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新闻与传播硕士
设置方案
一、为适应我国新闻与传播事业发展对新闻与传播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新闻与传播人才培养体系、创新新闻与传播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新闻与传播人才培养质量,特设置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
二、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Journalism and Communication”,简称:MJC。
三、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具有现代新闻传播理念与国际化视野,深入了解中国基本国情,熟练掌握新闻传播技能与方法的高层次、应用型新闻传播专门人才。
四、新闻与传播硕士的课程设置要充分反映新闻与传播实践领域对专门人才的知识与素质要求,掌握基本的研究方法,着重提升新闻与传播实务能力和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教学方法要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研讨、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
五、新闻与传播硕士的培养过程须突出新闻与传播实践导向,加强实践教学,实践教学时间不少于半年。
六、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任教师须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重视吸收来自新闻与传播实践领域的专业人员承担专业课程教学,构建“双师型”的师资结构。
七、学位论文须与新闻与传播实践紧密结合,体现学生运用新闻与传播及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新闻与传播领域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类型可以是理论研究、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毕业设计等。学位论文答辩形式可多种多样,答辩成员中须有新闻与传播实践领域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八、修满规定学分、完成新闻与传播专业实习并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
九、积极推进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与新闻与传播类职业资格考试的有效衔接。
十、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由经国家批准的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授予。
十一、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详细介绍
一、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的设置背景
新闻传播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社会科学。它对应着蓬勃发展的我国社会主义新闻事业以及方兴未艾的传媒产业。
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的设置,主要面对新闻事业以及传媒产业发展的三大社会需求:
第一,构建我国现代传播体系、提高国内国际传播能力
我国社会主义新闻事业以及传媒产业,改革开放以来有了长足的发展,目前正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新的发展机遇。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适应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积极构建现代传播体系,进一步提高国内国际传播能力,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新闻媒体是现代传播体系中最核心的组成部分。因此,加速培养一批政治素质好、掌握对内对外新闻传播规律、适应互联网等新媒介环境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第二,振兴文化产业、加速传媒产业发展
新闻传播业具有突出的产业特性,是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2009年文化产业已经被确定为国家发展战略,这标志着中国的传媒产业将进入自主创新、产业升级、结构调整、主体多元的快速发展时期。培养大量适应传媒产业升级的新型内容生产和传媒经营管理人才,既是提升中国传媒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需要,也是振兴文化产业的需要。
第三,提高专业素质、加强新闻传播从业者队伍建设
随着现代传媒发展和社会信息流通的加快,我国新闻传播从业人员的数量急遽扩张,但从业者的整体素质离社会发展需要尚有一定的距离。为了解决部分从业者的知识老化问题、为了解决从一线业务转为管理者的再培养问题、也为了解决非新闻传播专业学科的从业者专业训练问题,发展高层次的在职专业教育迫在眉睫。
二、培养目标
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闻与传播业培养德才兼备、具有现代传播理念与国际化视野、了解中国基本国情、熟练掌握新闻传播技能与方法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具体要求为:
1、掌握马克思主义新闻传播思想的基本要点;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具备新闻法治和职业道德意识。
2、具备新闻传播学的基本理念;能够运用较新的传播科技手段;具备调动小组协同工作的能力;能够对新闻传播实践中发生的各种情况即时做出正确的判断和进一步的分析。
3、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三、招生考试方式
1、考试科目:
政治,英语(1或2),综合能力、专业知识共四门
2、考试形式:
政治理论采用与学术型专业相同的全国统考政治理论试题,满分为100分。
外国语采用全国统考英语(1或2),满分为100分。
综合能力考试,由各招生单位根据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提出的指导性考试大纲自行命制,全国统一时间考试,满分为150分。
专业知识考试。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全国统一时间考试,满分为150分。
四、培养方式
该专业学位招生对象主要为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在职人员和应届本科毕业生。(鼓励具有不同学科、专业背景的生源报考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其培养方式采用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与培养方式,学习年限分别为2年和3年。具体培养方式特色为:
1、以课程教学为主,但教学过程中宜密切联系我国新闻传播业和国际同行业的实际问题,注重对学生新闻与传播实务能力的培养。
2、加强新闻传播院校与新闻传播实务单位及管理部门的联系和交流,聘请新闻与传播实践单位的专家和相关部门的管理者参与研究生教学及培养。
3、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方法可以灵活多样,重在考察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的课程设置及学位授予
(一)课程设置实行学分制。
全日制总学分不低于34学分(含实习),非全日制总学分不低于30学分。课程按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和专业方向设置,结构分为公共必修课和专业课。其中专业课包括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
课程类型与学分分布如下:
1、公共必修课(15学分)
政治理论课 2学分
外语 3学分
社会科学研究方法 2学分
新闻学理论 2学分(根据专业方向,与传播学理论二选一)
传播学理论 2学分(根据专业方向,与新闻学理论二选一)
中外新闻传播史研究 2学分
新闻传播法治与职业道德研究 2学分
新媒体研究 2学分
2、专业课(15学分)
专业课程分为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
各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根据学校自身特色确定专业方向,自行安排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程。
3、专业实习(4学分)
全日制学生在新闻传播实务部门进行实习。实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
4、学位论文(4学分)
学位论文选题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论文内容应主要结合新闻与传播业的实际问题。体现学生运用所学新闻传播理论相关专业知识,综合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
各承担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院校可以设立学位论文导师小组,采取集体培养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
指导小组的成员应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教师为主,也可吸收新闻传播实务单位具有相应指导能力的专家参加,共同承担研究生指导任务。指导小组应根据学生的选题方向,确定具体的导师负责其论文指导工作。
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应与新闻传播实践紧密结合,可以是理论研究、调查报告、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
(二)学位授予
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的评审和学位授予须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学位论文必须由不少于三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至少有一位校外专家或学者;2名(含2名)以上专家评审通过方能提交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应有一名新闻传播实务部门或管理部门的专家。3名(含3名)以上答辩委员同意方能通过答辩和建议学位委员会授予学位。原则上答辩委员会主席应具有正高职称。
完成课程学习及实践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
六、在校管理与待遇
学校将统一安排住宿,并根据学校的奖助政策,为部分学生提供奖助学金。
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六)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招生院校
招生院校
院校名称
所在省市
院校名称
所在省市
安徽大学
安徽省
南京师范大学
江苏省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安徽省
南昌大学
江西省
北京大学
北京市
江西师范大学
江西省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市
辽宁大学
辽宁省
清华大学
北京市
内蒙古大学
内蒙古自治区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市
山东大学
山东省
中国传媒大学
北京市
山东师范大学
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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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
山西大学
山西省
兰州大学
甘肃省
西北大学
陕西省
暨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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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
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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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
陕西师范大学
陕西省
河北大学
河北省
复旦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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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
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市
河南大学
河南省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市
黑龙江大学
黑龙江省
上海大学
上海市
武汉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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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
华中科技大学
湖北省
电子科技大学
四川省
华中师范大学
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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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
湖南大学
湖南省
天津师范大学
天津市
湖南师范大学
湖南省
新疆大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吉林大学
吉林省
云南大学
云南省
东北师范大学
吉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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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南京大学
江苏省
重庆大学
重庆市
苏州大学
江苏省
西南政法大学
重庆市
注:专业学位类别下招生单位可招生领域以及是否招生以招生单位的专业目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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