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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陵矿业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2×300MW机组启动调试管理办法(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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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黄陵矿业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2×300MW机组 启动调试管理办法 2013年08月20日发布 2013年08月20日实施 黄陵矿业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 黄陵矿业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2×300MW机组 启动调试管理办法 批准:雷宏斌 审定:贠小龙 刘海洋 审核:赵田中 宋 翔 编制:薛永海 祖有平 张 辉 雷怀斌 魏芳芳 梅开洋 黄陵矿业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 2013年08月20日 118 黄陵矿业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 2×300MW机组启动调试管理办法 目 录 总 则 1 启动调整试运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2 机组启动调试期间各有关单位的职责 7 工程调试人员工作管理规定 11 启动调试期间会议管理制度 15 机组启动调试期间安全管理规定 14 机组调试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管理规定 41 机组启动调试期间设备调用、备品备件领用、专用工具借用管理规定 47 启动调试期间设备代保管管理制度 50 启动调试期间调试资料管理办法 53 启动调试期间工作联系管理规定 55 启动调试期间交接班制度 56 整套启动试运命令票制度 57 启动调试期间设备异动管理制度 60 启动调试期间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63 机组文明调试试运管理细则 66 启动调试期间现场后勤服务管理制度 67 试运期间调度申请票管理制度 68 机组调试运行操作分工及责任划分管理办法 69 调试过程中电气、热工保护、联锁退出/恢复运行管理制度 71 调试过程中系统图、逻辑图、控制接线图修改管理办法 73 机组启动调试控制目标 75 总 则 为提高黄陵矿业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2×300MW机组启动调试管理水平,使启动调试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立起准备充分、计划周密,严格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及调整反馈完善的闭环管理机制,使机组安全顺利地完成整套启动调试并移交生产,投产后能安全、可靠、稳定运行,形成生产能力,发挥投资效益。特制定黄陵矿业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2×300MW机组调试管理办法。 本办法依据《火力发电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2009年版)》(国家能源局)、《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1996年版)》(原电力工业部建设协调司颁)、《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1996年版)》(原电力工业部颁),参照《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火电工程建设考核标准(2009年版)》、《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暂行规定(2010年)》、《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规定》(2010年)编制。 启动调整试运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为保证黄陵矿业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2×300MW机组启动调试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按照国家能源局《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2009年版)》的要求,启动试运工作应在启动验收委员会(启委会)的领导下进行;启动验收委员会一般应由投资方、政府有关部门、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站、项目公司、监理、电网调度、设计、施工、调试、主要设备供货单位的代表在机组整套启动前一个月组成。