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中国律师学》教材教学重点
一、律师学的研究对象 :律师学是研究律师制度与律师实务的科学。
二、 律师学的学科地位及与有关学科的关系
(一)我国律师学具有如下特征:
1、律师学是一门职业法学学科
2、律师学是一门应用性学科
3、律师学是一门综合性的法学学科。
(二)律师学与实体法、诉讼法、法律逻辑学的关系。
与实体法的关系
宪法是律师学赖以建立的法理基础.是指导和被指导的关系
民法学的理论是律师开展民事代理\法律咨询\法律顾问业务的基础.
刑法学是律师学中刑事辩护、刑事代理论中的实体内容。只有全面、准确地领会这些刑法理论才有充实的理论基础。
诉讼法学的关系
是 既相互包含、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相互区别。
三、 律师学的研究方法
1、分析和比较的方法2、历史分析的方法 3.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4.经济分析方法5.综合运用的方法
第一章 律师制度的发生和发展
一、西方国家律师制度的发生和发展
1、律师的萌芽:公元前5世纪古希腊雅典——“雄辩家” ,类似于现代的诉讼代理人
2.律师制度的起源:公元前奴隶制的古罗马——“保护人”制度被认为律师制度的起源。
罗马律师制度的主要特点:
实行“二元制的律师制度;
取得律师资格的条件严格;
A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B必须是男性
C必须有相当的法律知识
律师业务范围较为广泛;还从事法律教育工作
律师的社会地位较高。
3、西欧封建时期的律师制度:
公元5世纪纠问式诉讼兴起。
12世纪前法国僧侣代理
13世纪前英国要“国王许可证”,才能作代理人参加诉讼
13世纪后,法国成立了四大法学院.到/16世纪,英国律师开始划分为大律师、小律师
4、资本主义时期的律师制度
英国:1679年国王签署《人身保护法》,第一个带有律师法色彩的法律文件
法国:1808年拿破仑《刑事诉讼法典》系统规定了律师制度
日本:1876年《代言人规则》第一次规定了律师制度的基本内容
德国:1878《国家律师法》奠定了近代律师制度的基础
二、旧中国律师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在清朝末年,才有了律师制度.这以前实行纠问式的诉讼形式
1、中国古代代理诉讼现象:诉师.
2、旧中国律师制度的发展:
“沈家本”1906《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其中就律师一节有大量规定,但是,遭到反对,没有颁布.
到南京国民政府1927年起草1941年公布实施《律师法》。
三、新中国律师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废除“六法全书”.1950年《人民法院组织法》和1954年宪法确立了辩护制度
1.1954年在大城市试行律师工作
2.1957年下半年十年动乱开始 ,律师制度荡然无存。
3.1979年《刑诉法》中有关规定从新恢复了律师制度
4.1980颁布了<律师暂行条例>共4章21条.
5.1984年改名为律师事务所
6.1986年律师协会成立,同年司法部举行了第一次律师资格考试.
7.1995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
8.1996年<律师法>颁布.
第二章 律师的性质、地位和任务
重点:律师职业属性;律师诉讼地位;律师的任务。
一、律师的性质和地位
1、律师的性质概说:阶级属性、职业属性
律师是自由职业者:律师职业具有独立性和自主性等内在属性
2、我国律师的性质:
1980年<暂行条例>定性为”国家法律工作者”
1996年<律师法>第2条: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理论探讨:律师相对于法官\检察官应该属于自由职业者.因为律师执业有以下几点特殊性:业务性;服务性与有偿性;独立性与自主性;自律性
二、我国律师的地位:
包括:社会地位和诉讼地位
西方国家律师的地位:没有总统可以,但是没有律师生活就无法进行
在我国律师的社会地位不断提高,诉讼独立地位得到法律的确认。
三、律师的任务
