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漳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设施开工前现场勘察申请表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现场联系人
联系电话
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已接受开工前安全生产教育。
施工现场开工前已经完成以下安全生产设施,申请现场勘察。
1
现场围档:主干道2.5米,其它路段1.8米以上
4
现场进出路面硬化,设置洗车台,排水设施
2
符合要求的办公场所、门卫及门卫制度
5
施工总平面图,安全标志牌挂设
3
三通一平,工地设大门,门头企业标志
6
施工用电配电室
项目负责人(签字): 施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安监站现场勘察意见
已完成现场勘察。
现场勘察人: 签发: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
材
料
1、《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表》1份。多个单体工程的附单体工程列表。
2、注册建造师、专职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核对。
3、建设单位已将本工程项目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拨付到位:首拨 元。
附:(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银行进帐单(复印件);
(2)施工企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建安统一发票(复印件)。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费标准按照闽建筑[2010]27号文的规定实施,开工前预拨比例为: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按不低该费用总额的50%预拨;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按不低于30%预拨。
4、施工单位已办理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缴纳 元。
附: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
5、按漳劳社[2007]211号文规定需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已预存
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附: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确认书(复印件)。
2010年1月1日起,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规定新报建工程在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前,建设单位应先登录“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监督申报系统”,上网录入项目基本信息,然后持相关资料原件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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