机组在整套启动试运阶段的重大事项必须由启动验收委员会进行审议、决策;机组启动试运阶段的常设指挥机构是试运指挥部,试运指挥部下设:分部试运组、整套试运组、验收检查组、生产运行组、综合管理组。 具体内容见黄煤电筹发【2013】22号 关于成立黄陵矿业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三期工程《试运指挥部》的通知。 机组启动调试期间各有关单位的职责 一、发电公司工程管理 1 充分发挥工程建设的主导作用,全面协助试运指挥部,负责机组试运全过程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 2 负责编制和发布各项试运管理制度和规定,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环境和健康等工作进行控制。 3 负责为各参建单位提供设计和设备文件及资料。 4 负责协调设备供货商供货和提供现场服务。 5 负责协调解决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外部关系。 6 负责与电网调度、消防部门、铁路、航运等相关单位的联系。 7 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机组联锁保护定值和逻辑的讨论和确定,组织完善机组性能试验或特殊试验测点的设计和安装。 8 负责组织由设备供货商或其他承包商承担的调试项目的实施及验收。 9 负责试运现场的消防和安全保卫管理工作,做好建设区域与生产区域的隔离措施。 10 参加试运日常工作的检查和协调,参加试运后的质量验收签证。 二、施工单位 1 负责完成试运所需要的建筑和安装工程,以及试运中临时设施的制作、安装和系统恢复工作。 2 负责编制、报审和批准单机试运措施,编制和报批单体调试和单机试运计划。 3 主持分部试运阶段的试运调度会,全面组织协调分部试运工作。 4 负责组织完成单体调试、单机试运条件检查确认、单机试运指挥工作,提交单体调试报告和单机试运记录,参加单机试运后的质量验收签证。 5 负责单机试运期间工作票安全措施的落实和许可签发。 6 负责向生产单位办理设备及系统代保管手续。 7 参与和配合分系统试运和整套启动试运工作,参加试运后的质量验收签证。 8 负责试运阶段设备与系统的就地监视、检查、维护、消缺和完善,使与安装相关的各项指标满足达标要求。 9 机组移交生产前,负责试运现场的安全、保卫、文明试运工作,做好试运设备与施工设备的安全隔离措施。 10 在考核期阶段,配合生产单位负责完成施工尾工和消除施工遗留的缺陷。 单独承包分项工程的施工单位,其职责与主体安装单位相同。同时,应保证该独立项目按时、完整、可靠地投入,不得影响机组的试运工作,在工作质量和进度上必须满足工程整体的要求。 三、调试单位 1 负责编制、报审、报批或批准(除需要由总指挥批准以外的)调试大纲、分系统调试和整套启动调试方案或措施,分系统试运和整套启动试运计划。 2 参与机组联锁保护定值和逻辑的讨论,提出建议。 3 参加相关单机试运条件的检查确认和单体调试及单机试运结果的确认,参加单机试运后质量验收签证。 4 机组整套启动试运期间全面主持指挥试运工作,主持试运调度会。 5 负责分系统试运和整套启动试运调试前的技术及安全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 6 负责全面检查试运机组各系统的完整性和合理性,组织分系统试运和整套启动试运条件的检查确认。 7 按合同规定组织完成分系统试运和整套启动试运中的调试项目和试验工作,参加分系统试运和整套启动试运质量验收签证,使与调试有关的各项指标满足达标要求。 8 负责对试运中的重大技术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或建议。 9 在分系统试运和整套启动试运中,监督和指导运行操作。 10 在分系统试运和整套启动试运期间,协助相关单位审核和签发工作票,并对消缺时间做出安排。 11 考核期阶段,在生产单位的安排下,继续完成合同中未完成的调试或试验项目。 四、监理单位 1、做好工程项目科学组织、规范运作的咨询和监理工作,负责对试运过程中的安全、质量、进度和造价进行监理和控制。 2、按照质量控制监检点计划和监理工作要求,做好机组设备和系统安装的监理工作,严格控制安装质量。 3、负责组织对调试大纲、调试计划及单机试运、分系统试运和整套启动试运调试措施的审核。 4、负责试运过程的监理,参加试运条件的检查确认和试运结果确认,组织分部试运和整套启动试运后的质量验收签证。 5、负责试运过程中的缺陷管理,建立台帐,确定缺陷性质和消缺责任单位,组织消缺后的验收,实行闭环管理。 6、协调办理设备和系统代保管有关事宜。 7、组织或参加重大技术问题解决方案的讨论。 五、设计单位 1、设备供货商实际供货的设备与设计图纸不符时,负责对设计接口进行确认,并对设备及系统的功能进行技术把关。 2、为现场提供技术服务,负责处理机组试运过程中发生的设计问题,提出必要的设计修改或处理意见。 3、负责完成试运指挥部或启委会提出的完善设计工作,按期完成并提交完整的竣工图。 六、主要设备供应商 1、按供货合同提供现场技术服务和指导,保证设备性能。 2、参与重大试验方案的讨论和实施。 3、参加设备首次试运条件检查和确认,参加首次受电和试运。 4、按时完成合同中规定的调试工作。 5、负责处理设备供货商应负责解决的问题,消除设备缺陷,协助处理非责任性的设备问题及零部件的订货。 