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莱芜市钢城区里辛镇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招 标 人:莱芜市钢城区里辛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 :二零一一年十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3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3
二、投标须知 5
(一) 总 则 5
(二)招标文件 6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8
(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 11
(五)开 标 12
(六)评 标 13
(七)合同的授予 15
第二章 合同格式 16
第三章 技术条款 17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18
一、投 标 函 18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9
三、授权委托书 20
四、投标报价汇总表 21
五、设备清单一览表 22
六、备品备件(易损件)一览表 23
七、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24
八、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25
九、近三年来所施工工程情况一览表 26
第五章 评标定标办法 27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钢城区里辛镇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2
建设地点
钢城区里辛镇
3
建设单位
钢城区里辛镇人民政府
4
质量标准
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
5
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6
质保期
一年
7
资金情况
已落实
8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具备承揽本项目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9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0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 年 月 日 时前,交纳投标保证金 万元,投标保证金采用支票或银行汇票,汇至以下帐户:
逾期未到帐户视为放弃投标。
公司名称: 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帐 号:
11
现场踏勘
自行踏勘
12
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即日起至 年 月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
发售地点:
招标文件工本费:¥150元 (售后不退)
13
招标答疑
年 月 日 时前
1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15
投标文件提交
地点、截止时间
收件人: 有限公司
地 点:
截止时间: 年 月 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16
开标
l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地点:
17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18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联系人:
二、 投标须知
(一) 总 则
1.工程说明
工程名称:广饶县稻庄镇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1.1 工程招标范围:钢城区里辛镇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高家岭小区建设200t/d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1座。里辛小区建设200t/d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1座。
1.2特点: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备采用微生物处理技术,有机物在好氧反应区通过异养微生物的生物降解得到去除,污水中的氮通过好氧硝化与缺氧反硝化得到去除,从而通过生物处理过程实现对氮的高效去除。同时,通过生物集成污水处理技术的运用,投加用于污水处理的菌种,使处理效果更加稳定,耐低温能力更加突出。
其特性为:第一,适用于远离城市管网的生活污水处理,占地面积小,工程实施简单,调试稳定后无需严格的技术管理和专人管理;第二,安全性能高,该设备采用完全生态的微生物集成处理方法,安全环保;第三,改善环境,经过治理的污水在进行水体生态修复的同时,可改善居民生活的健康环境。第四,产品采用地埋式,不受环境温度影响。
1.2.1处理工艺
处理工艺为地埋式生物集成处理,工艺流程见下图:
格栅
调节池
厌氧池
砂
中间水池
清水池
ClO2
缺氧池
好氧池
沉淀池
储泥池
混凝池
1.2.2水质
农村生活污水经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出水水质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排放标准B标准的要求,即:
CODcr≦60mg/L;
BOD5≦20mg/L;
NH3-N≦8mg/L;
SS≦20mg/L;
PH=6-9
1.2.3该项目的污水处理设备由中标人安装、调试、竣工检测及保修。
1.3本招标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现通过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1.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前附表。
2.2 本工程项目的计划工期:详见前附表。
3.资金来源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前附表。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前附表。
5.现场踏勘
5.1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作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的条件。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以以踏勘现场的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5.4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尽可能予以支持,但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因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标人同时缴纳交易服务费、招标代理费。依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承担,该费用在投标保证金中抵扣,多退少补。交易服务费执行鲁价费发[2001]243号文件,该项费用全部由中标单位支付。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格式
第三章 项目说明及技术要求
第四章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第五章 评标定标办法
7.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人有可能被拒绝而失去参加评标的资格。
7.3投标人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提供资料的正确性进行验证和确认,并对这些资料的解释和正确使用负责。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金厦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还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在2日内在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该书面澄清资料经备案后发给所有投标人。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招标文件一经招标人修改,将以修改后招标文件为准。投标人在取得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办理有关签收纪录或以传真方式回执。
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电话或口头咨询和答复的意思解释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采用中文语言或文字。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包含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
11.1商务标包括如下内容:
(l)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4)污水处理工艺设计图
a方案说明、施工图、详细的节点设计;
b基本原理;
c工艺流程;
d设备清单一览表(见附表);
e售后服务承诺;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6)项目经理简历、资质证书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简介;
(7)企业业绩;
11. 2技术标包含如下内容
11.2.1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工程质量目标、进度目标、安全生产目标、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11.2.2 工程总进度表、总工期、 施工组织、技术措施;
11.2.3劳动力及施工机械安排计划;
11.2.4施工方案,施工总平面图及主要施工机械表等;
11.2.5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投标报价
13.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经过现场踏勘,按照招标范围及内容综合考虑各项风险,进行报价,中标后,所投报价即为合同价。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3.2材料价格由投标人依据现行市场价格、企业自身情况自主报价,材料价格在结算时不调整。
13.3设备
13.3.1设备报价,应包括设备的采购、包装、运输、装卸,保险,安装,调试,试运行,保修期间的维保费等全过程所有费用。
13.3.2投标报价应分别列出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产地、厂家及技术标准;提供产品出厂的合格证,产品说明书,检测、检验报告,鉴定报告。
13.3.3投标人应提供技术服务及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并在报价表中说明提供的数量和价格。属于免费提供的应注明免费。
