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让志愿服务成为城市的生活方式
编者按:“全国文明城市”是中国城市的最高荣誉。目前,全国大多数城市都在为创建文明城市努力着,第四批全国文明城市的测评工作也已经到了冲刺阶段。在《2013年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中,“志愿者服务”占有很大比例。《光明日报》日前特邀南京、哈尔滨、长春、商丘、温州和珠海6个城市的领导同志,请他们畅谈志愿者服务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的意义、作用,并介绍各地典型经验和亮点。6城市的发言于9月25日刊发在《光明日报》之《论苑》专版。本报今天全文转发市委书记、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主任李嘉《让志愿服务成为城市的生活方式》发言文章,以飨读者,敬请关注。
志愿服务是组织和个人进行无私奉献、实现社会价值的方式之一,其精神内核、价值目标、实现途径,既符合马克思主义人的价值理论,也与中华优秀文化传统一脉相承;群众性的志愿服务是发挥群众在社会文明程度提升中的主体作用,实现共建共享的有效方式;一个城市发挥好志愿服务的作用,既可以发展社会文明、加强区域软实力,又可以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有力支撑。
在实践中,全民参与、规范运作和生动活泼的志愿服务为珠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与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科学发展示范市”带来了朝气和活力。
目前,珠海注册志愿者已达18.6万人,志愿者人数占建成区常住人口约18%,基本形成了市文明办统筹,市志愿者联合会指导,以各级志愿服务队和各类志愿服务阵地为依托的覆盖全市的志愿服务网络。其中,主要公共场所和街道社区均有“蓝天小屋”志愿服务站;350支党员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在便民利民、扶贫帮困、幸福村居建设等方面开展志愿服务活动;90多支珠海市精神文明志愿服务队、500多支香洲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队、200多支高校志愿服务队、26支关爱异地务工人员子女专项志愿服务队和277个老年志愿者服务团体活跃在全市各个角落,让珠海这座城市处处充满了爱和温暖。
经过探索,珠海目前已形成了统一的志愿服务管理平台——“珠海·志愿时”,实现了志愿服务在登记注册、招募录用、管理监督、考核激励、资源整合和信息化建设等各个环节的规范化运作。
为了让规范形成制度,让群众性的志愿服务成为城市的生活方式、文化时尚、自觉需求和鲜明特征,必须进行制度建设,才能为志愿服务提供可靠保障。
去年,珠海利用特区立法权,颁布了《珠海经济特区志愿服务条例》,规范志愿服务活动。《条例》规定,建立珠海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和信息系统,为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提供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均可根据需要成立志愿服务组织。提倡和鼓励社会工作机构和社会工作专业人员依据其社会服务项目的需要,组织和指导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提升志愿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志愿者服务达到一定时数的可授予特别奖、金奖、银奖、铜奖和服务奖章,可优先享受社区照顾、社区养老、社区互助等公共服务和自助服务,外来人口可以按规定享受积分入户,其子女享受积分入学等政策激励。
通过强化宗旨意识、广泛发动群众、形成网络覆盖、实现规范有序、完善体制机制,珠海的志愿服务已成为提升城市文明水平的有力支撑以及亮丽而持久的城市名片。(作者系珠海市委书记、珠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主任李嘉)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