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日常安全环保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
一、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的加大公司日常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环保管理力度,提高员工安全环保意识,加强公司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及上级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落实“安全清洁生产、综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浙江保圣配料有限公司内部管理。
三、职责
1、公司主要负责人为公司安全环保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公司安全环保总体管理和协调。
2、各部门、车间负责人为本部门、车间的安全环保第一责任人,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环保管理工作,并承担安全环保管理责任。
3、管理部对各部门、车间的环境卫生、定置定位摆放及劳动纪律等工作负管理责任。
4、安全环保部主要负责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环保督查,对公司安全环保工作负监督管理。
四、监督管理
1、负有安全环保监督管理职责的安环部人员履行安全环保监督检查时,各部门及车间人员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2、安全环保监督检查人员应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3、安全环保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记录,并开具《隐患整改通知书》,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安环部主管领导报告。
4、各部门、车间负责内部的管理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定期上交安全环保部存档备案。
5、安环部人员到车间现场检查及厂界周边巡查每天不少于3次,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车间和部门进行整改并考核。
6、车间班长每天到厂界巡查次数不得少于3次,巡查时在门卫登记备案。
7、车间中的相关废气治理按照车间既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五、考核细则
1、安全环保部对各部门和车间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书》,部门及车间主管严格按照通知书的日期进行整改,,对不能按时整改的,考核责任部门20元/条,由于工艺及生产的原因不能按时整改的,需责任部门出具延期整改申请,并交副总签字方可延期整改(未整改期间加强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3、安环部人员在厂界巡查时闻到厂界有生产车间废气,通知车间进行处理,对不做及时处理的考核20元/次,并要求强制处理。
4、安全环保部人员现场发现违规操作的,当场制止其违规行为,作为安全隐患统计通知当班班长。对当场制止无效的要求车间进行处理,并将处理考核结果上报安环部,月末由安环部上报管理部核算考核工资。
5、各部门及车间随意动用消防器材的,考核主管部门50元/次,处理事故用过的灭火器及时送回仓库,并补领新灭火器,用过没有补领的考核20元/次;原
则上消防箱内水带不得随意动用,特殊情况时,经安全环保部同意可使用,使用后晒干及时放回。
6、安全环保部接到环保局人员废气投诉的,安全环保部在第一时间通知车间进行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考核20元/次。
7、公司副总及以上领导接到废气投诉的,安全环保部安环管理人员考核20元/次,车间考核50元/次,并要求车间强制处理。
8、部门或车间现场卫生、物品定置定位摆放、现场劳动纪律、工作服等劳保用品的佩戴按照公司《现场督察条例》相关条款进行考核。
9、车间废气吸收塔吸收液更换及车间内部废气的的管理按照车间现有的考核规定进行考核。
六、附则
1、本规定根据运作情况的需要可进行补充修改。
2、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浙江保圣配料有限公司
no.:bsw-12-a/o-2010
文件编号:bsw-12-a/o-2010版本号:a修订号:o受控状态:分发号:编制/修订/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2010年10月20日发布2010年10月20日实施
第二篇:安全日常管理考核办法_secret安全日常管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安全质量自控体系正常有效运行,结合本项目特制定本管理考核办法。
一、安全考核
1、安全帽
以施工队(工点)为考核单元。具体如下。当每一作业工班(工点)内有1名作业人员未戴安全帽,经现场核对作业人员姓名后,罚款50元;对施工队安全员罚款100元。作业班三名以上五名以内未戴安全帽,工人每人罚款50元,队安全员罚款300元,项目现场技术负责人300元。
