多数矿的监控系统装备不全,尚未实现网络化管理,部分设备功能落后.44处自然发火危险的矿井,尚未建立防灭火系统.66处矿井尚未建立防尘供水系统,占矿井总数13%的煤矿需要更换防尘供水管路.不少的矿井没有安设防隔爆设施,既使配备了隔爆设施的矿井,设置的数量少,没有达到安全规程的要求.相当一部分原国有重点煤矿的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光学甲烷检测仪,甲烷断电仪等必备的安全仪器仪表配备不足.有164处矿井50%以上的电气设备超期服役.数量众多的小煤矿安全装备水平更低,有的根本不具备防御灾害的能力,多数小煤矿仍旧沿用落后淘汰的电气设备,电气防爆性能差,失爆率高.我国煤矿的自然条件复杂,虽然我国煤矿的瓦斯灾害防治技术,如煤与瓦斯突出预测及措施等处于世界先进水平,但防灾抗灾的安全仪表和装备与国外相比差距较大,如安全仪表中的初级仪表(敏感元件等)的加工水平大大低于国外先进水平,致使监测瓦斯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不足.由于煤矿井下湿度过大及爆炸气体环境等原因,煤矿的自动化技术应用水平与其它行业相比要落后10~20年.尽管现在煤矿产品必须要取得煤矿安全标志,但是生产厂家繁多,同一类型产品没有统一的标准,造成产品繁杂,产品的技术水平参差不齐,承担产品安全性能检验的各质检中心的检验装备存在着设备老化,测试技术水平降低等突出问题,急需更新和提高,以上原因造成部分煤矿产品达不到真正安全程度.有些煤矿虽然设施到位了,但组织管理的混乱却屡屡酿成大祸.xx大平煤矿早已进入600米以下瓦斯突出区,却仍按400米以上非突出区进行管理.去年"10·20"矿难发生时,下水平面喷出的瓦斯流已经逆行到了上水平面运输巷道,多处瓦斯浓度测定仪报警,此时距爆炸发生仍有31分钟.这么长的时间,竟没人去切断电源,最终导致架线电机车行驶到巷道拐弯处引发爆炸.煤矿安全装备是防治煤矿事故的重要手段,在防治灾害事故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目前仍有许多装备存在适应性不强,可靠性差的问题.另外,面对新出现的灾害,缺乏必要的控制灾害的专用装备.煤矿安全的监测仪器仪表也存在着寿命短,精度低,稳定性差,满足不了安全的需求.设备短缺仍是煤矿存在的另一个突出问题.二,煤矿重大科技攻关课题难以实施,重大安全技术问题难解决目前我国煤矿在"一通三防",防治水,矿井深部地压,冲击地压,高温灾害和支护等方面存在许多技术难题,严重威胁着煤矿安全生产.这些涉及行业技术发展共性,基础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科技课题,国家支持范围和力度与过去相比大大减少,基本上处于中断状态.重点煤炭企业下放后,受单个企业和科研院所经济实力限制,难以开展技术攻关,技术基础理论研究严重滞后于煤矿安全的现实需要.随着矿井开采向深部发展,一些矿井的开采深度已超过1000米,随着深度的增加,煤层瓦斯含量和矿井瓦斯涌出都将随之增大,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增大,从而加大了治理的难度;高产高效矿井的集中生产和综采放顶煤开采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加大了矿井通风与防火综合治理的难度,增大了瓦斯灾害事故发生的几率.随着煤矿生产发展和开采工艺进步,出现了新的瓦斯安全技术问题论述中国煤矿开采技术状况,为了防止煤矿瓦斯灾害事故的发生,煤矿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主要集中在瓦斯灾害的防治措施方面,对瓦斯灾害事故的发生和发展机理研究不够,防治措施单一,综合配套能力差,只治标,难治本,还不能从根本上杜绝煤矿灾害的发生.如煤与瓦斯突出的机理研究仍停留在假说阶段,尚没有成熟的理论来指导煤与瓦斯突出防治技术的开发和研究,致使突出事故时有发生.随着煤矿向深部延伸,诸如延期突出,矿震,热害,高地应力等灾害更为严重,对这些灾害缺乏必要的研究,还不能找到完全有效的治理措施.第三章:社会及政府原因第一节社会经济需求,能源结构不合理矿难频发可以看作是高能耗,粗放式的经济发展模式的市场反应.面对经济利益的巨大诱惑,面对原材料价格节节攀升的市场环境,面对大干快上gdp竞赛的某些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巨大冲动,尤其是面临并深陷其中,处于锁定状态的高能耗,粗放式的经济发展模式,矿难的发生又具有必然性,矿难频发又具有令人痛心的某种规律性.一,受巨大的经济利润驱使,煤矿超限开采,超负荷经营现象严重根据2004年一季度发改委发布的资料显示,2003年度,全国发电量479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7%.即便如此也满足不了快速增长的电力需求,发改委当时预计,在2004年夏季用电高峰期间,全国最大电力缺口将在2000万千瓦以上,二十多个省市需要拉闸限电.这一局面不仅对我国经济的发展构成了严重的制约,在我国目前发电主要依赖煤电的局面下(煤电占全国总发电量的80%),必然带来煤矿资源的加速消耗,大量电厂的投产,增大了对煤炭的需求,而冶金,焦化等行业的用煤需求也在快速增长.据报道,去年以来,煤炭价格一路飙升,9月份原煤涨幅高达40%,而供暖季的到来,令原本高位运行的煤价更是涨势惊人.煤炭价格一路上涨,煤炭行业持续处于卖方市场,刺激了煤矿的超能力生产,由于近年来新投产的大中型煤矿不能满足需求的更快增长,巨大的经济利润空间,促使企业和地方政府用增产增收策略代替了适度规模条件下的安全生产策略.