1、我国律师的任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直接任务);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基本原则,是根本任务)。
律师任务与律师业务的关系:
七项业务——法律顾问;代理、刑事代理辩护、申诉、调解仲裁、非诉法律服务、解答法律咨询代书。
第三章 律师的权利与义务
涉及权利义务规定的法律:<行政诉讼法><律师法>和通知\规定\规范
一、律师的权利:是指法律赋予律师在执职务时所具有的依法实施一定行为的可能性,以及受到侵犯时请求有关机关保护的可能性。
1、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人身权不受侵犯
2、 律师的调查取证权
需要经被调查单位或个人同意
(2)持事务所介绍信或调查函
3、 律师在诉讼活动中享有的权利:
(1)、查阅案卷权 (2)、同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员会见和通信的权利 (3)、有得到人民法院适当的开庭通知的权利 (4)、出席法庭、参与诉讼的权利:发问权;质证权;提出新证据权利;参加辩论权利;拒绝回答权。 (5)、获取本案各种法律文书副本的权利 (6)、代行上诉权
4、拒绝辩护、代理权:
律师一般只能在法律规定的四种情形下拒绝为当事人辩护或者代理
第一,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违法,如当事人委托在法庭上作伪证;
第二,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进行合同欺诈活动;
第三,委托人对律师隐瞒事实;
第四,委托人严重侮辱律师的人格,导致律师无法工作。
二、律师的义务:
(一)律师对于当事人的义务
1、保守秘密的义务: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2、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的义务
3、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的义务:指派律师。
4、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或者接受对方当事人财物的义务
(二)律师对于司法机关的义务
1、律师不得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
2、律师不得向有关人员请客送礼、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
3、律师不得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和隐瞒事实以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
4.不得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不得干扰诉讼,仲裁活动正常进行。
(三)律师对律师事务所的义务
(1)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向当事人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
(2)统一收费。 (3)不得扰乱律师管理制度。 (4)律师不得诋毁其他律师。 (5)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律师应当依法纳税。 (6)提供法律援助等义务作了规定
第四章 律师的执业原则
律师执业原则,是指法律规定的,贯穿于律师的执业活动整个过程,指导律师实现律师任务的基本准则。
主要内容包括下述五点: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一)律师职业道德是司法部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的重要内容,具体内容有如下七项见P56。重点4
(二)律师的职业纪律包括如下五个方面:
1、律师在受理案件和业务收费方面应当遵守的执业纪律;共10点见P56。重点1—6
2、律师在代理参与诉讼和仲裁活动中应遵守的执业纪律;共7点。见P57,重点6.7
