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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上被人遗漏的重大安全隐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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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上被人遗漏的重大安全隐患 尹筱弢 XX省郴州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随着建筑工程规模的扩大和建设速度的提高,塔式起重机(也简称“塔吊”)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因此而出现的事故也层出不穷,究其原因可能大多数是因为人为的不当操作造成的,但也有不少是因为产品质量本身存在缺陷造成的。下面笔者要谈的则是因产品质量本身存在缺陷而留下的一个极大的安全隐患。 塔式起重机的安装包括立塔和顶升加节两个阶段,其中顶升加节是一个时间较长的断续作业过程。塔式起重机顶升加节是由一套液压顶升系统来完成的,它是每台塔式起重机必须配备的用于加节安装的唯一装置。这套系统主要包含电动机、电动油泵、控制阀和顶升油缸等组件。而其中的驱动动力是电动机;由电动机驱动液压泵使液压系统工作而实现塔式起重机自身的顶升加节工作。其主要特点是结构简单、性能稳定、操作方便、可靠性好,深受广大用户的喜爱。但多年的经验和实践证明目前所有的塔式起重机都在使用的这套液压顶升系统却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塔机在顶升加节的过程中特别是顶升某一标准到超过四分之一个工作循环时突然遇上停电或电动机、油泵故障时,则整个液压顶升系统将陷入瘫痪,被顶起的塔吊套架以上部分悬空于塔身之上,既不能上也不能下,这时的塔式起重机上塔身和下塔身完全分离,单靠塔吊套架上的换步挂板挂在塔身标准节的踏步上,支撑塔机上部分的所有重量(一般都在20吨以上),塔吊进入相当危险的不稳定状态,时间稍久如遇上刮风或其它外力的作用则极有造成机毁人亡的可能。因此而造成的事故也有发生:2017年6月湖南长沙某建筑工地就因供电线路故障停电造成一台正在顶升的塔吊倒塌,经济损失达三百多万。2018年1月湖南郴州一台正在顶升加节的塔吊因作业人员误操作扯断塔吊主电缆使液压系统停止工作而造成塔吊倒塌,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一百万。) 笔者认为。上述安全隐患的存在犹如挂在塔吊上的一颗定时炸弹,随时有爆炸的危险,排除上述安全隐患刻不容缓。 笔者认为。要排除上述安全隐患,塔式起重机应设置一套不依赖市电的顶升备用装置(如上图所示);当塔机在顶升加节的过程中,顶升某一标准节到超过四分之一个工作循环时突然遭遇停电或电动机、油泵故障时,立刻起用手动油泵(7)继续完成本节标准节顶升后续工作,也可以将塔吊降下到原来位置,使塔吊进入稳定状态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然而纵观现在所有的塔吊品牌(含国外品牌)都无相关备用装置配置。 为此笔者查阅了塔吊相关设计规范:“gb13752-2017《塔式起重机设计规范》6.9.1.5液压回路:当一个或多个原件出现失效或故障时,液压回路的设计制造应能使风险降到最低,液压回路的设计应保证在正常操作情况下,油缸和其他驱动装置运动的可控性。”“停电、电机损坏、油泵损坏”很好理解为“一个或多个原件出现失效或故障”,但“风险降到最低”虽让人摸不着头脑,但笔者个人的理解是“风险降到最低”应该是“不能有事故隐患存在”。然而目前市场上的所有塔吊都缺少顶升的“备用装置”,因此事故隐患就贯穿塔吊顶升的始终。 笔者认为。塔式起重机的安全意义重大,作为规范的起草者应充分考虑设备的安全性能和各种情况的可能性,在语言用词上也应明确简洁不应模菱两可。作为塔吊的生产企业,应将设备的安全性放在第一位,在性能、经济和安全的选择上作出安全第一的正确取舍。 