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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石生产可以零污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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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石生产可以零污染 日前,一篇名为《人大代表议雾霾:砂石矿开采是“元凶”。》的文章网络上引起热议,文中提及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大学党委书记刘建平指出:“京津冀地区每年建设用砂石料的总消耗量约6亿吨,大部分是由开山炸石来取得。这些砂石料约向大气中排放潜在的pm2.5形成物8457.6万公斤,相当于640万辆机动车的总排放量。”此言论一出,引起众多关注。因此最近有不少地方政府在考虑是否全线取缔砂石生产企业。作为工业无组织粉尘治理的专家bme就砂石企业的粉尘污染问题和治理后的措施提出自己的看法:我们认为砂石是国计民生的重要资源,要科学得看待环保问题,认真地落实环保治理,才能天更清,水更蓝。矿山粉尘治理是bme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早在两年前,这家企业就成立了国内第一家粉尘科学实验室,做了大量的岩石类粉尘研究。bme在砂石生产治理方面拥有许多专利技术,提出了许多有深度的意见和建议。 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的在津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大学党委书记刘建平向大会递交提案,建议逐步减少京津冀地区开山炸石,为城市减霾。 刘建平委员表示,京津冀地区每年建设用砂石料的总消耗量约6亿吨,大部分是由开山炸石来取得。这些砂石料约向大气中排放潜在的pm2.5形成物8457.6万公斤,相当于640万辆机动车的总排放量。开山炸石还造成植被破坏,也在威胁着生态环境。目前,京津冀地区共有大小采石场近3000处。然而,京津冀及周边的燕山和太行山区,堆存有200亿吨以上的铁矿尾矿和废石,每年还新增7亿吨左右。有关研究院所已研发出采用铁矿尾矿和废石制备砂石骨料,用来代替开山炸石。这种技术还能大幅降低混凝土中水泥熟料的用量,提高混凝土性能。 因此,建议有关部门出台相关限制性政策,减少开山炸石过程中污染物排放的环保强制性政策,逐年减少开山炸石生产砂石料的总量。鼓励清洁生产成熟技术推广,逐年增加采用铁矿尾矿和废石代替开山炸石生产砂石料的总量,争取在10年内使京津冀地区100%停止开山炸石生产砂石料。此外,在砂石料的运输上,大力发展电气化铁路,控制公路运输增长速度,为城市减霾。 1、砂石开采的污染到底有多严重。 那么爆破开采的粉尘到底有多少呢,pm2.5的排放是怎么测算出来的呢。我国国家规定中没有矿山生产的粉尘污染排放因子参照数值,而原料、工艺和地域的不同,因子系数也各不相同。bme无组织粉尘科学实验室结合自己多年的实验室数据和国内外的研究文献,选取了美国环境保护署(epa)的一套矿山排放因子系数作为参照,bme认为这套参数与中国矿山的实际排放曲线较为吻合。 如果以京津冀砂石用量6亿吨来计算(数值应该明显偏小),如果不采取任何措施,采矿的工艺环节中将有可能排放180万公斤pm2.5颗粒,其它破碎生产工艺等将排放2514万公斤pm2.5颗粒。虽然不同的排放因子参数选择可能带来不同的测算结果,但是我们认为总体来说砂石行业对环境造成的主要污染是粉尘污染。砂石行业如果不加以治理,沿用传统的粗放作业模式,确实会对环境造成了较大污染。而且,无论是爆破开采还是利用废石生产,因为避不开破碎生产和后期的运输倒运环节,对环境的压力都是会同样巨大。 2、绿色环保治理措施是治本之招 砂石行业要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迫切需要行业转型,积极引进新设备和生产工艺,代替传统的粗放式生产,配备环保设施,控制粉尘污染。然而行业转型,又面临着资金、规划的限制。对此,bme柏美迪康ceo徐潜表示,“砂石企业进行环保投资,在短期内可能增加成本压力,但长远来看为企业创造了可持续发展的价值,属于生存投资”。破碎工艺是砂石骨料行业的重要环节,也是粉尘产生的主要环节。