3、律师在处理与委托人和对方当事人的关系方面应遵守的执业纪律;共8点。见P57 ,重点4.6.7
4、律师在处理与其他律师之间的关系方面应遵守的执业纪律;共5点。 见P58,重点4,与P127,3)对比。
5、律师应遵守的其他执业纪律。共4点。见P58,重点2.3.4
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四、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构成监督体系)ᥦѝ3Ⱙ撸䎔킭バᆣ儡Űꈃ䑵䚖撖⸉ᤛ灲硎࠲㑱嵠䲂킐醅㏃ȡ䔍욆蚁ක퍉変沤㉒绉恤躆퇌翅᎑¢⌣<مﱘ⤕ሯ晟㸿䣠薌酿ⶁ㏿扴䟽⸔迼乍韸ሥ⿺埱睨ᅨ羗ᆳ碻繗穲盛焣ﱞ臃噃蔢调⮌壆ᅴℌ㼲䈈䠠萰駠讥﵉ᎆ朏⏛$䝣谬踏糌库縅㤆縲穑싄䟟쩏ਝ郇䑵⦤⠗圜숼虘ヾ庰庽ᵠ엾稁ᱧ瑂ᗌ좎忦逘供␐六䲥峋酏⋘稙斨窨䨅گ諻ः⇐ᘢ켠㸌尙킃爐鴀₱ 慤擃틼木ᐍ툅淗ᅲ䀮⫶뉩䄘ዘ訒੧䒤쩁覍撈叐༴⎬㖉佝ⱔ鸌ᦫ㰀㣅ȡ炆준훂蝱蜆斣彜ᐕ㚙䌿洵兹剠ꉸᓰ찊࣡飁參ꆢ⍫捄䜋슨胠趕᰽᮪㡺㝄⸉쏐닫㤱猳䩁꒔풍⤅Ę匡ꘖХ䞐ࢎ遘鯛㟲䍲ሊ㐔⢴䂼ᐤ聘°䝅Ŝ䘥途ಊຈञᨑ㈤㚲晈퓠䳐삑駅删㏎䈗䝆嘚쫐࢜៣ଛ⾁㐓忈椶チ탌忥ᜭヌ止︬ҏ龝ሯꊳ䣯蚶᭭྅㏿ᜊⱿ⼥諼乽鿹룛⿰뮾翱꿢옝径鳯+봙缛룳ﺦ쪃藃≃쭳噣韎Ⰳ迌墆Ᾰ㾲掘䅓쐒袡镅ᖆ㞏콖佫캨鹻硊Ả窱㶆灓狀쬝쩊⌉鳇启ㆬ衧䎜僿ㅜ躰挹ᵠ웺稅௧搊Ꮜ즎⏐팜末⁸轃䢵岦蠯봎ピיִָ讕칤鳉་⮒并禷곧은姝颈ᤒ撵쵰璂싄䠧鑉谫䮺␚酳䒤⋾Ȍ唍ኘꉲ꽞䒤柳ࢉ냓叞⾤➾娪佘Ⱅ踵ᄵ㱫㠁ຨ¦䅔폳╓辆扯ᛇ㚘䘌㦵儜穤꺺됄Н䠲큄ጒㆂ榍䍅䜋슈麞㰭ପ硚ᙔ疴湩尝슐롯蜡怳ᭃ㻆탬㤍ঘ娛牱䐇䡮褏탙郛₰㌳䍡᠋㘜䠦您羈쁵₈£䅡❒쏃䘉ņᒞঌ⤜甉利㡴晐횦䲀죈駡崸⋎戝䞚團쿲갌៳蜉㾆☇埉좠翅Ƒ.攢︆詅ﲼҏ㤕°ሯ♟쮬䣿钁赙ྱ⋿徂쥹㜴诼乭脼맺⿲㦴噆ﭬ鸄컪M餙?狣ﰶﵞ쫃엃譃쯧䙃쟏⡃觌壆伍ℍ⸬䈉乥얐ﳂࢡ㦅ᇇ⎜罉캈鹻뵐ᲇ爱㤏禦狨쪫∑鳞䣽⦌౧瞜ᒾ蘛⅞䲱鵢쑲稁᷊즎㳊퀜眱ꘘጥ䒥鲆鄪秜ዙ犝攪쬕졤ឯ郠⼛⏑带本Ⳅ艠紙풷6ᴒ滣䕦瓋쩍ﴌя팯䫛닐ၻ䐶⃤ɞ䔩⊚ꩺ挔哤䍅ꢬႶᇓଢ଼⎾ᆈ䝘⺑鸅泠㴈魕砅癎炇䄄萤싯Г辯ࢣ彎偏뺘≖㴵䄼ﭠꚾ䑵氊纟⸦Ꮢ↨⎍扄佞蚈鸖֕㰽ପ㡺㙔湭훐믻꼡焻གྷ㛂샌綅覘嬋ጰ暇桮䶏ᯙㆲㅲ捡ဏГ—ࠠ䀸ၐ쁑⃒¤䅡Ō艃ȥ؆Ҫࠬऔၘ爀Ⱐꑱ䡀䢲삈鄥℣⋃̣䖈誰ࠌῲဉ⾀☓忉䢤メ쁈翥뼋ij縄Ʌᒏﵛᤝ°刯ꑿ슠䢯鞀釟⾍⋿Ὶ䕾㜔쯾幭Ὸ鳻㯰練翡¬혝羇ﱮ뼍㠓縓牳ﰿ슇헋噃韮ృྞ傃弜ꆆ㼺䌘嵤옰룊ࢥチᮏK⮘옄柁;堘岎犡禆珑싆閍⬛퓎嘳ꦤ걟垝壎㇜캰䋽鵢쓺稁裥擇Ῠ즞㞜逘弡ꁸ칓䡵㲇過㥎㋔笝℠쮗컴៧铉⬃㧒帖厤븎콄䣙亀큻봒ꊩ穥慀瓋퉕전Ѝ툍⨛☛ᑺ䰦꣦聈儽㊘診愠Ф诡ࢌۂ凖അꎲለ你☐踥䢪ᵲQ㠑撪툈폛ᔓꜗ䨧୬ᑏ㒘ꢞ㤱儽婤詸ꐅѵ䠲⧡參↢➏慄伛芈踜㱽᮪磺㝔渍妟힘뉫꼡焳ὃᲂ쒍ⴅ⤐娛ጡ搧䡬䶏↺㞳䅳ᠯ㜚☾ం䢢居龽纊媸廇ㅊ䔝䍗᳥룡禭娲猕窠摙坋ຊ誮嶒冲䍭ي쮃箍臺䍯寃衧徦ꦚ驌⅃ʟꂄ圲㖀哤캌籞㤝Òሪ땬癖싱闯쨝⤃㢻晒旎盙〃ᣱ袭旖づ忥輪羈ꏿ넫䐑〪ꮤ㬫鏔韖챃堺詿襉蓏갏悇䀔撜͑メ变ڱᝀ⠍ᾂ홏䟁ﭩ䟥㒽羕瀋걓컮ᄎ∜أ瞧쩿䣩㺳줚◴㳹癵륁돾癔䎓⼩毘⏙․ඣ慱텆ኽᅢ픤⧇筈䕩曳䀫⟯熀믠厧ࠀʨ옝ೇ纁ᴟ꺯恹큡룄碶錃熵숓牖̧括순琑袪ᬳሰ荌䁺禞⼲솁㼌ៀẔ䶫甄荅⣄㳙ª浔쭞煕Ⱎ氃僇䅇料曎儥ྟ眮㡵粳ﳉ娲직뤍嬺婂삊買㬑ΰ䏪㫐㝌ꎦڈ뫎顴麚真幓갬鐏躩අ玈瞚姓ꀱ촗蹡⨋譀咈点槂煣䬫睕╾n䐩冇餼羪ᦧ晿蹿倔䩗璎ꊳ筋紑䍍ꮮ䋄ᱤ숒蘚聾唂⏫䌎䱁ᖾ探觵䄺䌟됗寧䢄鹂랸፵鎙뼢㌢䱤䱕籭硠մᮕ슬徫霌庶簇즒鷪ᏽ孪䟷猭�川聳时赶埵쯾軪蟅ナ鳢X䠒㰑ᥣ者䛥畭釀줞ੂ끡ұ헬䪃류ᦛ獜ㆌ뽈䏮侊徨擾㐋៊䮪幄힃俇Í吔ᴡ岿䄷狶쪫솊沏主⊚坟걪⦹ᛏㅼᄺ佤鋕瀅佴₈商翑툨侠恐s앎簎쾇押摟ⲵ㝾믜㴑좤욐짡峊떖幆猢ⱝ轉枖ႁ鸾᤺昮䐱摎␂튝䩛超妻長燎롭甽ክ㐒ᘖ扌ভᚾ枤根欠〉Ƈ䚐ឤ羦犉魗㚁撂璊쵴铉圡줔粣註偟殚桳ܑ⌞ӊꘓၴ뚫䪤取ノ氙ⷻ숢躲埣漙ଃ珟層㐥덞䃙뛔ㄍ䈳乎贱꓂馁欅匎ᜩ悴먄谧ᴾ࿒鯑넺捭劆ᕝ扦纲㾮局鎮纾羿䆥制峘崞鳆攡㦨統壞⨴乭흙䲉쇠䘁狃ቡ䟂䠌沟鿫ᠹ愂ꡩᷥ唓꾣쁄忣弔机磄弔ﱚ럷绵箾匢뱯穗극ḏ䒯줋ꅃ旵䍴朽ɦ䀣啱錏慻Ử翗⪌낮谄蛧龋䀵띇⇃稠竭闎᭒䫈㑤劻ꨪ㧁猜枇攸㌬汐ἂ姩ⳗᎊ름彑鏖反ꈃׯ〤䷶롤ऀ瑏竺쬢袦䏍쬋ٗ暏䪾枏僷콛ꅯ袴仓缧䚓热哋ܥ쨅⡈邩䶡♐畟湼옿瞌䛛笷ㅺ䀜䓨蚢铘⧀矄ɜ䜠㱀쨉ೠ㲉評匴㚪所ꘅᓷ圿팈橻☀婯〆⣜讉ԕ谺ᨤᵿ࣑ﮋ䃸寐禌熶渪卲掟耵夈㰱Eࢴ◢㖊佗䰫塺塯㒹⢛꿅܁靾詚됑哥法逤䁀尿獌ܑણ伱᧩⮠硗Ѩ㚤 