6、参与设备性能考核试验。 七、发电公司生产管理 1、负责完成各项生产运行的准备工作,包括:燃料、水、汽、气、酸、碱、化学药品等物资的供应和生产必备的检测、试验工器具及备品备件等的配备,生产运行规程、系统图册、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工作票、操作票、运行和生产报表、台帐的编制、审批和试行,运行及维护人员的配备、上岗培训和考核、运行人员正式上岗操作,设备和阀门、开关和保护压板、管道介质流向和色标等各种正式标识牌的定制和安置,生产标准化配置等。 2、根据调试进度,在设备、系统试运前一个月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将设备的电气和热控保护整定值提供给安装和调试单位。 3、负责与电网调度部门有关机组运行的联系及与相关运行机组的协调,确保试运工作按计划进行。 4、负责试运全过程的运行操作工作,运行人员应分工明确、认真监盘、精心操作,防止发生误操作。对运行中发现的各种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参加试运后的质量验收签证。 5、单机试运时,在施工单位试运人员的指挥下,负责设备的启停操作和运行参数检查及事故处理;分系统试运和整套启动试运调试中,在调试单位人员的监督指导下,负责设备启动前的检查及启停操作、运行调整、巡回检查和事故处理。 6、分系统试运和整套启动试运期间,负责工作票的管理、工作票安全措施的实施及工作票和操作票的许可签发及消缺后的系统恢复。 7、负责试运机组与运行机组联络系统的安全隔离。 8、负责已经代保管设备和区域的管理及文明生产。 9、机组移交生产后,全面负责机组的安全运行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和安排机组施工尾工、调试未完成项目的实施和施工遗留缺陷的消除,负责机组各项涉网试验和性能试验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强生产管理,使与生产有关的各项指标满足达标要求。 八、 电网调度部门 1、提供归其管辖的主设备和继电保护装置整定值。 2、根据发电公司的申请,核查并网机组的通信、保护、安全稳定装置、自动化和运行方式等实施情况,检查并网条件。 3、审批或审核机组的并网申请和可能影响电网安全运行的试验方案,发布并网或解列许可命令。 4、在电网安全许可的条件下,满足机组调整试运的需要。 5、创造条件配合机组完成涉网试验和性能试验。 九、电力建设质量监督部门的主要职责 按有关规定对机组试运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工程调试人员工作管理规定 一、为了加强调试试运工作的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黄陵矿业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2×300MW 机组的调试试运工作。 三、凡参加机组现场分部试运调试和整套启动调试试运的组织领导、运行操作、测量试验和设备维护、设备消缺的领导干部、工程技术人员、调试试运人员和工人均属调试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四、调试试运人员应以“积极稳妥、安全可靠、精心组织、精心调试、精心操作”作为自己工作的指导思想,在具体工作中发扬“艰苦奋斗、严谨求实、团结协作、开拓创新”的工作作风。在特殊情况下必须无条件地执行试运指挥部的决定。 五、调试试运人员应以系统工程的观念和方法来组织和安排自己承担的工作。在开始调试试运前认真学习并熟悉设备和系统资料,掌握系统调试试运方案、运行维护手册和有关运行规程。在调试试运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调试试运方案和有关手册说明、规程办事。坚决杜绝有章不遵,有纪不守的无政府主义行为和任意增减与改变调试试运项目、内容的自由主义作风。任意指挥、违章操作及盲目调试试运者,应对造成的不良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调试试运人员应严格遵守试运指挥部颁发的调试试运规定,并认真填写各种相应的报表。 七、调试试运工作开始前,应根据调试试运大纲中调试试运方案的编写要求,结合设备及系统的具体情况认真编写调试措施方案。调试措施方案必须办理严格的审批手续后方能生效。 八、调试试运人员在现场开展工作前应详细检查设备的技术状态,核对接线和系统连接方式,查看保护、联锁的配置状态和定值的设置情况,确认全部条件准确无误后才能按调试措施方案的要求进行设备的启动和调试试运。 九、调试试运人员应把“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到自己工作的全过程。注意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爱护设备、器件、仪器仪表和工具。严禁任何危及设备和人身安全的操作、作业和试验。 十、调试试运人员应做到文明操作、文明调试试运、文明作业。调试试运现场应文明清洁,人际交往应文明礼貌。 十一、在调试试运过程中对设备、元器件、接线的改进应以书面形式如实向试运指挥部汇报,并向运行操作人员交底。 十二、发扬团结协作、互助友爱精神,在技术面前人人平等。在技术问题上有不同意见,通过各抒己见,共同探讨研究求得统一。