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卫生院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责任状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按照2012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要求,医院要求科室承诺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有效实施保证完成以下各项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任务。我院将对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
一、 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4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每百人天40DDDs以下。 其中:
外科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90%
骨科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80%
妇产科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80%
内一科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30%
内二科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30%
儿科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50%
传统中医科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10%
急诊科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40%
五官科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90%
二、 住院患者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剖宫产手术除外抗菌药物品种选择和使用疗程合理。
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其中腹股沟疝修补术。包括补片修补术、甲状腺疾病手术、乳腺疾病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颈动脉内膜剥脱手术、颅骨肿物切除手术和经血管途径介入诊断手术患者原则上不预
防使用抗菌药物
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
三、 医疗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组织感染、药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专项点评。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每个月组织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医嘱、重点抽查各临床科室以及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诊疗病例。
医院据点评结果,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向全院公示,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及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暂停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3个月,并进行抗菌药物相关专业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恢复其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恢复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次及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用药医嘱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等情况未进行干预且无正当理由的,医疗机构应当取消其抗菌药物调剂资格并进行抗菌药物相关专业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按规定恢复其相应的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医师处方权和药师调剂资格被取消后在6个月内不得恢复。 遇责任人变更由变更后的责任继续人履行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职责。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院部和科室各执一份。
邳州市戴庄镇卫生院: 责任科室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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