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含施工现场负责人、技术人员、质检人员、试验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未戴安全帽,每发现1人/次,对其罚款100元。
2、高空作业安全带
以施工队(工点)为考核单元。具体如下。当每一高空作业工班(工点)内有2名(含)以内高空作业人员没系安全带,经现场核对作业人员姓名后,每人罚款50元;当有2人以上5人以内(含)没系安全带时,每人罚款50元,并对工点安全员罚款200元、技术员罚款200元。
3、施工用电
以施工队(工点)为考核单元。考核内容包括。配电箱是否有门,现场电线有无乱拉乱接,闸刀盒随处乱放,以铜丝(线)等代替保险丝,接地线、照明用电不规范。在考核单元内,出现2项(含)以内不符合要求时,对施工队罚款500元;并对队安全员罚款200元。
4、氧气乙炔焊
以作业工班(工点)为考核单元。考核内容包括。施工现场乙炔气瓶没有竖立使用;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使用间距小于5m;有明火、易燃物但距离未超过10m等现象。在考核单元内,出现1项不符合要求,对现场操作者罚款30元/人;有2项(含)以上不符合要求,对操作者罚款50元/人,作业队安全员罚款100元。
当一个项目部普遍出现以上现象时,对项目部安保部长罚款300元。
5、安全消防
分别以梁场、拌合站、钢筋加工场、宿舍区为考核单元。考核内容包括:灭火器失效,没有设置消防砂、消防器具;标识不醒目、不清楚等。在考核单元内,出现1项不符合要求,对队安全员罚款100元。
当一个项目部普遍出现消防措施不到位时,对项目部安保部长罚款500元。
6、基坑、承台、高边坡、防护
以每个墩台为一考核单元。考核内容包括。承台、基坑、高边坡开挖防边坡塌陷、滚石、坡壁浮石、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承台、基坑、高边坡开挖、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醒目、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开挖是否有人监护。在一个考核单元内,若有2项(含)以内指标不符合要求,对现场技术负责人罚款200元;若有2项以上5项(含)以内指标不符合要求,对现场负责人罚款500元,安保部长罚款300元,安全员罚款200元。
当一个项目部普遍出现基坑、承台、高边坡开挖、防护不到位时,
对项目部安保部长、现场技术员各罚款500元。
7、墩柱安全防护
以每个墩柱为考核单元。考核内容包括。脚手架搭设是否牢固、可靠;上下检查梯是否牢固、可靠;顶帽模板作业平台外围是否设置钢管防护栏杆,是否设置防护网;墩顶安全防护网高度是否小于1.2米;边绳与防护网的连接是否牢固,可靠;技术人员是否将墩身模板的安全性检查纳入混凝土浇筑前的检查项目,是否有相应的记录。在一个考核单元内,若有2项(含)考核内容不符合要求,对施工队罚款1000元,队安全员罚款100元;有3项以上考核内容不符合要求时,对现场技术员罚款300元、安保部长罚款200元,安全员罚款100元。
当一个项目部普遍出现墩身安全防护不到位的情况,对项目部安保部长罚款500元。
8、上下检查梯
以每个作业点为考核单元,上下检查梯必须稳定、牢固,不得出现悬梯、软梯等不安全的检查设备,发现一个,罚款队安全员200元,如一个项目部出现较多的不符合要求的检查梯,罚安保部长500元。
9、挖断地下管线、碰断高空线缆
以项目部为考核单元,考核指标如下:
对地下管线进行实地现场勘测并形成了调查报告,迁改时,产权单位监护人在场,由于现场监护不到位导致电缆、光缆、地下管线挖断,经过积极补救没有造成大的经济损失和较大负面影响,对施工队罚款5000元;
发生事故后不积极处理,后果严重,负面影响大,以上述处罚为
基础,对单位和个人加倍处罚。
11、造成地面电力设施损坏
以项目部为考核单元,考核指标如下:
撞断一次电杆或造成电力设施损坏,经过积极补救没有造成大的经济损失和较大影响,对施工队罚款2000元,虽经过积极补救但负面影响较大,对施工队罚款5000元。
一个项目部在一年内发生两起及以上撞断电杆或造成电力设施损坏的事故,不管损失多大,影响多大,从第二次开始,每次对施工队罚款3000元。
发生事故后不积极处理,后果严重,负面影响大,以上述处罚为基础,对单位和个人加倍处罚。
12、发生火灾、煤气中毒
以作业项目部为考核单元,考核指标如下:
项目部范围内发生一次火灾、煤气中毒,经过积极抢救没有造成大的经济损失和较大影响,对罚款5000元,虽经过积极抢救但负面影响较大,对项目部罚款1万元。
项目部一年内发生两起及以上火灾、煤气中毒事故,不管损失多大,影响多大,从第二次开始,每次对项目部罚款20万元,对项目经理罚款5000元安质部长罚款3000元。
发生事故后善后工作处理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以上述处罚为基础,对单位和个人加倍处罚。
5、内业资料考核
施工队长未上交班前讲话记录的给予1000元。施工队未上交机械保养记录的一次罚款1000元。未及时上报人员、机械信息的一次
罚款一千元。
6、现场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和梁场生活区应清洁、整齐,各种材料应分区整齐存放;对于出现脏、乱、差的,每工点/次罚1000元。
(2)施工现场严禁出现野蛮施工,出现上述现象的每人/次罚200元。
7、总体业绩
对各施工队全年未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的给予施工队安全员个人2000元奖励。
四、奖罚兑现
项目部检查人员现场检查,现场开具处罚单,一式两份,一份留给被处罚单位,一份时报项目部财务部备案,所罚款项在该单位计价或拨款中统一扣除,项目下发通知单相关奖金、罚款直接从计量款中统一兑现,个人罚款由项目部财务部从个人工资工程款中扣除,上交项目部财务部。
五、附则
