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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中的医疗保险
在社会保险学中医疗保险是与每个人的都息息相关,与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相比,它覆盖的人群更广,参保的人数更多,更能深入我们的生活。
人的一生不可能不生病,这就决定了医疗保险的重要性,医疗保险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基本保障、广泛覆盖、双方负担、统账结合。所以不论贫富都应该积极参加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有条件的人可以选择购买一定合适的商业性医疗保险,当重大疾病风险发生时,能减少家庭及个人的经济负担,为国家减轻压力。
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中大致分两大类。城镇医疗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尤其是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我国在特定的条件下的一大创举,它有效保障了农村的基层卫生保健,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得到了世界卫生组织的高度肯定。
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医疗机构少,存在看病困难的状况,使基本医疗保险得不到很好的发挥,同时在基本医疗保险中有一部分不给予支付报销的诊疗项目,如诊疗设备和医用材料、治疗项目等,而对于这些项目往往是医院的常规检查中必要的,且收费标准过高。我个人觉得国家应该适当增加此类的报销,更应该采取一定合理措施规范医院的收费标准,合理安排减少项目。医院工作人员及参保公民都有义务尽量减少医疗资源的浪费。
由于我国医疗保险发展晚,不如其他国家的医疗保险健全,存在一定的缺陷,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社会保险的认识更深刻,我相信以后它会越快越好,实现全体公民参保,保障人民健康。
参考文献:《社会保险学》科学出版社2008《保险学》第六版首都贸易经济大学出版社2011《社会保险基金的良性运营》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浅谈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chinaforeigntrade》2011年22期
《我国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前景》社会科学版2009《中外农村保险医疗模式比较分析》理论月刊2010《新农村社会保险》道客巴巴
《我国新农村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研究》重庆大学博士论文
《论XX省医疗保险完善制度问题》《辽宁大学报:自然科学》201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控制探讨》《中国全科医学》2008第2期
第二篇:医疗保险中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相结合案例医疗保险中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相结合案例
2008年12月19日,XX省市教育委员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和市卫生局四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建立以社会保险为基础,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学生医疗保障体系,要求凡坐落在本市范围内的中央部委直属普通高等院校、外地驻津普通高等院校和本市大中专院校(包括普通本科院校、高职高专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等),都必须按规定做好本校全日制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要点如下;
一、大学生医保按属地原则解决
此前很多高校都采取学生入学自愿参加商业保险的方式,但在大病保障上,商业保险仍显得力量不足,大学生一旦患上大病将难以承受。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今后大学生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按照属地原则通过参加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解决。这一政策适用于所有坐落在本市范围内的中央部委直属普通高等院校、外地驻津普通高等院校和本市大中专院校(包括普通本科院校、高职高专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等)的全日制学生。
二、学校可代收医疗保险费
按照规定,今后各级各类学校(含中小学)和托幼机构应当组织并确保学生儿童先行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任何学校和托幼机构不再组织学生在未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情况下,参加商业医疗保险。
为方便学生儿童参保,各级各类学校(含中小学)和托幼机构可直接代收学生儿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存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专项财务科目,用于基金暂存、解缴。经办机构应积极协调各指定银行,完善缴费服务,确保学校缴费及时到账,以保证学生儿童及时报销医疗费用。
三、困难学生儿童参保有补助
为了做好学生儿童参保工作,有关部门对相关政策进行了明确:
1.延长参保缴费期。
2009年度以院校为单位参保的缴费期延长至2008年12月31日。