第二篇:塔式起重机常见的8种安全隐患塔式起重机常见的8种安全隐患 [摘要]本文笔者根据在建筑工地使用的塔式起重机日常检查,总结出塔式起重机常见的8种安全隐患,为安全生产提供了有力保障。 [关键词]限制器;防脱绳;限位器;失效;松动; 塔式起重机是一种可以实现重物全方位运送的起重机械,作业高度一般几十米到几百米,作业半径可达数十米。目前建筑工地广泛使用,主要用于房屋建筑施工中物料的垂直和水平输送及建筑构件的安装。 最近几年国家质检总局统计的事故数字来看,起重机械的事故发生率和发生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的绝对数字一直高居八大类特种设备榜首。面对塔式起重机数量的不断增加,分布区域广而杂给监管带来了不便,且塔机使用方为图快图多图省对塔机的安全装置有意或无意识的进行忽视,给日常生产带来了诸多的安全隐患。下面笔者对建筑工地塔式起重机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常见8种安全隐患分析如下: 1.力矩限制器的失效 力矩限制器的失效主要有弓型架弹性变形的失效和力矩限制器电气触动开关的失效。 弓型架弹性的变形失效引起塔机超载而弓型架变形接触不到该电气触动开关,达到超载不报警的目的。形式有弓型架用铁丝绑牢和弓型架永久性变形。见图 1、图2 力矩限制器触动开关的失效为电器元件的损坏,由于无防雨罩壳的保护,长时间暴露于外,引起锈蚀、老化失效。 另外一种失效形式为调节螺杆反装,即调节螺杆螺帽方向与电气触动开关相反方向安装。 2.起重量限制器的失效 起重量限制器的失效将起重量限制器传感器销轴与吊臂臂根横梁用铁丝捆牢,使塔机 不能限制起升荷载和防止超载运行,对起升传动部分及相应结构、电机和电气造成损坏。见图33.变幅小车防脱绳的失效 变幅小车防脱绳装置在gb514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中规定钢丝绳防脱装置挡绳杆 或挡绳板与滑轮最外缘间隙不得超过钢丝绳直径的20%,而变幅小车在使用过程中变幅钢丝绳极易受冲击跳出滑轮槽,引起挡绳板或挡绳杆断裂,使其失去防脱绳效果。见图4。 4.变幅机构幅度限位的失效 变幅机构幅度限位器防止小车在两端极限位置和起重臂碰撞而发生事故的安全装置,一 般安装在小车牵引卷扬机滚筒上。绝多数幅度限位的失效是小车靠近吊臂架根部时限位不起作用,造成原因塔身加节时,幅度限位器内限位短接,塔机加节完毕后未恢复幅度限位器。 5.起升高度限位器的失效 起升高度限位器是防止吊钩在上升超过极限位置,使卷扬机拉断钢丝绳,造成吊重坠落 事故的安全装置。产生原因主要为塔身加节时,短接高度限位器,加节完毕后忘记将高度限位器恢复。 6.塔身高强度螺栓的松动 高强度螺栓是连接塔身各部件的重要零件,塔机在使用过程中容易松动,需经常紧固。 松动情况如下,但有些人为因素,比如塔身与回转机构下至座连接螺栓,为方便下次塔身顶升加节而故意不拧紧。见图5,图6. 7.塔机的附墙 当塔机超出独立高度使用时,就需要设置附墙对塔机进行加固。附墙杆受力特点为拉压。 目前有些建筑工地使用的附墙杆与墙面预埋钢板直接采用现场焊接,无附墙受力计算书,不管附墙长短,均才有用型钢连接。见图 7、图 8、图9 8.无风速仪、障碍灯风速仪安装在塔机顶部至吊具最高位置间的不挡风处,根据gb514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规定:臂架根部铰点高度大于50m的塔机,应安装风速仪。当风速大于工作极限风速时,应能发出停止作业的警报。塔顶高度超过30m时,应在塔顶和两臂端安装红色障碍灯。 上述8种情况为塔机常见的安全隐患,主要因为日常对塔机检查维护的疏忽,心存侥幸心理,其导致直接后果“轻则对塔机本身造成伤害,重则机毁人亡”。由于建筑工地等分布多而杂,政府监督部门很难对工地塔机进行100%的检查,关键还是要靠塔机使用方和司机日常多多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切不可掉以轻心。希望能给塔机使用方和司机提供方便快捷的检查方法。 第三篇:塔式起重机常见的八种安全隐患塔式起重机常见的八种安全隐患 塔式起重机是一种可以实现重物全方位运送的起重机械,作业高度一般几十米到几百米,作业半径可达数十米。