要解决砂石粉尘问题必须从根源入手,把除尘和环保工作坐实做专,才能实现良性发展。我们设想下,如果能把砂石企业的粉尘排放抑制在99%以上,那么总体pm2.5的排放只有26万公斤,加之砂石企业旁边大多是山林环绕,绿色植物的自净作用完全能净化这些排放,不会对周边的人群集聚区造成环境污染。 3、bme599采石行业综合抑尘系统 现在砂石企业大多以前使用过除尘措施,但是往往效果不好,或刚开始效果还可以,但几个月后效果就下降了。而bme特别推出的bme599采石行业综合抑尘系统,能确保系统除尘效果5年如一,除尘效率最高可达99%以上。 bme充分了解采石场的生产工艺和作业流程,根据采石场的工艺流程和粉尘特点,以倒料、破碎、筛分、落料等破碎生产线作业环节为重点,做针对性系统方案设计。bme599综合抑尘系统,在前端产尘源头,通过生物纳膜抑尘技术来抑制绝大部分粉尘的产生、散发;在中端采取云雾抑尘和湿式收尘相结合的形式,对上一阶段遗漏的粉尘进行补收;在末端运用天网抑尘技术,有效阻止末端环节可能产生的大面积、多点排放的情况。bme采石场综合抑尘解决方案就是通过源头抑制、梯次捕收来实现破碎生产线全线无尘。 4、案例浙江某采石场,产量600吨/时,破碎生产线作业时,粉尘排放量大,且为无组织排放,中细碎巷道等粉尘集中点能见度仅1~2米。该采石场采用bme采石场综合抑尘解决方案之后,粉尘浓度大幅降低,稳定控制在排放标准之内,有效抑尘率达到99%左右,现场能见度明显提高,XX县区环境获得显著改善。 bme599采石行业综合抑尘系统在招金集团、马钢集团,海南矿业等全国很多矿山得以应用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招金金翅岭矿业的除尘工程还获得了“2014国家重点环保示范工程”的荣誉。 第二篇:零污染实验记录实验记录 从我们选择这个选题开始就开始有意识的减少产生污染的行为,就拿吃饭来说平时也许每天都要点一次外卖,选了这个选题后只有几次点外卖的行为了,都是尽可能的去食堂吃饭,来减少外卖盒的产生,宿舍的垃圾也逐渐减少垃圾袋的使用数量同时也减少了。平时洗手时水龙头一般都会一直开着,当在抹洗手液是也是如此,但渐渐的我们直在冲手时开水龙了而且平时洗澡用的时间也在减短,通过这些行为来减小用水量,虽然暂时作用不是很明显当长期坚持下去我相信一定会产生效果的。但虽然说是零污染生活中还是不可避免的需要产生污染的,比如生活废水等。 实验心得 通过这一周的实验,发现零污染虽然有意义但想完全的践行还是有一定的难度,我虽然在尽力做到零污染但还是有一些地方做的不足,产生了一些可以避免的污染。但总的来说虽有遗憾但还是收获良多,在以后的日子里还是会将零污染的理念贯彻到我的生活中去。 第三篇:砂石生产合作协议砂石生产合作协议 甲方: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生产合同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经营期限。三年,即从2013年4月1日至2015年12月1日。 二、甲方提供符合建筑用料质量要求的砂石料开采场地,办理相关的合法证件手续,负责销售乙方生产加工的所有砂石料,并承担支付乙方的砂石料生产加工费用,砂石料质量达到市场标准,不按要求生产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承担损失。 三、乙方提供加工所需的机械设备,甲方现有的机械设备、电力设施、装载机等由乙方不折旧免费使用。 四、乙方保证正常加工生产,甲方负责及时销售,如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加工生产,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销售市场变化造成砂石料积压,甲方必须对积压砂石料实行按月收方计量并支付70%的加工费。全年生产10万方砂子,甲方保证支付8万方砂子加工费,剩余2万方按 70%支付加工费。 五、甲乙双方共同监督出厂产品数量,具体最终结算以 销量结算;库存差错甲方不予支付该库存差量的加工费,多的按约定支付。 六、产品加工规格及加工单价:机砂规格0.6cm以下每 年不低于40000方;单价28.00元/立方米(不含税);水洗砂规格:0.9cm以下每年不低于60000方,单价28.00元/立方米(不含税);石子规格:1-2,2-4cm,单价10元/立方米(不含税)。石头按甲方需求生产,此工程款包含:职工福利、安全保险、取料开挖,加工过程中人工、机械、水电等费用在内。 