2.继续做好困难学生儿童参保工作。
属于低保、重度残疾、特殊困难家庭、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范围的学生儿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户籍的重度残疾、享受低保和特困救助的学生儿童参保身份认定标准与本市学生儿童一
致。认定凭证包括残疾人证、低保证、特困救助卡及学生儿童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等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3.完善大学生就医政策。
对于具有本市户籍的已参保学生在外地就读期间,以及在本市学校就读的已参保外地学生在原籍期间发生的普通住院医疗费用,可以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报销范围和标准支付,但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转外地就医的相关审批手续。
4.将具备条件的大中专院校卫生院等医疗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在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商业大学等校办医院纳入定点管理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大中专院校学生门(急)诊报销制度试点工作,探索大学生普通疾病门诊报销工作,待条件成熟后向全市推广,按照有关规定继续享受全额政府补助。
分析人们面临疾病的风险,治疗则需要一定费用,这将对正常的学习工作生活造成一定冲击。因此,医疗保险的建立则十分必要,医疗保险的保障和补偿作用可以降低疾病风险给人们带来的损失。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是风险保障服务的两大资源,应当通过有效的机制加以合理组合,以降低全社会的风险管理成本,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风险保障水平。在医疗保险范围,同样需要将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有
效结合。XX省建立以社会保险为基础,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学生医疗保障体系,正是在医疗保险中将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有力结合的具体体现。
很多高校都采取学生入学自愿参加商业保险的方式,但在大病保障上,商业保险仍显得力量不足,大学生一旦患上大病将难以承受。鉴于此种情况,社会保险介入医疗保险领域势在必行。以社会保险为基础,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学生医疗保障体系建立后,大学生疾病费用尤其是一旦患上大病的费用将得到很好的补偿,这样,保障了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也减轻了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同时,大学生就医政策得到完善。
而学校代收医保费用的规定,对保费的上交和有效管理十分有利。这样可以方便儿童参保,扩大参保范围,加强对儿童的医疗保障。上述案例中还有有利于困难儿童参保的具体规定,如延长参保缴费期等规定,这样将困难儿童纳入了参保范围,正是社会保险保障广大人民尤其是弱势群体权益的生动表现,充分体现了社保的公平性及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
随着社会保险的发展,商业保险逐渐改变了业务范围和服务对象,当今社会的商业保险主要是为具有缴费能力的社会成员提供社会保险之外的各种风险保障服务,提供社会保险基础上的补充保险服务。天津在建立以社会保险为基础,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学生医疗保障体系中,应该在保障学生基本医疗需要的基础上,根据学生不
同的经济能力与保险需求,研发更多险种,满足不同群体的利益需求,建立多层次保基本全覆盖可持续的风险保障体系。
建议社会保险的发展对商业保险具有挤出效应。在社会保障需求和缴费能力一定的前提下,由于强制性的社会保险满足了社会成员的一部分保障需求,相对地说,对商业保险的需求将自然减少,也就是说商业保险的部分需求被强制取代。
我国现行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是3+1模式,即职工医保城居医保新农合和医疗救助相结合。未来的发展方向是2+1模式,即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医疗救助。或者是1+1模式,即全民医疗保险+医疗救助。
在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发展的过程中,应该明确不同部门的角色定位。政府应通过社会保险直接提供基本风险保障服务并且通过制定规则对商业保险和互助合作保险进行规范和监管,通过税收等优惠政策促进其健康发展。社会成员应该制定自己的风险管理计划,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积极争取自己的社会权益,并力所能及地购买一部分商业保险作为补充。至于保险公司不应该把重点放在让有关部门让出市场,而是在政府实施的社会保险基础之上为百姓提供补充性保障。保险公司应加强险种开发,适当扩大在本地分支机构的职权,保险服务应该贴近当地实际,运用现代信心技术,加强经验数据的分析,并加以充分利用,逐步提高精算工作水平,有效执行保护保险创新知识产权的政策。整个社会需
要优化医疗保险环境,加强医疗卫生体系、药品流通体系社会、社会诚信体系、金融体系的改革和完善。
在医疗保险体系建设的过程中,社会保险应与商业保险达到合作共赢,实现保险客户资源、社会管理资源、机构人才资源的整合。一方面社会保险推动商业保险的发展,商业保险可以借助社会保险的平台参与社会风险保障服务。另一方面,这社会保险管之中可以引入商业保险的市场机制,提高社会保障体系运行效率。在保证决策权和监督权的前提下,让商业保险公司承担部分服务工作,从而降低社会保险运行成本,达到双赢局面。