反对我行我素,目中无人的野蛮作风。专业组内,各专业组之间应及时互通信息,搞好团结。 十三、调试试运人员因公事或私事需离开工地时,必须向有关人员做好交接工作。严禁将现场继续调试试运所需的图纸、资料、调试试运记录、仪器仪表、钥匙、计算机磁盘、软件等擅自带离工地或现场。 启动调试期间会议管理制度 一、试运指挥部和调试试运组及各专业组根据工作需要经常召开定期或不定期的协调会、分析会议,会议由各级机构的负责人负责组织。 二、会议内容包括调试进度安排、协调参加调试各单位的工作、对设备及系统的调试情况进行交底,事故故障分析、汇报调试情况以及下一步调试工作的安排等。 三、各级调试组织机构决定的内容各参加单位要充分贯彻落实,否则按有关合同和考核规定进行考核。 四、各级机构会议内容应有纪录并存档备案,会议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与会单位及人员、会议主要内容。 五、启动调试期间各调试组应及时将调试情况和进度按着专业组→调整试运组→试运指挥部的顺序逐级向上汇报。 六、各专业组根据调试汇报及进度安排对调试过程中的消缺、物资供应进行协调,如需上级调试组织机构协调的问题,应及时汇报。 七、对各调试组的会议应有会议纪要,同时送交试运指挥部办公室纪录存档并督促实施。 八、对没有汇报而发生影响调试进度或计划的成员或单位,按有关合同和考核规定进行考核。 九、试运指挥部召开的会议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并通知各组及相关单位,同时完成会议纪录并印发会议纪要,送到相关单位。 机组启动调试期间安全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了加强机组调试试运期间的安全管理,防止出现由于责任不清、管理不到位而造成人身和设备事故,特制订此规定。 2、本安全管理规定适用于从单体调试开始到分系统调试、整体调试和 168小时满负荷试运结束为止的全过程。 二、所有参加启动试运人员应特别注意: 1、参加启动调试试运的所有人员应认真学习《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和《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电气部分)。 2、在调试试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三票三制。 3、在汽机油系统、发电机氢系统、锅炉燃油系统、风烟系统、变压器周围、蓄电池室、酸碱系统等附近工作时,除办理工作票和动火工作票(必要的话)外,应有详尽的安全措施和组织措施。措施应以防火、防爆、防有害气体中毒为主要内容,并设专人监护。在升压站、开关室进行检修工作时,除办理工作票并严格执行外,检修人员不得少于2人,其中1人为监护。 4、在容器、槽箱内进行检修的人员,应根据工作性质决定人数。一般不得少于2人,其中1人在外面监护。如可能发生气体中毒、窒息时,除采取应有的防护措施外,检修人员不得少于3人,其中2人在外面监护,监护人不准同时担任其他工作。 5、所有转动机械检修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清点人员和工具,确认无人或工具留在机械内部后,方可关闭孔、门。 6、试运时,对运行设备的旋转部分不得进行清扫、擦拭或润滑。擦拭机器的固定部分时,不得把棉纱、抹布缠在手上。 7、不得在栏杆、防护罩或运行设备的轴承上坐立或行走。 8、试运前必须确认炉膛、空气预热器、烟道、风道、除尘器以及其他容器内的人员已全部撤出。 9、不得在燃烧室防爆门、高温高压蒸汽管道、水管道的法兰盘和阀门、水位计等有可能受到烫伤危险的地点停留;如因工作需要停留时,应有防止烫伤及防止汽、水喷出伤人的措施。 10、进入调试试运阶段、试运区域(除指定地点外)禁止吸烟。 11、无关人员不得操作试运范围内的设备。 三、安全要求与管理 1、机组从安装到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整体调试、整套启动试运、各项性能试验、完成 168小时试运正式投入商业运行,每个阶段性工作之间应有明显的分界点,每个阶段都应办理验收签证和移交手续,各阶段不能遗留问题,以防责任不清。管理上要衔接好,不应出现管理空白和漏洞。 2、设备单体调试试运前必须经过安装验收合格并签证。不得将安装缺陷带到调试阶段。安装验收合格的设备应具备启动调试的条件,比如:转动设备应加好润滑油、手动盘车正常、转动设备防护罩(网)完善牢固、地脚螺栓紧固等,电气设备各项电气试验已做完并合格,临时措施已拆除,接地线良好满足送电试运的条件。单体调试试运前设备的名称、编号、介质流向、转动方向等标示清楚并符合规定。 3、从单体调试开始即进入调试管理阶段。在调试管理阶段,设备的启停、调试、消缺等各项工作的安排,由调试试运组负责,设备消缺工作由安装单位具体负责。 4、在单体调试阶段,设备的启停、调试、消缺、操作等各项工作应在调试试运组的安排和指导下,由安装单位负责具体工作。 5、单体调试验收签证移交后的设备即进入设备运行代保管阶段,之后的设备管理纳入运行管理,运行操作由运行值班人员在调试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消缺工作由安装单位具体负责。 6、进入调试管理阶段后,属于调试试运需要,对设备的启停操作由调试试运组决定,由运行值长协助调总调度。设备的消缺、维护、检修等工作应办理工作票,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未结束前需要对设备停送电时,应填写停送电申请票,禁止口头联系。 