七、计量结算方式为月结。在每月的最后一天统算当月 加工砂石料的总量,由双方办理相关结算手续,加工砂石比例根据市场需求,可适当调整产品比例,在次月10日前付清当月销售砂石工费。新增变压器由甲方负责所有费用。 八、除季节、市场变化外乙方保证每月生产各种产品总 量达到12000—15000立方米,乙方保证每年向甲方供给100000方砂子。 九、甲方负责处理砂石场周边及当地政府的关系,并承 担相关费用,保障生产,运输的顺利进行,保证乙方资金回笼安全。协议期满后,保证乙方机械设备安全及时撤离生产场地,一切与场地有关的其它事宜与乙方无关。 十、为了保证乙方资金设备的安全,甲方以做担保。如果乙方的资金设备受到安全威胁,乙方有权单方面处理甲方所担保的物品。 十一、乙方保证2013年4月10日前开始给甲方供应水 洗砂,在2013年4月20日前开始给甲方供应机制砂,乙方首月即4月10日至5月10日保证生产5000方砂子。 十二、安全责任。乙方应安全生产,文明作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操作不当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损失。 十三、违约责任。违约方承担被违约方的所有损失。 未尽事宜,双方协调解决,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 力, 十四、保密条款:本协议甲、乙双方自签订后不得向第 三方泄漏此协议内容,如一方违约,处于总产量20%价值违约金罚款。 十五、乙方保证按照合同时间进场并生产,如甲乙双方 单方撕毁此合同,向对方赔付万元的违约金。 十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定日期:年月日 第四篇:路面“零污染”防治措施路面“零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路面结构设计为多层连续体,各结构层的层间污染不但会破坏路面的整体性和连续性,影响路面整体质量,而且将导致路面结构的早期破坏。为了提高路面工程施工质量,避免早期破坏的产生,各参建单位在交叉施工过程中应树立和提倡省高指及项目业主的“零污染”理念,确实有效地做好路面“零污染”防治措施。 一、编制依据 1、省高指标准化施工指南相关要求; 2、XX市永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现场管理处文件(明永宁管工【2011】 40号)《关于加强路面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 3、项目业主的相关合同条款及各参建单位的项目专用本相关要求; 4、近期相关会议精神。 二、“零污染”控制宗旨及遵循原则 1、各参建单位在交叉施工时严格做好防污染措施,以路面“零污染”为宗旨,确保路面工程施工质量。 2、本项目遵循“谁污染谁清理,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污染方应立即对造成的污染进行彻底清理,否则将追究其违约责任并处以一定的经济处罚。 三、各参建单位的职责 路面“零污染”防治措施,由总监办总体协调、路面单位主抓、路段各参建单位积极配合执行。各参建单位在交叉施工工程中应主动爱护其他单位的施工成品,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各自的防污染措施如下: 1、路面单位: (1)、交叉施工污染将严重影响路面工程质量,路面单位应努力保护好自己的施工成品,在施工过程中确实做好防污染措施的同时,还应成立路面“零污染” 防治管理小组,监督其他参建单位,防止其他参建单位在交叉施工时对路面造成污染。 (2)、对全线进出高速公路的路口进行封闭和合并,仅保留主要进出口,并对施工便道进行硬化处理,避免将污染源带入施工现场。面层施工时,在路口设臵岗亭,设专人负责核查通行车辆,并且对施工车辆核发通行证,无证车辆严禁进入施工区域,避免社会车辆对工作面造成污染。 (3)、在进行沥青结构层施工时,施工现场设臵洗车池,施工车辆应通过洗车池除污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4)、对已完成施工的路段有效地进行成品保护,并根据施工情况,及时调整施工路段的禁行标志和转向标志,确保车辆按规定方向行驶,以免车辆轮胎碾压造成污染,必要时在关键路段设臵岗哨,派专人看管。 (5)、在进行中分带回填土、回填砂、中分带绿化、缝隙式排水沟、路缘石施工时,材料在路面上堆积前应采用土工布和彩条布进行铺垫,并且铺垫面积应不小于材料堆积面积的1.5倍,对散落在路面上的零星砂、土等污染物,应及时清理。 (6)、在桥梁、隧道搭桥和过渡板的台阶处,要求用相应路面结构层的混合料填筑坡道,严禁用土填筑坡道。临时伸缩缝采用路面结构层施工材料进行回填,不得采用泥土等会对路面造成污染的材料回填,并且应回填平顺,避免车辆颠簸撒落材料污染路面。 (7)、及时清理中分带的施工废渣,并统一收集统一处理,不得随意将施工废料抛撒在边坡或边沟上。 (8)、水稳底基层施工完成后应及时喷洒透层油,并进行封层施工,防止水稳表面污染。水稳层养护期间及养护到期喷洒封层前,不得开放交通;级配碎石层不得开放交通;沥青结构层路面温度降至50℃前不得开放交通。 (9)、路面单位应负责拌和站内、拌和站外300m及高速公路进出口300m范围内的便道清扫养护工作,防止便道扬尘和积水,以使运输车辆的轮胎尽量保持干净。 (10)、对已完成的沥青路面,路面单位应经常进行巡查,雨后要求各参建单位上路的施工车辆进行轮胎干净程度检查,不允许携带污染物的车辆上路。 2、路基单位 (1)、土方运输车辆尽量避免行驶于已完成施工的路面结构层上,无法避免时,应征得路面单位同意,在路面单位的指导下通行,并且必须将车轮清理干净后方可通行,避免将泥土带到路面结构层上。 (2)、加快剩余路槽的整修及移交工作,并由路面单位尽早将全线路槽进行覆盖施工,切断污染源。 (3)、尽快完成沿线桥梁、隧道等结构物的搭板和过渡板施工,尽早切断污染源,若未完成施工的过渡板相邻的路面已完成施工,桥头位臵必须采用土工布或干净碎石材料进行铺垫。 (4)、尽快完成沿线人手孔、集水井施工,若施工位臵的路面结构层已施工,则人手孔、集水井施工时开挖的土方不得直接堆积在路面上,采用土工布和彩条布铺垫后再堆积,而且铺垫面积不小于堆积面积的1.5倍,并且应及时将开挖的土方清理走。 (5)、要求隧道的转向车道与路槽整理同步进行施工,在路槽交验之前,基本完成转向车道的施工,以避免转向车道的施工时污染路面。 (6)、履带式钩机不得直接在已施工的路面结构层上行走,必须采用平板车运送通行,若因施工需要,钩机必须在路面结构层上作业时,必须采用轮胎式钩机,并且避免对路面造成污染和破坏。 (7)、对于拌和站、停车区、服务区和互通的施工车辆无法避免与路面工程交叉施工时,必须在进出口处设臵轮胎冲洗设施。 (8)、已完成施工的桥面、隧道应及时彻底清除杂物、泥污、浮浆等污染源,避免过往施工车辆将污染带入已施工的路面。 3、房建单位 (1)、房建单位基础开挖的土方不得堆放在主要施工通道上,避免过往施工车辆碾压泥土,将泥土带到路面结构层上,造成污染。 (2)、施工垃圾、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不得停放在路面结构层上,若由于施工需要,必须征地路面单位同意,并在路面单位的指导下做好防污染措施。 (3)、混凝土运输车辆通过已施工路面时,做好防污染措施,避免混凝土滴 漏在路面结构层上。 4、绿化单位 (1)、绿化用的树种、植被不得直接堆放在路面上,应采用土工布和彩条布进行铺垫后在堆放,并且铺垫面积不小于堆放面积的1.5倍。 (2)、绿化种植开挖穴位时,不得将泥土抛撒在路面和边坡上,并及时清理散落在路面上的枝叶。 (3)、不得将边坡喷浆用的泥土和有机肥料直接堆积在路面上,应采用土工布和彩条布进行铺垫后在堆放,并且铺垫面积不小于堆放面积的1.5倍。 (4)、严格按照省高指标准化施工指南进行边坡喷浆施工,做好“零污染”防治措施,避免喷浆机管道漏浆、漏水现象,喷浆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工作面进行彻底清理。 (5)、履带式钩机不得直接在已施工的路面结构层上行走,必须采用平板车运送通行,若因施工需要,钩机必须在路面结构层上作业时,必须采用轮胎式钩机,并且避免对路面造成污染和破坏。 5、机电单位 (1)、机电设备安装过程中,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所遗留的设备外包装等污染物。 (2)、施工机械设备、材料等需堆放在路面上时,应征得路面单位同意,并做好防污染措施。 (3)、开挖电缆沟时,不得将泥土抛撒在路面和边坡上,避免污染路面工作面。 四、违规处罚 各参建单位分别缴纳5万元至总监办作为“零污染”保证金,在施工期间若有发现交叉施工时未采取有效防污染措施对路面造成污染的,除责令立即整改外,将处以每处每次污染3000~5000元的罚款,并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罚没的该款项将直接划拨给污染清理方,作为污染清理费用。 