目前建筑工地广泛使用,主要用于房屋建筑施工中物料的垂直和水平输送及建筑构件的安装。 根据最近几年国家质检总局统计的事故数字来看,起重机械的事故发生率和发生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的绝对数字一直高居八大类特种设备榜首。面对塔式起重机数量的不断增加,分布区域广而杂给监管带来了不便,且塔机使用方为图快图多图省,对塔式的安全装置有意或无意识地予以忽视,给日常生产带来了诸多的安全隐患。下面笔者对建筑工地塔式起重机使用过程中常见的八种安全隐患分析如下: 1、力矩限制器的失效 力矩限制器的失效主要有弓型架弹性变形的失效和力矩限制器电气触动开关的失效。 弓型架弹性的变形失效引起塔机超载而弓型架变形接触不到该电气触动开关,以至超载不报警。形式有弓型架用铁丝绑牢和弓型架永久性变形。 力矩限制器触动开关的失效为电器元件的损坏,由于无防雨罩壳的保护,长时间暴露于外,引起锈蚀、老化失效。 另外一种失效形式为调节螺杆反装,即调节螺杆螺帽方向与电气触动开关相反方向安装。 2、起重量限制器的失效 有的施工人员是将起重量限制器传感器销轴与吊臂臂根横梁用铁丝捆牢,使塔机不能限制起升荷载和防止超载运行,对起升传动部分及相应结构、电机和电气造成损坏。 3、变幅小车防脱绳的失效 变幅小车防脱绳装置在《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中规定钢丝绳防脱装置挡绳杆或挡绳板与滑轮最外缘间隙不得超过钢丝绳直径的20%,而变幅小车在使用过程中变幅钢丝绳极易受冲击跳出滑轮槽,引起挡绳板或挡绳杆断裂,使其失去防脱绳效果。 4、变幅机构幅度限位的失效 变幅机构幅度限位器是防止小车在两端极限位置和起重臂碰撞而发生事故的安全装置,一般安装在小车牵引卷扬机滚筒上。绝大多数幅度限位的失效是小车靠近吊臂架根部时限位不起作用,造成原因是在塔身加节时,幅度限位器内限位短接,塔机加节完毕后未恢复幅度限位器。 5、起升高度限位器的失效 起升高度限位器是防止吊钩在上升超过极限位置,使卷扬机拉断钢丝绳,造成吊重坠落事故的安全装置。产生原因主要为塔身加节时,短接高度限位器,加节完毕后忘记将高度限位器恢复。 6、塔身高强度螺栓的松动 高强度螺栓是连接塔身各部件的重要零件,塔机在使用过程中容易松动,需经常紧固。 其松动情况如下,但有些认为因素,比如塔身与回转机构下支座连接螺栓,为方便下次塔身顶升加节而故意不拧紧。 7、塔机的附墙 当塔机超出独立高度使用时,就需要设置附墙对塔机进行加固。附墙杆受力特点为拉、压力变。目前有些建筑工地使用的附墙杆与墙面预埋钢板直接采用现场焊接,无附墙受力计算书,不管附墙长短,均采用型钢对接。 8、无风速仪、障碍灯 风速仪安装在塔机顶部至吊具最高位置间的不挡风处,根据《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规定:臂架根部铰点高度大于50m的塔机,应安装风速仪。当风速大于工作极限风速时,应能发出停止作业的警报。塔顶高度超过30m时,应在塔顶和两臂端安装红色障碍灯。 上述八种情况为塔机常见的安全隐患,主要因为日常对塔机检查维护的疏忽,心存侥幸心理,其导致直接后果“轻则对塔机本身造成伤害,重则机毁人亡”。由于建筑工地的分布多而杂,政府监督部门很难对工地塔机进行100%的检查,关键还是要靠塔机使用方和司机日常多多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切不可掉以轻心。希望能给塔机使用方和司机提供方便快捷的检查方法。 第四篇:塔式起重机常见的8种安全隐患塔式起重机常见的8种安全隐患 塔式起重机是一种可以实现重物全方位运送的起重机械,作业高度一般几十米到几百米,作业半径可达数十米。目前建筑工地广泛使用,主要用于房屋建筑施工中物料的垂直和水平输送及建筑构件的安装。 最近几年国家质检总局统计的事故数字来看,起重机械的事故发生率和发生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的绝对数字一直高居八大类特种设备榜首。面对塔式起重机数量的不断增加,分布区域广而杂给监管带来了不便,且塔机使用方为图快图多图省对塔机的安全装置有意或无意识的进行忽视,给日常生产带来了诸多的安全隐患。