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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育活动中的中小学教育活动中的热点法律问题分析与典型案例评析热点法律问题分析与典型案例评析 2016.12.17一、教师的权利与法律地位一、教师的权利与法律地位o教师权利,是指教师在教育活动中享有的由教育法教师权利,是指教师在教育活动中享有的由教育法规赋予的权利。是国家对教师在教育活动中可以为规赋予的权利。是国家对教师在教育活动中可以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许可与保障。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许可与保障。o依据依据教育法教育法、教师法教师法,我国教师具有,我国教师具有6项项基本权利基本权利:教育教学权;科学研究权;管理学生权;教育教学权;科学研究权;管理学生权;获取报酬待遇权获取报酬待遇权;民主管理权民主管理权;进修培训权。;进修培训权。获取报酬待遇权获取报酬待遇权1、教师有权要求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教师有权要求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教国家教育法律、教师聘用合同育法律、教师聘用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报酬,包括基础工资、职务工资、课时报酬、工资报酬,包括基础工资、职务工资、课时报酬、奖金、教龄津贴、班主任津贴及其他各种津贴在奖金、教龄津贴、班主任津贴及其他各种津贴在内的工资收入。内的工资收入。2、教师有权享有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包括医疗、教师有权享有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包括医疗、住房、退休等方面的各种待遇和优惠以及住房、退休等方面的各种待遇和优惠以及寒暑假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期的带薪休假。o侵犯教师报酬待遇权的表现侵犯教师报酬待遇权的表现n拖欠工资拖欠工资n克扣工资克扣工资n以考试成绩为由扣除工资以考试成绩为由扣除工资案例:o某地区教体局规定,全区的中小学等学校应每学期举行一次学生联合考试。学校有权按所在班级学生“联考”成绩对教师进行排名,并作为对教师进行奖惩的惟一依据作为对教师进行奖惩的惟一依据。其中某学校的一名教师因“联考”成绩差而被扣罚了浮动工资、奖金。o请问:该种做法是否正确?请问:该种做法是否正确?o 学校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资改革,实行浮动工资工资改革,实行浮动工资等做法,不能认不能认为是克扣教师工资、侵犯教师的获取劳动报酬权。为是克扣教师工资、侵犯教师的获取劳动报酬权。但前提必须是在工资改革中确定教师工资高低、奖惩的依据合法、客观、公正、准确。o教师法第22条规定:“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考核。”该法第24条规定:“教师考核结果是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这就是说,对教师考核时要从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态度和工作成绩四个方面进行全面的考核,不能偏废。教育部的有关文件也明确指出,不得片面以学生的考试成绩不得片面以学生的考试成绩作为评价教师的主要甚至惟一标准。o案例中学校扣罚教师浮动工资、奖金的惟一依据惟一依据就是“联考”排名成绩,而这一依据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影响了素质教育的实施,侵犯了教师的获取劳动报酬权。因此本案中学校扣罚教师浮动工资、奖金的做法是违法的。规定评析评析1、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应由教师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应由教师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2、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和损害赔偿、欠款等款项。、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和损害赔偿、欠款等款项。但在执行损害赔偿、欠款等款项时应当保留教师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但在执行损害赔偿、欠款等款项时应当保留教师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须费用。须费用。3、教师违反工作纪律受到留用察看处分者,必要时可以同时降低其一级或者、教师违反工作纪律受到留用察看处分者,必要时可以同时降低其一级或者两级工资级别;对于玩忽职守使人民生命、财物遭受到损失者,或者对工两级工资级别;对于玩忽职守使人民生命、财物遭受到损失者,或者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经济损失者,应责令其赔偿经济损失,但每月扣除的金作不负责任,造成经济损失者,应责令其赔偿经济损失,但每月扣除的金额最多不得超过其月工资的额最多不得超过其月工资的20。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扣除教师工资的其他情况。除了法律规定的情况外,任、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扣除教师工资的其他情况。除了法律规定的情况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随意克扣教师的工资。