第三篇:XX省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XX省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
养老保险:单位负担缴纳基数的20%,个人负担缴纳基数的8%失业保险:单位负担缴纳基数的1%,个人负担缴纳基数的0.2%工伤保险:单位负担缴纳基数的0.4%,个人不负担
医疗保险:单位负担缴纳基数的10%,个人负担缴纳基数的2%+3元公积金:单位、个人各负担缴纳基数的12%。
备注:
1.2011年城镇户口的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缴纳基数下限为1680元;
2.2011年农村劳动力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只单位缴纳)缴费基数下限为1680元;工伤保险缴纳基数下限为2521元;
3.2011年医疗保险缴纳基数下限为2521元;
第四篇:社会保险论文:我国医疗保险现状及问题研究装订处
南开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院考试卷(专升本)
2011-2012年度秋季学期期末(20
12、2)《社会保险》
主讲教师:范道津
学习中心:奥鹏远程教育深圳学习中心(直属)[22]vip专业:保险姓名:吴文兵学号:103277330001成绩:________
一、请同学们在下列题目中任选一题,写成期末论文。
1.智利与新加坡养老保险模式比较
2.我国农村医疗保险运行制度研究
3.社会保险基金多元化投资研究
4.农民工社会保险问题研究
5.社会保险资金筹集机制研究
6.我国社会保险转制成本的研究
7.我国医疗保险现状及问题研究
8.城乡一体化养老模式的有效性研究
9.大学生失业保险研究
10.社会保险基金的风险控制研究
二、论文写作要求
论文的写作要经过资料收集,编写提纲,撰写论文等几个步骤,同学们应结合课堂讲授内容,广泛收集与论文有关资料,占有一定案例,参考一定的文献资料。
三、最终提交的论文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论文题目。论文题目应为授课教师指定题目,论文题目要求为宋体三号字,加粗居中。
2、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应占主要篇幅。论文字数一般在2500-3000字。论文要文字流畅,语言准确,层次清晰,论点清楚,论据准确,有独立见解。要理论联系实际。引用他人观点要注明出处,论文正文数字标题书写顺序依次为
一、
(一)、
1、(1)①。
正文部分要求为宋体小四号字,标题加粗,行间距为
1、5倍行距
3、参考文献,论文后要标注清楚参考文献附录(不少于3个),参考文献要注明书名作者、(文章题目及报刊名称)版次、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页码。序号使用〔1〕〔2〕〔3〕""。参考文献部分要求为宋体小四号字。
四、论文提交注意事项:
1、论文一律以此文件为封面,写明学习中心、专业、姓名、学号等信息。论文保存为word文件,以“课程名+学号+姓名”命名。
2、论文一律采用线上提交方式,在学院规定时间内上传到教学教务平台,逾期平台关闭,将不接受补交。
3、不接受纸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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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医疗保险现状及问题研究
摘要。医疗保险改革是社会保险改革中最为复杂的一种,这是因为,医疗保险不仅涉及到医疗供需双方、医疗保险机构,而且涉及到医药产品生产和销售等各个方面的关系。所以医疗保险改革虽然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也还存在许多问题。本文对现在中国医疗保障事业中存在的问题、问题出现的原因、及解决问题的对策提出一些浅见。
关键词:医疗保险新医疗制度商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市场医疗保险体系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我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我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
我国的医疗保险体系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社会医疗保险,二是商业医疗保险。目前,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的现状是多种改革模式并存,政府、企业、职工、医院四方正在实践中探索改革的途径。我国商业医疗保险的现状是相对于社会保险而言的,商业医疗保险在我国发展得很不充分,但商业医疗保险市场潜力巨大。我国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存在技术难度大、运作成本高、产品的市场价格接受程度、税收不减免、外部配合不好等障碍。商业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补充。
一、医疗保险的现状
(1)、公费医疗改革。公费医疗改革始于1984年卫生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进一步加强公费医疗管理的通知》。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将原来完全由国家财政承担医疗费用改为以国家财政为主,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分担医疗费用。在具体操作上各地形式不一,实践表明比较好的做法是,患者负担一定比例的门诊和住院费用,年负担的比例为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或者患者本人1个月的工资额,超支部分由单位负担。但是,这种做法一方面没有全面推开,许多地方仍在沿用实报实销的制度;另一方面,一些单位由于政府拨款不足而使公费医疗出现赤字时,还需自己筹措资金予以弥补,但是这种责任分担是极其有限的,它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财政预算拨款是公费医疗唯一的筹资渠道的特征。此外,公费医疗的管理制度和经费管理办法也相应进行了改革。公费医疗管理制度改革[2]主要是对公费医疗享受范围、经费开支、机构职责、监督检查等作了明确规定。公费医疗经费管理改革主要是将原来由公费医疗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经费改为多种管理形式并存,从全国来看,多数选择由医院管理的办法。