本考核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三篇: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确保安全工器具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规范我公司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验收、试验、保管使用及报废等环节的管理,依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以及其它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安全工器具的种类
第三条电力安全工器具系指为防止电气工作人员触电、坠落、灼伤、摔跌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具和器具。主要分三大类:
(一)绝缘安全工器具。绝缘手套、绝缘鞋(靴)、高压感应静电验电器包括验电笔、低压、高压通用验电笔、绝缘杆、个人保安线等。
(二)一般防护安全工器具是指防护工作人员发生事故的工器具:安全帽、脚扣、梯子、安全带、安全绳等。
(三)安全围栏(网)和安全标识牌包括各种安全警告牌等。
第三章安全工器具的购置、发放
第四条农村用电部、输变电工区按照实际所需负责制定各供电所、变电站安全工器具购置计划,并报安监部审核备案,经领导批准后,由公司统一购置、发放及到货后验收、试验等工作。所购产品必须经过国家检验部门认可,符合国家或专业标准,并有安全许可证和附有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制造厂名、绝缘等级等资料。严禁购置不合格产品,若由此而发生事故,后果由购置人承担。
第五条安全工器具毁坏、增配,由各使用单位写出书面申请交安监部,由安监部依据台帐及有关规定批配。
第四章安全工器具的保管及检验
第六条各单位、班组要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账,按规定填写工器具的名称、型号、编号、技术标准、制造厂家和安全许可证号、出厂日期、检验日期、试验结果、合格证号等。
第七条安全工器具必须由使用单位或班组指定专人统一负责保管,使用必须做好记录。
第八条电气绝缘安全工器具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室内场所,严禁叠放。
第九条电气安全工器具必须放在室内固定地点,编号一一对应。
第十条安全工器具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规定进行定期检查、校验。检验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应贴合格标签,注明允许使用的期限,检验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应贴报废标签,并由检验人签名,使用部门将检验情况填写在《安全工器具》台账上,并将报废的安全工器具报安监部备案后处理。
第十一条安全工器具的检查工作由使用班组和农村用电部、输变电工区负责;安监部负责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安全工器具应按周期及时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对安全工器具应统一分类编号,做到账、卡、物相符。
第十四条安全帽按电力行业标准分颜色配发。管理人员戴红色;检修、试验人员戴蓝色;运行人员戴橘黄色;外来人员戴白色。
第五章安全工器具的检查
第十五条安全工器具在发放使用或交回时,专职人必须做好记录,必须进行日常检查;使用者在使用前,必须认真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安全工器具的日常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一)是否清洁、完好。
(二)外壳、手柄有无裂缝和破损。
(三)无机械损伤、变形、老化等现象。
(四)是否符合设备的电压等级。
(五)是否进行了定期检验和在有效使用期内。
第六章安全工器具的考核
第十七条在安全工器具的购置、发放、和报废等管理工作中,违反以下规定的在年度考核中扣除相应分数。
1、产品质量要求。所购产品必须经过国家检验部门认可,符合国家或专业标准,并有安全许可证和附有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制造厂名、绝缘等级等资料。严禁购置不合格产品,若由此而发生事故,其后果由购置人承担,在年度考核中扣除相应分数。
2、安监部负责对电气安全工器具和登高作业安全工器具的厂家进行资质审查,并负责到货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第十八条在安全工器具的保管及检验上,违反以下规定的,依次扣取相应分数。
1、各单位、班组要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账和清单,按规定填写工器具的名称、型号、编号、技术规范、制造厂家和安全许可证号、出厂日期、合格证号等。台账不健全或不合格者,在年度考核中扣2分。
2、安全工器具由使用单位或班组指定专人负责统一保管。否则在年度考核中扣2分。
3、电气绝缘工器具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室内场所,严禁叠放。违反规定者在年度考核中扣2分。
4、电气安全工器具必须放在室内固定地点,编号一一对应。违反规定者在年度考核中扣1分。
5、安全工器具应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的规定进行定期检查、试验。试验合格的工器具应贴合格标签,注明允许使用的期限,并由试验人签名,使用部门将试验情况填写在《安全工器具》台账上。违反规定者在年度考核中扣2-5分。