꽌뤔黙剢钦狃鯅䢊셦娻ɱ耲䁔Ѭ࠾郬ძ₠榒憮䈮歋Ȟ樤ಽ餡觭丆釘熸斿誑唜࠴劇ᬈ䴞來☦喅澎꺚駥脸⏸䭷䷪鑈쌒蘄啉重毁∛ӠⲦ붐觌컻誑ꂀ弫갈컡몙役齔㢙ꮉሯ穀뻧螳采ෳ⏏筠ᅃ擪䇥眭쿵曘㓮煥梹ꔨ뎞ᦆ軙ꎩ䰕링᪳甦廙힚폎닉빯ѱ媇䆾㶙孵採挨仨錘鋇俠钢俋侄酝槭謮戦㈃묇⋠臛搁쾅㐟틒눐栥澔境윉ꄞ矄亀躙瓃峢*鿼騴꿵ࠠ䳠칵䲕襛鵜唳縰㍕缾ᆝ례䲋峊疖⍦瞪㑆蝐ҕᶫ鼖㤇暊爑䅚닮좰漈鄎䲔쩗塰썥ꏊ톍䔬悗㥕᭶釩쿉Њ烖縢뉠埊䛢㐐馫市㰒慬㨁㉋⭚쥸ꬂ叟齐꜈䠫幼啔倴纫夡䐛擬ꉘ哂탖₀⎾捰佾킸츲ᇑ䶫帇䡲狄ﲼҘ썣糝틙뙢꜠ᒋ剨겚脉骄漻眾ᨛ墵ꔘ利⮿႞都鯖羧ꄷ慥奧楇慾䙂䰼呄쁥ヨ䄑眴丽豿謪㏙摛盟;灁䲙肱鄡疱硧⿕翑瓉셟ꆭ鵅䨽慂 矁䃊ᆪ큁忀ꬪ圫뼰䔡﨏蹊ﵔ窔忋晳쭺䢡蚱野ྰ⋈䅾䧿汜洼ƌ詿玁㒴瞫睈軘ꆩᠹ輫ᘂ꽦ﱷ헃썮࠳乓薕ᑃ毐羄塻፫辪髄ⴁᏡ䢂⦌㰐휎彍計츾絤ẽ犁㤽恋牱倅눰팏캇咞ゥꆀ䡦帞墺᱐䌏饁ꝓ稏軆瑊ᏽ⮭툭朑☜툧植䢪耝撔Ⳙ砳܋虲쮈藁鳈⼂↱ሀ䶀揧濐ƃ験柙扉弖│쨱奍3威䃛䰒孶掆盼앁屭嫎⨑咊䩩ীផᇑഴ⎤卲佁晡踥渥缐ꌙ㻍㾋娇ꮔﳈ㐘螙ࠣ乴健ᚩ⊦洉䔍☔꩜ꬎ貓⧛ᡐ䇀₌⎬œ踶ඵ㰙ܡ≲P炳쏉蒜ꁷ襺⌚轊逡쨕卓眓鍼ꨬ䈷䱨늌蹛臓⫱ꂏŁ升1⚟䘨Ҭ帗銱გ肂䆜䝠돊乬爖沩趾乐䜘穴①恬䢑鸂唩囊⬧쪳埂踎觅䘪⎂嘳忉桤떂順ῃ႘늆伻렁菭蓊땳뤑类喰뗨찜উ쒩넓┎䋾䌦䘔딮ඥ俽措ᮚ忼捸迢谕俼艬댥亗鹘ﵛ挧愧淚슮闋떇ɳꁽꎂྡྷገ獞ḫჅ䵐ꂡ髁址뗉ᆊ윆㾖杊츙츗紸庾㰲攌珳숋칇皟쯞嘟侇佃师㑟컨滏Ჺ吱率軩焀캓瓫忠퀔綋逬䲲퇪橨渆莮夭泎㠣ㇱ쨃ﹲᒅೳ뮘̭侪亄⒓ 讖ᵠ࣡挈驼ᤡ襌荣偅缻‒塥䐹⃨콈䜟⠻ﱺއႼⱈ俨刟妼叇㞈གྷ㰴툡檊ᰝགṼ㈊邈漖蘂틠ꋵ︈뵋烬嬾偃鱰暅礗丏ﮊ萂ᓵ蘶맨髀唞癩箏旁孟쏠䆔藐弸礂㡁噪뗮㴙긄좓䪙㍇晾低欙瀟鈹殷眒ᔓ掴ꌆ淬桔铕德憼䶶ဦ潜噞沇侩佳鼘ﶋꆟ嶕暸貚Თ媠欋䳅弶樤䋍ᕞ䗺躱札䙢⃑啁灎ల螘崜犂棄繻㙛䘖鍄鿃彁竟疫ㄠ.่눅㒊ꕻ得艴待ꑟ슍䳎䤻繾䎂慾ꃯŕ愬齿⢲㔾ᅻ臼ꯪ舁ᣔC䴭뼺㱀琀եꁷ퉙줋뽱诗☥䠊瀝掃温䈄ᣀ萀髤䙖군ᆆ漊㿷嫹芈싘쮸庍㴫漊橪恢됡ଜ丛瞖掉碻컮⢟钿柟捱芑万諤⚖彩葬徛尨枅ሙﭤ썭ⳮѫᠧﭽ䖹牢䁶䠂ﯤ綪ᮒ叕⿰嚳ⲕ험멙儔劶牅䅏ף쫍쁄ѿ袠䃛傚卺堵曼휙Ή㊐訾}ᙤฦ쳋䇘誐縤㬎ީ麃夶밴魮竩縞尲䔔鷽淀趚亣弖措ᒍꁚ抮唨⍻ꐉᛴ堃틪諙䗖떬籞K삏劙ᅮԢ⋳䡌瞎ఈ挬讝ꚮ혖غ塇瑒黀墀䟒⌋剱긍倁侠谂遻擙濗撲炦䨪ଭ戻涂䦿屠诹窣枞僒䘝䒉啨蒷漫㤃ᙸ包摑埋嚈蟘춺仲အ䶳䃾Œ⤍凩䌟爒䈵忀恨ᄁÈ徚딆瞳瘄䜢→豊鴻ও皶ᮾ쯁渊퓕涓⦟儲ᏺ诺必᷊绱땾࿁언봈陜噦빹箈꿲狦︆唃ﱞ逊ꪽ싫笳ꃟӣꀨ⢕〃姜挅웨戈濰댰䟭지团憪箓鴁箱ﵿ饨悡摉탒匯亅娤ᢛ痖쭿䨌ê輈棼ᰴ䝸佋虓쩊誄练逬侓ࠨ僅캧쐏緌泚⠹ꄳ鉲ġ걷҂郈偓⇷Ⅷ挣꒖﵁ӈူ耻仐⺮뎩桜䉎쪮ﹷ過讳đ쭤섴ꈤ聝о댨r蝤⃯⫬䒪泄梗鎡䓄仗찔ྣ庠麄⻯㫆韤紆纉쏯먚꼏䢲岞獣皙溊擿ᴍū싿멓ᙝ伶罥鎒凶⇈讍慰遖뚈都薑縻ᅢέ㙴滉㝲ꔑ䈲䠠鐤뇁鯍椀噒㘃夠ꘛ씏䲺顉쓐㠺泡畦仛㕗ა幦氡庛몍ꪪ翳佢濾仪撩䒐蒏ʭ㤃婑祄樰㖄䫸麘콁퐔쿁䣎쮮넘䛰卛㍢ꚨ朜䉴ꢺ겝굉躙롂丰矟﹉羣뷷縑焧|癗눸ᝤ䃺瑿壖敟ꃯް櫅䧴雸꺺㚎潩ࡿ꿮霹秌⋢ꚻ奁뙣⥊砣泮ꥁ艹칟幡⍇롻Ј烣冇涄ᘔ儜ꂼ殩楪訒鯌䙝Ꭹ곃㮅덝快봌䐵势䢳礙摂㱄눭솄ﳯ䙘싓㮄Ɐ沵ᒎ䠻滟Ⴙ寀魱爊號Ȃᾁ쬧㞴팉弘☑쎯兵晞슮很粝礸騲돖ȣ䐉탨䫏柉߯ⱠⰯ쩤㚇鲀鯳ⴠ炖牠䅜䓊䝂肘緷偶d戄셍ᜑ↸잻⪳ᙦ腹橨奘啘䬦挄ↈ݁滕踝䰦᱈큀㺪㺊뺊迓鬚ꓶ囄칲栯ᨍ光紬Ɪ䢐ָᔭ飙⨛۷萴囫鹘⏁も➉䅴佊좈첐侽䵁砢㿃宀ꜦⱠ媓豍ꉂꔰ∅倱갽倶蠥뺧猘魙旲蘥콉ᰎ褡婣纫槺䵫鄬㙑曘䛾皍嵁젝⪺丬䖅廋즹줜埲梙溪䅣怶㩱盱瑀䲩놄簓翃༤䰉য়趄䓨圳㘅峧癀吤齀首ゑ놡询﹆︉ಜ쥹ᮔ吲ス癦곭嶎쀺薧谳瀟쾋繂⸝䞴痬绿糶듮埤緝꒾鄇农驸瞁琠﹟牶ﺎ턢蓋ﺲ쩕숭䃐椭ؤ賿両ꧬ噆戭箇⒬䋌绠阱宣᪡㖌맍絤趄䣨件㺑纮☭꾚㋐뭂醚ꬲ젨ꋇ邫瞇諽㑛홨䍿㵂葿㈕觇㙊乬쪔淅믉᮴祔쀥䁵与濈䳘纐⌷덪Ⅷ䂬ృ毡䧣ꎒ㌍䄤枇쿄웑耸ᤐ炬䜩⽾짂霎庽貥塷䛚శ仺혁̈˿䥺dz뮭⻰剮䣊嗔榤엾ϝ䍰隑취䦠帠ὕ㈷랆늿迼ࠩ쾭鉑踒档堂鏣ꆝ檞䳷ޅᇎਸ꺛㱷ࠌ巰譀巈꜈卸Ņ폊Ặ傽卉ନ⋢噀緶峍璘뫫⠨ߨ䭃챐零㴍盐娉汩愒蠌Ď鹕샙媳挳ᅇ䈬㐐됔瘬䲼콱鶙뫘躭縔弱䥔庅爬㤓ᩱﵤ㐥쭉൏۸븉콈搻媆्汵奓澑击箵熮拳쏄ắ꞊黜鋤嬜뾚缒萀Ʌﰌ몃ﵞ琗펴妯촵翕ꨴ塗퓫䥨粫匔氻暬컜繼䓔魁伐篴翁⫠ꯪ馕ῐ鋵뾑fl縳のꊤ뀡ꒁꉲ쟋绵쵌ꉱⳗև瑎ቃ톕㔣攬亂⥾讐鯊櫀떏纒ꆂ䚍耴䢤긄焯帝䝾⠨(狙楹=퍿裂冕쌨ℏ秊繞期ႃ준鼰ঌ蚛爂ྵ樋䭣䈔⯵팘椩虹Ḧ刵亍淆帛ⴜ攈Л冀욃䢒瞛魳✬⺗沑Ნ鸃椈㺾稁䅯앃졍䘌媷蠏ꡃ蔠ጋ滙誀㗝ꈘ⬝ᑨȩ鹰䠉䧓絚梤嬨右죢琠恀㞇㐮韂ⵖ丗蘐꜏粣娈䘝猯슷 锢팿꾸㋱锂䗫鱒௶㡈➵䅑䜹銪崘㵩ᮊ磷활㾺ၬ빂䈕靔㤷漛偡촷籪鷍笆䜆㜃昉晖ঊ큹ᯛ勉椺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以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代理律师的地位
依附于自诉人的诉讼地位
与公诉案件中代理律师的差异:自诉人的诉讼行为能够引起诉讼的发生变更.公诉中的被害人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原告,其诉讼行为不能直接影响诉讼的发展.
