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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申请表-江苏警官学院(警务硕士)》.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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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 研究生试点工作申请表 申请单位: 江苏警官学院(公章) 申请硕士专业学位类别: 警务硕士(035300) 联系人及电话: 吴跃章 025-52881508 一、学校发展历史沿革、办学特色简介 江苏警官学院是江苏公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培养公安后备人才、培训在职民警、开展警务研究的重大职责。学校于1949年6月创办,1953年更名为江苏省公安学校。1978年在全国第一个举办公安大专班。1982年成为全国第一所公安专科学校。1998年与南京大学联办行政管理、侦查两个本科专业。2002年升格为全国第一所省属公安本科院校。2004年经省政府批准,增挂江苏公安管理干部学院牌子,下设公安派出所长学校、刑警队长学校、交巡警队长学校和公安局长研修所,用学校体制培养公安机关领导骨干和业务骨干。2006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在全国省属公安院校中第一个也是目前唯一一个接受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水平工作评估并获得良好结论。2008年始,实施公安民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 学院始终坚持服务公安事业的办学宗旨,坚持学历教育、在职民警培训、警务研究三者协调发展,围绕培养高素质人民警察的根本任务,构建了公安职前教育与职后培训结合、战学研结合的特色鲜明的警察职业教育综合办学体系,发挥了江苏公安机关人才库、思想库和实验场作用,被誉为公安教育发展的“江苏模式”。 (一)铸造以忠诚警魂为核心的警察职业素质 坚持“政治建警”原则和“从严治警、从严治校”方针,着力加强师生政治立场、政权意识、宗旨意识、执法思想、纪律作风教育,严格警务化管理,强化学生警察意识养成,铸造“忠诚可靠、秉公执法、英勇善战、纪律严明、无私奉献”的人民警察精神。 (二)建立与公安机关紧密合作共同育人的机制 学院由省公安厅、教育厅双重领导。学院与公安机关用人单位在招生计划、专业设置、教学改革、警务研究、师资培养、实习实践、在职民警培训等方面,紧密融合,形成了校局联动、共同培养机制。学院在全省公安机关挂牌建立100多个实习基地、教研基地,覆盖各警种业务,公安机关免费提供实习条件保障,选派民警担任指导老师进行全程指导、管理、考核。 (三)学科专业紧紧围绕公安行业需求 学院设置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警察管理、涉外警务、反恐怖犯罪、经济犯罪侦查、计算机安全监察、法化学等专业(方向),涵盖了公安工作的主要专业领域。学科专业建设突出,公安学一级学科被确定为江苏省优势学科,有省重点建设学科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特色(品牌)专业6个,国家精品课程3门,省部级精品课程14门,省级实验教学(实训)示范中心建设点4个。建立了世界唯一的指纹专业博物馆——南京中华指纹博物馆。 (四)形成了“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 以培养应用型公安人才为方向,将学生参与公安实战纳入培养方案,通过组织学生寒暑假见习,毕业前实习,奥运会、世博会、大运会等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反恐处突值勤备勤重大勤务活动,警民共建,实践课题调研等实战活动,通过强化业务技能训练和射击、驾驶、查缉战术等实战技能训练,强化实践教学。干警培训突出职业核心能力和素质培养,实行战训研一体化模式和训用衔接制度,有3200多人取得所队长《任职资格证书》,走出了一条警察训练职业化、职业训练正规化的新路子,成为江苏公安教育训练的品牌和亮点。 (五)科研服务公安实战 学院首创的全国第一个以现代警务为研究方向的江苏现代警务研究中心,被确定为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培育点。中心在全省公安机关建立了13个科研基地、28个科研工作站。近三年,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热点难点问题,承担了18项国家级、省部级课题等,与公安机关合作开展课题研究,在服务领导决策、引领公安实战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社区单元警务改革”等成果在公安机关推广,并获公安工作创新奖、科技强警奖等。多次为公安机关侦破疑难复杂刑事案件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六)形成了“双师型”结构的教师队伍 教师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具有执法办案权和刑事技术鉴定权,专业教师前往公安机关挂职锻炼、业务调研成为常态机制,培养出一大批在校教学、一线实战的“双师型”教师。