对建筑工地塔式起重机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常见8种安全隐患分析如下: 1.力矩限制器的失效 力矩限制器的失效主要有弓型架弹性变形的失效和力矩限制器电气触动开关的失效。弓型架弹性的变形失效引起塔机超载而弓型架变形接触不到该电气触动开关,达到超载不报警的目的。形式有弓型架用铁丝绑牢和弓型架永久性变形。 力矩限制器触动开关的失效为电器元件的损坏,由于无防雨罩壳的保护,长时间暴露于外,引起锈蚀、老化失效。 另外一种失效形式为调节螺杆反装,即调节螺杆螺帽方向与电气触动开关相反方向安装。 2.起重量限制器的失效 起重量限制器的失效将起重量限制器传感器销轴与吊臂臂根横梁用铁丝捆牢,使塔机不能限制起升荷载和防止超载运行,对起升传动部分及相应结构、电机和电气造成损坏。 3.变幅小车防脱绳的失效 变幅小车防脱绳装置在gb514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中规定钢丝绳防脱装置挡绳杆或挡绳板与滑轮最外缘间隙不得超过钢丝绳直径的20%,而变幅小车在使用过程中变幅钢丝绳极易受冲击跳出滑轮槽,引起挡绳板或挡绳杆断裂,使其失去防脱绳效果。见图4。 4.变幅机构幅度限位的失效 变幅机构幅度限位器防止小车在两端极限位置和起重臂碰撞而发生事故的安全装置,一般安装在小车牵引卷扬机滚筒上。绝多数幅度限位的失效是小车靠近吊臂架根部时限位不起作用,造成原因塔身加节时,幅度限位器内限位短接,塔机加节完毕后未恢复幅度限位器。 5.起升高度限位器的失效 起升高度限位器是防止吊钩在上升超过极限位置,使卷扬机拉断钢丝绳,造成吊重坠落 事故的安全装置。产生原因主要为塔身加节时,短接高度限位器,加节完毕后忘记将高度限位器恢复。 塔身高强度螺栓的松动 高强度螺栓是连接塔身各部件的重要零件,塔机在使用过程中容易松动,需经常紧固。 松动情况如下,但有些人为因素,比如塔身与回转机构下至座连接螺栓,为方便下次塔身顶升加节而故意不拧紧。 7.塔机的附墙 当塔机超出独立高度使用时,就需要设置附墙对塔机进行加固。附墙杆受力特点为拉压。 目前有些建筑工地使用的附墙杆与墙面预埋钢板直接采用现场焊接,无附墙受力计算书,不管附墙长短,均才有用型钢连接。见图 7、图 8、图9 8.无风速仪、障碍灯 风速仪安装在塔机顶部至吊具最高位置间的不挡风处,根据gb514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规定:臂架根部铰点高度大于50m的塔机,应安装风速仪。当风速大于工作极限风速时,应能发出停止作业的警报。塔顶高度超过30m时,应在塔顶和两臂端安装红色障碍灯。 上述8种情况为塔机常见的安全隐患,主要因为日常对塔机检查维护的疏忽,心存侥幸心理,其导致直接后果“轻则对塔机本身造成伤害,重则机毁人亡”。由于建筑工地等分布多而杂,监督部门很难对工地塔机进行100%的检查,关键还是要靠塔机使用方和司机日常多多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切不可掉以轻心。 第五篇:塔式起重机安全事故及隐患分析和预防塔式起重机安全事故及隐患分析和预防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和高层建筑物的增加,塔式起重机的使用越来越普及,重大伤害事故的发生率也在不断提高。安全性是塔式起重机的重要性能之一,由于它对建筑行业的影响,因此对其安全性的要求也愈来愈高,我们在加强法制入手的同时,也应采用新技术来提高它的安全性、降低生产成本;在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同时,进一步提高塔机行业的工艺制造水平和塔机产品的整机性能。 1、塔式起重机安全事故及隐患的分类1.1塔机制造质量问题(1)设计质量问题。 设计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塔机的使用价值和功能,是塔机质量的决定性环节。设计决定了塔机固有的质量水平。设计在技术是否可行、工艺是否先进、配置是否合理、机构是否配套、结构是否安全可靠等,都将决定着塔机的使用价值和功能。 案例。