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随意克扣教师的工资。依据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其他法律法规,和其他法律法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扣除扣除教师工资:教师工资:民主管理权民主管理权o王老师是一名中学物理教师,其在某县一中王老师是一名中学物理教师,其在某县一中任教已长达任教已长达20年,先后获得市先进教师、年,先后获得市先进教师、特级教师等荣誉称号。特级教师等荣誉称号。2016年年7月,因他月,因他对学校乱收费现象不满,向有关部门提意见,对学校乱收费现象不满,向有关部门提意见,如实反映了学校存在的问题,学校领导一气如实反映了学校存在的问题,学校领导一气之下将其解聘。之下将其解聘。o问:学校领导的做法正确吗?为什么?问:学校领导的做法正确吗?为什么?1、教师享有对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工作的、教师享有对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工作的批评和建议批评和建议权,权,这是宪法规定的这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的具体体现。的具体体现。2、教师有权通过、教师有权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等组织形式以等组织形式以及其它适当方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讨论学校发及其它适当方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讨论学校发展、改革等发面的重大事项,以保障自身的民主权利展、改革等发面的重大事项,以保障自身的民主权利和切身利益,推进学校的民主建设,提高学校管理的和切身利益,推进学校的民主建设,提高学校管理的效率和水平。效率和水平。评析评析第一,校领导的行为侵犯了教师的民主管理权。第一,校领导的行为侵犯了教师的民主管理权。n案例中王老师因向有关部门如实反映学校的乱收费问题,案例中王老师因向有关部门如实反映学校的乱收费问题,引起校领导的不满,校领导便报复王老师而将其解聘。引起校领导的不满,校领导便报复王老师而将其解聘。这严重这严重侵犯侵犯了教师的民主管理权,是了教师的民主管理权,是违法违法行为。行为。n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这是建议,这是法律赋予每一位教师法律赋予每一位教师的民主管理权利,任何的民主管理权利,任何人不得非法干涉或者剥夺。我国人不得非法干涉或者剥夺。我国教师法教师法对此明确规对此明确规定,教师有权定,教师有权“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o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是校长负责制的有机组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是校长负责制的有机组成部分。成部分。o教代会应是实现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教代会应是实现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o王老师可以通过王老师可以通过人事仲裁或诉讼途径人事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问解决问题。题。第二,学校解聘王老师不符合法律规定。第二,学校解聘王老师不符合法律规定。n教师的受聘权是指教师依法享有的教师的受聘权是指教师依法享有的不经过法定不经过法定程序和事由程序和事由,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或者限,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或者限制其作为教师的权利。学校虽有权解除聘用合制其作为教师的权利。学校虽有权解除聘用合同,但必须符合相应的条件和程序,在任何时同,但必须符合相应的条件和程序,在任何时候都不能随意地、没有理由地解聘教师。候都不能随意地、没有理由地解聘教师。法条链接:法条链接:n劳动法劳动法第第25条、条、教师法教师法第第 37条规定,教师有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学校可以解除聘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学校规章制度,如体罚学生经教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学校规章制度,如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育不改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学校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如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学校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如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教师与学校的法律关系教师与学校的法律关系1.任命制下的教师与学校的法律关系任命制下的教师与学校的法律关系o教师和学校必然发生一定的教师和学校必然发生一定的教育行政关系教育行政关系。n教师法教师法第五条规定:第五条规定:“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根据国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根据国家规定,自主进行教师管理工作家规定,自主进行教师管理工作”。在此,学校实质上。