代理律师的权利
比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广泛
有调解\撤诉\上诉权,而被害人没有
代理ᄸࡓဏ㐵䓀玬遝傠遃釁ɵ⏂䊺䔔椀⤍ȧ繺丶ᐢ墁敠镢ꃐ≅ᔑ咆쌢譂䒀গ儒᷈≤鰑䁈䬶鄕鈢⁄팆ꛩᄗ䱰㈥銤⅄ઽ뽿鄥蟉⋴ⷎ哩櫪觑㿭Ꭴ浺꽈呋庚絠딱渕㩊衄뇍剟ꊶ哻䱽ꆶ鉶ᜩ➻❒揾ತ蜐㧍㍚ᦽ⺠欅づ營惃縢앑쵞詷ᐧ랧樆僡宜ꦏ覘効텦藲❮ẓᝐ鷚⨱ꦦ簂꫁Ô餭ꉏꗀ퐛撃蠼륹ᆹ芥➗쬐䭮栱黙虨㷴꧱嬵㿺ꗄﵑᖺ︺ὑ눧᱃⒌语生엊9ꭗ쒾噟⟓㵋凲堖渹뗠䟲插뷐퍐ඪ꺂㒂ഄ뚋ᯍ鼜瞕毣ð빿ꃢ簣臇뢃烏͉笻횩깕蟐㟫廰낅㔄ਟ檏쌹峑蛸巰髡矃䬸歫뙰휊栅ꃣ屺넞롴择蕓誩쎥ἃ㧛⧣䮔忆Ꜿ뿍⹐힘︡뭃帥紻벎ゲ阨ᨔ⡙エ惄␜삨䂲腐螥ɹ櫋䃪鎖Ĕঌሢ吙ќ⪢સ锰냑⨅늡咋茔褉퐜嚋⽕̀廭␥봐䥚㨱逕풅隞栅툔ओ䡐蒥颠╀칑扁鄪蓳꣦ொ哩ᾔ㻜ᚤ浊ꝉﺵ庘㝢鴱橣풆瑯匓⨟ꚷ엹䡟臶骙ጩ╷དྷ䩪಄헼駍讨㌚⸠취扶飲릃ㅡ᧓曃턅ﴌ艿ꨝѓ넡⨷呩嗽ꄞꯞ䎽嶤藷ν້མ㶪㺱㭥ᕀ竁쵐騩ꩋ뉀쑓悃褼앏劽ꨕꏿᔾ佾橜螹퓺⿸⣵㬥䃪臄Ήᔓ뀄Ҵ瀃㵇沇胭臎㘽݃퓿噧ࣜ봏ො᧳⟴㗡䍸毚ඵ읅෪蛢醻萃髉䭇瞛濱둸±깆籈臇롇ï譝窹페౷轐〧ડ뉗㔅༬㺏썜瓕診ꥦ䴝狶瘃ꔉ㜒陱휊栥뺝墏簪ꆞ䏹疩씳싥ᔇ蟋㫣᪖円㵬뮬㹘咱㸇狅㴏ꖏ쨝阻ပᬕ☠债䃐侰肅䃸腃膁䈂䃆˄ᤀຈ㈠笁摑⑤ઠ镠뢈⨡붸䖋ꌞ觕픞厩ꠁ⽅輒仪㘱딑쿚⨲衹耢晅툌貋꒨ओ䡖∭郠⇀䪽䫬鄺雄㻒䗩圜ݕ⛍ឤ浚릌ヤ庒땨뒆⩪쐪ᔆ꩑偯팗ꐧ쓙䵽膶颛匩╷Ꙓ䫾Ფ엽鶍趨㍚䟄㾾浀饰몉녡딓抂씖뉝ѓ琻⠒僠專ꄶꇘ勯鶷蔖རΤማ릪缤籁룀冶畅颡꺜呞溅褼冽먏ꖟ襘䍮麼ဨꅵ宷勠뛪蟄ྨᵐ끔ᨯ 硧쐔₸苩ϗ뻝轕풶廮뷷ⴉ勘ᢒ넾듩䏪槀෧흡㷨軪己᷄㺏㫬㖖ﱴ毱ᅳ휃빶햩紫鍪烎譍Ⴖ슄ⴷ轹嫫廢봅歶㨏퍼舾參൵回孫㟒쬲殍띰Ⱕ븕像簺ꆞ롴揹씷誩횥ᚓ꿋⯫ຖ埆㕨ꮌ竐弘喡븰壟㲇勅憐궋珙똹᠑ࠝ〨ြ恀股䂢腄膁ɉӪքऴ༨ረṐ䑸〰좁灠酒냈⋥솢䖆술诇萄ᛋఁ❄᠒廬㘥봑棈㨢肑脪ꤎɔ刎ҋꛩᤓ䵳ȥ郠摞⅀좝䏠酪闅≔⯂䗩ᝄ譒⟭垦絚❈䪐鴡㩣飕꤉创ꐮ쇻䡏觲郟䌡ㄱ♂扮ತ關릍௺㬟埕皾⺨繁髐ﺁ녥猗棊촂렙攳酳栛ၩ탬ꀏ覚䆹̴ꖶ٨䮴ೕ靐ᦒ⪰㍔᱀㫁畅頩ㅂ쒞沧褬턃ᆹ鈟ꏿ吮侾ࡽ鿘傺ⷸꣵ᾽僪뙨腔உݓ끤⺧拪㕃몏ꊤ唍䟒ꭳ풶䛶裿ⵋ叺硒◵냨䯺迱썵ⷪ꺪必䴄髌ﵖ疓館ﱚ華깆嵑苃롗膎⍝䚚펴㰷ꟁᡯી냟㜅㸋썽哕껸륧䵵狶믡궜矃쬸澏둰⠥긟墏籺넞拹瓩앗༫ퟭἃ꿋⯣ẖ喆Ἠ꿍⩐ミ咱븡ףּ㸧狇憐괏狛쬗鐩ေ㬔㘂ᐞ棚汽Ỻ鸧㉏揫䏒䃕ᅻ뿥抑吺䕭暰ࢩ潫흪䓁봓㛷财葌埘羀륌䭴⪯顑翊氪ꨣ茬뚁呕ᦊ刪隘燂匷∥邂痌᪴䎱䰪禖ⵌ徭滌ꫢ朠䘮ጴ⁁컃ᒶ벹봥䪫픊을ꜯ赧ꋆỳ䬻媩❼甋୦펮蛽ᧁ⮉ଛ䣝㠾甎괡Ꮔ༸鶋뽱鯖碤ㄠ龜苕蠙慁獰Ꙫᙺ喥羍겹䃝塗뀇䞕峅䥓羲㟄唩㍀좈兦ꘚ勤轰ᢗ餮앆ꆅ삝拶䬻ᕶ쬹鬠㛫ꢠ篴섣㷔꤁䘸蚹蕡뷕甃㰚뗊誎諅䯔끇┣ꁳ䓂凰ዴ⏼쇽후ӻ⯈춥何正갺◖嬐ﺆ澫믮巛觎텞螛瑽㻧㔧ꢂãꜝ쬉仹塱Ⳉ㹋八昄嘟鷟禟ﻺ碌煵䙷滉⽿㞞⍛踎쩃樧겴湋忤뫞拡ꎻ귒뫴컀黯嬃徇ᦌ鞥ૐ꜈細뵤霗듊鸋︖㲈騔뤇ꐹ䌵歛㕂摑憿Ὶ顇ꚟ赺汹四䧕礐ꖷ怷猙电랾⸴⑄᯲䪅떃䒮舍舎鞨罵枯녃䤣㉳ꐡ뤿棨寲頕ሪꤧぅ恮䪛⑹痼땜ꋼ槚垬㩖箺ꗂ쯗桔馥瓫叴觛拔接绪룃ᒖƪ딵튃䭫뗺璇腤မ辏ꊣ挽앎뿲忴℉❓ᅸ幆ퟞm봼爇箕껚ⷄ፪᧣뢝撏劇룎苓렷櫥鵿迶㕐撙ꄨ臷吝圳⌲捈缩硼榫ᦧ咔絕│ꀜꝃ츆ꁋ胑☉颯饎厉芞揗攮슅䣴쀑ୈ筳}ৣᰌ䃮蜄㵮嚡꯳謗넰ม¹畎荕鐏깽葿䘾ꧽ挝௲㣪럔ෟႂ弶ᾆ鯭䏡鼐⍯쵸퇜騴㟗웯㊪뛇膦瓃ܽ䢲钢縅짂⻫讗⊺潉镑⁊뭱奴됢⒫㿩矖侻뤭뷺梏꺱ʹ⼎ꆷꟺ齿덤᙭뚡鱥ᣣ供㢐Ꝩ汐薎ᦃ춴ꝑ혦窄ላ懿똷媘ᥓ牚暾ῖ汸퍞Ỏ﹟腅儳崕娗府酘戥⊔獹溦㘤⊝镩爠Ꚁᖆ퍢褍쨊陟梒ꝝဢၮ롟]畿樓肝풃崙摝哎姚芼䟟旍ᯮ敓糏ᚵⲹ쟊䛪窀ꔌˣ䯪ꤑ鸶挔淁핡ရ눰鴗㏱甯܆規襃魏댯ꭷ忸쫎ꏴ銜̤ㄴ㙃쯑溃깎剝篕낿璪鵜併䏢馎ꁁ惏ꂩ맛ꆌ黙욶鿇累祣⪳惯凡ꤤꏋ䷽嶛윛溾呱岱塻ウ᪢㭭㔁癛糅蜀ᩀꂣ닃瑪誷컗ᄈ肟◗榷즩Ṹ姷倂㷣ୈ絜䥅㨣『뗭좆묫폑뉾➍ٸ联꧳繹勿㠲◮㟚懸萰靝ꢪⓁ呟甛構뭬羕躥㧹聸쌩뼻ꁆ簒苗裲샆㗃蔜皭ṣ姖ﳿ㜤憻ꣿ镁駏껚ꥳᷥ훶ﻕ摀節놽ꙸ霐ꀆᅢᩫ姮脔凅㚹譙꽶麬䨃궃厷℆煩¥俟៦咑꽱鵧ᩔ㻇밾磫쨍륗듴䬰杅㈢爸ⳅꤙ줝း녘暺桝豞嚞֪喃4䌖秾㨶誩涥뙮⨥憹䒽詴莥ᙎ彉舉淿駖᪭㈭ೊ砠줕䖛ଢ뚅屌耂젯勥⽼⎡쯙ㅍ隶屽朢藶≌়䓙㯾甓䘮拒依覛ី렲鎥燄悩膡銄떭蕣闉衟꘏僶䗒뇶럜䔤㞹鿘㽶庖䗚嘅厼㒵爳쵘淍쿸풌ᠴ㲎ꤎꌇꓹ桃∃嚳ꃔ鱴麩쪇쎽經耸ᥬ䶨蘌賤ኹ㌙㵓瘪ꚧ퉊当䥪要臞ﯗ合䭞⡴蛍䨟귘嵡汢띵涌꯳䬗촔絗붘턘菱ꈯ譩䒔♍衋䙎ჹờ즹ﳢ쒹흤翥쪫ް剖嶉゙咓褋隷릘횹律簱멇흯⬓̱ꭕ熒厴뙴ᩣ忐厩㞋帛홛橝蛘᷂틻䯕ꡩ쨚殾뙄稕䒋ඬ졼❩ﲡ꿂썙⩩튬ᬊꟊ乛厽᤺芣桮ꆾᒱ롍ࠩᄔ꒞锊燲됿兹敉煂幞汄摼肕傘腽臱琱牊䣲臡谮⣥橓䂧ᰫ颜䡡镹ñ⋡锰ἢ놞崄ꖠꗳ䈦ီど错悦㨓邘풠脾봯呌錺䏯ꈛ菖䵼憬軮榺⺜ઑ䬺酤蓴⩅䗞䧠蟓綵䖐下㤼찑ˠ롨镫渵⩯쌃抌랭텏ꌣ蓮탹䱔꧲颕䌩ⅎ♁䉷勔ﮝ臱翟挙ꢼ䇩봛퐅퍊铁齷㯇ァ鉙吖됏樨僖䗥ꆯ᭙ᖌ䖶脺秭䞴橃齴ﶫ⌳㌠ᰒ煦ﮀꩁ㝡퐓悲ꢲ촲厌ꨯ▛䡚滆籐辋ഠ㏴ꯛ㦖↢뙷ꕤ縿Έἰﱲゃ묃♇훝迆צ뉷锥蕿庒ᦶ⥵ኒ俼¦摚㿘쫸츥䖼ກᶪ㞣鮀㖔精毫봠뫅깖희㼳톫뺋過ꯃ䳻ﲣᴼ蝏婫俘ᔴ殆樳흍⢥軜뙬叴뙗믛洝旀쨖澬酒琇긵壯簞궕ꉼ嗽炮䑚쏳崙蓩ട覐秊ྶ埓賠ﭡ쵀藓箹㹼띹ᠷ盃ڌ쁜灊퐛孙㚣