某些地方政府和煤矿负责人对煤矿的效益非常看重,以衡量经济指标大小作为煤矿的政绩的多少,为了完成生产任务,完成既定的经济指标,突击生产,甚至带着问题和隐患生产,这就给煤矿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威胁.目前,我国各类煤矿基本处于满负荷,超能力生产状态,安全生产的压力很大,继续增产的余地有限,今年煤炭的供求矛盾将会更为尖锐.一些矿产地企业和地方政府不放过难得的发展机遇,于是,超限开采,乱开乱采,置安全和生态保护于脑后的高密度开采大量开花,超负荷经营,突击生产致使煤矿安全得不到保障,这是目前采掘业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二,我国的能源结构对煤的依赖,来自于经济发展模式对现有能源结构的依赖我国煤炭产量世界第一,煤的消费占了能源总量的74%.我国石油资源贫乏,但煤资源就很丰富,为了弥补石油的不足,唯有加大力度开采煤矿.值得指出的是,20多年的发展造就了经济增长的奇迹,然而这个增长过度依赖资源消耗,尚未能够以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为支撑.2003年我国消耗的钢材,水泥,煤炭,电分别占世界消耗量的30%,40%,30%,13%.而对能源使用的效率之低更是让人触目惊心.据报道,每增加1美元gdp,中国所耗能源为世界平均量的3倍,美国的4.7倍,德国的7.7倍,日本的11.5倍.根据亚洲开发银行的估算,中国每实现1000美元的gdp就需要消耗0.78桶原油,是亚洲各国平均水平的两倍,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发达国家成员国平均水平0.37桶的两倍多.又根据有关报道,我国每吨标准煤的产出效率仅相当于日本的10.3%,欧盟的16.8%.中国经济的发展未能摆脱粗放,外延的模式.结构不合理,效益不好,生态环境破坏等问题长期得不到改善,能源,原材料,交通运输,土地供应短缺已构成发展的重要约束.能源利用方式的高消耗,粗放利用,导致了原材料生产,开采中的重产量,轻综合利用的滥开滥采行为.采煤企业对高密度,高强度采掘方式的依赖,又来自于一些地方政府财政结构和经济发展冲动对gdp的依赖.由于油气能源紧张,煤炭生产利润空间加大,超负荷生产是顺利完成财政指标,突破gdp数字的便利而不费事的选择.对利润,gdp指标的迷信,被难得的"市场机遇"进一步放大.中国能源需求的快速增长,以及能源供给的严重短缺所带来的严峻矛盾已经成为煤矿事故的催化剂.从长远来看,将导致煤矿资源的耗竭,从目前来看,后果就是煤矿抢工抢点,滥采滥挖,越挖越深,越挖越险.煤矿的超负荷运转,不仅超出了自然资源的承受能力,最直接的后果就是矿工的灾难.三,矿难的背后是煤炭行业承载了过重的生产任务我国经济正处在高消耗的重工业化时期,以高物耗和高能耗为特征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又进一步加剧了能源的压力.煤炭是我国最主要的能源,牵动着经济发展全局.一面是煤炭供应偏紧,能源已经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另一面是生产能力不足所导致的超能力生产,以及由此引发的矿难.如何解决好这一矛盾,是在中长期范围内保障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的着眼点.第二节改革开发以来中国煤矿体制和监察体制的变迁一,改革开发以来中国煤矿体制的变迁1986年3月19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于1986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法明确了资源有偿使用的原则,但对不同资源的补偿标准还不够明确,合理.1988年,撤销煤炭部,石油部,水利电力部,成立能源部.1993年,撤销能源部,重组煤炭部,电力部.1996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决定》以及与之配套的《矿产资源勘察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等多项配套法规和规章.1998年,在政府机构改革中,撤销煤炭部,家经贸委下设国家煤炭工业局;原煤炭工业部直属和直接管理的94户国有重点煤矿下放地方管理.国家煤炭工业局的主要职责是拟定煤炭工业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研究提出发展煤炭工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制订行业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整顿煤炭生产和经营秩序等,其职能类似于行业学会性质,不利用煤矿安全监察和管理.2001年3月,撤销国家煤炭工业局,有关行政职能并入国家经贸委.2003年3月,国家经贸委撤销,在国家发改委下设能源局,负责制定我国煤炭工业中长期发展政策.自1988年至1998年10年间,煤炭部撤销~重组~撤销,煤炭行业的管理部门几经易手,煤炭管理职能始终未能理顺.自1980年开始,原国家经委每年下拨8000万元专项资金给煤炭部,作为安全投入.1988年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成立后,专项资金取消,由总公司从所属煤炭企业中按吨煤提取安全投入费用,总额仍保持在5000万元左右.1993年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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