同时从公安机关选聘了120多名兼职教官,与学院教师组成教研团队。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和业务骨干经常来校讲学。 (七)公安人才严格实行按需招生、按职位招录 每年根据全省公安队伍警力需求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学生毕业时参加公务员特殊职位考试,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毕业生入警率达到99.9%。已为全省公安机关培养全日制毕业生3.5万名,占全省公安民警总数的40%,目前江苏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和业务骨干中,80%以上为我院毕业生。 二、与所申报硕士专业学位类别相关领域人才的需求情况 (一)我省公安队伍文化结构、专业结构不够合理,对专业性高层次人才需求强烈 截止2010年底,我省公安民警总数88700人,大专以上学历83193人,占比93 .79%。其中,本科学历47019人,占比53.01%;硕士以上1326人,占比1.49%。其结构现状反映出:硕士以上人数少、占比低;党校研究生占全部研究生比例较大;因全国公安类专业研究生招生学校少、规模小,且去年刚刚设立警务硕士专业学位,致我省公安队伍公安(警务)类专业研究生人才极其稀缺。 我省公安民警文化结构较好,基本能够满足我省公安工作的要求。但从发展和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江苏”目标要求着眼,我省公安队伍缺乏高层次警务人才和重点业务领域的领军人物,硕士以上研究生所占比例明显低于我省公务员队伍以及公、检、法、司系统的平均水平。究其原因,因公安工作的专业特殊性,公安高等教育相对于我国高等教育总体发展水平有差距,一直缺乏研究生层次公安(警务)专业设置,公安(警务)类专业只能以研究方向形式挂靠非公安学科,具有研究生招生和硕士学位授予权资格的公安院校数量严重偏少。 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政策方向的创立,紧紧扣住“急需紧缺”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能力素养培训教学模式,开辟了培养高层次应用型警务人才的新渠道,为我省公安队伍建设实现转型升级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重大机遇。 (二)培养警务硕士专业学位人才是我省公安机关服务“两个率先”、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江苏的迫切需要 当前,江苏公安机关正紧紧围绕社会管理创新“四个位居全国前列”的目标任务,扎实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六大行动计划”,努力实现平安建设“八个全国领先”。确保江苏综治工作位次不退、群众安全感不降,平安建设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努力把江苏建设成为和谐稳定示范区。 实现江苏公安新的历史任务,关键在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公安部《公安机关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对公安机关人才发展目标的专项预测中,对13类重点业务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开发进行了专项规划。以此为依据,针对江苏公安队伍建设实际状况,当前江苏公安队伍建设急需培养以下类型的高端警务人才:一是掌握现代科技、精通现代警务运作的高层次警务管理人才。如业务管理人才,专业技术应用与创新人才,市县公安机关领导及后备干部。二是引领警务变革,精通警务活动的专门人才。如重特大事件预警和现场处置人才,社会信息化秩序中的舆情导控人才,犯罪国际化状态下的涉外犯罪侦查人才。三是掌握现代信息化技术,熟悉警务信息化机制建设和业务建设人才。如现代警务平台深度研发人才,信息化机制下的犯罪情报研判人才,信息化警务机制创新人才。我们拟开展的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将围绕以上专业人才的迫切、重大需求进行。满足需求,服务实战。 (三)江苏公安机关对警务硕士专业学位人才的需求具有数量大、专业性强的明显特征 江苏警官学院和实战部门合作申办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完全符合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人才培养规划要求。 按照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的要求,全国公安机关研究生学历人才比例要从现在的1.25%提高至4%以上,以未来五年江苏公安民警总量10万人计算,我省至少需要培养3000名左右研究生学历人才。考虑与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我省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要求,加上需要一并考虑为列入公安机关序列的边防、消防、警卫武警部队培养人才,实际需求数量更大。