2012年8月16日上午9时26分,在浙江浦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XX县区衣锦人家16号楼工地发生一起qtz80塔机在顶升加节过程中的倒塌事故,造成正在顶升加节作业的五人中三人坠落后当场死亡,两人坠落送医院后死亡。 该事故调查专家组检查了同一单位制造的同一规格型号、同批购买的安装于浙江浦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另外工地的四台塔机:结果发现有二台与事故塔机一样在顶升套架下横梁爬爪座贴板焊缝热影响区有明显的裂纹。 (2)结构件的材质质量和焊接质量问题。 结构件的材质质量特别是塔机金属结构的关键件用材,如:平衡臂架、起重臂架、塔身标准件、塔顶、拉杆、上支座、下支座、载重小车架和基础底架等,如案例 一、案例二。 在焊接结构的生产中,由于结构设计不合理,构件、焊条(焊丝)材料与接头不符合要求,焊接工艺不合理或焊工操作技术等原因,常使焊接接头产生各种缺陷,常见的焊接缺陷有:焊缝外形尺寸不符合要求以及咬边、焊瘤、夹渣、气孔、未焊透和裂纹等,其中以未焊透和裂纹的危害性最大,如案例三。 案例一。2013年在青田倒塌的qtz80型塔机,在塔身主弦杆断裂处取样检验的材料质量分析中,显示了角钢的厚度测量有多处未达到材料厚度标准的规定,且金相检验表明,其材料存在大量硅酸盐、氧化物夹杂,当这些缺陷遇热影响区、高应变速率及高应力集中等特定因素时,这些因素对内在缺陷的扩展直至材料破坏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案例二:2013年在慈溪倾翻的山东产塔机,从塔身标准件主肢角钢折断的断口分析中,可以发现角钢的材质存在严重的问题:所用材质的冶金质量太差,夹杂物多、杂质元素过多、存在夹层和明显的纵向裂纹。由于多次刷涂油漆,安装人员和检验人员在安装、检验的宏观目测过程中很难发现其缺陷。 案例三:2013年,某厂生产的qtz60型塔式起重机在台州某建筑工地施工时,由于标准节间的高强螺栓连接耳板未焊透(经查,脱焊处的焊缝金属有密集型气孔8个,直径分别为0.80~3.10mm不等;两只连接耳板座其中一只一侧焊接部位未发现熔合区,另一侧略见少量熔合区,且焊缝根部发现未焊透:长度3.5mm;另一只耳座一侧焊接部位有熔合区,另一侧则无熔合区。),导致了塔机的倒塌,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事故。产生未焊透的主要原因是工件表面有铁锈和油污、坡口角度或间隙太小,焊接速度太快和电流过小,最根本原因则是厂家及工人(焊工)管理水平、技术素质的低劣及质量意识的淡薄。 1.2拼装焊接、装配的制造质量问题(1)金属结构部分。 金属结构部分约占塔机自身质量的70﹪~80﹪,承受各种工作负荷。塔机各个金属结构件拼装焊接后,不但要求其保证焊接质量,而且还要严格控制各个结构件的形状与位置达到图纸及相关的标准规范要求,如直线度、垂直度、波浪度、同轴度、平行度及扭曲等。否则也会引起重机结构严重的损坏乃至塔机倾翻、折断、小车架坠落等灾难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设备与建筑物损坏。 在对塔式起重机检验检查的过程中,发现各类型塔机几处重要构件经常存在事故隐患。例如:塔机的起重臂架(特别是小吨位的塔机如qtz40、qtz31.5)主弦杆的方钢或槽钢的波浪度或直线度超差,从而引起小车行走时的剧烈抖动,极易引起小车脱轨或坠落的危险;起重臂、拉杆由于制造时或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扭曲变形,导致安装时不能就位而影响起重机的整体安装质量等等(2)工作机构部分。 塔机的工作机构(起升、变幅、回转、顶升等)是为了实现各种机械运动,达到预定的各个机械动作而设置的各种机械部分的总称。一台性能完善的自升式塔机,往往装备着起升、变幅、回转和顶升等机构。其与塔机金属结构或是依附或是组合,各个工作机构在组装过程中必须考虑其相对独立性和塔机整体一致性,否则也容易引起其主要零部件和结构件的损坏。 案例一。某厂生产的qtz63塔式起重机,无论从它的金属结构还是单个的工作机构以及相配套的电力控制系统,它的质量都不错,但是它的起升机构在平衡臂上的定位过程中,因为卷筒或导向滑轮中心线与塔机前后臂架中心轴线的不相一致,钢丝绳绕进或绕出卷筒或导向时滑轮偏斜的最大角度远远大于4°,从而引起卷筒上排绳杂乱,各层之间及相邻之间的钢绳磨擦引起断丝加剧、断丝增多,减小钢绳寿命,当积累到一定程度时,便导致了钢丝绳的突然断裂,引起重大的人身设备安全事故。 