在此,学校实质上行使的是法律授权或教育行政机关委托对教师行使管理行使的是法律授权或教育行政机关委托对教师行使管理的职能。的职能。虽然学校是非行政机关,但由于有其法律授权虽然学校是非行政机关,但由于有其法律授权或行政机关委托,或行政机关委托,加之学校本身就担负有一定的教育管加之学校本身就担负有一定的教育管理职能,所以,教师和学校的法律关系是教育行政关系。理职能,所以,教师和学校的法律关系是教育行政关系。o学校与教师的行政法律关系,还表现在,学校有权对有违法行学校与教师的行政法律关系,还表现在,学校有权对有违法行为的教师基于行政处分或解聘。为的教师基于行政处分或解聘。n教师法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聘。n(一)(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n(二)(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n(三)(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2.聘任制下的教师和学校的法律关系聘任制下的教师和学校的法律关系 实行聘任制的学校,学校和教师关系是以共同志愿实行聘任制的学校,学校和教师关系是以共同志愿为前提,以平等互利为原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前提,以平等互利为原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是对等对等的,没有行政隶属关系。的,没有行政隶属关系。因此,聘任制下教师和学校的法律关系是因此,聘任制下教师和学校的法律关系是民事法律民事法律关系。关系。二、学生的权利与法律地位o法条链接:法条链接:n宪法宪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和义务”。n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对保障义务学校的建立和适龄儿童的就学权利对保障义务学校的建立和适龄儿童的就学权利等作了法律上具体规定。等作了法律上具体规定。n教育法教育法第第9条规定:条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第第36条规定:条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权利。保障女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保障女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o受教育权是指公民为接受教育,要求国家作一定行为的权利,即公民从受教育权是指公民为接受教育,要求国家作一定行为的权利,即公民从国家那里获得国家那里获得均等的受教育条件和机会均等的受教育条件和机会的权利。是公民的的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基本权利之一。之一。o我国受教育权的内容:我国受教育权的内容:n受教育者根据身心发展特点或其他情况受教育者根据身心发展特点或其他情况选择学校、专业、教育形式选择学校、专业、教育形式n受教育者在就学和完成规定学业发生困难时,享有受教育者在就学和完成规定学业发生困难时,享有获取获取国家、家庭、国家、家庭、社会、学校等方面社会、学校等方面援助援助的权利。的权利。n受教育者在教育活动中享有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受教育者在教育活动中享有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章程章程所规定的广泛的所规定的广泛的权利。权利。受教育权受教育权获得公正评价权获得公正评价权o某校为了提高教学质量,达到全县教学成绩某校为了提高教学质量,达到全县教学成绩“保七争三保七争三”的目标,的目标,规定班里凡是规定班里凡是“弱智弱智”的学生均可免于参加期末统考,不计入教师的学生均可免于参加期末统考,不计入教师的年度考核。至于哪些人可以成为的年度考核。至于哪些人可以成为“弱智弱智”,须以医生开出的证明,须以医生开出的证明为准。于是乎,为了提高名次,各任课老师便把班级中本科目倒数为准。于是乎,为了提高名次,各任课老师便把班级中本科目倒数第一二名学生列为第一二名学生列为“弱智弱智”对象,几门不同学科加在一起,一个班对象,几门不同学科加在一起,一个班就冒出了十多个就冒出了十多个“弱智弱智”生。被列为生。被列为“弱智弱智”对象的学生由任课老对象的学生由任课老师带往医院进行检查。医院的医生虽很吃惊,但出于利益的考虑,师带往医院进行检查。医院的医生虽很吃惊,但出于利益的考虑,他们接受了老师的授意,开出了一张张所谓的他们接受了老师的授意,开出了一张张所谓的“弱智弱智”证明。从此,证明。从此,这些被贴上这些被贴上“弱智弱智”标签的学生就被搁置一边,再也无人过问!标签的学生就被搁置一边,再也无人过问!o请问:学校的做法是否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请问:学校的做法是否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o本案例中,仅凭成绩就把学生评为弱智,既侵害了学生获得公正评价获得公正评价的权利,又侵犯了学生的名誉权名誉权。这是严重违法的行为。o教育法第42条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此项权利简称为“获得公正评价权”。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评析评析o其一是学生在学习期间有权获得公正的学业成绩评价和品行评其一是学生在学习期间有权获得公正的学业成绩评价和品行评价。价。o学业成绩评价是教育机构对学生的学习水平、知识能力所作的学业成绩评价是教育机构对学生的学习水平、知识能力所作的学力评价,包括测试成绩记录和学习能力、知识结构的评价等。学力评价,包括测试成绩记录和学习能力、知识结构的评价等。