7、由调总指定工作许可人,安装单位指定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经考试合格后,将人员名单提交调试指挥部。由调试指挥部批准后公布有关人员名单。 8、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所有锅炉、压力容器、固定安装的特殊工种设备、器具(电梯、天车、电动葫芦等),应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并取得安全使用证后方可允许使用。 9、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所有消防设施应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全部消防设施应投入使用。 10、电气设备首次受电、转动设备首次启停、重要辅机启停,操作前由安装单位派专业人员现场旁站,以备处理紧急情况。 11、电气设备带电后,现场应有明显指明哪些设备已带电的警示标示,要做好施工设备与带电设备的安全隔离。 12、每次试运工作开始前,应首先检查工作现场的作业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各临时安全防护措施和警示标志是否明显齐全。 13、较复杂的系统调试,容易引发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危险性较大的操作和试验,工作前应有完善和符合实际的安全技术措施。同时由技术负责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14、重要操作要做好事故预想。 四、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1、现场整洁无杂物、无防碍调试试运的临时施工设施。 2、现场照明充足并符合要求。 3、现场无易燃易爆和危险品存放。 4、现场安全设施规范,符合要求,无遗留的沟坑孔洞,活动型盖板有防止错位措施并加以固定。 5、现场使用的临时电源规范可靠并符合要求。 6、现场安全标示规范齐全并符合要求。 7、现场消防设施规范符合要求并投入使用,消防器材充足满足现场需要,机组整套启动时专职消防人员应在现场待命。 8、所有电缆孔洞、盘柜孔洞已封堵并符合防火要求,防火措施已落实。 9、现场执行“通行证”制度,严格控制人员数量,与调试试运无关的人员不准进入调试试运现场,调试试运人员应佩带“通行证”。 10、现场应设保卫人员维护现场工作秩序,防止无关人员进入调试试运现场以防造成误动、误碰或误入带电区域而发生意外事故。 11、现场应配备专职安全监察人员,负责调试试运安全监督工作。 12、现场的通讯设施工作可靠,满足现场需要。 13、现场调试试运所需的仪器、仪表等工器具、安全工器具、防护用品,备品备件等准备齐全,满足现场需要。 14、现场紧急避险、紧急撤离的双向通道、楼梯间,不应有障碍物堵塞,门不能加锁,满足紧急避险和撤离的需要。 五、高低压配电室安全管理规定 1、厂用受电及配电室带电后,与调试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准随意进出高低压配电室。 2、因工作需要进入高低压配电室必须办理工作许可证,经施工单位试运值班负责人、调试总指挥和试运当值值长审批后,方可入内。(“配电室出入许可证”见附件 1) 3、厂用受电及配电室带电后至整套启动前由所属施工单位设专人负责高低压配电室的安全管理工作,调整试运期间高低压配电室出入人员应自觉履行登记手续;值班人员应详细记录出入人员数量、时间、许可证编号及工作内容,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汇报;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通过整套启动 168小时后,配电室的安全管理工作由电厂生产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 4、出入配电室的人员应注意环境卫生,配电室内严禁吸烟,生产垃圾必须及时清理。 5、进入配电室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力安全作业规程》及有关规章制度,发现违章者值班人员有权制止,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6、配电室内照明应符合要求,应配备足够合格的消防器材,通风、通讯设备良好可用。遇有影响工作的缺陷时,责任单位应及时消除。 7、高低压配电室的安全警示与标示齐全符合要求。进入高低压配电室的所有电缆孔洞都应用阻燃材料封堵严密并符合防火要求。 8、高低压配电室的双向通道门及门锁应符合安全要求,从室内向外不用钥匙应能很容易打开房门。从室外进入室内必须用钥匙打开房门;出配电室时应将门锁好。 9、高低压配电室的房门钥匙有三把。一把专供运行值班人员使用,一把专供紧急时使用,一把专供值班人员巡视或借给调试工作人员使用。全部钥匙由集控值班人员管理并按值移交。供紧急使用的钥匙不准挪做它用,并满足紧急情况下随时取用的要求。借出去的钥匙必须登记,用完必须立即交回,不准长期占用。 六、DCS系统及工程师操作站安全管理规定 1、DCS系统是机组控制的心脏,直接关系到机组能否安全、可靠地投产,因此对 DCS系统应有统一的管理。