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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评知识
文/昨夜西风凋碧树
《美少女特攻队》毫无疑问是一部“形式严重大于内容”的电影,但是喜欢剑走偏锋的扎克·施耐德依然玩出了不少值得肯定的东西。《美少女特攻队》很前卫,它的受众一定具有严重的局限性,而扎克·施耐德的电影风格本来也不是人人都喜欢的那种。熟悉扎克的人都知道他的第一部电影是僵尸片,虽然这是一个重要的类型片种,但真正喜欢这类电影的其实依然是少数人。从《活死人的黎明》开始,扎克·施耐德的电影风格就打上了“邪典”烙印,《300勇士》、《守望者》莫不如此,即便是上一部动画作品《猫头鹰王国》也在叙事和画面上都充满了不少黑暗色彩。很多时候看扎克·施耐德的电影就是欣赏一种“电影形式”,在他的作品中你能感受到很多具有创造性的影像方式,这对喜欢视觉刺激的观众而言是具有相当蛊惑性的,《300勇士》就是一个极端的例子,而《美少女特攻队》在影像上则表现出了一种一切皆有可能的气势。
《美少女特攻队》的直接真实剧情少得可怜,甚至于几乎无法算是一个符合电影长度的故事,它的一半内容是女主人公的幻想,而且更特立独行的是这部分幻想的内容和现实故事其实毫无逻辑联系(或许这里用“因果关系”更准确,我觉得幻想部分对真实事件没有影响,不管那些幻想如何,都没有影响现实事件的进程,倒是起到了很多暗喻和指代的作用,这一点和《盗梦空间》不同。所以我认为这部幻想最大的作用在于给扎克·施奈德一个发挥天马行空的想象力的机会,让这部电影在视觉上变得十分华丽和前卫,并且扎克·施奈德通过主人公的“意识斗争”让这部分幻想变得奇异但不失合理性)。这样一来,相信很多人会质疑扎克·施耐德的诚意——他难道是无法凑成一个故事而不得不用大量“意淫”内容来填充吗?如果有人这么想也不奇怪,毕竟电影艺术虽然需要多姿多彩的形式,但打动人心的依然是具有魅力的故事内容。在这个问题面前,观众需要自觉地站好队伍,认清形势:有些电影特别是那些被人们冠以“邪典电影”的作品其创作缘起就不是为了阐述某种思想或者体现某种价值观,而很多时候仅仅是为了表现作者的某种个人喜好,这种喜好在很多时候直接表现为暴力、血腥、诡异甚至不知所谓的其它一些东西,如果以艺术的标准要求这些电影就是自寻烦恼了。因此可以肯定在这部《美少女特攻队》中,扎克·施耐德真正想表现的恐怕不是主人公如何逃出牢笼,而恰恰是那些“意淫”部分。因为在这些“意淫”中,扎克·施耐德可以把他和很多观众都喜欢的一些“邪典元素”都囊括其中,而不必因为顾及其合理性而畏首畏尾。于是在这部奇异的电影中出现了魔怪、僵尸、火龙、机器人、飞艇、火车等等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到了这一步,电影的故事内容其实早已退居次要地位,视觉欣赏成为这部电影的主要目的。在正襟危坐的艺术电影中,这是绝对不允许出现的现象,但是在邪典电影中却是一向畅行无阻,心有多大舞台就能被搞多大。你如果看过《艾德·伍德》这部电影就会理解在艾德·伍德这类导演心中一切皆有可能,而扎克·施耐德其实根本不算是这类导演中的“重症患者”。所以一些中国观众对不久前的国产电影《刀见笑》的进行了条件反射式的否定,其实是走向了歧途,他们可能自觉地对电影形式进行了界定,而忘记了作为一门艺术,电影的创作形式其实远远超出了人们的想象力和接受力。
