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推行街镇党政正职投票产生制.docx

上传人:仙人****88 文档编号:8991103 上传时间:2025-03-10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2.18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推行街镇党政正职投票产生制.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推行街镇党政正职投票产生制.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本文档共2页,全文阅读请下载到手机保存,查看更方便
资源描述
推行街镇党政正职投票产生制 为了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充分发挥党内民主,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市委日前作出决定,街道、乡镇党政正职拟任人选今后由区、县委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产生,并将在全市范围内实行。 提名人选要进行民主推荐 区、县委组织部要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依据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件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认真做好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工作,在充分酝酿、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全面深入考察的基础上,提出拟任领导职务的建议人选名单,由区、县委常委会研究形成正式提名人选。 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按照规定,区、县委全委会表决干部任免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并保证与会委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全委会成员与提名人选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关系的,在审议时本人必须回避。在全委会成员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干部任免事项进行表决,表决原则上实行等额提名,等额表决。 违反程序者要受党纪处分 在对提名人选审议表决和征求意见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不得搞临时动议,不得搞串联、拉票、诬陷诽谤他人等非组织活动。区、县委分管干部工作的负责人和组织部门要全面如实地介绍提名人选的情况,全委会成员对干部任免事项要进行认真审议和反馈意见。要严格保守秘密,不准向外泄露相关干部情况。对于违反纪律的行为,应及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