路面施工防污染工作至关重要,请各参建单位务必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加强路面“零污染”宣传教育工作,使全体参建人员特别是各参建单位的负责人绷紧这根弦,始终把路面“零污染”控制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并对各自的施工班组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共同将路面“零污染”措施落实到施工中,共同营造良好施工环境。 第五篇:路面“零污染”管理办法路面“零污染”管理办法 本项目路面结构设计为多层连续体,各结构层的层间污染不但会破坏路面的整体性和连续性,影响路面整体质量,施工便道路口多,路基断点,边坡防护排水与路面交叉施工等多种因素,使路面施工作业区带来泥土、油渍等不同程度的污染,造成路面结构质量隐患。为了提高路面工程施工质量,减少和避免路面污染,各参建单位在交叉施工过程中应树立和提倡“零污染”理念,采取科学合理有效地措施,确保路面施工“零污染”。 一、“零污染”控制宗旨及遵循原则 1、各参建单位在交叉施工时严格做好防污染措施,以路面“零污染”为宗旨,确保路面工程施工质量。 2、本项目遵循“谁污染谁清理,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污染方应立即对造成的污染进行彻底清理,否则将追究其违约责任并处以一定的经济处罚。 二、各参建单位的职责 路面“零污染”防治措施,由总监办总体协调、路面单位主抓、路段各参建单位积极配合执行。各参建单位在交叉施工工程中应主动爱护其他单位的施工成品,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各自的防污染措施如下: 1、路基单位(1)土方运输车辆尽量避免行驶于已完成施工的路面结构层上,无法避免时,采取相应防污染措施,避免将泥土带到路面结构层上造成二次污染。 (2)加强组织管理及过程控制,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保证各道工序有序开展,在沥青面层施工之前完成边坡防护排水,路缘石,硅芯管及路基中央分隔带填土,硬路肩填土夯实的施工,避免与路面工程发生交叉污染。当交叉施工不可避免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路面污染,不允许在已施工的路面层上拌制砂浆,堆放水泥,特殊情况拌制砂浆或堆放材料需铺设铁皮或彩条布,施工完毕对路面进行彻底清理和清扫。 (3)尽快完成沿线桥梁、明涵等结构物的搭板和过渡板施工,尽早切断污染源,若未完成施工的过渡板相邻的路面已完成施工,桥头位置必须采用土工布或干净碎石材料进行铺垫。 (4)尽快完成沿线人手孔、集水井施工,若施工位置的路面结构层已施工,则人手孔、集水井施工时开挖的土方不得直接堆积在路面上,采用土工布和彩条布铺垫后再堆积,而且铺垫面积不小于堆积面积的1.5倍,并且应及时将开挖的土方清理走。 (5)履带式钩机不得直接在已施工的路面结构层上行走,必须采用平板车运送通行,若因施工需要,钩机必须在路面结构层上作业时,必须采用轮胎式钩机,并且避免对路面造成污染和破坏。 (6)对于拌和站、停车区、服务区和互通的施工车辆无法避免与路面工程交叉施工时,必须在进出口处设置轮胎冲洗设施。(7)已完成施工的桥面应及时彻底清除杂物、泥污、浮浆等污染源,避免过往施工车辆将污染带入已施工的路面。 2、路面单位: (1)交叉施工污染将严重影响路面工程质量,路面单位应努力保护好自己的施工成品,在施工过程中确实做好防污染措施的同时,还应成立路面“零污染”防治管理小组,监督其他参建单位,防止其他参建单位在交叉施工时对路面造成污染。 (2)对全线进出高速公路的路口进行封闭和合并,仅保留主要进出口,并对施工便道进行硬化处理,特殊情况铺设彩条布,避免将污染源带入施工现场。面层施工时,在路口设置岗亭,设专人负责核查通行车辆,并且对施工车辆核发通行证,无证车辆严禁进入施工区域,避免社会车辆对工作面造成污染。 (3)在进行施工路面的入口处设置洗车池、高压冲洗设备、洗车人员。