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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果镇教育系统控辍保学责任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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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果镇教育系统“控辍保学”工作 责 任 状 (学校与班主任) 为了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全面提高巩固率,降低辍学率,强化班主任“控辍保学”意识,扎实开展“控辍保学”工作,特签订此责任状。 1、实行九年义务教育是我国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每位班主任有义务做好宣传工作。学校和班主任应取得地方政府支持,积极发动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2、班主任必须长期树立“控辍保学”意识,不得以任何理由赶走学生,凡因班主任工作失职,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等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上级组织依法处理。 3、各班主任要认真做好学困生的思想转化和辅导工作,不得歧视学困生和弱智学生,给学生一个良好、和谐的受教育环境,每个班主任都必须有转化学困生的计划、辅导、家访记录。 4、学校为学生入学创造条件,每个班主任必须执行学校分配的学生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入学,上报学生数必须准确,不弄虚作假,不隐瞒人数,否则将给予处罚。 5、严格规范学籍管理。各班学生自入学起按照要求建立纸质和电子学籍档案。学校有专人做好学籍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学生的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所有学生变动情况,均应有相应的变动材料,并按学年度汇总,健全各班控辍台账资料。 6、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月上报制度,发现学生辍学,各班经做2次工作没有结果的,应在3天内向学校书面汇报,学校再上报政府采取措施,强迫其履行义务教育。 7、凡是从外地返回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就近原则,经学校介绍插入班级,各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没有学籍的要建立学籍。造成返回学生辍学的,一经查实,学校将追究所属班主任的责任。 8、对未履行责任,出现小学辍学率在1%、初中在2%以上的,学校将依规追究各班主任的责任。 9、对歧视、刁难、侮辱和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辍学的,将追究各班主任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或予以解聘。 10、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双方各执一份。 柏果镇 校(签章): 负责人: 班主任: 二○一三年三月一日 柏果镇教育系统“控辍保学”工作 责 任 状 (学校与教师) 为了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全面提高巩固率,降低辍学率,强化教师“控辍保学”意识,扎实开展“控辍保学”工作,特签订此责任状。 1、实行九年义务教育是我国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每位教师有义务做好宣传工作。学校和教师应取得地方政府支持,积极发动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2、教师必须长期树立“控辍保学”意识,凡因教师工作失职,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等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上级组织依法处理。 3、各位教师要认真做好学困生的思想转化和辅导工作,不得歧视学困生和弱智学生,给学生一个良好、和谐的受教育环境,每位教师都必须有转化学困生的工作计划和辅导记录。 4、学校为学生入学创造条件,每位教师必须执行学校分配的学生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入学。上报学生数必须准确,不弄虚作假,不隐瞒人数,否则将给予处罚。 5、每节课前实行点名制,凡上课或住宿未到的学生,任课教师或宿管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告知班主任,班主任在第一时间告知家长或监护人。谁工作不到位就追究谁的责任。 6、因任课教师对歧视、刁难、侮辱和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辍学的,将追究任课教师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或予以解聘。 7、实行控辍工作“一票否决”制,凡因与辍学有直接责任的任课教师,造成严重影响的,取消参加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8、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双方各执一份。 柏果镇 校(签章): 负责人: 教师: 二○一三年三月一日 柏果镇教育系统“控辍保学”工作 责 任 状 (中心校与学校) 为了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全面提高巩固率,降低辍学率,强化校长“控辍保学”意识,扎实开展“控辍保学”工作,特签订此责任状。 1、实行九年义务教育是我国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各校有义务做好宣传工作。学校应取得地方政府支持,积极发动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2、校长是“控辍保学”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长期树立“控辍保学”意识,凡因校长工作失职失误造成影响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等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上级组织依法处理。 3、各校要认真做好学困生的思想转化和辅导工作,不得歧视学困生和弱智学生,给学生一个良好、和谐的受教育环境,全体教师都必须有转化学困生的计划、辅导、家访记录。 4、各校要为学生入学创造条件,每个班主任必须执行学校分配的学生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入学,上报学生数必须准确,不弄虚作假,不隐瞒人数,否则将给予处罚。 5、严格规范学籍管理。各校学生自入学起按照要求建立纸质和电子学籍档案。学校有专人做好学籍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学生的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所有学生变动情况,均应有相应的变动材料,并按学年度汇总,健全各校控辍台账资料。 6、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月上报制度,发现学生辍学,经学校做2次工作没有结果的,应在3天内向中心校汇报再上报政府采取措施,强迫其履行义务教育。 7、凡是从外地返回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就近原则,各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没有学籍的要建立学籍。造成返回学生辍学的,一经查实,中心校将追究校长的责任。 8、对未履行责任,出现小学辍学率在1%、初中在2%以上的,中心校将依规追究校长的责任。 9、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双方各执一份。 