针对公安人才培养注重实战、以用为本的特殊性,特别需要培养警务硕士专业学位人才。据此测算,全省每年应新增300至400名警务硕士专业学位人才才能满足需要。 江苏省公安厅明确提出在全省公安机关实施人才引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遵循“服务大局、促进发展,注重实战、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全面开发、整体优化”的基本原则,制定了“333公安人才培养工程”计划,即今后五年内,全省公安机关要重点遴选培养300名警务专家、3000名警务行家和3万名警务能手。基本形成警务管理人才和骨干与警员的配比达到1:3,也就是一个警长级别以上的骨干带领两三个警员干活的勤务格局。江苏警官学院申请开展警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与我省公安机关重大人才工程完全契合,必将为建设强有力的公安工作和强大的公安队伍提供强劲助推力。 三、所申报硕士专业学位类别与行业或企业开展实践教学、产学研合作情况 (一)我院公安类专业与全省公安机关合作开展实践教学情况 为培养学生岗位核心能力和强化警务实战技能,学院与公安机关紧密协作,形成了包含课程实训与实验、公安工作见习、专业实习和学院师生参与警务实战的校局联动实践教学体系。 1.实训与实验。针对公安专业课程特性,设计多类型课程实训、实验项目。学院邀请公安一线专家和学院教师共同组建教学团队,分工协作共同设计教学训练方案,确定训练专题开展模块化教学,一线教官将公安工作中的真实案例引入课堂,进行模拟训练,双方共同对实训效果进行分析、评价和考核,通过实战化训练提高学生的感性认识和实践动手能力。 2.公安工作见习。为提高学生的警察意识和对公安工作的感性认识,学院在第一学期安排学生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为期6周的公安工作见习。见习由民警负责指导,学生通过跟班工作了解公安机关的管理制度、执法规范、业务流程及警察职业精神等。见习工作由所在公安机关进行考核并出具成绩,学院确认。 3.专业实习。为培养学生岗位工作能力,学院先后在全省十三个地级市、59个市县公安机关共建教学实习训练基地,形成涵盖不同地域、不同警种、不同业务部门、不同层级的实践教学基地体系。实践教学基地把学生实习工作纳入公安政工工作计划,将教师指导实习生的业绩纳入公务员考核。各级公安机关普遍认为,学警是公安队伍的后备力量,培养公安后备人才是警院和实战部门的共同责任。为推进校局联动的育人机制,学院与公安机关共同制订了《关于加强教学实践能力培养的意见》、《实习生管理规定》、《实习指导教师指导要求》等一系列管理规定和教学标准,确保实习教学有章可循规范高效。在实习教学中,实行学院与实践教学基地双重指导和管理。学院指派专业教师跟班指导,实践教学基地选派教官进行师徒式的专业指导。根据实习周期合理分配时间,定期进行岗位轮换,并明确要求学生在十七周实习期间做到“五个一”:完整参与办理一起治安案件、一起刑事案件、一起交通事故、一起民事纠纷调解和一个起诉程序,掌握警务活动流程与规范。实习成绩由校局双方共同评定,实习基地进行综合表现考核,学院对实习论文(调研报告)进行考核,两者各占50%。 4.参与重大警务活动。根据各级公安机关的实际需求,组织师生参与公安机关的专项清查、大型活动保卫等任务,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并为地方社会稳定提供警力保障。 (二)我院公安类专业与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战学研合作情况 在办学实践中,我院始终贯彻服从服务于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宗旨,坚持公安教育紧贴公安实战原则,形成“战、学、研”相结合公安人才培养模式。 根据社会管理工作需求,省公安厅党委定期听取学院工作汇报,共同研究不同时期公安专门人才培养目标。省公安厅提出:学院作为全省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成为全省公安机关的人才库、思想库和实验场。学院要把培养忠诚、勇敢、廉洁、奉献、智慧的人民警察作为公安专门人才的培养方向。为推进学院教学贴近公安实战,省公安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江苏警官学院教学与实战相结合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苏公厅〔2007〕421号),为校局合作提供制度保障。根据要求,学院和全省公安机关紧密合作,开展下列工作。 1.联合培养人才。学院通过深入公安实战部门调研,构建公安人才培养的知识与能力体系。与公安一线专家、业务骨干的共同论证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根据公安工作特点,组织学院教师和公安机关教官联合编写针对性强的教材、讲义;聘请实战教官参与学生的入警教育,承担相关课程或专题教学任务,保证鲜活的案例及时入课堂;选聘业务骨干或技术能手担任见习或实习等实践环节指导教官共同完成实践教学指导任务;吸收公安机关实战教官参与课程、技能的考核工作,用实战的标准和要求检验学生对知识和技能的掌握程度;邀请实战教官对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等方面进行督导和评价,充分吸收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推进教学方式手段的改革。 