DCS调试要纳入机组调试整体工作中管理,即由调试单位归口管理。为了避免 DCS系统的修改对机组运行产生不利影响,任何人对 DCS系统进行系统组态修改、逻辑组态修改、操作员站初始化等操作时,必须通知调试总指挥,得到准许后方可进行;修改后及时通知调试单位。 2、DCS制造厂家和软件编制者要保证 DCS系统的稳定运行(包括软、硬件),并完成系统中不完善的修改。调试单位负责组织、协调 DCS系统调试与机组整体调试进度的衔接和调试期间的指挥,负责工艺过程逻辑组态的校对和修改。 3、调试期间工程师站由 DCS生产厂家和调试单位共同管理。DCS厂家主要负责设备硬件的管理和维护、系统画面修改、各控制逻辑组态修改等工作。调试单位负责机组调试有关的各控制逻辑组态的校对和修改工作。 4、应至少每周一次对 DCS系统中的所有文件进行备份,并保留下来,重大修改时应随时进行备份。此项工作由调试总指挥督促有关单位执行。 5、任何对DCS系统的修改都应有文字记录,认真填写并录入设备台帐。 (“DCS修改记录表”见附件 2) 6、对与 DCS有关的设备的启停及保护的投切,必须由调试总指挥许可。所有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操作。 7、机柜受电后规定: (1)机柜受电后,施工单位接线时必须先与调试单位联系,切断机柜电源,并且保证所有模件被拔出插槽后方可进行。 (2)机柜受电后,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机柜电源的稳定及可靠,电源配置应符合厂家的要求。 (3)插入模件前,确定没有强电信号串入,防止损坏模件。 (4)对机柜内部任何有关模件的操作必须佩戴防静电环。 (5)机柜正常工作时,必须保证室温正常。 (6)经常检查模件状态指示灯,及时发现异常模件,并及时处理。 (7)定期进行组态备份。 七、电子设备间的安全管理规定 1、机组试运期间电子设备间的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 2、要保持环境的卫生、整洁,在电子设备间工作完后要将环境清理干净,不留废弃物。无试运工作证的人员禁止进入电子设备间;没有电子设备间工作任务的人员不得穿行电子设备间;有任务的,要先到施工单位安全监察部办票,工作完后应立即离开,不得停留。严禁在电子设备间吸烟。要保持电子设备间适宜的温度,以保证电子设备的正常工作。 3、在电子设备间接、打手机和使用对讲机要与已经带电的盘柜保持一定距离,以免对设备产生干扰。 八、电气设备倒闸操作安全管理规定 1、设备单体试运期间电气设备的倒闸操作应在施工单位电气值班人员监护下由运行值班人员操作;单体试运行后从设备运行代保管开始由运行值班人员操作。其他人员不准进行电气设备倒闸操作。 2、电气设备倒闸操作应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倒闸操作前后认真填写《电气倒闸操作前标准检查项目表》和《电气倒闸操作后标准检查项目表》。 3、倒闸操作应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并执行唱票复诵制。 4、进入单体调试前,所有电气设备的名称编号齐全并双重编号,每个设备在各处的名称编号要统一。 5、下列操作可以不用操作票,但应详细记录操作时间和内容: (1)事故处理。 (2)拉合开关的单一操作。 (3)拉开一组接地刀闸或拆除全厂仅有的一组接地线。 九、电气工作或与电气设备相关的工作安全管理规定 1、电气工作应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终结制度。 2、电气工作应至少两人一起工作,工作前应认真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工作前应完成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3、与电气设备相关的机械或其它设备上的工作(如电机拖动的机械,电气、气动阀门等),须对电气设备停送电时,应在办理的工作票中写清楚,办理完工作许可手续后再进行工作。 4、在工作票未终结前由于调试、试转、试加电压等工作,需要对电气设备停送电时,应填写电气停、送电票(附件 3)并交给电气运行值班人员,电气运行值班人员(许可人)接到停送电票后应征得所有与被停送电设备相关的工作票负责人同意并在停送电票上签署意见后,工作许可人在检查核实无造成人身和设备损伤危险时方可对设备停送电操作。停送电前应由要求停送电的工作负责人在设备现场守护并制止其他人员在设备和与之相关的设备上工作。 十、调试试运期间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调试试运期间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由施工总包单位具体负责。 2、现场应加强保卫值班工作,作好重要设备、重要部位 24小时不间断值勤守护。 3、现场执行“通行证”制度,严格限制无关人员进入调试试运现场,维护现场工作秩序。 4、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设施应全部正常投运,现场消防器材的配备应符合要求,数量应充足,满足现场需要。 5、重点防火部位和防火区域,如:充油设备、充氢设备、油区、制氢站、发电机及充氢设备周围、电缆夹层、配电室、控制室、电子设备室、蓄电池室、输煤系统等部位动火时,需办理动火工作票并作好防火措施。 6、在整套启动试运过程中,专职消防人员应到现场值勤,消防队应处于戒备状态,消防车应到现场待命。 