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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ZZB 1565-2020 纺织纤维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银系抗菌色母粒.pdf

上传人:w****8 文档编号:89661 上传时间:2022-06-30 格式:PDF 页数:9 大小:261.1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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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83.040.30 G 32 团体标准 T/ZZB 15652020 纺织纤维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银系抗菌色母粒 PET Silver antibacterial color master batch used for textile fibre 2020 - 03 - 30 发布 2020 - 04 - 30 实施 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 发 布 T/ZZB 15652020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颜色类别和产品代号 . 2 5 基本要求 . 2 6 技术要求 . 3 7 试验方法 . 4 8

2、检验规则 . 5 9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 5 10 质量承诺 . 6 T/ZZB 15652020 II 前 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由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牵头组织制定。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金彩新材料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东莞市金彩色母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侠、张堂俊、戴志毅、许益钎、许子青、曹佳雷、裴超、沈伟、许乔峰、陈兵。 本标准评审专家组长:鲍俊。 本标准由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3、 T/ZZB 15652020 1 纺织纤维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银系抗菌色母粒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纺织纤维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银系抗菌色母粒的术语和定义、颜色类别和产品代号、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承诺。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树脂为主要载体,添加颜料、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PBT)树脂、纳米银抗菌剂、分散剂等助剂,经共混、研磨、挤出、拉条、切粒等工序制备的用于纤维色纺的抗菌型PET色母粒。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4、。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730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蓝色羊毛标样(17)级的品质控制 GB/T 3682.1 塑料 热塑性塑料熔体质量流动速率(MFR)和熔体体积流动速率(MVR)的测定 第1部分:标准方法 GB/T 5330.1 工业用金属丝筛网和金属丝编织网 网孔尺寸与金属丝直径组合选择指南 第1部分:通则 GB/T 56982001 颜色术语 GB/T 65082015 涤纶长丝染色均匀度试验方法 GB/T 79212008 均匀色空间和色差公式 GB/T 14189 纤维级聚酯切片(PET) GB/T 14190 纤维级

5、聚酯(PET)切片试验方法 GB/T 16422.22014 塑料 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 第2部分:氙弧灯 GB/T 215102008 纳米无机材料抗菌性能检测方法 FZ/T 51005 纤维级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PBT)切片 SH/T 1541 热塑性塑料颗粒外观试验方法 SN/T 2046 塑料及其制品中铅,汞,铬,镉,钡,砷,硒,锑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SN/T 2249 塑料及其制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SN/T 3792 电子电气产品中偶氮染料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法 EPA 3052 Microwave assisted acid

6、digestion of siliceous and organically based matrices (硅酸盐的微波酸式消解法) 3 术语和定义 GB/T 1419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T/ZZB 15652020 2 色母粒 color masterbath 将经微细化处理后的颜料、分散剂和助剂等与载体树脂按一定的比例混合,经造粒而成的颗粒料,其颜料含量一般不低于10 %。 3.2 色流 color flow 色母粒上色泽不均、深浅不一的条状色块。 3.3 色斑 spot 色母粒上不同颜色的斑块。 4 颜色类别和产品代号 4.1 颜色类别 色母粒的颜色类别代

7、号见表1。 表1 色母粒的颜色类别代号 1 2 3 4 5 6 7 8 9 0 黄色 橙色 红色 紫色 蓝色 绿色 棕色 白色 灰色 黑色 4.2 产品代号 产品代号有PET载体树脂、功能性代号、颜色类别代号和稀释比例组成,每项之间留一个空格。 示例1: 色母粒 PET AF 3 25,表示 PET 抗菌红色母粒,稀释比例为 1:25。 示例2: 色母粒 PET AF 3 20 25,表示 PET 抗菌红色母粒,企业颜色编码为 20,稀释比例为 1:25。 5 基本要求 5.1 设计研发 具备研发部门和专职研究人员,能满足市场或客户的具体要求,进行产品配方和工艺的设计。 5.2 原辅材料 5.

8、2.1 树脂切片 应采用符合GB/T 14189规定的优等品有光PET树脂切片和FZ/T 51005规定的优等品PBT树脂切片。 5.2.2 纳米银抗菌剂 应采用银含量(30.2)%的纳米银系抗菌剂。 5.2.3 分散剂 应采用粒径大小7.5 m9.5 m的分散剂。 T/ZZB 15652020 3 5.3 工艺装备 5.3.1 应具备共混、研磨、挤出、拉条、切粒等工序的色母粒生产线。 5.3.2 应具备符合回用率高于 50 %的中水回用装置。 5.4 检验检测 应具备成品的外观、色差、含水率等项目的检测能力,配备相应的检测仪器。 6 技术要求 6.1 基本性能 产品的基本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