2.联合培养教官队伍。一方面,各级公安机关由政工部门牵头、相关警种分工协作明确晋职晋级评先评优政策导向,支持各级领导和有教学能力的业务骨干和技术能手,担任学校的实战教官,补充学校专业教学力量,完善学校教学团队建设。另一方面,建立教师实践锻炼制度,在广泛吸纳实战人才充实学院教师队伍的同时,定期安排教师到业务对口部门或公安机关基层所队挂职锻炼;分批安排干部教师到基层公安机关当民警,通过实践锻炼,使教师及时了解公安工作的最新信息、最新经验、最新成果和最新要求,并及时充实到教学中去,提高教学的针对性、实战性和时效性,全面深入了解公安工作的发展变化,提高专业教学水平和能力。 3.建立学院与公安机关挂钩调研和互助双赢机制。按照业务对口原则,由省公安厅政治部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建立了警院系部与省公安厅主要业务处室和基层实战单位挂钩联系制度,为学院教师开展教学调研、课题研究提供了长期稳定的基地和渠道。实战部门邀请学院教师参加业务会议,开展专题调研,起草规范文件,编写工作手册。学院安排学生参加公安机关的重大保卫活动和专项治理工作,为公安机关提供警力资源,教师到公安机关挂职锻炼在吸取丰富实践教学内容的同时,协助公安机关破获重大、疑难案件,开展法律和公安业务专业培训交流。学院在全国首先创办“派出所长学校”、“刑警队长学校”和“交巡警队长学校”,打造高层次实战指挥人员培养平台;学院在全国率先创办“局长大讲坛”,邀请全省市县公安局负责人来学院开设专题性讲座或报告,就公安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共同研讨,进行科研攻关。 4.通过江苏现代警务研究中心平台,与公安机关进行警务研究的深度合作。学院在全国首创成立了“江苏现代警务研究中心”,作为服务全省公安工作的决策研究和咨询机构,研究中心的设立,搭建起了江苏警官学院与公安机关之间紧密联系与合作的平台,便于同省公安厅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与各地公安机关通力合作,共同推进现代警务发展和“平安江苏”建设进程中的重大现实问题研究,发挥高校思想库和智囊团的作用,更好地为领导机关决策和指导实际工作服务。目前现代警务研究中心已成为推进学院与公安实战部门进行“战研合作”、“学研合作”的主要平台。研究中心已在13个省辖市和28个县级公安机关建立了江苏现代警务中心研究基地和科研工作站。研究中心经省公安厅审批同意,每年设定10个左右警务研究合作课题,由学院教师和市县公安局共同申报,展开课题研究,并取得了丰硕成果。与宿迁公安局合作的“社区单元警务改革研究”获得了“江苏省公安工作创新奖”。江苏现代警务研究中心还接受江苏省公安厅委托,每年组织召开 “江苏警务发展论坛”,由全省公安机关领导、学院教师、公安院校专家等共同参加,现已成为全省警务理论研究、警务工作实践探索和全省公安工作年初部署咨询的高端研讨平台。现代警务研究中心编辑出版的《现代警务研究》刊物,是全省公安机关交流创新经验、进行理论研讨的阵地,已成为全省公安机关具有权威指导性的警务理论与实践研究刊物。 以上这些实践教学和战学研合作为我院开展培养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如何理解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的区别及如何准确把握所申报硕士专业学位类别的办学定位 (一)专业硕士学位与学术硕士学位的区别 专业硕士学位是我国研究生教育的一次深刻变革与创新,其与学术硕士学位完全不同。 1.培养目标不同:专业硕士学位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术硕士学位培养高素质学术型人才。 2.培养规格不同:专业硕士培养能将专业理论和知识有效运用于职业岗位实践,具有优秀的职业素养,直接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解决专业实践疑难问题的能力突出,创新性地开展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术硕士培养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了解专业领域学术研究状况和发展趋势,在该专业领域开展学术研究,治学态度严谨,具有学术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学术型人才。 3.培养模式不同:专业硕士培养采取专业实践训练教学与专业理论学习相结合培养模式,学校与行业或企业等实践部门为共同培养主体,实行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共同指导的导师组制度,教学过程注重校内教学与校外实践并重,采取专业实践、导师授课、实践课题研究等方法,强化专业实践能力的训练,培养职业素养和研究工作的能力;学术硕士培养采取系统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培养模式,学校为人才培养独立主体,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与导师组培养相结合导师制度,教学过程课堂教学与学术研究相结合,采取导师授课、专题讨论、课题研究等方法,注重进行专业理论教学,训练学术研究能力,培养学术素养和学术创新精神。 