案例二。塔式起重机中起升机构、变幅机构的钢丝绳脱槽止档和防跳装置,生产厂家,安装单位在实际制造、安装过程中往往会忽略这一小节,使滑轮钢丝绳跳槽装置与滑轮最外缘的间隙超过规范规定,当起升钢绳或变幅钢绳在振动、松动及滑轮侧状态下滑轮侧面跳槽脱出,与侧板棱角或定滑轮轴挤压引起钢丝绳损伤以致断裂。 (3)其它问题。 塔机在出厂时,栏杆下面没有护脚板或其高度不符合规范要求;走台的防滑网孔面积超标;爬梯的宽度和踏步档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休息小平台不按规定设置;有的甚至没有幅度指示标牌等等。 以上种种问题都有可能在塔机作业时造成安全事故,都应该重视并且及时处理解决好。保证施工作业的安全。 2、塔机安装质量问题塔式起重机转移频繁、安装次数多,其安装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塔式起重机本身寿命及使用安全。 2.1塔机金属结构件和工作机构的安装问题塔式起重机钢结构是起重机的骨架,由塔身、塔帽、起重臂、平衡臂和底架等主要部分组成。其安装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塔式起重机的使用安全。比如:塔身(标准件间连接)垂直度的安装控制;不同起重臂长平衡重块数量和位置的选择;各个零部件连接正确、可靠,高强度螺栓预紧力大小、销轴配合间隙、开口销的固定以及有起重机“经络”之称的钢丝绳的穿绕、绳端固定和保护,安装后不能产生硬弯、笼形畸变、松股、断丝、露芯等现象。 以往检查中主要发现的问题: (1)塔式起重机塔身标准件间高强度螺栓松动或是未有双螺母防松等;(2)起重臂标准件间、前后拉杆间及拉杆与臂架间等的联接销轴防松开口销未打开或者打开的角度不到位,甚至开口销都未插上锁上;(3)平衡配重块的数量或位置与装配的起重臂架长度不一致;(4)钢丝绳被压扁、笼形变形、绳股脱出或是被点焊断丝断股等(安装时损坏);(5)起重臂端起升钢丝绳绳端固定不规范:绳卡卡向相反、两股绳未并拢(绳卡的数量要求形同虚设)、绳卡数量缺少;(6)垂直度超差 案例一: 2013年7月XX市浙江华坤地质科技大楼在用qtz63塔机倒塌事故,事故当日顶升操作人员先在该塔机55米高度处安装了一道附墙后进行顶升作业,到顶升油缸伸出800毫米左右时,发现油缸顶升梁和与之同面(西面)的套架下横梁发生弯曲并卡住,油缸无法伸缩,安装人员先用手拉葫芦来校正,无果后找来乙炔氧气切割器将已弯曲的套架下横梁一端割断、另一端割断了三分之二左右,随后操作人员在离开现场吃饭不久,塔机发生了倒塌,但无人员伤亡。 事故原因具体分析 塔机顶升操作人员在顶升时,未进行塔机整体的调整平衡,由于平衡重块的作用,加上风载荷等外力的影响,塔机存在一侧方向的倾翻弯矩,油缸顶升800毫米使套架产生空腹后,又将套架西边下横梁割去,使反向弯矩消失,塔机上部失去平衡,引起塔机倒塌。操作人员未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塔机使用说明书要求来进行作业,是导致该事故的主因。 案例二: 2013年8月22日,XX县区蓉城镇和平新村2X、3X、5X楼工地,一台qtz40a塔机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塔机起重臂折臂事故。该机安装高度约为24m(11节标准节、每节高2.2m)。 检测及计算校核: 成分检测。所取样品材料为q235b碳钢(对照设计图)。其成分检测结果为合格。 金相检测。样品组织为铁素体+珠光体,属q235b碳钢的正常组织。 起重臂接头强度验算的公式及结论符合gb/t13752-1992《塔式起重机设计规范》的要求。 事故原因具体分析: (1)调查和样品检测结果可推断。在近3年的使用中,该塔机两拉杆之间的起重臂下弦杆接头在长期经受一定程度的超载的拉压应力作用下,产生塑性变形,连接圆孔变为椭圆孔的下弦杆雄接头承受拉(剪切)应力的能力越来越小,直至丧失。 (2)规范保养及拆装因素。