6、安全工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由所拥有的班组、部门负责组织;安监部负责监督。
7、雨季前对工器具应及时进行检查。
8、将安全工器具分类别编号,同类别的实行部门统
一、顺序编号,做到账、卡、物相符。违反规定者在年度考核中扣2分。
9、安全帽丢失或损坏时,由本人写明原因,经核实后,方可重新领取。丢失者或因个人损坏者,按50元/顶扣罚。
第十九条安全工器具在发放使用或交回时,专责人必须认真进行日常检查;使用者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违反规定者在年度考核中扣2分。
第二十条安全工器具的日常检查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一)是否清洁、完好。
(二)外壳、手柄有无裂缝和破损。
(三)无机械损伤、变形、老化等现象。
(四)是否符合设备的电压等级。
(五)是否进行了周期检验和在有效使用期内。
违反以上任意一款,在年度考核中扣1分。
第二十一条安全工器具使用和维修单位(人)不得任意更改工器具原设计参数,不得采用低于原用材料性能的代用材料和与原有规格不符部件。违反规定者在年度考核中扣3-5分。
第二十二条安全工器具的电气绝缘部分经修理后,必须按规定重新经过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违反规定者在年度考核中扣3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四篇:安全环保考核办法发行版本:b安全环保考核办法
修改次数:0
文件编号:qg/hbyt158-2007
页
码:1/91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安全环保先进单位、部门、队站、个人的考核奖励评比标准以及对违章、事故的处罚管理内容。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程序的引用而成为本程序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程序,然而,鼓励根据本程序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中,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程序。
中油质安字"2004"672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事故管理暂行办法
中油质安字"2005"648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考核评比办法3职责
3.1质量安全环保处是安全环保考核办法的归口管理部门。
3.2公司及各单位qhse委员会负责审批公司及各单位的安全环保奖励和处罚方案。
3.3公司及各单位qhse办公室负责组织安全环保的综合评比工作,向同级qhse委员会呈报评比方案,并监督执行和落实。
3.4各级人事、财务部门根据同级或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的奖惩意见,中国石油华北油田公司2007-4-17发布
2007-4-17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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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2/9负责对相关单位、个人进行奖罚。4管理内容4.1奖励设置
4.1.1公司级安全环保奖励设置:
a)安全环保先进单位;
b)安全环保先进部门;
c)安全环保先进队站;
d)安全环保先进工作者;
4.1.2公司各单位对本单位安全环保先进部门、队站、个人进行奖励。
4.2评比标准
4.2.1公司对各生产单位实行季度考核评比,年度奖励。根据考核情况,分为季度、年度安全环保先进单位、安全环保合格单位和安全环保不合格单位。部门、队站和个人只参加年度评比。
4.2.2安全环保先进单位标准。未发生事故且各项管理工作成绩突出。
4.2.3安全环保不合格单位标准(下列条件之一):
a)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或累计重伤人数>0.3人/千人;b)累计工业事故轻伤人数>0.6人/千人;c)发生一次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及以上的事故;
d)发生对等及以上责任交通死亡事故或累计重伤人数>3人/千台车或累计轻伤人数>10人/千台车;
e)发生一般及以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4.2.4安全环保合格单位标准。介于先进单位和不合格单位标准之间的。
4.2.5公司对科研单位、消防支队、煤层气勘探开发分公司(正式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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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3/9之前)实行季度安全环保考核,年度奖励。根据考核情况,分为季度、年度安全环保合格单位和安全环保不合格单位。考核标准参照安全环保先进单位和安全环保不合格单位执行。
4.2.6安全环保先进部门标准:
a)所在单位为年度安全环保合格或先进单位;b)安全环保管理工作成绩突出。
4.2.7安全环保先进队站标准:
a)未发生任何有责任的事故;b)各项管理工作成绩突出。
4.2.8安全环保先进工作者标准:
a)模范遵守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遵章守纪,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出了显著成绩;
b)自觉遵守安全制度、操作规程,无违章行为,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环保活动,表现突出;
c)认真参加风险管理活动,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
d)严格管理,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环保措施,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对事故积极组织抢救,对减少人员伤亡、环境污染或国家财产损失做出了突出贡献;
e)在安全环保管理上,努力学习,积极进取,获得重要成果,效果显著。
4.3奖励标准
4.3.1对安全环保先进单位的奖励
a)被评为年度公司安全环保先进单位,按人均30元奖励;b)连续3-5年被评为年度公司安全环保先进单位,按人均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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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4/9递增10元奖励;c)连续5年以上被评为年度公司安全环保先进单位,按人均100元奖励;d)被评为省级、股份公司及以上等级安全环保先进单位,按人均50元奖励。
e)各类奖励以最高等级为准,不重复奖励。
4.3.2年度安全环保合格单位按人均15元进行奖励。
4.3.3对安全环保先进部门的奖励
a)被评为公司安全环保先进管理部门,按人均300元奖励。b)连续3年以上被评为公司安全环保先进管理部门,按人均500元奖励。
c)连续5年以上被评为公司安全环保先进管理部门,按人均1000元奖励。
d)被评为股份公司、省级及以上等级安全环保先进部门,按人均1000元奖励。
e)各类奖励以最高等级为准,不重复奖励。
4.3.4对安全环保先进队站的奖励
a)被评为公司安全环保先进队站,按人均100元奖励。b)连续3年及以上被评为公司安全环保先进队站,按人均300元奖励。
c)被评为股份公司、省级及以上等级安全环保先进队站,按人均500元奖励。
d)各类奖励以最高等级为准,不重复奖励。
4.3.5对安全环保先进工作者的奖励
a)被评为公司安全环保先进工作者,奖励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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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5/9b)连续3年及以上被评为公司安全环保先进工作者,奖励500元;
c)被评为股份公司、省级及以上等级安全环保先进个人,按照公司有关文件进行奖励。没有文件规定的,在上述奖励基础上适当增加。
4.3.6对有关人员的奖励
a)年度公司安全环保各项指标不超过股份公司和省下达的控制指标,对有关处室人员给予相应奖励。被评为省、股份公司安全环保先进企业或先进部门,上述人员奖励适当增加;
b)对发现事故征兆或事故隐患的举报人,根据举报的事故征兆或安全隐患所挽救的损失大小,给举报人100元至1000元的奖励。
c)在安全管理、安全科学技术研究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给予特别嘉奖。
4.4公司实行领导干部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制度。
4.4.1公司机关领导干部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数额。qhse委员会主任、管理者代表9000元/年,qhse委员会副主任6000元/年,生产运行处、质量安全环保处、资产装备部、开发部、勘探部、油藏评价部、运销部、工程监督部的qhse委员会成员4000元/年,其他部门的qhse委员会成员3000元/年,qhse委员会办公室成员2000元/年。
4.4.2公司机关领导干部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实行年度考核。
4.4.3风险抵押金沉没标准:
4.4.3.1风险抵押金沉没100%标准(下列条件之一):
a)全年累计工业责任事故死亡人数超过集团公司考核指标1倍及以上;
b)全年累计工业责任事故重伤(中毒)人数超过集团公司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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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6/9指标1倍及以上;
c)全年累计交通对等以上责任事故死亡人数超过集团公司考核指标1倍及以上;
d)出现一次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及以上的事故。
4.4.3.2风险抵押金沉没50%标准(下列条件之一):
a)全年累计工业责任事故死亡人数超过集团公司考核指标;b)全年累计工业事故重伤(中毒)人数超过集团公司考核指标;
c)全年累计交通对等以上责任事故死亡人数超过集团公司考核指标;
d)出现一次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事故。
4.4.3.3当4.3.3.2中两个及以上的条件同时出现时,按照4.4.3.1执行。