4.学位标准不同:专业硕士学位标志职业实践能力,反映专业训练水准,职业性是其根本属性,获得专业硕士学位必须修满规定学分并在职业实践能力训练方面达到规定标准,学位论文必须与岗位工作联系紧密且在形式上可以是实践调研报告、制度建设方案、案例分析研究、技术创新与应用成果等。学术硕士标志学术研究能力,反映学术水准,学术性是学术硕士的根本属性,获得学术硕士必须修满规定学分并在学术研究能力方面达到规定标准,学位论文限定学科归属且在形式上要求学术论文规格。 5.服务面向不同:专业硕士培养面向社会实践部门迫切、特殊需求人才;学术硕士培养面向相关社会实践、专业技术、学术研究和教育等部门需要的人才。 (二)我院警务硕士专业学位办学定位 1.人才培养目标的职业性。围绕“忠诚、奉献、务实、创新”的江苏公安精神指向,培养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强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能够较好地承担专业技术工作或管理工作,具有实践创新能力,能够胜任21世纪江苏公安工作及其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2.专业岗位的定向性。警务硕士由学院与江苏省公安机关紧密协作联合培养,招收对象为具有本科专业,从事公安工作三年以上,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严谨的工作纪律作风,在所在公安工作岗位业务能力较强,经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和推荐,通过本专业培养能够成为高素质警务人才的在职公安民警。学生毕业后根据专业所长,根据协作办学公安机关警务工作岗位高素质人才的切实需求安排工作岗位。 警务硕士专门为公安机关培养刑事侦查、治安管理、公安管理、刑事科学技术等专业人才,毕业生能胜任在这些专业岗位上能体现较高的专业素质和突出的专业能力,能组织一定数量的其他专业人员高效开展工作,能通过对具体警务的专业反思强化创新意识,解决实践疑难问题,具备成长为警务专家或领导干部的职业素养和潜质。 3.教学过程的实践性。警务硕士实行“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教学形式上强调警务实践教学与警务理论教学紧密结合;教学场所方面,学校与警务实战岗位交替运用;指导教师方面,学院专业导师与公安机关业务导师合作指导;教学内容上注重警务专业方向密切相关的专业知识讲授与警务专业实践能力训练和工作中疑难问题的研究并重。 4.培养质量的适应性。警务硕士专业学位人才的培养质量要达到如下要求:(1)根据“政治建警”的原则,培养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具有“忠诚、奉献、务实、创新”的职业精神熟悉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掌握丰富的有关公安工作的知识体系,完全适应改革和发展进程中江苏公安工作的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和领导管理岗位。(2)深刻掌握公安学、公安技术学科与警务专业方向紧密关联的理论和原理,有效运用于具体警务专业实践、警务技术创新和应用和领导管理工作。(3)具有较强研究公安工作的能力和创新公安工作的能力,能够胜任公安管理工作和技术工作,能够发现和解决警务领域中的专业疑难问题,具备成长为警务专家的专业潜质和成长为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的领导潜质。 五、与所申报硕士专业学位类别相关的本科专业设置与人才培养情况 江苏警官学院严格按照公安工作对预备警官的政治业务素养和实践岗位能力要求,科学开展警务本科人才培养工作。 (一)专业设置科学合理 学院1998年起和南京大学联办行政管理和侦查本科专业,2002年升本以来,先后设置了行政管理、治安学、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经济犯罪侦查、公安管理等7个公安类本科专业以及十多个专业方向,基本涵盖了公安工作的主要业务。学院大力实施品牌特色专业建设工程,侦查学、治安学、行政管理、刑事科学技术等四个公安本科专业被确定为江苏省特色专业,其中刑事科学技术和治安学专业还先后被确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 (二)教学训练特色明显 学院紧紧围绕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实际需求,强化警察实务教学,以培养“忠诚、勇敢、智慧、奉献、廉洁”的公安政法机关满意人才为目标,将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和第二课堂融为一体,形成了具有公安特色的“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 1.坚持以专业能力和警务技能训练为主,始终以政治素质和职业精神培养为首要任务,坚持政治建警,公安类专业学生入学后用一学期左右的时间进行封闭式入警教育和军事训练,实行警务化管理,强化学生警察意识和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培养学生严明的组织纪律和顽强的战斗作风。 2.