“蒸汽朋克”的特征之一就是“拼凑”,因为只有“拼凑”才能满足作者在创作形式上的天马行空,《美少女特攻队》中的“朋克”部分基本上就是女主人公的幻想部分,而这就为导演把电脑游戏的重要元素融入打开了方便之门。在本片中,先提出了主人公逃出精神病院的四个条件:地图、打火机、刀子、钥匙。于是触发任务、寻找道具、更换场景、单挑BOSS,这就是这部电影需要表现的事件过程,这完全是任何一款游戏的固定模式,玩过电脑游戏的人几乎可以立刻从这部电影中感受到“打通关”的乐趣,而这种模式也几乎是所有“蒸汽朋克”电影的共同特征。其实我个人是不喜欢这个故事的,因为它实在太过于简单,而我对于片中的五个美女也没感觉,我甚至极度反感“萝莉”这个词和这个词所代表的意义,而且在这个单调到极致的故事中演员们唯一称得上是表演的就是爆美乳秀大腿式的玩酷,但是扎克·施耐德用流畅的电影节奏和强有力的视觉特效大大弥补了这一缺陷。因此尽管这个故事是简单的,每个章节的表现方式也是固定的,却并不让人感到枯燥。这就如同玩游戏一样,在一款游戏中很多进程的模式其实是重复的,但依然让人乐在其中。很多cult电影其实都是导演玩出来的,比如著名的例子如彼得·杰克逊的《群尸玩过界》,山姆·雷米的《鬼玩人》,而昆汀·塔伦蒂诺的几乎所有电影都带有这种痕迹,只不过到了今天cult电影的涵盖内容已经远远超越了过去,很多正统电影中也越来越有cult的影子,而不少带有cult色彩的电影也不再局限于低成本制作,像《美少女特攻队》俨然已经是大制作了。
平心而论,《美少女特攻队》在扎克·施耐德的所有作品中,其内容的单薄性是显而易见的,甚至可以用“重复僵化”来形容,你也可以把它看成是导演走火入魔的表现,这种现象以前在沃卓斯基兄弟身上也出现过,他们在拍出具有革命意义的《帝国》之后,也曾拍过一部看起来形式大于内容的电影《极速赛车手》。相信很多人会像对待《极速赛车手》一样对《美少女特攻队》感到失望,这是很自然的事情,但我以为看待这类电影不仅仅要关注其内容,同时也要注意电影所带有的实验性质,这个“实验”通常也就是这些导演的“玩”。而很多由邪典变为经典的电影都是“玩”出来的。就本片而言,扎克·施耐德创造的一切皆有可能的影像内容兼容并蓄邪气十足,对于一个喜欢僵尸、魔怪等怪力乱神的影迷而言依然是具有吸引力的。
《阿甘正传》改编自美国作家温斯顿.格卢姆于1986年出版的同名小说,本影片由罗伯特.泽米基斯执导,汤姆.汉克斯等人主演,于1994年7月6日在美国上映,获得巨大反响。而我第一次接触到这部电影是小学时,在中央6台电影频道,中文配音,黑白的电视屏幕,也并没有看懂多少,而后许多年里只记得那个看起来呆呆傻傻,却一直执着于奔跑的男人。这就是我对《阿甘正传》最初、最原始的印象,在高考结束以后,我才真正意义上的了解了《阿甘正传》。
做自己,朴实若愚的态度反而是种大智。
上帝只给了阿甘75的智商,可是阿甘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别人说他傻时,他的回答总是:Stupid is as stupid does(傻人有傻),阿甘承认了这个既定的事实。对生活、上帝不公的怨恨,也许是人类精神痛苦的来源之一,阿甘始终做着自己,没有埋怨过自己和别人的不同。我们常常会因为这样那样的事心生不平:为什么别人的住的是高楼别墅,而自己住的却是低矮的平房;为什么别人的女朋友能干漂亮,而自己的女朋友却那么平庸;为什么那个人可以有关系找到高新风光的工作,而自己却拿着微薄的工资勉强度日;为什么他可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奔跑在阳光下,而自己却要在阴暗的病房里疗养。当我们碰到这些事情,又有几人能做到真正的豁达超脱。
儿时,阿甘总受同龄孩子欺负,此时珍妮大声对阿甘说:跑,阿甘,跑。这是阿甘第一次在剧情中奔跑,他在奔跑中挣脱的脚箍的束缚,也注定了他奔跑的一生。阿甘因为意外飞快闯进橄榄球比赛场地,而成为一名橄榄球运动员,最后被选入全国大专明星队,阿甘和队友们载誉而归,肯尼迪在白宫接见了他们,这是他此生中第一次受总统接见,肯尼迪总统。阿甘对见肯尼迪的好处归为有美食可以享受,他大概喝了15瓶饮料。肯尼迪问大家感觉如何时,队友们都说很好、棒极了,而阿甘一本正经地说:我想尿尿。当时就被他的真挚朴实逗笑,试问我们若处于这样的场景下,能说出这样的话吗?能做到这般宠辱不惊吗?阿甘不受虚华所扰,不会华丽的辞藻,只会说出自己真实的感受,在面对肯尼迪这样的大人物,依旧是自己。