该机在使用过程中,缺少规范保养;拆卸或者安装塔机时,也未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作有效检查,使变形的结构件未得到发现和处理,致使事故发生。 2.2安全装置安装质量问题建筑用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主要由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行程限位器(包括起升高度限位器、变幅行程限位器、回转限位器)、运行安全扯档和缓冲器、钢丝绳脱槽扯档和防跳装置、小车变幅绳断保护装置、小车断轴防坠落装置(防脱轨装置)以及紧急事故开关、零位保护、失压保护等电气保护组成。 (1)力矩限制器失效。 在用建筑用塔式起重机以全力矩法机械式起重力矩限制器较多,其失效原因主要有二: 一是弓形板弹性失效或不灵敏,主要小厂制造的以qtz40及以下系列小型塔式起重机为多;二是电气触动开关没有相应的防护措施或措施不得力,而引起的短路失效,诸如:无防水、无防潮装置等,这种现象较多。 (2)起升高度限位器失效。 主要有电气原因(受水受潮)和安全距离的设置超差。对小车变幅的塔机,吊钩装置顶部至小车架下端的最小距离的设定是有规定的。安装时不应小于相关最小的安全距离,以防吊钩冲顶出事故。 (3)钢丝绳脱槽扯档和防跳装置的失效。 虽然钢丝绳脱槽扯档和防跳装置制造商在出厂前已经装设完成,但作为安装人员还是有义务指出并加整改直至合乎规范要求。 案例。2014年8月、28月、9月在安徽发生的三起塔机起升钢丝绳断裂、吊具坠落事故,2013年绍兴发生的塔机变幅钢丝绳断裂事故,以及2013年10月在浙江富阳发生的塔机起升钢丝绳断裂、吊具坠落事故都因脱槽扯档和防跳装置安装未达至规范要求所至。在我们所查的塔机案例中,更有甚者因钢丝绳的跳出滑轮与轴直接相擦而引起定滑轮轴的严重磨损,而潜伏巨大的安全隐患。 (4)小车变幅绳断保护装置的失效。 该保护装置的失效主要表现在安装人员将小车架上的(左右)挡块或与其支座捆在一起,从而失去变幅钢丝绳断裂时,止住小车滑移的作用。小车变幅绳断保护装置的失效,若干qtz40系列的小型塔式起重机表现得尤其明显,这是因为那一些塔机变幅机构未配备制动器,以变幅钢丝绳的张紧力对吊物进行定位,故在用的变幅钢丝绳须要经常调节钢丝绳的张力,加大钢丝绳拉应力而减少了钢丝绳的寿命,同时因为这种设置变幅钢丝绳容易跳跃,使得扣在钢丝绳绳端的档块跟着起伏,从而与上部起重臂上的水平弦杆相碰,为让小车能正常运行,故档块经常被捆绑,绳断保护装置因此失去了作用。 (5)其它安全装置的失效。 如。变幅行程限位及起重量限制器的失效(这种现象比较少见);因为对回转限位器的作用意识淡薄,回转限制器失效也属于比较常见的一种案例;因为小车轮轮缘的磨损过大或水平导向轮的缺失,从而导致变幅小车架行走扭晃,存有容易出轨坠落的不安全因素。 3、塔机不规范的操作使用加强对塔式起重机使用管理,是避免塔机事故发生的重要控制因素对在用塔机使用的管理,是使用单位负责的重点内容,包括:隐蔽工程的正确提供和验收,塔机司机、起重工(指挥司索)的管理,塔机周围(塔机作业半径内)环境潜在危险的防护措施落实和监护。 3.1隐蔽工程的正确提供和验收建筑用塔式起重机的基础一般为固定式钢筋混凝土结构,基础图由塔机生产商经对整体抗倾翻稳定性、地面地耐力校核后提供的,图中规定了配筋的数量、型号规格及埋入基础塔身或地脚螺栓深度的最低要求。使用单位应根据地质情况,依据厂家提供的图纸要求严格把关,保护基础的浇筑质量,预防塔机使用后基础的沉降,使塔机达到倾覆临界状态,稳定性被破坏,导致整机倾覆事故。 案例。2013年9月杭州新装塔机倾翻以及2013年11月宁波XX县区杭州湾开发区的塔机倾翻事故,都因为是基础的沉降所引起。 3.2塔机司机、起重工(指挥司索)的管理统计资料表明,塔式起重机事故大多数是在使用时违犯操作规程造成的,而在众多的违规当中,司机和起重工(指挥司索)往往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一个称职的司机,在塔机使用中不仅要做到“稳、准、快、安全、合理”等操作技术要求,而且也负有塔机的日常检查保养责任,全面了解塔机的操作性能的同时,检查塔机的金属结构、主要零部件的损坏情况以及检查电气保护及安全装置的失效与否。 