实现入口管制,严禁非施工车辆及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车辆应通过洗车池除污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4)对已完成施工的路段有效地进行成品保护,并根据施工情况,及时调整施工路段的禁行标志和转向标志,确保车辆按规定方向行驶,以免车辆轮胎碾压造成污染,必要时在关键路段设置岗哨,派专人看管。 (5)在进行中分带回填土、回填砂、中分带绿化、缝隙式排水沟、路缘石施工时,材料在路面上堆积前应采用土工布和彩条布进行铺垫,对散落在路面上的零星砂、土等污染物,应及时清理。(6)在桥梁、明涵过渡板的台阶处,要求用相应路面结构层的混合料填筑坡道,严禁用土填筑坡道。临时伸缩缝采用路面结构层施工材料进行回填,不得采用泥土等会对路面造成污染的材料回填,并且应回填平顺,避免车辆颠簸撒落材料污染路面。 (7)及时清理中分带的施工废渣,并统一收集统一处理,不得随意将施工废料抛撒在边坡或边沟上。 (8)水稳基层施工完成后应及时喷洒透层油,并进行封层施工,防止水稳表面污染。水稳层养护期间及养护到期喷洒封层前,不得开放交通;级配碎石层不得开放交通;沥青结构层路面温度降至50℃前不得开放交通。 (9)路面单位应负责拌和站内、拌和站外300m及高速公路进出口300m范围内的便道清扫养护工作,防止便道扬尘和积水,以使运输车辆的轮胎尽量保持干净。 (10)对已完成的沥青路面,路面单位应经常进行巡查,雨后要求各参建单位上路的施工车辆进行轮胎干净程度检查,不允许携带污染物的车辆上路。 3、房建单位 (1)房建单位基础开挖的土方不得堆放在主要施工通道上,避免过往施工车辆碾压泥土,将泥土带到路面结构层上,造成污染。(2)施工垃圾、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不得停放在路面结构层上,若由于施工需要,必须征地路面单位同意,并在路面单位的指导下做好防污染措施。 (3)混凝土运输车辆通过已施工路面时,做好防污染措施,避免混凝土滴漏在路面结构层上。 4、绿化单位 (1)绿化用的树种、植被不得直接堆放在路面上,应采用土工布和彩条布进行铺垫后在堆放,并且铺垫面积不小于堆放面积的1.5倍。 (2)绿化种植开挖穴位时,不得将泥土抛撒在路面和边坡上,并及时清理散落在路面上的枝叶。 (3)不得将边坡喷浆用的泥土和有机肥料直接堆积在路面上,应采用土工布和彩条布进行铺垫后在堆放,并且铺垫面积不小于堆放面积的1.5倍。 (4)严格按照标准化施工指南进行边坡喷浆施工,做好“零污染”防治措施,避免喷浆机管道漏浆、漏水现象,喷浆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工作面进行彻底清理。 (5)履带式钩机不得直接在已施工的路面结构层上行走,必须采用平板车运送通行,若因施工需要,钩机必须在路面结构层上作业时,必须采用轮胎式钩机,并且避免对路面造成污染和破坏。 5、机电单位(1)机电设备安装过程中,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所遗留的设备外包装等污染物。 (2)施工机械设备、材料等需堆放在路面上时,应征得路面单位同意,并做好防污染措施。 (3)开挖电缆沟时,不得将泥土抛撒在路面和边坡上,避免污染路面工作面。 6、交安单位 (1)防护栏立柱,基础开挖在路面施工前完成施工,避免交叉作业造成路面污染,如立柱无法打入,需开挖回填土浇筑混凝土基础的,则开挖出的土方必须放置在铺垫好的彩条布上,堆放混凝土时则需铺垫铁皮板,施工完成及时清理干净彻底,确保“零污染”。 三、违规处罚 各参建单位在施工期间若有发现交叉施工时未采取有效防污染措施对路面造成污染的,责令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将处以每处每次污染5000元的罚款。 路面施工防污染工作至关重要,请各参建单位务必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加强路面“零污染”宣传教育工作,使全体参建人员特别是各参建单位的负责人绷紧这根弦,始终把路面“零污染”控制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并对各自的施工班组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共同将路面“零污染”措施落实到施工中,共同营造良好施工环境。 第21页 共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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