阿甘在成为亿万富翁时,回到自己的家乡,每天义务修割草地。并没有因为生活得富足变得颓废。相比珍妮,雄心勃勃想成为一名歌手,却迷失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四处漂泊,吸食迷幻药;相比那些总统大人物们,风光无限,却四处危机四伏,影片中肯尼迪、里根被人射杀,尼克松下台。可是阿甘却活得轻松自在,不忘初心。
珍妮总说,阿甘,你不懂得什么是爱。可是我觉得他是最懂得什么是爱的人。
阿甘爱他的母亲。他的母亲无疑给阿甘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阿甘在谈话中,总会提到这样的字眼:我母亲总说,我们可以看到他对母亲的怀念与深爱,他记得母亲对他的每次教诲。女性虽弱,为母则强,阿甘的母亲当然也是深爱着自己的儿子,才会教会儿子如何去爱别人。一位单亲母亲,带着IQ只有75的儿子,靠着租金生活。她并没有教儿子如何怨天尤人,她只教会儿子这世间的道理,深远地影响了阿甘的一生,也深刻地影响了我。就像阿甘在影片开头便说出的话: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无法预知到你会吃到什么口味。其实我是在看了影片很久以后才理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在美国一盒巧克力有12颗或24颗,每一颗的口味都不尽相同,只有拆开了放在嘴里,品尝之后才能了解个中滋味。阿甘的母亲以浅显的比喻让阿甘明白了生活得不确定性,而生活得美好也正是由于它的不确定。
阿甘爱他的朋友。在越南战场上,他们部队遇到了突袭埋伏,阿甘想起了珍妮对他的嘱托:跑。他跑到了安全地带,可是想到好战友、好朋友——巴布。他毅然回到硝烟的战场,还救起了其他战友,包括丹中尉,最后一个终于救出了巴布,巴布最后的遗言:想要回家。巴布心心念念的便是做一位补虾船长,却死在了越南河边。阿甘为了完成他和巴布的约定,更多的是为了巴布的梦想,用他所有的积蓄买了一条捕虾船。阿甘信守承诺,最后也得到了
最好的回报,获得了巨大的财富。丹中尉是阿甘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也是他尊重的朋友。丹中尉的信条是命运早已注定,他相信命运,他觉得自己命中注定应该要死在战场上,光荣的战死沙场,那才是他的命运。因为他的祖辈们都将自己的鲜血洒在了战场上,分别死在了美国独立战争、南北战争、一战、二战。而他被阿甘救出战场,最后被截掉双腿,成为残疾人。他觉得自己的命运被阿甘拐骗,一开始对阿甘心存芥蒂,可是阿甘并没有因为这样就失去对丹中尉的尊敬。他陪丹中尉过圣诞节,和他一起补虾,在捕虾船上丹中尉终于放下。他说,阿甘我从没有谢过你救了我的命,其实最终他也没有说出口。我想,他最好的谢意便是好好的活着。剧中,所有的人都没有对阿甘说过谢谢,阿甘也并不需要,可我非常想对阿甘真诚地说一句:谢谢你,阿甘。
阿甘爱他的女孩。珍妮的一生是凄苦的,早早离世的母亲,凶悍的父亲,贫苦的生活。儿时的她唯一可以做的便是跪在田地里向上帝一遍遍的祷告。珍妮这一辈子只有两个幸福,一个是有阿甘至始至终的守护和爱,她的一句话,换来了阿甘一生的等待,也换来了一个美好的结局。最后珍妮因为不治之症长眠于她和阿甘的树下,也算是有所归属,阿甘的爱也算是得偿所愿。珍妮的另一个幸福便是孕育了小阿甘,是阿甘和她爱的结晶、爱的继承,让爱有了一个美好的结局。遇到了阿甘,也遇到了这世上最美好的爱情,阿甘会在战场上几乎每天给珍妮写一封信,会胖揍一顿伤害珍妮的男人,会在珍妮一次次离开之后,再一次接受珍妮,怀抱始终向她敞开。
