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已颁布1年有余,2008年起,我公司也将按照新的准则进行账务核算。本次新准则变化之大,几乎可以用“翻天覆地”来形容。对于新准则颁布的重大意义、重要作用,我们无须赘述,反正不管怎样都要执行。此处仅讨论新准则对我公司目前情况中会出现的账务核算的影响。
一、 会计科目
1. 取消科目
资产类:短期投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长期投资;
负债类: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
损益类:补贴收入、管理费用—坏账准备。
2. 新增科目
资产类:交易性金融资产、周转材料(也可沿用低值易耗品科目)、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累计摊销、开发支出、递延所得税资产;
负债类:递延所得税负债、应付职工薪酬(下设二级科目)、应交税费、递延收益;
损益类:资产减值损失。
此外还增加了共同类科目,即既有资产性质、又有负债性质的科目,我公司未涉及。
3. 更名科目
现金更名为“库存现金”;营业费用更名为“销售费用”;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更名为“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更名为“其他业务成本”;所得税更名为“所得税费用”。
二、 核算方法
1.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的定义中,不再强调“价值较高”,而仅要求为“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如果把所有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都认定为固定资产,将可进一步减少公司资产流失的风险,但公司资产管理、清查的工作量将有所增加。
2. 无形资产摊销
原无形资产的摊销均计入无形资产的贷方,新准则中把摊销单列出来,计入“累计摊销”科目(类似于固定资产折旧)。在2008年1月1日,应将账面上无形资产的摊余价值作为成本,在剩余使用年限内摊销,即不再追溯调整。
3. 研发支出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分为研究和开发两个阶段。符合条件的开发支出可予以资本化,而不是计入当期损益。
针对研发费用是否可以资本化,研发支出下可设两个二级科目:费用化支出、资本化支出。结合公司现状,可在二级科目下再设置材料费、人工费等三级科目。期末,费用化支出科目应无余额,资本化支出科目余额表示可以资本化但尚未最后形成无形资产的支出余额,结题后需将资本化支出转入无形资产中。
4. 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包括了原来的“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职工教育费/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科目,因此需将这些科目另设为二级科目。2008年1月1日,应将原科目的余额全部转入“应付职工薪酬”的各二级科目中。同时,在编制会计报表附注时,应按各二级科目进行披露。
公司原来对于工资、福利费按人员所属部门分配到各项成本及费用中、而将其他社会保障费、工会、教育经费等则均计入管理费用中,新准则中将所有与职工薪酬有关的费用均需按“提供服务的收益对象”分别列入成本或费用中,即社会保障费等也要按部门分摊到各项成本及费用中。
福利费不再按工资总额的比例计提,而是按实际发生额列支。教材中提到,对于“没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对于预计和实际的差异应在年末补提或冲回,因此公司可按一定比例在年中预提福利费,再在年末进行调整。对于今年12月31日的应付福利费余额,需在明年1月1日转入应付职工薪酬,并需将余额冲减管理费用。
5. 应交税费、营业税金及附加
应交税费包括了原来的“应交税金”及“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两个科目,因此在核算时可以把原来的应交税金下的二级和三级科目直接转为应交税费科目,同时增设一个二级科目“教育费附加”。2008年1月日,应将原其他应交款科目余额转入到“应交税费”的二级科目中。
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了原来的“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和计入“其他业务支出”中的税金及附加,即除增值税外的流转税不再区分主营业务还是其他业务,其对应的税金均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6.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以我公司目前收到的政府补助看,均为与收益相关的补助。此类补助应计入“递延收益”科目,而不能再计入专项应付款科目(只用来核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2008年1月1日,应将专项应付款余额转入到“递延收益”科目中。
在以后期间结转专项科研费时,应将费用转到管理费用中,同时将相应的政府补助确认为“营业外收入”,而不是直接对冲。
7. 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损失
取消了管理费用中坏账准备/存货跌价损失、营业外支出中资产减值准备等二级科目,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时候,统一为借“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对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再在后期转回。
8. 所得税
所得税的核算由原来的应付税款法改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在计算时需考虑应纳税所得额的暂时性差异。2007年末,公司仍按应付税款法计算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及应交所得税(二者相等)。2008年1月1日,需按新准则中要求的债务法调整上期所得税费用,并将影响金额调整留存收益。
三、 报表编制
1. 资产负债表
资产和负债的分类由“流动”、“长期”等改成“流动”、“非流动”。固定资产不再列为固定资产原价-累计折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净值,而直接按固定资产净值填写。
2. 利润表
利润表的结构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首先,将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收支均合并列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只在报表附注中分列;不再计算主营业务利润,直接计算营业利润;将投资收益提前,包含到营业利润中(原包含在利润总额中);营业利润中还增加了“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两个科目。
其次,利润总额中,取消了“补贴收入”科目;利润总额之后的所得税更名为“所得税费用”。
最后,取消了净利润之后的利润分配表,而增加了“每股收益”指标。
3. 现金流量表
在原会计制度中,其他报表都要填报上年数和本年数,唯有现金流量表只填报当年数。在新准则中,无论现金流量主表还是附表,都需填报当年数和上年数。
主表中对于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入、流出,增加了“处置”/“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取得或支付的现金。在主表最下方,增加了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初余额、期末余额两行。
在年度会计报表的主表中,取消了现金流量附表,而在报表附注中填列。由于损益科目的变动,如增加了公允价值变动损失、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减少了待摊/预提费用等,附表也随之有所变化,大致内容还是与原来一致的。
4. 股东权益变动表
新准则将原利润表下半部分的利润分配表取消,改为填报此表。
5. 会计报表附注
会计报表附注中增加了不少内容,如前面提到的现金流量附表放到了附注中。此外,附注中还增加了“政府补助”、“每股收益”等指标的披露和说明。
以上是我总结的新准则中与我公司业务比较相关的变化,这些变化肯定不全,有待逐步补充、完善。我们将本着“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精神,积极探索新的知识,不断拓展我们的视野,提高我们的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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