品行评价是教育机构对学生在学期间的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品行评价是教育机构对学生在学期间的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学习态度、劳动表现等所作的综合评价。学习态度、劳动表现等所作的综合评价。学业成绩评价和品行学业成绩评价和品行评价对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升级升学以及就业,具有重要的甚至评价对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升级升学以及就业,具有重要的甚至是决定性的作用。是决定性的作用。学校和教师应当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科学学校和教师应当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地对学生进行学业成绩的品行评价。学生对合理、公平、公正地对学生进行学业成绩的品行评价。学生对评价中的失实、失真和不公正问题,有权通过正当途径,依法评价中的失实、失真和不公正问题,有权通过正当途径,依法要求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予以改正。要求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予以改正。o其二是学生在完成规定学业以后,有权获得相其二是学生在完成规定学业以后,有权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应的学业证书。o学业证书,实质上是对学生在学业证书,实质上是对学生在某一阶段某一阶段受教育受教育期间的学力和品行所作的期间的学力和品行所作的终结性评价终结性评价。学生在。学生在按规定修完课程,成绩合格,有权获得学业证按规定修完课程,成绩合格,有权获得学业证书。书。o其三,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o所谓公民的名誉,就是指公民的名望声誉公民的名望声誉。也就是说,一个公民的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公民的名誉权是指公民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o名誉直接关系到公民的人格尊严,它是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乃至其它社会活动的基本条件。名誉权是民事主体的一项重要的人身权利。o公民的名誉权若受到侵害,有权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n人格尊严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人格尊严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n学生也是公民,其人格尊严同样受法律确认和保护。学生也是公民,其人格尊严同样受法律确认和保护。n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学第二十二条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歧视品行校和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歧视品行有缺陷、学习有困难的儿童、少年。有缺陷、学习有困难的儿童、少年。n教师法教师法第八条规定:教师应履行第八条规定:教师应履行“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思想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思想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发展”的义务。的义务。人格尊严人格尊严“脱裤跑步照脱裤跑步照”o2011年年11月月1日晚上日晚上6点半左右,在某论坛晒出了一点半左右,在某论坛晒出了一组组“脱裤跑步照脱裤跑步照”。o照片上,三个小男孩穿着校服,看上去只有照片上,三个小男孩穿着校服,看上去只有7、8岁。他岁。他们的裤子都褪到膝盖部位,只剩下内裤,在操场的跑道们的裤子都褪到膝盖部位,只剩下内裤,在操场的跑道上跑步。上跑步。o原来,三个男孩不遵守课堂纪律,受到老师如此原来,三个男孩不遵守课堂纪律,受到老师如此“惩罚惩罚”。老师还派了两个女同学来。老师还派了两个女同学来“监督监督”他们。他们。o该组照片晒出后引起了网友的热议:该组照片晒出后引起了网友的热议:“太荒唐了,难道太荒唐了,难道就没有更好的方式来教育我们的孩子了吗?就没有更好的方式来教育我们的孩子了吗?”o事后,经记者确认,这是发生在某小学的真实事件。事后,经记者确认,这是发生在某小学的真实事件。o例:某中学张姓女教师在初一(例:某中学张姓女教师在初一(2)班期末语文考试监考时,发现)班期末语文考试监考时,发现有一女学生把资料抄在大腿上,该老师立即把该学生叫上讲台,有一女学生把资料抄在大腿上,该老师立即把该学生叫上讲台,当众掀起她的裙子露出大腿让同学们看,并以此教育学生考试时当众掀起她的裙子露出大腿让同学们看,并以此教育学生考试时不能作弊,要引以为戒。该学生放学回家后向家里人哭诉,说教不能作弊,要引以为戒。该学生放学回家后向家里人哭诉,说教师侮辱她,该学生的哥哥十分生气,当天晚上在学校学生自修的师侮辱她,该学生的哥哥十分生气,当天晚上在学校学生自修的时候,他纠集了几个社会青年到学校,追打张姓女老师,对其拳时候,他纠集了几个社会青年到学校,追打张姓女老师,对其拳打脚踢,造成其头部、面部和身体多处肿伤。打脚踢,造成其头部、面部和身体多处肿伤。o后来,王某的哥哥等人被当地公安机关拘留,并责令其向张老师后来,王某的哥哥等人被当地公安机关拘留,并责令其向张老师赔偿各项医疗费用。赔偿各项医疗费用。o该事件发生后,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并引起了大家的热议。该事件发生后,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并引起了大家的热议。o尊严权不但是个体享有的天赋的、神圣的基本权利,而且是所有人权的基础和源泉。