帴ⓔ港퉁炢Ţ腼䑥㈋䮣羈殭隂䁘煠晤䢐塌酱郑ⷊ떨Ӽ헄剕녳丱勮䘅봑䠈瀲钣鄫ꒃ䱜鐋蔣땙襖䕛ꈩ髾揑畈袑䵜偌웬ʘ⅁◪䮸蠸ꓗ皧⺒睍ዊ靆봼稅䩣븪쓾ꔥ蟡뉐澷㬶䓿䥮觚銏̡甋⽢Ⅴ蓈ᙌெ碔算㠎ྐྵ뺵晵ﱁ㥟拏꩞ꪬ吿둓樫껭ೣ┹ꀭ믔䇙咲臺忬咤煳戴⌥必㒲맻縉兆툺ꅎ眴퓲ⲯ邦鬔ᆍ膌䮗涣嫼谸ベ珢ཬ净럼뇒栉蔙㊩鉠⛳鶞퐏雷댶呏聶趂즷ꨥ톲⏼䏥槌샱핗㜉㵢妜冂⍝癚꺕ᮈ鼘폃尾緐鸺휮郁ꕟ處䙲ꊞ휬붝⊤媒鿭⾥縭饠巵볲⯨焞鳳㎏냵쭞楍憗킊Ἷ펶롏χ뗳陃긾鸧䫬鸯㲮些玵凉波ꆒ᮹캴빓㟬勿밮닀딚녹飬ᠸ捒䙢璛濑罋鷻ⁿ鵵施潗評ᄉ嶤瀷䋍楎瘴⸽鰚ﻱ榈蜬℧鬎適莕斪窙ᦨ湍풃智围퐡ﭬ掯㉇팄ࢆ㤖ᕓ䒯槴㏡좽䏍锋䁥䵴ᥨ䬜꽒넖䖄≢妜姒맢颁湫뀾鏖캌葛録꺬뚟凘땆눟忡翽ꛆ段糂ﷄஂ注磔뒫羻㯥⇦拃瘧푀韭声˓樘꿼ۥ俄뎼뿜翚殌♯䒫ᓽ䥢欺Ấጡ㒴ᆱ惎즶譖鹉㍃蛏Ⱖ쒞뤄ꪻᆞ愙쒦᠔饸܋⢕笤햲㶉ꌅ돼撤誓┓붧勳詗⛁閘⇗좆뤋럍ꉻ譼ꖞ幮肿ⴹॗኒ却忩釁ⷢ꺪㺘彄珬章㝟斝綹㙫한ퟲ㨿뻰ﰗ絛鬺屻轝䢘鶖䓦赌ᳫ庺윺ᜐ斔읨ﴝ륫忴拇䃪ヤ懖ᱛﶬꥪ넫樢틸߃兩꾖ꋽᗡ瞓Ꝓ挖ꛛ瞃훼峪妒塓矸忕酒ⶡア던ਁ甋㠂蕺둷ꗼ䈴ܣ爇疞槇汘쬉進䔘欪䉆囪褩栯∿ᡰ敽㰴ࢡ濫轨䊣ⴻ⦷턢菼싸鴉ⴀ楟䬄;刃봘䀄㨒뀑咥ꌃ瓔娎䇬ꟿ臖ⴓካᛦ㞏肶䪁럏횐洸槜争妬អ糲╺颙ྑ㦢碉ꑣ涌ដ菺ꘗ烛䱽쫻吁릿跎濓帄㗤⳱実儕됽흺챸䳕龣︭䕖▧碇鴙꽛뚥訹杗倃툟蓵䇧≇鮎䰑얖ĸ睗紨䙽䬢纲㜡歰畒뿈Ꝭ㕏끱樓碆쨶顜ᆍ芭ய硛圎艹쮙ᐸ珶龮㖢糞シྈꝪὶ켕Ḡ硲݆뷅ꛏ쯕掗ꉯ皶評휱ᆹ˿濶䛈迤陶Ὢ鞸㺗칄崥뢬뼾䢁龾ꧥ緳풟鉳ẃ꺩鞭띏쎄錾꿙崲ퟳ甄➪揅迍࿚ꜱ彝痲痶쭒쎍둄䁗ᰥ냾탋㸼믖齽揙얓衩騚ꗻᣢ䧵ↄ뉫湕胒㢩뭎Ἇ瘑꺮곐튗밤ꀼ䛅㥙˨䙺䱙溣墳쫚︓辂泻켫扦䜒褑֩∿呙似瘠늌ඤ錘粁㒕柂죉Ǝ쫈埵딕繆孀䈎뚞藄战洊☩༪깇䵗寕ꙝ爿ൟ攩觴䙖㿼᪵㍸캡榴䒵፩偈ꭳ넖鯨䧲煄킖멒趩ᄂ橯ꔆ䙙낿逷驫뮦ꮧ巻騘墵黭๖㥢廯狑槠綈姕넮엙䩏훲ン鬿鳆뗮脇鋿瓖赞昪ჶ䇬릛ᖑ圼덒欯嶩ղ馢ᆘ缔뉡맫ㅋ잢ꉄ㿸ꉛ泎讕턫动鈦▖姒嚾劤촸㙼掱꒯ᐆ翜ꍤ뿷侨뷶奈兣Ëっ辊梏씿闭ꉞ譯䯬ꟶ渄ů⾾⬠컴蕙㻪ᑖ彆ﲳꋌ焝및⭋쿚霚뉱깮屫ꋒ뻬뻃䖚魍黲꒝翠캤㩧ᮡ纱侪韸ᮜ뱙㝹俷뻰쓫߁澉鑀戥െ튖뿍อꜻ蜺ధ谸༪ꗚ磕凤ᦝ厜맲ꖘ闳죲魰뺡ꠎﱷ㉣鐆뤿頱餲㩟盤廢囵浹衭䫊쿌蕥巎澪콶쪞婬澝疖佫噎♡ᨁ屠镉ꢹɄ鲒ᢆ츧艆诙䉟覉籞弨䝩仑钘瑈嫰꼭넢Ꞥ袅鉌ࢩꘝĀ祑¬軪扃㿝᪄ⶭ葋쉿㘬衼ᜉ윕끮㿤퓩䵜㢑ඖ㠲딤撠愿ꌸﻃ憅뵖퉗ꚟ啞쾾黴岿ʡ淁峃軍ﯯ궈㷚櫤겿㔾巅쫑ᷨꍡ뤚椻ꃠ鯮뿞藼⩃䑅䨻듺왵梜ಎ庑뷘䚑囜䥳㼰窑忁ⰲ⡁핥㑠阓㴣訦譚㩨횊竓婘䞾竴ؼ叴굸ᶪᒺ岘༌뻘鴓㰧뭣❳曉㋞闗霗殿俼ퟵ矻ਾ௪ߞ酀ᶍ淪㼖区쀮덞熑麍趱팫䨵éḃ淇뉱劢닶䖵鲻쿆뭵軄㨫妮㝳ꈀ⎾䯍闅⺸돹畷㋈쿰︍秈䶒᭸푱驹祧㸵קፎꆜꋬϭ緫૧瓭ឃ⣂崸䪖称镜龌㩘ꁐ咣셩띯㬒늧딎꣙뀞돶쐝䨲㠞꘨渰泄iཌྷ뻴歃姾䫖匛用∯ᑹ쬜⨵ꞹ㕯칉粈蒺㷃졎ꈺ痩殜楏玮â狅ℜ㻃戺ᦄꦟ籵ꠊҋꐘ뜟䵶돤濞ඕጷ膒횮氽䴧ᮽ宊ꈗ睕劄嵋籤㹰鴁뎝湫ꮪ铒ꦕ㉴刻ꊂ蝹闹漺숴儡빹⍨瘰끉瀪租璾䩛흰팀㤙㢯ꀇ뉮薰쪱靶珫뫿雧坷몧먓墡䗆읿糦屒篩䜾쮓ᨲ笙㍚歁㝆ꉌ똒쩒㠬ʦ쵊助ꐗ藾蕛嗾穷в䄷ﻴ宕䋧秤뗕㵽䐡뾫䤚甁娯ᑍ햜脗譜放峮۷珱৸롒ꮭ↶ᓗ⟽蔹ꞕ뵪컎ᗸ嵈翣ะ뎝涖詳⃫땺쎨㺼죒熫㐃ዒ럁턊鞋䶲仼꼴ꟙ⻫室秞䖀㨯얍鉉鮓닚篱꿆ퟫ⿶틒澵鑥휸㠇⿵ࡂ絮넾菱㾧묶빸ᒡ霡鑟㗋冴碗翀籓醆㦩쬉笃茏튧붊ꔯ珛႞맿蔳,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职权的;5.滥用职权的。
(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四)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
代理被告应诉
全面合法履行举证责任:
第三十二条 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十三条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行政侵权赔偿的律师代理
1、概念:行政侵权赔偿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侵犯而造成损害,由行政机关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制度。
2、特点:
性质是行政侵权行为
责任主体是行政机关
责任形式主要是赔偿损失,另外还有恢复原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等
以具体行政行为被确定为违法或被撤消为前提
可以适用调解方式解决
(6)复议前置:第六十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请求,应当先由行政机关解决。对行政机关的处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构成要件
主观上有过错
具体行政行为是违法的。