13.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按本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完成招标工程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不得以任何理由的予以重复,若有缺项或漏项招标人将认为投标人不收取该项费用或已在其他项目上综合。
13.5报价依据:
13.5.1本招标文件。
13.5.2施工图纸。
13.5.3投标人踏勘的现场情况。
13.5.4企业自身情况。
13.6报价方式:
13.6.1投标人根据施工图纸及现场勘察情况编制相应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清单报价。
13.6.2施工单位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中存在或可能出现的问题,总价一次性包死,不再另外增加其它任何费用。
13.6.3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地质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工程费用的增加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13.6.4各企业应根据市场行情结合自身情况进行报价。投标单位应报出其所能承受的最低的合理价格。
14.投标货币
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90日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必须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额和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对于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
16.3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
16.4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书的;
②由于中标单位的原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的;
③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招投标法规的;
④签订合同过程中改变原投标条件不承诺原投标条件的;
⑤在投标后,评标时撤回其投标书的。
17.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所提交的任何替代方案。
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8.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8.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书写,纸张采用A4,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的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或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8.3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8.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需修正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法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
19.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用A4纸打印装订。
19.2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装入密封袋内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章;
19.2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及联系电话。
20.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1.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规定。
21.2招标人如需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必须按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1.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2.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9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3.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4.投标撤回通知书也可采用传真的方式,只要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收到此传真,但此传真应满足下列条件:
24.1传真件上应有投标人名称、地址、电话。
24.2非常清楚的标明“撤回”字样。
24.3必须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投标人公章。
(五)开 标
25.开标
25.1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同一时间在前附表规定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或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或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在评标过程中应保证随叫随到,以便评标专家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质询。
25.2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1、经过年检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厂家授权委托书
25.3开标程序:
开标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由相关监督部门进行监督。主持人按以下程序进行开标:
(l)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由招标人和投标人代表检验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5)按照投标人签到的逆顺序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26.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6.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审:
26.1.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9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26.1.2本须知第1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8.3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6.1.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6.1.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数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6.1.5 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六)评 标
27.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与评标
27.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7.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7.3开标结束后,进入评标阶段,评标采取保密方式进行。
28.评标过程的要求
28.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8.2在评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8.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9.投标文件的澄清
29.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31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0.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核
30.1开标后,经招标人审查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30.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30.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提供的有关企业和项目经理资质、荣誉、业绩等有关资料必须保证其真实性。若评标过程中查出有虚假,当场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被没收投标担保,若中标之后查出有虚假,作废除中标资格处理并没收投标担保。同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等依法进行处罚。
31.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31.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31.1.1如果大写表示的金额和用小写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表示的金额为准。
31.1.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以标出的价格为准,并修改单价。
31.2按上述修改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32.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32.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31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32.2 评标方法和标准
32.2.1报价最低的投标不作为中标的唯一标准。
32.2.2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合理,投标价格明显低于成本的除外。