总结以往检查中所存在问题和案例,起重工经常进行的一些违规操作如下: (1)对力矩限制的弓形板强制捆绑、对力矩限制电气开关短接,人为造成力矩限制失效;(2)增加吊具的提升高度,人为调整安全距离设置或短接电气线路;(3)日常检查形同虚设:对钢丝绳断丝的加剧、钢丝绳波浪度的变形视而不见;诸如力矩限制器、高度限位器、回转限制等行程限位器也未作日常检查;(4)严禁的“十不吊”,没有贯彻落实。 案例一: 2013年11月22日,在承建的杭州万银双子中心工程发生一起qtz250塔机倒塌事故,造成司机一人坠落死亡。出事时该塔机安装高度49.5m,按使用说明书规定临界最大独立高度51m。起重臂现安装臂长最大幅度为60m。按该塔机使用说明书规定,60m幅度处额定起重量3.9t,40m幅度额定起重量6.44t,28m幅度额定起重量9.77t, 23.39m幅度以内额定最大起重量为12t(4倍率时),额定起重力矩为250t·m。 该事故塔机从建筑物北侧起吊重11.45t的钢柱,起吊点离塔机中心线28m,提升到离地约11m高,向东顺时针转动,转至南偏西方向,起重小车向外开,向外开到40多米时,过大的载荷导致塔机向南面倾斜,起重臂向前大幅下倾,吊重产生的沿起重臂向前方向的拉力带动小车克服变幅机构的制动阻力失控地向前滑行,起重力矩越来越大,基础节以上第七节标准节(即第一节普通标准节,塔身受力最薄弱处)中间处主弦杆失稳弯曲并折断,基础节根部屈曲,塔机最终向南侧倒塌。 事故原因具体分析: (1)超载使用,违章操作。钢柱起吊点距塔机回转中心28m,钢柱重量为11.45t,按此计算,起重力矩达320t·m,而此处额定载重量为9.77t,超载达1.17倍。 当小车开至离回转中心40多米处时,起重力矩达458t·m以上,而40m处的额定载重量仅为6.44t,超载达1.78倍以上。 (2)起重力矩限制器失效。力矩限制器调节螺杆的防松螺母已松开,限制力矩被调大,力矩限制器失去作用,对超载吊装不能进行有效限制。 (3)违章指挥。现场塔机指挥在明知吊物钢柱重量,不了解塔机起重性能参数的情况下,超载起吊,并错误指挥塔机小车向外运行,起重力矩载荷越来越大,导致塔机倒塌。 (4)违章操作。塔机司机没有经过认真检查塔机的性能状况,特别是力矩限制器是否正常的情况下,违章超载起吊,导致事故发生。 案例二: 2013年11月29日上午11点半左右,在XX县区苏溪工业园区浙江思源纺织有限公司建筑现场,一台qtz63e(5510)塔式起重机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倾覆事故。 事故原因具体分析: 该塔机的倒塌共有两个原因: (1)塔身最底部标准节本身已有疲劳裂纹;塔身最底部标准节的配置有问题(应该装标准节Ⅱ而错装了标准节Ⅰ);(2)力矩限制器失效,超载行为加速了事故的发生。但主要原因是塔身最底部标准节本身已有严重的疲劳裂纹,导致标准节断裂而发生塔机倒塌事故。 3.3塔机周围环境潜在危险的防护措施塔机用于高层或小高层的建筑施工,由其施工的地理环境所限(繁华的城市中心或是建筑物空间相互交错),必然涉及到一些安全防护和塔机间操作时的监护。例如:塔式起重机的作业半径(回转时)掠过建筑物、街道和高压线上空时的安全棚架防护;平衡臂架上设置混凝土防碎石脱落的防护网;在同一水平工作面时相邻塔机操作时的监护等。 4、塔式起重机事故或隐患的预防塔式起重机的事故或隐患,存在于设计、制造、安装和使用(包括修复)等几方面的危险因素,预防事故的发生很大程度就在于控制上述几方面的产生,尤其是加强对制造、安装和使用的控制,我们要求使用单位选择有制造资格制造商生产的产品、允许有资质的单位安装塔机以及经过培训的司机、起重工上岗操作,从源头上控制这些危险因素的发生和加剧。但是,这些还是远远不够的,防止上述危险因素的出现,最主要的是切实执行有关标准和规范,建立并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实行定期检查,制造、安装和使用单位的高度重视,加之制造、安装和使用单位员工的高度责任感和安全意识,这样才可以避免或减少事故的发生。 第27页 共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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