否则不属于赔偿,而是补偿。如房屋因为规划拆迁。
第十六章 律师非诉讼业务(一)
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1.法律顾问:广义指为应聘单位或个人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各项法律实务,提供法律帮助的法律专业人员。狭义的法律顾问仅指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
2.特征:(1)服务对象比较确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2)服务内容比较特定:多数担任组织的法律顾问,主要涉及经济和行政内容。(3)服务范围具有综合性和广泛性:诉讼、调解、谈判、宣传、审查和决策法律依据等等。(4)独立的法律地位:依法执行职务,不受非法干涉,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受聘方的意志制约。(5)平等的法律关系:属于委托服务合同关系,即契约关系。
3.工作范围:(1)为决策提供法律咨询.(2)草拟和审查法律事务方面的文书.(3)代理参加诉讼、调解、仲裁。(4)参加洽谈、谈判.(5)代办(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6)协助建立规章制度和开展职工法制教育,培养法律人才。
4.种类:(1)常年和临时法律顾问:半年以上的是常年法律顾问。(2)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的法律顾问。(3包含诉讼业务和不包含诉讼业务的法律顾问(4)有特定服务范围和无特定服务范围的法律顾问。
律师的仲裁代理
仲裁:概念:指发生纠纷、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自愿将争议的事项交由专门的仲裁机构裁决,并且履行所作出的裁决,从而解决争议事项的法律活动。
特点:(1)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前提
(2)限于法定的仲裁机构:技术合同、劳动争议、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
(3)裁决具有强制性:不履行裁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实行一裁终局制度
律师仲裁代理:
概念:指律师接受争议当事人的委托,以代理人的身份,代理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参加仲裁活动,以维护委托人利益的法律活动。
代理原则:
当事人自愿原则:仲裁地点和机构、仲裁事项、仲裁员、公开与否、裁决是否记明争议事实和理由,都可以由当事人协议。
独立公正原则:非行政机关、
不受社团或个人干涉、仲裁庭. 仲裁协会. 仲裁委员会相互独立、依仲裁法和仲裁规则开展仲裁活动。
或审或裁,一裁终局原则:选
择仲裁解决,就排斥了法院的管辖。
公平合理解决原则:可以按贸
易行业惯例作出裁决。
处分原则:可以放弃或变更仲
裁请求;可以自行和解。
法院监督原则:指在仲裁过程
中或执行仲裁阶段,法院有权对申请和裁决进行审查,然后作出相应决定。
在仲裁过程中的代理工作:审查证据;提出财产、证据保全措施的申请
执行仲裁阶段的代理工作:
可以6个月内申请撤消仲裁的情形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
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
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
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可以裁定不与执行的情形:第二百一十七条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仲裁代理的种类:
国内和涉外仲裁:
(2)劳动仲裁:实行一裁两审制。即,先仲裁,不服裁决,在受到裁决书后15日内向法院起诉。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也实行一裁两审制。
国内仲裁的特征:
仲裁机构是国内依法设立的仲裁委员会
当事人都是我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有提交国内仲裁的仲裁协议