32.2.3综合评估法:即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将报价、工期保证、工艺流程、服务承诺等赋予不同的分值,采用百分制方法,进行评审。
32.3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32.3.1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一)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二)投标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三)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四)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五)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六)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32.3.2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出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
32.4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招标人提出处理建议,并作书面记录。
32.5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32.6中标人的确定
32.6.1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须知32.2款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第1-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并按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2.7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32.8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评标委员会即告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
32.9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七)合同的授予
33.合同授予标准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第32.6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34.中标通知书
34.1中标人确定后,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未有异议,招标人以《中标通知书》的方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被接受。
34.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5.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5.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5.2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非法转让(转包)给他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资格。
35.3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拟定的项目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任意更换。但施工中,发包人认为项目负责人不称职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
第二章 合同格式
1、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2、付款方式:双方另行协商。
3、工期要求: 天,具体工期以合同为准。
4、调试:调试工作由承包人负责。
5、污水经综合处理后,出水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站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标准的B标准。
6、本工程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未经发包人同意,施工单位不得转让合同中的义务和权利。
7、安全条款:承包人应保证安全施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承包人应为其雇佣的职工办理安全事故保险。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8、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支付误期违约金,每日的误期违约金为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三,但累计赔偿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0%。
9、工程质量:若工程质量达不到招标要求,承包人负责维修直至达到质量目标,费用由承包人负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赔偿。
10、补充条款
10.1承包人应保证设备出厂是全新、未使用过的,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
10.2承包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经正确安装、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设备寿命期内,承包人应对由于性能设计、工艺或材料的潜在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负责,发包人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提出索赔。
10.3该工程终身售后服务,发生任何故障,承包人在收到通知后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解决,质保期内无偿服务,质保期外只收取更换零部件的材料成本费。
10.4承包人负责无偿对发包人的操作人员进行设备的维修、保养、操作培训,直到发包人操作人员能正常操作设备保证能正常运转及污水处理各项指标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章 技术条款
1、污水处理站
1.1污水处理站的规模:日处理能力400吨的地埋式污水处理站。污水采用生物集成处理系统进行全自动处理,并带有远程控制系统。
1.2设计范围:
1.2.1污水处理站的工艺及方案设计。
1.2.2污水处理站的配套(土建、电、仪表等)工程的设计。
1.3、设计原则:
1.3.1设计必须符合适用的要求:选择的主要设备、设计标准和数据等,应最大限度的满足使用的要求,以保证污水处理站功能的实现。
1.3.2设计采用的各项数据必须可靠:设计所采用的原始数据必须可靠、准确,并保证必要的安全系数。
1.3.3设计应符合经济的要求:设计中尽可能采用合理工艺降低工程造价,选用质优价廉的设备;保证在工程建成投入使用后,运行费用最低,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使用效果。
1.3.4设计中必须充分考虑该社区污水的特点,处理设施能适应较大的水质水量变化。在机械化、自动化程度方面,要从实际出发,根据需要和可能及设备的供应情况妥善确定。
1.3.5设计应适当注意美观和绿化,和周围地区的环境相协调。
1.4设计范围即施工范围,建成运营后的污水处理站的出水水质指标要求:污水经综合处理后,出水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站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标准的B标准。
2、其他未尽事宜执行现行国家规范,若无相关国家规范则执行相应行业规范。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唱 标 单(附首页)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总报价
(小写)
(大写)
施工工期
20日历天
质量目标
质保期
项目负责人
对招标文件
的认同程度
优惠条件 及合理化建议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表格于投标文件首页装订,以备唱标用。
一、投 标 函
招标人:
1、根据已收到的 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意按按上述合同条件、技术规范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缺陷修复工作。
2、我方的投标报价为:
最终报价为:
人民币(小写) (大写) 元。
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与招标人签定合同,按规定的时间派出合格的施工人员和相应的机械设备进驻施工现场,按我们承诺的工期目标完成本工程,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4、如果我方中标,我们将保证按照你单位认可的条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5、我方同意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7、如果我们在本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5天内未能或拒绝签定合同;或未能提交履约担保,同意你单位没收投标保证金,另选中标单位。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全称):(盖章)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电 话: 开户银行名称:
传 真: 银行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的 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 位: 部门: 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报价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备注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设备清单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价
合价
品牌
厂家
功率
规格
型号
备注
备品备件(易损件)一览表
序号
名称
产地(详细)
厂家
数量
单价
合价
型号、
规格
技术标准
性能
备注
注:填写本表要实事求是。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资质等级
参加工作
时间
从事项目经理年限
近三年已竣工同类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期
工程质量
安全文明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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