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工程施工管理处罚条例
(2013年6月17日实行)
为确保公司所建设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等各项目标的顺利完成,规范对各承建单位的管理,特制定本条例,本条例自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双方签字后予以生效。
工程施工管理处罚流程:由监理单位出具处罚通知单,施工单位签收,建设单位确认,处罚通知单一式三份,一份报建设单位、一份监理单位留存、一份通报施工单位,罚款金额在施工单位同期工程款中予以直接扣除,条例中涉及的处罚金额均以人民币为单位。
一、工程进度管理方面:
1、每月20日上午8点前,上报本月进度完成情况(并详细说明未完成原因)及下月进度计划(书面、电子版各一份),延迟上报处以罚款500元/天;每周五上午8点前,上报本周进度完成情况(并详细说明未完成原因)及下周进度计划(书面、电子版各一份),延迟上报处以罚款500元/天。
2、由于施工单位主观原因造成周工期进度计划推迟的,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将视情况严重程度,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具体为:延误二天以内的,处以1000元的经济处罚;每延误二天,处以1500元的罚款,但在本周度计划内将延误的工期天数追回,则该罚款取消。
3、由于施工单位主观原因造成月工期进度计划推迟的,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将视情况严重程度,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具体为:延误二天以内的,处以1000元的经济处罚;每延误二天,处以1500元的罚款,但在本月度计划内将延误的工期天数追回,则该罚款取消。
4、施工过程中,各方达成一致的节点工期(如质检验收时间和特殊约定的分部分项时间节点等),由于施工单位主观原因造成推迟的,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就情况严重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具体:延误一天的给予警告;延误两天以上的,每延误二天,处以2000元的经济处罚。
相关单位签字:
二、工程质量管理方面:
1、施工单位未按程序进行工序报验的,每次罚款1000元;工序验收不合格的,每次罚款500元。
2、严格按施工图纸及规范要求施工,除设计变更外,不得更改或减少其工作内容,违者罚款1000元/次。
3、隐蔽性验收、技术复核,必须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并签署书面意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违者罚款1000元/次。
4、任何乙供材料、半成品进场前,必须提供样品,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联合检验合格并符合标书规定后,对样品进行封样,并出具联合检验报告,方可进场。反之,责令材料退场,并处以罚款500元/次。(注:大型构配件、设备进场三方进行开箱检验)。
5、材料需复试的必须按有关规定提前进行复试,复试合格结果出来之前不得使用。否则,罚款500元/次。
6、楼地面混凝土找平必须按规定做好基层清理、混凝土浇捣密实、浇水养护,防止面层开裂、空鼓、起砂,违者除责令返工外,罚款500元/次。
7、墙体粉刷前,必须将所有外墙螺旋洞打发泡剂填塞后,用高标号水泥砂浆封堵;脚手洞用细石混凝土双面堵塞,并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违者罚款500元/次。
三、安全文明管理方面:
1、在施工期间每发生一起重伤事故,对施工单位处以2万元罚款;每发生一起人身伤亡事故对施工单位处以5万元罚款。
2、施工单位不按有关规定造成环卫、交管等职能部门警告或处罚的,每出现一次对施工单位处以5000元罚款。
3、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否则取消其施工资格,并罚款100元/人次。施工邻边洞口、邻街面施工必须设置规范的安全维护及有关警示、照明等设施,违者罚款200元/处。
4、加强安全用电意识,不得违规施工、操作,电线与电源相接时,应设开关或插座牵
相关单位签字:
头,随意搭接的,罚100元;电线不用扞头直接扞孔进线的,罚100元;扦座已破损裸露仍继续施工的,罚100元。
5、安全员对是否新入施工现场的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从事特种作业工人是否都经过特种安全培训、考核、持持证操作,如有违规,对施工单位处以罚款100元/人次。
6、施工现场按照招标要求做到文明施工、硬化标准围墙维护、围栏整洁完好、标牌清晰到位,能体现和宣传单位形象和状态,如未通过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验收将扣除相关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并处以罚款。
7、施工单位须做好季节安全防范措施。冬季主要防冻、防滑、防坠落、防火灾、防中毒等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雨季主要防洪水的各项准备及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暑季的防暑降温措施的落实。如有防范不到位,处以施工单位罚款500元,并责令其尽快组织落实措施。
安全须做好班前交底,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如有违规罚款100元。