仲裁机构有管辖权
合同纠纷:经济、技术、知识产权、房地产、其他民事等合同
财产纠纷:侵权引起的纠纷,如:产品质量、服务质量、房地产质量等
无管辖的: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应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依照我国仲裁程序进行:1994年《仲裁法》。
仲裁协议必须具备的三要素:
(1) 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2) 仲裁事项
(3) 仲裁机构:包括仲裁地点和仲裁委员会
无效的仲裁协议:
《仲裁法》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
(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仲裁法》第二十条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律师代理的主要工作:
审查代理事项的法定条件
调查收集证据,制作仲裁申请书或答辩书
代理选定仲裁员:由一名或三名组成
代理请求回避:当事人、代理人近亲属,或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与本案有厉害关系;私自会面请客送礼的。
代理申请证据或财产保全
涉外仲裁代理:
涉外仲裁:是指我国涉外仲裁机构对发生在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领域的纠纷,根据当事人双方订立的仲裁协议,依据我国仲裁法和涉外仲裁规则所进行的仲裁。
特征:
仲裁机构是涉外仲裁机构:中
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具有涉外因素:包括当事人,
或法律事实的发生,或争议的标的在国外。
受理范围:涉外经济贸易、运
输和海事领域的纠纷
可以适用涉外仲裁规则和选择
适用的实体法。1995和2000年《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1988《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放弃异议”条款:第五十一条 一方当事人知道或者理应知道本仲裁规则或仲裁协议中规定的任何条款或情事未被遵守,但仍参加仲裁程序或继续进行仲裁程序而且不对此不遵守情况及时地明示地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放弃其提出异议的权利。
9.劳动争议仲裁代理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由劳动仲裁委员会以第三者的身份,就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因劳动合同的履行及其他劳动争议,依附法裁决,解决争议的制度。
特征:
仲裁机构是劳动仲裁委员会
适用劳动法和劳动争议仲裁规则
受理劳动方面争议案件
实行地域管辖:其他仲裁实行选择管辖
是法院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
当事人一方的申请即可提起劳动仲裁
实行一裁两审制:仲裁庭组成之日起60日结束(可延期不超过30日);不服裁决,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律师非诉讼业务(二)
律师法律咨询
概念:指律师接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询问,就有关涉及法律的问题做出解释、说明,以及提高法律方面的意见、建议的业务活动。
特征:
提供服务的主体特定: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
具有广泛性:受服务主体多;涉及领域广;涉及的问题广;服务技能手段多样
具有专业性和针对性:只涉及与法律有关咨询,与技术、决策咨询不同。
律师咨询的意见和建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社会有序性;热情服务。
方法:口头和书面解答
步骤:听、看、问、析、答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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