(2)、劳保医疗改革。劳保医疗改革始于1990年11月劳动部召开的全国部分省市劳保医疗制度改革会议。会议确定的改革方向是:实行国家、集体和个人合理负担,逐步建立多种形式的医疗保险制度。大病统筹虽然只在企业进行,没有涉及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但是它为我国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积累了经验。
(3)、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1994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体改委、财政部、劳动部、卫生部印发了《关于职工医疗制度改革试点意见》,并在九江和镇江进行试点,之后不断扩大试点城市,到1998年已有50多个城市进行了医疗改革试点。在多年试点、总结经验的基础上,1998年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决定”将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定为建立“低水平、广覆盖、共同负担、统帐结合、多层次”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决定颁布之后,全国范围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进入了全面推进的新阶段。
二、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
(一)医院哄抬物价
无论在城市还是农村,这种现象都十分普遍。2006年发生的哈尔滨医大二院“天价医疗费”事件,67天花掉了550万元。随后各地又陆续曝光了一系列高价医疗费案件。在农村,国家开办的乡村卫生所,保健站也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医务人员私自涨价的现象。虽然国家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听证会来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但药价却是一路彪涨,一直居高不下。医院的药费账单让人看的云山雾绕,不管该不该做的检查,测试都通通做一遍,甚至最近又爆出了把良性肿瘤当“癌症”来治的荒唐事。虽然三列五申的强调医务人员不能收患者家属的红包,但现在基本上已经演变成不得不给的局面了,不给医生不上心,护士不尽心,患者家属也只好硬着头皮从拮据的包中掏出钱来给医生。据资料显示自98年以来,我国医疗费用每年以20%的速度在递增,远远超过了同期国民收入的增长速度。
(二)医保覆盖率低
中国的社会保障[1]在大城市中较健全,但是城市中一些负担重的国有企业,困难企业普遍存在着不给职工上保险的情况。一些农村的乡镇企业、特困企业都无法参保,当地社保部门为了保持本地区社保的稳定性,也不允许这类困难企业参保。一些企业上了保险,也只是缴那些逃不掉的,不得不上的,其他项目,只要不是国家强制缴纳,能免则免,覆盖率不到50%。截止到2005年底,全国已有678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区),覆盖人口2.36亿人,共有1.79亿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参合率为75.7%,只包括一些最近本的医疗保险,像大病统筹这样的保障项目在农村就没有,导致很多农民自费加入商业保险。
(三)资金投入不足
截至到2005年来,全国共有卫生机构30万个,城市医院、卫生院、妇幼保健站2964个,床位307万张,平均每个医院51个床位;全国共有县卫生院2009所,保健所1526所,疾病控制中心1506个,乡卫生院4.1万个,床位67.8万张,平均每个卫生院16.5个床位;全国61.5万个行政村,58.3万个村卫生室,职业医生10.4万人,乡村医生86.4万人,每1000人有1.05个医生和卫生员;病床利用率为63%,并呈不断下降的趋势,大医院人满为患,床位紧张;小医院却常常空无一人。许多城市的三级医院、乡村医院和一些甲级医院在医疗队伍、设备仪器、医疗水平上差距极大,不少小医院都存在着设备老化、设施不全、资金不足、人员老龄化、缺医少药、医疗水平低等问题,对一些大病、疑难杂症无法确诊,盲目给药,医疗事故频发,耽误患者的救治时间。这些现象某种程度上助长了大医院的不正之风。
(四)贪污骗取社保资金
上海社保贪污案扯出了本年度“下水”最高官,去年11月底,中国审计署公布全国29个省、5个计划单列市审出71亿元违规社保资金。其中部分资金被出借、投资,还有一些地方社保资金被挪用、骗贷,已无法追回。近年来“骗保”行为屡屡发生,一些社会人员挂参保人员的姓名,虚构伪造住院文书;医患串通,冒用参保人员身份住院治疗;医务人员擅自减少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或以现金返还
等方式等诱导参保人员住院;违反规定使用非本病种治疗药物、医嘱外用药品的滥用药物行为;违反规定,将不可报销药品或物品串成报销药品的行为。随着国家对社保资金投入逐年增加,许多不法奸商和无良贪官把眼光瞄向了老百姓的救命钱。
(五)一药多名,假药横行
近年来,“一药多名”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比如,一种抗生素药“头孢曲松钠”,因不同产地、药厂,就有头孢三嗪、罗氏芬、丽珠芬、菌必治、菌得治、抗菌治、康力舒、亚松""名称多达20多个。随着药品生产行业竞争日趋激烈,这种“一药多名”的现象在医药行业可谓司空见惯,有的同一种药甚至多达五六十个名称。全国每年因用错药而住院的病人达250多万,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一药多名”给人造成的混乱。
