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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聘教师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doc

上传人:仙人****88 文档编号:8951838 上传时间:2025-03-09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3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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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XXXXX职业学院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 为了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提高师资队伍质量,集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请聘用外聘教师的条件 1、学院各专业因编制不足或工作确实需要,可以外骋教师。 2、 超编单位原则上不允许外聘教师,但确因历史原因造成的人员结构不合理而工作确实需要时,可以外聘教师。 3、 新专业在师资缺乏的情况下,根据新开专业课程的需要, 可以外聘教师。 4、外聘教师要实行满工作量(完成一个课程过程)聘任,要坚持质量第一、保证教学效果的聘任原则。 二、受聘教师的条件和要求 1、 受聘教师原则上应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要求的认定条件。专任教师如果具有教师职称,可优先考虑。对于某些特殊专业或确因工作急需,可酌情处理。 2、 受聘教师年龄一般在60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的教学工作。 3、聘任教师应认真了解并严格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特别是教学方面的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同时,要求参加学院召开的有关教学方面的会议与教研活动,并接受学校每学期组织的教学质量评估。 4、接受我院日常教学管理。 三、外聘教师的职责 1、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教学纪律,履行教师岗位职责,服从教务处及所在部门的领导; 2、任课教师应按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的要求,认真备课,钻研教材,科学合理安排教学内容; 3、上课时必须具有所教课程的教案或讲义,按时提交有关教学资料(授课计划、学生成绩等),并接受所在部门的检查; 4、认真进行课程辅导,批改作业和实验报告等,教务处及所在系不定期进行检查,对不能履行岗位职责者,视情况适当扣除课酬金或解聘; 5、参加部门的教研活动,参与专业和课程建设; 6、实习指导教师除履行上述条款外,还应指导学生的实习实训;主持或参与学生的实训考核;参与学院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 四、外聘教师的聘用程序 1、各系在对应聘教师全面考核的基础上,着重对其业务能力,教学水平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请教务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填写《艺术学院外聘教师申请表 》,上报教学副院长审批。 2、教学副院长协同学院学术委员会对外聘教师情况进行复核与审查,结果上报学院进行最后审批。 3、经上述程序后,教务教研办公室方可为应聘教师办理相关聘任手续。 4、聘任教师如发生教学事故,按海南大学教学事故认定程序处理。 5、无故终止上课或长时间旷课,按《合同法》有关条例处理。 五、外聘教师的考核、续聘及解聘 1、外聘教师的考核期限一般为一个学期,学期末接受学校统一组织的考核,考核成绩作为续聘、解聘的依据。 2、 聘期期满,聘约自动解除。考核合格 ,因工作需要,可以续聘。 六、外聘教师的待遇 外聘教师按协议商定的标准发给讲课酬金,由各系将外聘教师的实际课时量报学院教务教研办公室,经核实后,上报院领导签字确认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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