7、作好重点防火部位及重要设备安装部位的防火预案和火灾扑救预案,做到既能迅速控制和扑灭火情,又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设备。 8、完成机组 168小时试运,办理完机组正式移交手续后,现场的消防管理即可移交电厂管理,移交时在电厂消防器材未到现场前,施工单位的消防器材不得撤离,确保现场消防器材不断档,消防管理不留空白。 十一、工作票管理制度 1、工作票定义 工作票指在生产现场进行检修、处理缺陷、试验或安装等工作时,为了能有效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防止发生事故,而采取的一种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工作票包括电气一种工作票、电气二种工作票、热力机械工作票、一级动火工作票、二级动火工作票。(附件4—8) 2、工作票适用范围 (1)电气一种工作票适用范围 a)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b)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2)电气二种工作票适用范围 a) 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b) 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c) 二次接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d) 转动中的发电机、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 e) 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3)热力机械工作票适用范围 a) 需要将生产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由运行值班人员按《电力安全作业规程》规定采取断开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系统,对检修设备进行消压、吹扫等任何一项安全措施的检修工作; b) 需要运行值班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设备运行安全措施的工作; c) 不需将生产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不需运行值班人员采取断开电源、隔离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系统; d) 不需运行值班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措施的; e) 在设备、系统外壳上的维护工作,但不触及设备的转动或移动部分; f) 有可能造成检修人员中毒、窒息、气体爆炸等,需要采取特殊措施的工作; g) 热控人员在汽轮发电机组的热控电源、通讯、测量、监视、调节、保护等系统及设备上的工作; h) 在热控电源、通讯、调节、保护以及联锁等系统、设备上的工作票,需要调试总指挥批准并告知当值值长,其他工作根据当时具体情况,由调试总指挥批准并告知当值值长; i) 运行人员根据热控实际工作的需要及《危险点分析及预控措施》,制定事故预案。有可能引起机组掉闸的工作,运行人员制定事故预想,应通过调试总指挥审查批准并告知当值值长。 3、工作票办理程序 (1)在生产现场进行检修维护和消缺工作,为了保证有安全的工作条件和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进入禁止明火区进行检修工作,如需要动火工作时,必须同时办理动火工作票。 (2)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主票填写完成后,必须填写相对应主票的“危险点控制措施票”辅票;投退热机主保护的工作还要执行《热工保护投退管理规定》,填写保护退、投申请单(附件9),履行审批手续,并将审批单附在工作票后。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签发,工作负责人将工作票送交运行工作许可人,工作前应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3)工作票应在工作前一日交给运行工作许可人。临时工作可在工作开始前送交运行工作许可人。 (4)运行工作许可人在接到工作票后要认真审查工作内容和安全措施,必要时填好补充安全措施,确认无问题后记录收到工作票时间,并在接票人处签名后,送交调总复审。 (5)审查发现问题应向工作负责人询问清楚,如安全措施有错误或遗漏,工作票签发人重新签发工作票。 (6)运行工作许可人签收工作票后,应在工作票登记簿上进行登记。 (7)根据计划开工时间、安全措施内容、机组开停计划和调总意见,由调总安排工作许可人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重要措施应由工作许可人监护执行。 (8)安全措施全部执行完毕后应报告工作许可人,经工作许可人同意后,办理工作许可开工手续。 (9)《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第 2.6.4.1条关于“检修工作开始前,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的执行”的规定,必须认真执行。 (10)工作许可人将工作票一份交工作负责人,自持一份与工作负责人共同到施工现场,由工作许可人向工作负责人详细交待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和安全注意事项。工作负责人对照工作票检查安全措施无误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并记上开工时间,工作许可人留存一份,工作负责人自持一份,作为得到开工的凭证。工作负责人即可带领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11)工作开始前,工作负责人应将分工情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危险点分析情况向全体工作人员交代清楚,并考问部分工作班人员,工作班所有成员明确表示清楚且在危险控制措施票上签字后,工作负责人方可下达开工命令。 (12)不允许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在许可开工后单方变动安全措施。如需变动时,应先停止工作经双方同意后重新办理工作许可和开工手续。 (13)工作负责人不得指派工作人员从事工作票范围以外的工作。 (14)开工后,工作负责人应认真履行《安规》第 75条规定的安全职责,对特殊工作应按规定指派监护人。 (15)工作负责人因故需要离开工作现场,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如工作中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应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 (16)工作任务不能按期完成时,工作负责人应提前办理工作票延期手续。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如需再延期,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并注明原因。二种工作票不能改期,工作到计划结束时间没有完成,工作票办结束,办理新的工作票继续工作。 (17)在工作票未终结前由于调试、试转、试加电压等工作,如不影响其它工作班组安全措施范围的变动,工作负责人应在调试、试转、试加电压等工作前将全体工作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工作许可人将该系统的所有工作票收回,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 (18)在工作票未终结前由于调试、试转、试加电压等工作,需要对电气设备停送电时,工作负责人应填写电气停送电申请票并交给电气运行值班人员执行。禁止口头联系。 (19)在工作票未终结前试转或试验后仍需工作时,工作许可人按工作票要求重新布置安全措施并同工作负责人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20)需要改变原工作票安全措施范围时,应重新签发新的工作票。 (21)工作完工后,工作负责人应全面检查并组织清扫整理施工现场,确认无问题后带领工作人员撤离现场。 (22)工作负责人持工作票会同工作许可人共同到现场检查,确认无问题时办理终结手续。 (23)工作许可人在一式两份工作票上记入终结时间,双方签名后盖上“已执行”印章,双方各留一份。 (24)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票签发人汇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并交回所持的一份工作票。 4、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1)工作票签发人应由安装单位工地主任(副主任)担任,或由工地主任提出经项目部领导批准的技术人员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a) 熟悉设备系统及设备性能。 b) 熟悉安全工作规程、掌握人员安全技术条件。 (2)工作许可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工作许可人由调试总指挥提出的有能力正确执行和检查安全措施的独立值班人员担任。 (3)工作负责人由业务技术上和组织能力上能胜任保证安全、保证质量完成工作任务的人员担任,并具备以下条件: a) 熟悉安全工作规程有关部分。 b) 掌握设备的性能及质量标准。 c) 掌握检修设备的设备情况和与检修设备有关的系统。 d) 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工作负责人。学徒工、临时工不得担任工作负责人。 (4)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名单报调试指挥部审批。批准后由调试指挥部书面公布。 5、工作票有关人员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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