2006年连续发生了“齐二药”假药案、安徽华源“欣弗”劣药案、鱼腥草等7个中药注射液因不良反应被暂停使用和审批事件,前段时间又出现广东的血液制品事件。这些事件暴露出我国药品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存在比较突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三、问题解决对策
(一)强化责任,加强管理
政府不应该再推诿自己的责任,把公民的健康、性命交给并不完善成熟的市场,不应企图通过百姓自付医疗费用来减轻国家的负担。发展公共卫生事业,保护公民健康本身就是政府的职责所在,推卸自己的责任是无法取信于民的。解决医疗保障系统问题的核心就是强化政府职能,加大宏观调控的力度,加大公共医疗支出,由中央统一指挥,避免地方各自为政。
(二)加大公共卫生医疗支出
2005年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405亿元,支出1079亿元,统筹资金收入820亿元,支出615亿元。2005年三乡统筹资金收入3128.46亿元,支出2203.14亿元。累计结余2918亿元,基金收入规模达到6168.93亿元,比2000年翻了一番还多。中国在医疗保障资金方面几乎每年都处于盈利状态。
(三)政务公开,完善监督机制
医保机构应该接受大众,媒体,监督机关三者的共同监督。群众是推动历史前进的车轮,政府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大众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和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媒体作为群众的喉舌,应该发出民间最真实的声音,而不该沦为黑手的走狗,将一切不合法的黑幕公之于众。监督机关是主力军,应该切实做好监督工作,排除一切外来压力,为人民把好关,站好岗。
(四)规范药品市场,发展国药
一药多名、假药横行,这就是中国目前药品市场的现状。追求暴利就是这些制药厂家、造假者的最大动力。这些不良现象与医药厂家造假者的利益形影不离。老药换新名,换汤不换药,药价却长了不少,名字叫的越新奇,价还就越高。至于造假者,明明是假药,为何还能顶着正当的名分进入市场呢。原因在于,他们借助医药公司、医院、诊所、药房这些拥有合法的社会身分名正言顺地把假药卖给患者和其他消费者,而这些合法的购假者还可以在出现问题时找到种种借口搪塞责任,把责任转手推给制假者。二者互相推诿,责任难明,这才是假药横行的根源。
四、解决问题的意义
中国要发展社会保障制度必须要根据我国国情,决不能照搬他国模式。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各个保障系统的发展都不平衡、不尽完善,有待提高充实。各个社会保障系统之间都是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只有所有社会保障系统都完善了,社会保障才能发挥其最大的作用来满足全民的需要中国要实现21世界的全面发展、伟大复兴,必须要立足现实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保持适度的社会保障水平。最终实现经济、政治、社会的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陈佳贵.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报告(1997-2001).社会科学文献出版
社,2001.77.
[2]宋晓梧.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清华大学出版社,2000.111.
[3]林嘉.社会保障法的理念、实践与创新.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223.
第五篇。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你真的了解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吗。
有很多认为自己有了社保,就不需要其它保险了,其实这是个很大的观念误区,看完下面的比较,你会有更多的思考:
●社会保险交费经常增加;
商业保险交费固定不变(除消费型产品)。
●中途发生意外时:
社保养老金交的钱可能比领的钱多,因为社保养老金没有受益人;商业保险不管在哪种情况下,保证拿的钱比交的钱多,即使没有领到规定的年限,受益人也可继承大笔的身故保障金。
●发生重大疾病时:
社会医保不能豁免保费,在罹患重疾时还需继续交费;
商业保险有豁免功能,由保险公司代交(免除)剩下的保费。
●社会医保的保险责任有限,有很多不可保责任,如某些药品(新药、进口药、贵药等)以及一些诊疗项目不在报销范围之内,再如交通意外伤害、医疗事故等其它责任造成的伤害、重要器官移植等都不在可保范围之内;
商业保险的重疾险可以100%保额报销,并且还可以附加津贴型保险、住院医疗保险。这种组合弥补因病导致的收入损失、解决医保不能报销的医(药)疗费,并予以护工费和营养费。
●社会医保为事后报销(即出院结算后才能报销),下有门槛费(即免赔额,对免赔额以下部分不予报销),上有封顶线(对超过部分按一定比例报销);
商业保险只要确诊合同中约定的重大疾病,即可凭医院的诊断证明获得赔付,且不管交了几次保费,都赔付保额,为被保人选择更好的医疗设备/药品/服务赢得更佳的医疗结果,甚至是为增加存活的几率提供了可贵的经济基础。
●社会养老保险只能满足最低生活水平的需求,且未来每年领取是不确定的,如果在没有领取前发生意外身故,只能拿回个人帐户里的钱和丧葬费、抚恤金,而没有别的补偿;
商业保险领多少由自己决定,而且是一定领那么多,还有红利抵制部分通货膨胀,让自己的晚年过上更丰盛的、高品质的生活,即使被保人身故时也可由家人继续领取养老金。
●社会保险管“病”和“老”;
商业保险管“生”、“老”、“病”、“死”。
●社会保险是国家福利性质的,你是无法掌控的;
商业保险是私人性质的,你能说了算。
难怪原总理朱镕基会说。“社保是个好东西,可中国的现状决定了我们只能"保"不能"包"。"保"即有一个基本的保障,超出部分主要应通过商业保险解决。现在该是转变陈旧观念的时候了,应该明确,健康投资人人有责,不能再完全依靠社会,社会要求我们积极参加商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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