8、接到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无故逾期不进行修改,罚200元。因有关人员不负责任,隐患的不到整改,罚200元。对下发的安全令置之不理,拒不认真执行的罚1000元,并作停工处理,发生事故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
9、凡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裙子、高跟鞋、短裤、短袖上衣、赤足、裸背,罚款50元,并停止作业,请退出场。
10、进入施工现场不佩戴安全帽者,罚款50元/人次,高空作业不佩戴安全带罚款100元/人次。
11、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好“三宝、四口、五临边”的防护工作,否则处以200元罚款。
12、气瓶保护帽、防震圈必须齐全,压力表完好有效,违者罚款100元/瓶。乙炔气瓶使用无阻火器氧气瓶和乙炔气瓶间距不足6米,气瓶距明火距离不足10米的罚100元。
13、气瓶乱丢乱挂,未按规定整齐有序摆放或放在专用支架内,无遮阳措施,夏季在阳光下暴晒,罚责任者100元/瓶。
14、因施工需要放设的临时线缆跨越干道,未按规定进行架设或加套管保护埋设地下的,罚200元;违反规程将电缆(线)架设在脚手架上及构件上的,罚200元。
相关单位签字:
15、电线(缆)不允许存在破皮、漏电现象,违者罚款100元,电线(缆)泡在水中罚100元,电线(缆)接头不按规定架设罚款200元,电线(缆)接头泡在水中罚款200元。
16、现场钢丝绳严禁和电线(缆)相互交错接触挤压,违者每处罚款100元。违章使用闸刀开关、空气开关,罚款100元,开关未满足“一机一闸一保制”罚款100元,维修电工未进行日常检查,罚款100元,现场使用的漏电开关失灵,扦头、扦座破损一处罚款50元。
17、现场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使用不合格照明,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
18、汽车吊作业时必须垫支腿,违者200元,起吊作业时,起重作业必须信号装备齐全,违者罚款200元。
19、各种起重机械司机或操作者违反“十不吊”规定的,违者罚款200元。
20、加强用电安全意识,如有违规施工、操作,罚违规者100元/次。
21、施工现场严禁职工家属(特别是小孩)随意行走,发现一起罚款50元。
22、禁止人员居住在施工实体内,一经发现必须立即撤出,并视情况对施工单位处500元/天的罚款。
23、设备转动部位无防护罩,保险装置失灵罚款200元。
24、施工现场在各班组施工作业区内应做到人走场地清,违者罚款200元。
25、职工食堂在设计时应符合卫生要求,应具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食堂的管理工作,加强食品的采购,制作管理工作,提高食品的卫生管理质量,预防食物中毒,如有违规的单位及个人处以200元罚款。
26、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热器具及易燃物品,违者罚款100元。施工现场和职工宿舍区域内严禁打架斗殴,违者罚款100元/起,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27、施工现场和生活区要配比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好合理布局,违规单位处1000元罚款。
28、高处作业严禁随意向下抛扔物件,违者对责任者罚款200元。
29、如施工单位发生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按合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处理。
四、其他方面:
相关单位签字: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每周不少于5天,每天至少8个小时在本工程现场工作,且必须准时参加每周召开的工程例会,如项目经理未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同意,违反上述规定,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发现三次以上(含三次),工程进度付款暂缓一月支付,同时建设单位有权解除合同,施工单位赔偿由此给建设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
2、施工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服从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的现场管理,按质、按量、按时地完成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交待的各项任务(含突发事情),且不得敷衍了事。否则罚款1000元/次。
3、施工单位不能按照合同要求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管理要求及时提供各项计划、报表、整改回复及工程资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书面认可的特殊情况下的延期除外)或内容、深度不符合要求,则每延误一天罚款1000元。
南京市有限公司
2013.06.17
相关单位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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