4.4.4风险抵押金奖励标准。以“工业事故轻伤(中毒)人数<0.6人/千人”、“交通对等以上责任事故重伤人数<3人/千台车”、“各类责任事故累计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3项为考核指标。3项指标均不超标,奖励3倍风险抵押金。3项指标每超标1项,减少1倍风险抵押金的奖励。
4.4.5风险抵押金不奖不罚标准。介于奖励和沉没标准之间的。
4.4.6生产要害部位联系点发生事故的,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及相关责任,对挂点联系人相应减少风险抵押金的奖励。
4.4.7公司安全、环保业绩特别突出时,经公司qhse委员会讨论可以在4.4.4条的基础上,再增加奖励1-2倍风险抵押金。
4.4.8公司所属各单位领导干部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数额及考核细则,参照公司标准制定并实施。各单位制定的抵押金数额及考核细则须经公司qhse委员会办公室审定、批准后方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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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7/94.4.9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由公司qhse委员会办公室一次性收取,并按相关规定管理。
4.5安全环保处罚办法
4.5.1对考核为年度安全环保不合格单位或安全环保指标超标的单位按公司当年薪酬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实施方案进行扣奖,对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业绩奖励执行qg/hbyt098-2007《中层管理人员业绩考核办法》。
4.5.2对事故责任单位根据事故等级和责任,按事故损失额的5%-10%进行罚款。由于相关方责任造成的事故,由相关方负责赔偿,并由合同甲方依据事故责任,按照事故损失额的5%-10%进行扣罚,扣款从结算款中一次性扣除。
4.5.3对事故主要责任者,扣发2个季度至1年的绩效工资(业绩合同中对绩效工资另有规定的,按业绩合同执行,下同),赔偿直接经济损失3%-5%;次要责任者扣发1至2个季度的绩效工资,赔偿直接经济损失1%-3%。一定责任者,扣发1个月至1个季度的绩效工资,赔偿直接经济损失0.5%-1%。无直接经济损失的,按照事故后果严重程度及责任划分,扣发1个季度至1年的绩效工资。
4.5.4对事故责任人的行政处理执行qg/hbyt169-2007《事故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4.5.5对单位、个人违章的处罚执行“安全生产双十条禁令”。4相关文件
4.1qg/hbyt169-2007事故责任追究管理办法4.2qg/hbyt098-2007中层管理人员业绩考核办法4.
3qg/hbyt158-2007安全环保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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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8/9附录a
安全生产双十条禁令
一、操作岗位员工十条禁令:
⑴禁止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上岗;⑵禁止违章操作;
⑶禁止酒后上岗、在岗位喝酒或擅自脱岗、串岗、睡岗;⑷禁止不按规定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⑸禁止违章进行工业动火、登高作业、厂内取土、临时用电和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⑹禁止在易燃易爆场所吸烟、使用非防爆移动通讯器材或违章使用明火;
⑺禁止违章拆卸、擅自挪用、关闭各种安全环保设备、设施及器材;
⑻禁止违章行车、违章驾驶各种机动车辆;
⑼禁止操作有安全隐患的设备、装置或驾驶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辆;
⑽禁止未履行确认制度而进行操作。
二、各级管理者十条禁令:
⑴禁止违章指挥;
⑵禁止未按规定进行“三同时”审查的建设项目投入开工或使用;⑶禁止未经安全教育进入油气生产场所;⑷禁止对已发现的违章行为不制止;⑸禁止隐瞒、谎报、迟报事故;
qg/hbyt158-2007
页码:9/9⑹禁止安排未经培训合格的员工或未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
⑺禁止对带有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不整改、不采取控制措施;⑻禁止对自身的hse职责不清楚者上岗;⑼禁止工作期间违反规定饮酒;⑽禁止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发生。
凡违反上述禁令者,根据责任划分,对行为责任人或责任单位,罚款100-1000元,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情节严重者,由安全环保部门建议对有关人员给予行政处分,由此引发事故者,按有关规定从严追究责任;对一年内第二次被查处的,除按第一次被查处的规定处理外,对责任人离岗教育1周,考试合格后上岗;对一年内第三次被查处的,除按第一次被查处的规定处理外,对责任人离岗教育1个月,考试合格后上岗;对三年内因违章两次离岗教育的,由安全环保部门建议对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分。