纯洁简单却从不曾改变过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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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甘的想法从来都很简单。阿甘在越南战争中受伤疗养开始接触到乒乓球,没想到天赋极高,对这项运动也是如鱼得水。最后加入了美国乒乓代表队,成为其中一员来访中国,这是我们都熟知的乒乓外交。有人说世界的和平在他们手中,然而阿甘说我只是在打乒乓球。对于他来说,在全国大专明星队也只是在打橄榄球;见到总统,也只是可以吃到美食;丹中尉将补虾赚来的钱投资苹果电脑,对他来说居然是投资水果行业。
当珍妮又一次不辞而别离开阿甘时,阿甘坐在庭院前,不知在思索什么,只是跑步的欲望非常强烈。他起身穿着珍妮送的NIKE鞋开始跑步,跑到了镇的边缘,横越了格林鲍县,穿过了阿拉巴马州,最后跑步横越了美国。跑累了就睡,饿了就吃,他在跑步中时常想起母亲、巴布、丹中尉、珍妮。他的事迹被报道出来,大家揣测他为了什么而跑步,人们给他的跑步拟出了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为无家可归的人跑步,为妇女的权利而跑步,为环保、为动物…..但是阿甘只说出了最简单的理由,最纯粹的信仰,他说:我就只是喜欢跑步而已。人们不相信他只是单纯的喜欢跑步,他母亲告诉过他,要前行就得忘掉过去,他跑遍整个美国,不断的前进,也许只是想重新开始,也许这就是他跑步的意义。他坚持了3年2个月14天又16个小时结束了他的跑步旅程。结束的原因也非常的简单,只是累了,想要回家。这才是他,只是单纯的做想做的事。有自己的坚持,就像他向陌生人的介绍自己永远是:Hello,I am Forrest,Forrest Gump.(你好,我叫弗雷斯特,姓甘),一层不变,不改的是他的心境,不改的是他的信念。 结语
阿甘的人生无疑是成功的,他是美国橄榄球超人、乒乓球超人、长跑超人、捕虾超人、苹果超人,他获得的成就是很多高智商的人也无法企及的。
电影的开篇便是一片羽毛在蓝色的天空下飘扬,飘飘荡荡,最后落在了阿甘遍布泥尘的那双跑步的鞋边。阿甘捡起那片羽毛,细细端详一番边夹在书本中珍藏,对于一个智商只有75的人来说,心思又是何等的细腻,而这种举动又好似与生俱来。故事的结局,也是一片羽毛在阿甘身旁飞起,飘向远方。我不知道这样的设定有何意义,但是直觉告诉我,这和阿甘母亲、丹中尉关于命运的论定有一番联系,是丹中尉的命中注定,或是母亲所说的命运随风飘零没有定数,抑或是两者都有,两者同时发生。
《阿甘正传》改编自美国作家温斯顿.格卢姆于1986年出版的同名小说,本影片由罗伯特.泽米基斯执导,汤姆.汉克斯等人主演,于1994年7月6日在美国上映,获得巨大反响。而我第一次接触到这部电影是小学时,在中央6台电影频道,中文配音,黑白的电视屏幕,也并没有看懂多少,而后许多年里只记得那个看起来呆呆傻傻,却一直执着于奔跑的男人。这就是我对《阿甘正传》最初、最原始的印象,在高考结束以后,我才真正意义上的了解了《阿甘正传》。
做自己,朴实若愚的态度反而是种大智。
上帝只给了阿甘75的智商,可是阿甘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别人说他傻时,他的回答总是:Stupid is as stupid does(傻人有傻),阿甘承认了这个既定的事实。对生活、上帝不公的怨恨,也许是人类精神痛苦的来源之一,阿甘始终做着自己,没有埋怨过自己和别人的不同。我们常常会因为这样那样的事心生不平:为什么别人的住的是高楼别墅,而自己住的却是低矮的平房;为什么别人的女朋友能干漂亮,而自己的女朋友却那么平庸;为什么那个人可以有关系找到高新风光的工作,而自己却拿着微薄的工资勉强度日;为什么他可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奔跑在阳光下,而自己却要在阴暗的病房里疗养。当我们碰到这些事情,又有几人能做到真正的豁达超脱。
