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渝人才〔2009〕29号
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关于开展人才中介服务执业资格考试
(第六期)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才交流中心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人才市场(中介)管理,提升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全面推行人才中介职业资格管理制度,落实《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人事部 第4号令)、《关于加快人才市场发展的意见》(国人部发[2004]12号)及《重庆市人才中介服务执业资格证书管理暂行办法》(渝人才[2008]37号)文件精神,现将重庆市人才中介服务执业资格考试(第六期)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名称
重庆市人才中介服务执业资格考试(第六期)。
二、考试组织
本次考试工作由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三、参考人员
(一)各类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含人才市场)从业人员;
(二)拟从事人才中介服务的人员;
(三)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
四、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三)具备相关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考试内容、范围及形式
(一)内容范围:此次考试命题以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编印的《重庆市人才中介服务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试行)》规定的范围为准,参考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人力资源管理》和《人才中介职业规范与实务》。主要测试应试者对人力资源管理、人才中介实务与规范以及人才中介机构(人才市场)相关政策法规的了解掌握程度。
(二)考试形式:闭卷考试。
六、考试时间
2009年6月21日(周日)上午9:30—11:30
七、考场设置
联英人才市场华新街分市场(江北区华新街农垦大厦四楼)
八、考试费用
免费
九、相关要求
(一)考试合格者,颁发《重庆市人才中介服务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作为从事人才中介服务工作的执业资格证明;同时,也是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依法申领《重庆市人才流动中介服务许可证》的准入要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应取得资格证书,持证上岗,从事人才中介服务的机构,必须符合“5名以上大专以上学历、取得人才中介服务资格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的规定。
(二)各区县人才交流中心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次考试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要及时摸清辖区内人才中介机构(人才市场)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取得情况,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清理、抓好落实,对未达到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数量要求的人才中介机构(人才市场),要限期整改完善。
(三)各人才中介机构(人才市场)要认真组织员工报名参考,考试结束后,市人才中心将进行全面清理,凡未达到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数量要求的,将依法吊消其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同时,各人才中介机构(人才市场)从业人员资格证持有情况也将作为行业评优、评级的重要指标之一。
十、报名方式
时间:2009年5月10日至6月9日
地点:江北区华新街农垦大厦八楼801室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市场监管部
联系人:张老师 贾老师
联系电话:(023)67765280 67765667
所需资料:《重庆市人才中介服务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登记照4张。
附件:重庆市人才中介服务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二OO九年四月十六日
主题词:人才 中介 考试 通知
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行政人事部 2009年4月16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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