编写部门:质量安全环保处编写人:李记鹏余波潘永东审核人:刘纯山审批人:苏俊
第五篇:司机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驾驶员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
为规范车辆管理和驾驶员岗位工作纪律,提高车辆使用率和工作效率,现规定如下:
一、严格执行《办公用车管理制度》,服从领导安排,按时出车,遵守劳动纪律,为领导和各部门用车提供优质服务;
二、驾驶员要认真落实五项标准,即:安全正点、服务热情、职业道德端正、车容整洁、修旧利废;
三、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警指挥,不违章行驶;因违章造成的罚款或责任事故,由驾驶员个人承担;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承担实际损失的20%,并给予警告;
四、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回避领导招待用餐,严禁外传或议论领导及各部门的工作内容;
五、严禁酒后驾车和未经许可私自用车,必须参加交通安全学习,违章扣除岗位津贴;
六、上班不执行公务时,应在司机班休息,随时等候安排;
七、每次出车返回后应及时清洁车厢内外,检修、保养车辆;每周检修及擦洗车辆至少2次,雨后随时清洗;
八、驾驶员要做好“清洁、检查、紧固、调整、润滑”为主要内容的例行保养。
十、用车规定
1、坚持公车公用的原则,所有用车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
2、未经公司批准,严禁借车给他人使用。
十一、工作规定
1、按时上班,对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借故拖延、推诿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应先出车事后向上级领导反映,否则按规定处罚;
2、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无故缺勤一律按旷工处理,司机不听从安排,耽误公事,情节严重者给与开除处理。节假日值班或特殊情况需加班时,须接受行政人事部安排;
3、接送来宾,应具备基本礼貌礼仪。需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注意个人的言行,礼貌待人,严守公司秘密,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4、出车前严禁饮酒,行驶中注意力高度集中,严禁在行车时与随行人员谈笑;
5、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行车,不危险驾车(强行超速、争道等);
6、随时确保车身外观清洁干净,车内应保持整洁;
7、经常检查车辆状况,发现问题及早处理,确保行车安全,车辆操控若发觉异常应立即检查,并尽快通知行政人事部进行维修;
8、按实际需求认真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并将车开至公司指定维修点维休保养,维修完后将审批单存根交于行政人事部;
9、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警察机关报案,并立即上报行政人事部进行处理;
10、所有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驾车。
十二、考核办法
根据安全行驶、服务态度、工作纪律三个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分
(一)评分细则
1、安全行驶情况
(1)违反交通规则的,按交通部门罚单每一起扣1分;(2)违章停车的,按交通、城管等部门罚单每一起扣1分;(3)因违章所产生的罚款及扣分由驾驶员全部承担;(4)若发生安全事故,按其承担的责任而定。无责任的不扣分,负次要责任的扣1分,负同等责任的扣2分,负主要责任的扣3分,负全部责任的扣5分,情节严重的另行处理;
(5)发生安全事故后,驾驶员应积极配合交通等有关部门处理后续工作。不配合的扣2分,情节严重的另行处理。
2、服务态度情况
⑴因服务态度问题受到投诉,并经查证属实的,一次扣1分,情节严重的另行处理;
⑵对于被投诉的驾驶员应积极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另行处理。
3、工作纪律执行情况
(1)按时接送员工,因自身原因延误接送的,一次扣1分;(2)驾驶员应服从统一调度,不服从的,一次扣2分;(3)未经批准擅自驾车外出或擅自将车辆借与他人使用的,一次扣5分;
(4)酒后驾驶,不论情节轻重,扣发全年绩效工资;出现责任事故的,个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予以辞退。
四、考核的方式及程序
1、绩效考核已年终总评的方式进行;
2、行政人事部及车辆使用部门相关人员、分管领导共同填写《驾驶员绩效考核评分表》并附依据和说明材料;
3、考核坚持公开透明,并对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4、考核基准分数为100分,绩效考核得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全额发放考核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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