9、。 表2 理化性能指标 序号 项目 单位 指标 1 外观 - 颜色一致、颗粒形状一致,无色流、无色斑。 2 颗粒均匀度(小粒) (g/kg) 3.0 3 色差(E) - 2.0 4 含水率 % 0.5 5 熔体质量流动速率(MFR) (g/10 min) 10.0 6 银元素含量 (mg/kg) 4500 7 特性粘度 (dL/g) M0.025 8 耐光性 级 3.5 9 抑菌率 大肠杆菌(8099) % 80 金黄色葡萄球菌 (ATCC6538) 95 注:M为特性黏度中心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确定后不得任意改变。 6.2 有害物质限量 产品的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有害物

10、质限量要求 序号 项目 指标 1 偶氮染料/(mg/kg) 20 2 重金属 铅含量/(mg/kg) 0.2 汞含量/(mg/kg) 0.02 镉含量/(mg/kg) 0.1 铬含量/(mg/kg) 0.5 T/ZZB 15652020 4 表3 (续) 序号 项目 指标 3 邻苯二甲酸酯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和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BBP)含量/% 0.1 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 、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和邻苯二甲酸二辛酯(DNOP)含量/% 0.1 7 试验方法 7.1 样品制备 按各项目的试验方法所规定的要求进行。 7.2

11、 基本性能 7.2.1 外观 目测。 7.2.2 颗粒均匀度(小粒) 按SH/T 1541的规定进行。 7.2.3 色差 按GB/T 79212008的规定进行。 7.2.4 含水率 按GB/T 141902017中5.7.1方法A(重量法)的规定进行。 7.2.5 熔体质量流动速率(MFR) 按GB/T 3682.1的规定进行,试验条件:280 ,1.2 kg。 7.2.6 银元素含量 参照EPA 3052规定进行。 7.2.7 特性黏度 按GB/T 141902017中5.1.1(方法A,毛细管黏度计法)的规定进行。 7.2.8 耐光性 按GB/T 16422.22014中表4方法B(循环

12、序号13)的规定进行试验,按GB/T 7302008中6.2.3规定评定等级。 7.2.9 抑菌率 按GB/T 215102008附录C的规定进行。 T/ZZB 15652020 5 7.3 有害物质限量 7.3.1 偶氮染料 按SN/T 3792规定进行。 7.3.2 铅(Pb)、汞(Hg)、镉(Cd)和铬(Cr) 按SN/T 2046规定进行。 7.3.3 邻苯二甲酸酯 按SN/T 2249规定进行。 8 检验规则 8.1 检验类型 检验类型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8.2 组批 产品以批为单位进行检测验收, 同一原料、 同一工艺连续生产的同一色号规格的色母粒为一检验批。 8.3 抽样规定

13、从同批产品中随机抽取3个包装样品,3个样品分别检验。出厂检验每个包装各抽取3000 g,型式检验每个包装各抽取5000 g。 8.4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出厂前,应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为6.1中的外观、含水率和色差。检验合格后附上合格证(或检验报告)方可出厂。 8.5 型式检验 8.5.1 型式检验为本标准中第 6 章规定的全部项目。 8.5.2 一般情况下,若有以下列情况之一,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a) 当生产设计、工艺、材料有变化,可能影响产品品质时; b) 长期停产 6 个月及以上,恢复生产时; c) 每年至少进行 1 次型式检验;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14、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8.6 判定规则 8.6.1 出厂检验:按照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全部合格,则判定该批合格。所有项目合格方可出厂。 8.6.2 型式检验:若有不合格项时,对该不合格项进行同批加倍抽样检验,检验结果全部合格,则判定该组批合格,否则判定不合格。 9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T/ZZB 15652020 6 9.1 标志 包装件上应明确标明产品名称、批号、净质量、产品执行标准编号、商标、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等标志。 9.2 包装 9.2.1 产品以包装袋包装的形式出厂。包装袋应为防潮的纸质覆膜袋。可根据用户需求外罩聚乙烯防尘薄膜。 9.2.2 每批产品应附产品合格标识或出厂检验报告。 9.3 运输 产品可用一般交通运输工具运输,条件许可宜用集装箱运输,产品运输途中要轻搬轻放,防晒防高温。 9.4 贮存 产品按批堆放,应置于阴凉、干燥、通风并配有消防设施的仓库内,应远离热源,避免阳光直接照射。成品贮存仓堆码不高于三层,出货仓堆码不高于二层。 10 质量承诺 自生产日期起,在正确运输、贮存和使用的情况下,产品质保期为24个月,如因制造问题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制造商应无偿为用户更换或承担相应责任,合同有特别注明的除外,对离保质期将近产品在销售时,应告知客户,并在销售合同上注明,如双方同意可以免责。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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