根据基层一线民警知识、能力、素质要求,整合精炼理论教学,实施经典书目必读计划,大幅度增加实践教学和实训,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总时比各占50%。在此基础上推行公安基础知识、体能与警务实战技能、通用专业技能和专业核心技能等构成的“四证换一证”达标考核制度,促进学生在知识学习和体能、技能训练方面从“要我学”向“我要学”转变。 3.学院坚持以岗位核心能力培养为目标,以岗位执法能力为基础,以信息化引领实践教学改革,通过模拟警务平台的广泛使用,结合警种业务对岗位的能力要求,用一学期时间对学生进行模块化、分阶段的训练考核。 (三)教学基础设施条件完备,师资结构合理 学院加强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建有20000多平方米的射击馆、警体馆和警察战术训练馆,用于警务训练的实验楼10000多平方米,先后建有8个综合实验室和4个江苏省省级示范实验中心。先后与全省十三个省辖市59个市县公安机关共建设教学训练基地,形成涵盖不同地域、不同警种、不同业务部门、不同层级的实践教学基地体系。学院专业教师队伍结构合理,从事警务专业教学的教师达225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达115人,从公安机关聘请110多名教官承担实践教学任务。教师教官队伍能够满足教学训练需要。按照贴近基层、贴近一线、服务实战的要求,由学院教师和公安机关的教官共同组成教学团队,广泛采用案例分析、专题讨论、模拟演练和实地调研等方法,实现教学训练与实战零距离无缝对接。 (四)专业人才培养成效显著,学生就业率高 2002年以来,200多名学生被评为省“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等。学院现有警乐队等数十个学生社团和兴趣小组。数百名学生参加了江苏省大学生实践创新计划训练项目和公安部科技创新项目,先后荣获了20个省部级奖项。在团省委和教育厅组织的理科大学生文科知识竞赛考核中我院学生取得全省第一的佳绩。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为公安工作作出了突出贡献。近年来参加世博会安保、大运会安保等一系列国家级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圆满完成了上级公安机关交给的任务,实现了平安、精彩、文明的工作目标。仅在世博会安保活动中,我院学生就荣获省政府集体二等功1个,公安部集体三等功1个,集体嘉奖2个,1人记个人二等功,41人记个人三等功,130人记个人嘉奖,242人受到通报表扬。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评价高。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我院的公安本科毕业生80%以上已经成为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各个警种和基层所队的业务骨干和能手,各级公安机关对我院毕业生的需求一直非常旺盛,强烈希望学院能扩大培养规模,进一步提高办学层次。完善与公安机关共同育人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确保公安类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率。学校每年依据全省公安机关警力需求确定招生计划,使我院人才培养与公安机关实际需求相一致、相适应,从源头上保证了公安类毕业生充分就业。至2011年学院累计招收公安类本科生13000多人,毕业6700多人,由于共同育人成效显著,我院公安本科专业学生的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9.9%以上。 六、与所申报硕士专业学位类别相关的师资队伍情况 (一)专职教师 职称 人数 25~39岁 40~49岁 50~59岁 60岁及以上 具有博士学位人数 具有硕士 学位人数 具有实践经验人数 正高 31 17 14 11 8 21 副高 47 16 29 2 12 26 44 中级 2 2 2 2 初级 合计 80 18 46 16 25 34 67 专职教师中博士学位获得者所占比例 31.3% 专职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者所占比例 97.5% 专职教师中具有实践经验者所占比例 83.8% (二)兼职教师 职称 人数 年龄结构 学位 来 源 25~39岁 40~49岁 50~59岁 60岁及以上 博士 硕士 行政 事业 单位 科研 机构 行业 企业 其他 高级 (含公安机关高级教官、警务专家) 120 (55) 15 (2) 62 (23) 39 (28) 4 (2) 12 24 (14) 120 (公安系统103人) 中级 初级 合计 120 15 62 39 4 12 24 120 - 12 - 七、所申报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拟采取的培养模式 (一)招生办法 江苏警官学院警务硕士的招生拟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以组织推荐为主”的方式,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推荐具有三年以上公安实践经验、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力)的在职干警,采取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两年半(每三个月为一学期,共十学期)。