人性尊人性尊严属于各国宪法价值秩序中的优先准则严属于各国宪法价值秩序中的优先准则,成为各国法律保护的基本权利。o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八条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法条链接:法条链接:o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条提出应该遵循“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教育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第二十一条指出:“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o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家庭、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在工读学校就读的未成年人,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不得体罚、虐待和歧视。工读学校毕业的未成年人在升学、就业等方面,同普通学校毕业的学生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o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同样要求:“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o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列举了当代教师的义务包括:“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第三十七条则对教师的法律责任作了清晰的界定,如果教师存在“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等情形,由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解除聘用合同。o2013 年 11 月,教育部研究制定的教育部研究制定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德行为处理办法具体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的;体罚学生的;以侮辱、歧视、孤立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骚扰学生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等行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o由此可见,法律法规明确保护学生的人格尊严,禁止任何侵犯由此可见,法律法规明确保护学生的人格尊严,禁止任何侵犯学生人格的现象和行为。学生人格的现象和行为。o学生的健康权是学生学生的健康权是学生人身权人身权的重要内容。在的重要内容。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不仅学生的人格尊严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不仅学生的人格尊严等精神因素易受侵害,而且学生的健康权乃等精神因素易受侵害,而且学生的健康权乃至生命权有时也会受到侵害。至生命权有时也会受到侵害。o这里的侵害主要是指这里的侵害主要是指学校和代表学校执行公学校和代表学校执行公务的教师。务的教师。健康权健康权考试考试PK学生健康学生健康 谁重要谁重要?据据报报道道,河河北北省省邯邯郸郸市市临临漳漳县县第第五五小小学学,雾雾霾霾天天下下,小小学学生生在在露露天天操操场场上上蹲蹲着着参参加加考考试试,有有的干脆直接坐在地上。的干脆直接坐在地上。在在重重度度雾雾霾霾天天仍仍安安排排小小学学生生们们露露天天考考试试,学学校校这种做法显然不妥。这种做法显然不妥。雾雾霾霾是是一一种种气气象象灾灾害害,重重度度雾雾霾霾轻轻则则会会引引发发咽咽炎炎、鼻鼻炎炎、支支气气管管炎炎等等疾疾病病,重重则则会会引引发发心心脏脏病病、脑脑血血管管疾疾病病等等。这这对对于于大大人人来来说说,已已经经成成为为一一种种常常识识。每每每每出出现现这这样样的的气气象象灾灾害害,我我们们一般也会听到减少出行的官方提醒。一般也会听到减少出行的官方提醒。毫毫无无疑疑问问,即即便便是是该该校校确确实实存存在在用用于于考考试试的的教教学学空空间间不不足足的的状状况况,也也应应该该恪恪守守一一个个常常识识:再再要要紧紧的的考考试试与与孩孩子子们们的的生生命命健健康康比比起起来来,都都应应该让位。该让位。案例:不该发生的师生冲突案例:不该发生的师生冲突o2012年年6月月20日下午,某中学初三日下午,某中学初三(2)班班学生学生马某上马某上自修课时吸烟自修课时吸烟,并且,并且大声喧哗大声喧哗,班长陆某指出其错误,并要求马某立刻改正,班长陆某指出其错误,并要求马某立刻改正,马某不服,当即用粉笔扔陆某,陆某找来班马某不服,当即用粉笔扔陆某,陆某找来班主任处理此事,主任处理此事,班主任严厉批评并教育马某,班主任严厉批评并教育马某,并罚马某做俯卧撑并罚马某做俯卧撑100次。次。马某马某愤怒至极愤怒至极,大肆侮辱和恐吓班主任大肆侮辱和恐吓班主任,随后跑离学校,并,随后跑离学校,并找来社会上的人在校门口乘放学之时,将陆找来社会上的人在校门口乘放学之时,将陆某殴打致伤。某殴打致伤。o马某和班主任老师各有何错?马某和班主任老师各有何错?o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4条规定:o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o第11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o第11条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o法规链接法规链接o1、马某的行为存在错误:o第一,上课吸烟,大声喧哗是违反学校课堂纪律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o第二,向陆某扔粉笔,找人殴打其致伤,属于不服从管理和侵犯了他人人身安全权利的行为;o第三,大肆侮辱,恐吓班主任,是不服从教育,并侵犯了他人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权利的行为;o第四,自动退学行为违反了义务教育法。