儿时,阿甘总受同龄孩子欺负,此时珍妮大声对阿甘说:跑,阿甘,跑。这是阿甘第一次在剧情中奔跑,他在奔跑中挣脱的脚箍的束缚,也注定了他奔跑的一生。阿甘因为意外飞快闯进橄榄球比赛场地,而成为一名橄榄球运动员,最后被选入全国大专明星队,阿甘和队友们载誉而归,肯尼迪在白宫接见了他们,这是他此生中第一次受总统接见,肯尼迪总统。阿甘对见肯尼迪的好处归为有美食可以享受,他大概喝了15瓶饮料。肯尼迪问大家感觉如何时,队友们都说很好、棒极了,而阿甘一本正经地说:我想尿尿。当时就被他的真挚朴实逗笑,试问我们若处于这样的场景下,能说出这样的话吗?能做到这般宠辱不惊吗?阿甘不受虚华所扰,不会华丽的辞藻,只会说出自己真实的感受,在面对肯尼迪这样的大人物,依旧是自己。
阿甘在成为亿万富翁时,回到自己的家乡,每天义务修割草地。并没有因为生活得富足变得颓废。相比珍妮,雄心勃勃想成为一名歌手,却迷失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四处漂泊,吸食迷幻药;相比那些总统大人物们,风光无限,却四处危机四伏,影片中肯尼迪、里根被人射杀,尼克松下台。可是阿甘却活得轻松自在,不忘初心。
珍妮总说,阿甘,你不懂得什么是爱。可是我觉得他是最懂得什么是爱的人。
阿甘爱他的母亲。他的母亲无疑给阿甘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阿甘在谈话中,总会提到这样的字眼:我母亲总说,我们可以看到他对母亲的怀念与深爱,他记得母亲对他的每次教诲。女性虽弱,为母则强,阿甘的母亲当然也是深爱着自己的儿子,才会教会儿子如何去爱别人。一位单亲母亲,带着IQ只有75的儿子,靠着租金生活。她并没有教儿子如何怨天尤人,她只教会儿子这世间的道理,深远地影响了阿甘的一生,也深刻地影响了我。就像阿甘在影片开头便说出的话: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无法预知到你会吃到什么口味。其实我是在看了影片很久以后才理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在美国一盒巧克力有12颗或24颗,每一颗的口味都不尽相同,只有拆开了放在嘴里,品尝之后才能了解个中滋味。阿甘的母亲以浅显的比喻让阿甘明白了生活得不确定性,而生活得美好也正是由于它的不确定。
阿甘爱他的朋友。在越南战场上,他们部队遇到了突袭埋伏,阿甘想起了珍妮对他的嘱托:跑。他跑到了安全地带,可是想到好战友、好朋友——巴布。他毅然回到硝烟的战场,还救起了其他战友,包括丹中尉,最后一个终于救出了巴布,巴布最后的遗言:想要回家。巴布心心念念的便是做一位补虾船长,却死在了越南河边。阿甘为了完成他和巴布的约定,更多的是为了巴布的梦想,用他所有的积蓄买了一条捕虾船。阿甘信守承诺,最后也得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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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甘的人生无疑是成功的,他是美国橄榄球超人、乒乓球超人、长跑超人、捕虾超人、苹果超人,他获得的成就是很多高智商的人也无法企及的。
电影的开篇便是一片羽毛在蓝色的天空下飘扬,飘飘荡荡,最后落在了阿甘遍布泥尘的那双跑步的鞋边。阿甘捡起那片羽毛,细细端详一番边夹在书本中珍藏,对于一个智商只有75的人来说,心思又是何等的细腻,而这种举动又好似与生俱来。故事的结局,也是一片羽毛在阿甘身旁飞起,飘向远方。我不知道这样的设定有何意义,但是直觉告诉我,这和阿甘母亲、丹中尉关于命运的论定有一番联系,是丹中尉的命中注定,或是母亲所说的命运随风飘零没有定数,抑或是两者都有,两者同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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