柏果镇中心校(签章): 责任单位(签章): 负责人: 责任人: 二○一三年三月一日 柏果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控辍保学”工作 责 任 状 (柏果镇人民政府与包村干部) 为了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全面提高巩固率,降低辍学率,提高全民素质,强化包村干部和村长(以下简称村干部)的“控辍保学”意识,扎实开展“控辍保学”工作,特签订此责任状。 1、实行九年义务教育是我国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每位村干部有义务做好《义务教育法》、《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的宣传工作,有义务积极发动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2、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失学后经组织动员后仍不上学的,或因其他原因失学一个月以上的,认定为辍学生。 3、村干部必须长期树立“控辍保学”意识,认真做好辍学生家长的思想转化工作,并做好记录。对中心校提交的辍学生台账底数要清,情况要明。要认真研究和解决劝返复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不断总结经验,扎实推进劝返复学工作。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对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行为进行查处;落实镇域内未找到或者未确定监护人孤儿和流浪人员中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对组织劝返2次仍不复学的,3天上报政府,镇人民政府及时对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下达《敦返复学通知书》,依法敦促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送子女入学。辍学生经劝返复学后,在辍学生台帐中及时消帐,同时加强跟踪管理,预防工作反弹。 4、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月上报制度,发现学生辍学,经村干部做2次工作没有结果的,应配合中心校在3天内向镇人民政府书面汇报,镇人民政府采取措施,强迫其履行义务教育。 5、对未履行责任,劝返工作不力,导致小学辍学率在1%、初中在2%以上的,镇人民政府将按照“控辍保学”责任追究办法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双方各执一份。 柏果镇人民政府(签章): 责任单位(签章): 负责人: 责任人(村 长): (包村干部): 二○一三年三月一日 柏果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控辍保学”工作责任状 (柏果镇人民政府与中心校) 为了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全面提高巩固率,降低辍学率,强化“控辍保学”意识,增强工作实效性,特签订此责任状。 1、实行九年义务教育是我国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柏果镇中心校校长是柏果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控辍保学”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柏果镇“控辍保学”工作。 2、由柏果镇中心校牵头,党政办、办事处、派出所、综治办、文化服务中心等部门参与,搞好义务教育宣传工作,积极发动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确保该入学的一个不能少,已入学的一个不能走。 3、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失学后经组织动员后仍不上学的,或因其他原因失学一个月以上的,认定为辍学生。 4、中心校全体成员包片包干,必须长期树立“控辍保学”意识,以提高人民素质为己任,认真做好辍学生家长的思想转化工作,并做好记录。中心校包片人员对各校提交的辍学生台账底数要清,情况要明,并反复核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要认真研究和解决劝返复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不断总结经验,扎实推进劝返复学工作。积极配合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的对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行为进行查处;落实镇域内未找到或者未确定监护人孤儿和流浪人员中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积极组织劝返复学工作,对2次劝返仍不到校的,3天上报政府,镇人民政府及时对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下达《敦返复学通知书》,依法敦促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送子女入学,强迫其履行义务教育。辍学生经劝返复学后,在辍学生台帐中及时消帐,同时加强跟踪管理,预防工作反弹。 5、对未履行责任,出现小学辍学率在1%、初中在2%以上的,学校将依规追究各班主任的责任。 6、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双方各执一份。 柏果镇人民政府(签章): 责任单位(签章): 负责人: 责任人: 二○一三年三月一日 柏果镇中心校“控辍保学”责任状 (中心校校长与中心校工作人员) 为了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全面提高巩固率,降低辍学率,强化“控辍保学”工作意识,特签订此责任状。 1、柏果镇中心校校长是柏果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控辍保学”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柏果镇“控辍保学”工作。 2、中心校全体成员分片包干,配合相关人员搞好义务教育宣传工作,积极发动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确保该入学的一个不能少,已入学的一个不能走。 3、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失学后经组织动员后仍不上学的,或因其他原因失学一个月以上的,认定为辍学生。 4、中心校全体成员必须长期树立“控辍保学”意识,以提高人民素质为己任,认真做好辍学生家长的思想转化工作,并做好记录。中心校包片人员对各校提交的辍学生台账底数要清,情况要明,并反复核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要认真研究和解决劝返复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不断总结经验,扎实推进劝返复学工作。积极配合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的对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行为进行查处;落实镇域内未找到或者未确定监护人孤儿和流浪人员中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积极组织劝返复学工作,对2次劝返仍不到校的,3天上报政府,镇人民政府及时对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下达《敦返复学通知书》,依法敦促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送子女入学,强迫其履行义务教育。辍学生经劝返复学后,在辍学生台帐中及时消帐,同时加强跟踪管理,预防工作反弹。 5、对未履行责任,出现小学辍学率在1%、初中在2%以上的,中心校将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双方各执一份。 柏果镇中心校(签章): 责任单位(签章): 校 长 : 责任人: 二○一三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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