解析解析o1、马某的行为存在错误:o第一,上课吸烟,大声喧哗是违反学校课堂纪律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o第二,向陆某扔粉笔,找人殴打其致伤,属于不服从管理和侵犯了他人人身安全权利的行为;o第三,大肆侮辱,恐吓班主任,是不服从教育,并侵犯了他人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权利的行为;o第四,自动退学行为违反了义务教育法。解析解析 2、班主任班主任o首先,班主任班主任向马某提出严厉批评和教育严厉批评和教育是履行教育工作者的职责和义务职责和义务,是正当的,是正当的,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的教育原则。o其次,罚其做俯卧撑罚其做俯卧撑100次,次,属于变相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是违反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的行为。o再次,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学校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工作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承担相应的责任。警示警示老师让学生互打耳光一学生致耳聋老师让学生互打耳光一学生致耳聋 老师让学生自带木条以备体罚之用老师让学生自带木条以备体罚之用1、初中高中比小学的处罚或变相体罚现象更普遍、初中高中比小学的处罚或变相体罚现象更普遍2、县城和农村学校比大中城市的处罚现象更普遍、县城和农村学校比大中城市的处罚现象更普遍3、教师心理压力大或工作量过大、教师心理压力大或工作量过大(过度疲劳、缺少发展、压力过大、(过度疲劳、缺少发展、压力过大、情感枯竭情感枯竭)4、教师的教育观念、教师的教育观念(不打不成才)(不打不成才)5、学校没有制订相应的、学校没有制订相应的惩罚措施或者惩罚力度不够惩罚措施或者惩罚力度不够,对于,对于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对于情节极为恶劣,构成犯罪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对于情节极为恶劣,构成犯罪的,要依照的,要依照刑法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6、依法执教,并做好学生的依法执教,并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体罚体罚o人身自由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人身自由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指公民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人身行动完全受自己支配,有不受非法拘禁,逮捕,搜查和侵害的人身自由,它是公民享受其他一切自由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公民生存的起码权利,人身自由内容包括: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3、公民住宅不受侵犯:、公民住宅不受侵犯:即住宅安全权,指公民居住、生活的场所不受非法侵入和搜查。4、通信自由:、通信自由:指公民通过书信、电话、电信及其它通讯手段,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通信,不受他人干涉的自由。具体指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属私生活秘密与表现行为的自由。包括公民的通信他人不得扣押、隐匿、毁弃,公民通信、通话的内容他人不得私阅或窃听 人身自由人身自由o学生入校时搜身,是限制、剥夺学生人身自由的行为,都为法律所禁止。案例:拆信拆出的灾祸案例:拆信拆出的灾祸o16岁的杨小宝是某中学初三(岁的杨小宝是某中学初三(2班)的学生,班)的学生,2010年的某天下午第年的某天下午第2、3节上课时,杨小宝旷课。节上课时,杨小宝旷课。班主任王老师去教室时,发现小宝不在,因见其书班主任王老师去教室时,发现小宝不在,因见其书包及钱夹在课桌内,在察看钱夹时发现内装一女生包及钱夹在课桌内,在察看钱夹时发现内装一女生写给杨小宝的早恋情书一封,于是,王老师便将书写给杨小宝的早恋情书一封,于是,王老师便将书包、钱夹、信件拿到办公室。当小宝在第包、钱夹、信件拿到办公室。当小宝在第3节课期节课期间回来上课时,得知书包被班主任拿走,便前去索间回来上课时,得知书包被班主任拿走,便前去索要。王老师让小宝说清早恋情书问题,小宝拒谈,要。王老师让小宝说清早恋情书问题,小宝拒谈,并抢夺了部分信件及书包要走,被王老师抓住不放并抢夺了部分信件及书包要走,被王老师抓住不放。o正在此时,另一位陈姓老师正好赶到,急忙帮助王正在此时,另一位陈姓老师正好赶到,急忙帮助王老师将小宝抱住。小宝见此情景,急忙将信塞入口老师将小宝抱住。小宝见此情景,急忙将信塞入口中。陈姓老师抠小宝的嘴,未能抠出信,小宝试图中。陈姓老师抠小宝的嘴,未能抠出信,小宝试图挣脱,双方撕拽进入办公室隔壁的阅览室内,此时,挣脱,双方撕拽进入办公室隔壁的阅览室内,此时,惊动了校方其他人员,大家纷纷劝说小宝将信吐出惊动了校方其他人员,大家纷纷劝说小宝将信吐出来烧掉即可。小宝便含信进入里屋。因久未见小宝来烧掉即可。小宝便含信进入里屋。