每年招生300至400名。 1.初试。按照国家规定的统一招生政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试科目为国家规定的统一科目和警务硕士专业基础和警务硕士专业综合。 2.复试。由学院和省公安厅联合组成复试机构,对考生德、智、体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查评价,突出对考生基本素质、法律和公安业务专业理论基础以及运用理论知识解决警务实际问题能力的考查。复试前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无资格考生不予复试。复试以专业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警务技能和综合能力。专业面试按照专业方向成立若干小组,每小组由学院高级职称教师3人、公安机关政工部门负责人1人和实战教官3人共同组成。专业面试采取实景考核由考生抽取警务实战情境问题试题并当场答题,面试小组成员打分并按照一定规则给出面试成绩。 3.录取方法。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按照总成绩择优录取。每年不少于5%的招生计划名额用于免试推荐入学(其对象为荣立个人二等功、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和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人民警察)。各职位拟录取人员均为定向、委托培养。 (二)培养方案 根据教育部和公安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要求,学院与省公安厅共同研究制定警务专业硕士学位培养方案,以培养能够适应公安工作需要的“忠诚、勇敢、智慧、奉献、廉洁”的高层次、应用型公安专门人才为目标。以政治素质和职业精神培养为基本任务,以专业能力和警务技能训练为核心内容,坚持政治建警,严格实行警务化管理。 1.课程设置。警务专业硕士学位管理实行学分制,以岗位需求和职业能力结构为导向设置课程模块和研修专题,学生修读课程的总学分不少于50学分。课程和研修分为公共学位课程模块、专业研修专题、公安工作研修专题、警务实战技能课程模块、专业选修课程模块、学位论文和实践性教学训练模块。 2.实践教学。以实践教学内容为特色,采取“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方式开展教学工作。学院与公安机关紧密合作,统筹安排实践性教学工作。实践教学贯穿学习过程始终,以课程实践教学、岗位实践教学和课题实践教学为主要形式,多形式全过程训练学生解决警务实际问题的能力。课程实践教学,以课程涉及特定业务工作和技战术项目为训练内容,在校内实训场所开展项目实训教学;岗位实践教学,以岗位业务类型和工作流程为要求,训练培养岗位工作能力,通过在岗、轮岗实习完成岗位实践教学;课题实践教学,通过切合公安实际的课题研究提高发现实战问题和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培养改革创新意识和素质,以课题为方向,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以毕业论文、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案件侦破、制度创新方案、技术设计与应用等为形式和标准。实践教学过程由学院与实战部门协作配合完成,学院导师与实战导师合作指导和评定成绩。 3.培养方式。学院与公安机关合作培养,学院课堂和实训场所教学训练与参与公安实战相互结合交替进行。依托实践教学基地和实践教学平台资源开展实战对抗演练。依托实训场馆通过“想定作业”训练,使课程教学与公安实战紧密结合,实现教学与实战的无缝对接。实行双导师制度,按照专业方向,警务硕士专业导师组成员由学院部分高级职称教师与学院聘请的公安实战教官共同组成,学院专业理论导师与实战部门业务导师共同指导警务硕士研究生。 4.教学时间安排。警务硕士在学期上实行十学期制,每三个月为一学期。第一、二、五学期在校内开展理论和实验实训教学;第三、四学期结合课程学习和训练要求进行在岗实习,运用专业理论、技术和知识开展相关业务工作;第六学期根据专业方向和研究课题进行轮岗实习,发现实践疑难问题研究解决办法;第七学期安排公安机关领导专题讲座和涉外培训(境外专家讲座或跨境培训);第八、九学期安排试岗实习、综合实战能力考核和论文开题,试岗实习期间,公安政工部门安排实习生担任正职领导职务助理或代理副职等进行岗位能力培养,实习结束前对岗位履职能力进行评析,对综合实战能力进行考核;第十学期撰写专业学位论文,进行论文答辩。 5.学位论文。学位论文选题一律由各基层公安局推荐给指导委员会认可后由学生选择。论文撰写必须与警务实践紧密结合,论文选题一律由基层公安机关推荐,经指导委员会认可后由学生选择,可以是理论研究、实务研究、政策研究,调研分析报告、警情预案、实际案件侦破的理性分析、制度建设与改革方案、技术创新与应用等形式,学位论文应对本专业领域发展或警务实践有一定积极意义,通过专业理论和知识应用科学、合理、有效解决实战问题或对推进相关警务发展具有实际价值。 6.学位授予。课程修满规定学分、完成警务训练与实践、通过论文答辩,经过用人单位实践能力考核,通过学位委员会的评定,可授予警务硕士专业学位。 (三)联合培养 在认真落实江苏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江苏警官学院教学与实战相结合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苏公厅〔2007〕421号)的基础上,进一步与省公安厅签署联合培养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合作协议,建立高层次“战、学、研”合作平台。在联合培养方面,建立共同育人机制,在师资建设方面,建立双向人才交流和激励机制;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建立共同投入机制;在现有资源方面,形成资源共享机制;在警务实战研究方面,共同为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的人才培养提供研究平台;在管理方面,建立联合管理共担职责机制。 (四)师资队伍 学院现有可以从事警务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工作的教师人数为 200多人,其中校内专职教师80多人,校外兼职教师 120多人。 从教师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历学位结构来看,已经完全具备一支培养警务硕士专业人才的师资队伍。校内教师教学经验和公安工作实践经验丰富,能够依照警务硕士专业学位人才培养规范实施人才培养计划,兼职教师实战工作经验丰富,在教学实训、实战研究等方面能给人才培养带来丰富实战素材。 省公安厅和学院近期出台了激励政策,加大了从公安机关聘请实战教官的力度,对于被选聘为警务硕士专业导师的人员,在工资福利、课题研究经费、职务职称晋升、记功受奖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五)考核评价 警务专业硕士培养过程中综合考核学生素养,坚持政治建警,德育优先原则,加强对学生政治思想品德的要求与培养,共建双方共同制定和执行学生政治思想与职业道德及廉洁从警的考核指标,对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学生,依照规定取消学习资格。 1.以考试考核为抓手促进学生刻苦学习。在学生课程成绩评定方面,课程总评成绩采取平时表现20%与考试成绩80%(课程考试40%,实践实训40%)的比例评定。所学课程主要采取考试方式,考试课程门数不少于总科目的80%, 必修课的考核一律以考试形式进行。考核办法灵活多样,可通过法理评析、专题辩论、模拟调解、模拟谈判综合演练等形式也可以采取现场答辩、实训操作、实验操作、案例分析、工作设计、申论等多种形式,重在考察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理论和知识,发现、判断、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能力,提高实际工作能力与运用技能的水平。 2.实习评价。根据学生实习三个阶段的不同要求分别评价。在岗实习阶段,由任课老师或教官根据完成课程布置任务成果进行打分,占在岗实习阶段成绩的70%,实习单位,根据完成工作任务情况,道德品行表现情况进行打分,占在岗实习成绩的30%。轮岗实习阶段,由联合导师组及实习基地分别考查学生研究创新能力与道德品行。研究创新能力主要考查学生工作开展创新程度、实际效果、推广价值,拟定相应考核指标,由实习基地教官和导师组共同打分给予分值评价,占实习成绩的70%;道德品行考核成绩占实习成绩的30%。试岗实习阶段,根据岗位能力要求,设置考核指标,由实习基地领导、教官和指导教师联合考查学生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综合实战能力高低,以及道德品行表现三个方面内容,分别占实习成绩的30%、40%、30%形成试岗实习总成绩。 3.论文评价。警务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必须与警务实战紧密结合,与岗位工作紧密联系,研究警务实践中热点、难点问题;要求选择决策性、对策性、创新性论题,论文类型可以是调研报告、警情预案、实际案件侦破的理性分析、制度建设与改革方案、技术创新与应用等形式,均应突出研究性。学位论文答辩由学院教师与实战教官共同负责,评价标准注重研究成果的实践意义和应用价值。 4.评价激励。共建双方通过奖学金评定、资助课题研究和警务硕士专题论坛等形式对道德品行与学习成绩优异、研究成果突出的学生进行奖励,对试岗实习阶段岗位履职能力强综合实战考核优秀的学生在职务晋升和干部选拔中给予优先。 八、所申报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在管理及投入方面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能机构、布建工作站网络 江苏省公安厅将成立由“省公安厅、学院及各省辖市公安局领导组成的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我省培养警务硕士专业学位人才规划和人才培养的规范管理制度,统筹研究和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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