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各类房屋权属登记准备材料
一、房屋所有权登记:
(一) 房屋初始登记:
1、产权人及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
2、产权人的婚姻证明(复印件)
3、办证申请书(要求打印);
4、规划证或规划证明原件、土地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5、测绘报告;
6、房屋质量承诺书(要求打印);
7、地税局出具的完税证明书(含税票)。
8、居委会门牌号证明。
(二)房改房转移登记
1、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双方婚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2、双方签定的公证协议书;
3、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地税局出具的完税证明书(含税票);
5、卖方夫妻双方工龄证明、单位同意售房证明;
6、办证申请书(要求打印);
7、房屋质量承诺书,
8、居委会门牌号证明。
注:所有复印件均为A4纸张。
(三)自建房及存量房转移登记
1、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双方婚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2、双方签定的公证协议书;
3、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证(复印件);
4、完税证明书(含税票),
5、办证申请书(要求打印),
6、居委会门牌号证明;
7、双方签订的合同公证协议书。
(四)变更登记:(拆、改、扩建)
1、办证申请(要求打印);
2、房产证原件;
3、房屋产权人及共有人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
4、土地证复印件;
5、规划证或规划证明原件,
6、房屋质量承诺书,
7、完税证明书,
8、测绘报告,
9、居委会门牌号证明。
注:所有复印件均为A4纸张。
房屋他项权登记:
1、抵押合同、借款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土地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申请书、承诺书(要求打印);
4、借款人和抵押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债权人(银行)出具的委托书;
6、房屋权利价值体现。
房屋所有权预告登记:
1、登记申请书(要求打印)
2、所有权人及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
3、婚姻证明复印件(结婚证、未婚证、离婚证)
4、备案合同(商品房)或买卖合同(二手房交易)
5、房屋所有权预告登记约定书
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按揭):
1、申请书,承诺书(要求打印)
2、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约定书
3、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
4、银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5、银行委托书
6、房屋预告登记证明。
注:所有复印件均为A4纸张。
其他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登记(继承、赠与):
1、办证申请书(要求打印)
2、继承人或受赠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公证书涉及的相关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继承或赠与的公证书
4、完税证明书
5、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6、居委会门牌号证明。
7、土地证复印件(涉及有土地证的房屋)
二、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登记(离婚析产):
1、办证申请书
2、法院裁决书或离婚协议书(均为原件)
3、完税证明书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5、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6、居委会门牌号证明。
7、土地证复印件(涉及有土地证的房屋)
注:所有复印件均为A4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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