因久未见小宝出来,当阅览室管理员杨老师进入里屋查看时,发出来,当阅览室管理员杨老师进入里屋查看时,发现小宝正站在窗台上欲往外跳,急忙上前阻拦,但现小宝正站在窗台上欲往外跳,急忙上前阻拦,但被小宝蹬倒。小宝从三楼窗户逃脱摔伤,致右肋骨被小宝蹬倒。小宝从三楼窗户逃脱摔伤,致右肋骨干骨折、第六胸椎压缩骨折、骨盆骨折、肺挫伤。干骨折、第六胸椎压缩骨折、骨盆骨折、肺挫伤。后因住院治疗费用问题,杨小宝及其父母将班主任后因住院治疗费用问题,杨小宝及其父母将班主任王老师和某中学告上了法庭。王老师和某中学告上了法庭。思 考教师有没有权利拆教师有没有权利拆看学生的信件?谁看学生的信件?谁应该为小宝的伤害应该为小宝的伤害买单?买单?o宪法宪法第 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o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法规链接法规链接o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0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o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和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o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0条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的名誉权。o最高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答: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隐私材料或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o首先,在事故发生时,杨小宝虽是未成年人,但依法享有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享有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而且本案杨小宝的信件不涉及国家安全和刑事犯罪不涉及国家安全和刑事犯罪,班主任也不是享有通信检查权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杨小宝不在场的情况下,班主任无权开拆并检查其信件内容。o 若为防止杨小宝的书包和其他物品丢失,可以让同班其他同学代为看管,或拿到办公室代为保管,但绝不能在当事人未同意又不在场的情况下,擅自翻弄、检查其书包、物品,更不能开拆和检查其信件。开拆和检查他人信件,就侵犯了信件所有人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解析解析o其次,老师在拆开小宝的信件后,阅看了信件的内容,知道了小宝信件是他人写来的恋爱信件。对此,老师本应向其讲明早恋的影响,提提醒其注意醒其注意即可。但老师却让其说清楚早恋情书的问题,小宝不说就不让走,也不将信件交还学生,从而使其他老师也知道了小宝早恋的问题。另一老师赶来抠小宝塞入口中的信件,实际上是想让小宝交出信件。这些行为侵犯了杨侵犯了杨小宝的隐私权。小宝的隐私权。o再次,老师为拿到小宝的信件,在小宝将信塞入口中的情况下,用手去抠其口中的信件;在抠不出来的情况下,与学生撕扯并将其带入另一房间,强迫其吐出信件并烧掉,这些是侵侵犯人身自由权犯人身自由权的行为。o 因此,(1)某中学(由其教师实施)致使杨小宝越窗逃脱摔伤事件是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因摔伤所受到的损害,某中学应承担赔偿责任某中学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因摔伤引起的经济损失和以后劳动能力受损的补偿);(2)小宝摔伤与本人越窗逃脱也有一定因果关有一定因果关系。系。虽然当时是属于限制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但应当对越窗逃脱可能有的损害后果有所预见,但仍坚持越窗逃脱,致使摔伤,因而本人也有也有一定责任的一定责任的。o1、学生应当遵守校规校纪应当遵守校规校纪,若违犯,应当给予批评教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育直至纪律处分。但学生依法享有的各种合法权益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受法律保护,教师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得以任何借口予以侵害,否则,即为侵权行为,并应依法承担侵权的法律责任。o2、心理健康欠佳心理健康欠佳的教师在中小学校园任教,成为校园内的“定时炸弹”。o3、本案纠纷的发生,是由杨小宝旷课违反校规违反校规而引发,学校教师在主观上虽然是想对其违纪行为进行教育,但所实施的行为,超出了教育管理超出了教育管理。评析评析学生与学校及教师之间的法律关系学生与学校及教师之间的法律关系1.学生与学校及教师之间的学生与学校及教师之间的管理关系管理关系n这种法律关系一方面是基于学校的宗旨、任务这种法律关系一方面是基于学校的宗旨、任务和教师的职责,即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和教师的职责,即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n要实现这一教育目标和教育成果,学校及教师要实现这一教育目标和教育成果,学校及教师必须享有一定的管理权限。必须享有一定的管理权限。2.学生与学校及教师之间的学生与学校及教师之间的平等关系平等关系n学校及教师管理学生是为了教育,严格管理也学校及教师管理学生是为了教育,严格管理也是必要的,但学生并非是被是必要的,但学生并非是被“管教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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