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铁路局临近营业线施工分类及划分
施工
类别
施工
单位
监理
单位
设备管理单位
项目管理
单位
作业范围
备 注
A
项目副经理及以上人员
主任监理
段专业人员、车间副主任及以上人员
副指挥长及以上人员
(1)、吊装作业时侵入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杆外侧2米(接触网支柱外侧悬挂回流线和供电线时在回流线和供电线2米以外)、非电气化铁路信号机立柱外侧1米范围(以下简称“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2)、架设或拆除各类铁塔、支柱及接触网杆等在作业过程中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3)、开挖路基、线路注浆、降水、CFG桩等影响路基稳定的施工。
(4)、需要对临近营业线进行限速的施工。
(5)、营业线路堑地段有可能发生物体坠落,翻落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6)、经局施工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其他对临近营业线安全影响较大的施工。
1、纳入局施工计划;
2、施工防护:必须按照营业线施工安全有关规定进行施工防护。
B
监理工程师
工长或以上
安质部副部长及以上人员
纳入局施工计划:
(1)、使用高度或作业半径大于吊车至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之间距离的吊车吊装作业。
(2)、影响铁路通信铁塔、基站、通信信号中继站及供电铁塔、支柱等基础稳定的各类施工。
(3)、临近营业线进行现浇梁、钢板桩、钢管桩、搭设脚手架、膺架等施工的设备和材料翻落后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一、纳入局施工计划:
1、设置防护设施并经局施工主管部门审批,确不能设置防护设施时纳入局施工计划。
2、施工防护:必须按照营业线施工安全有关规定进行施工防护。
二、不纳入局施工计划:
1、不纳入局施工计划的施工按照营业线施工手续提报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由局施工主管部门审查、编制次月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计划,于每月25日前交运输处汇总,作为月度施工计划附件下发。
2、施工防护:必须设驻站防护员和现场防护员。驻站防护员在前方列车开出前方站前,必须确认现场已停止作业并确认机械材料未侵入限界。
C
主管安全工程师及以上人员
(1)铲车、挖掘机、推土机等施工机械作业。
(2)、人工开挖基坑和人工挖孔桩施工。
(3)、临近通信、信号及供电(光)缆径路10米范围内的挖沟、取土、路基碾压等施工。
(4)、绑扎钢筋、安装拆除模板等未侵入限界的施工。
(5)、路基填筑或弃土等施工。
(6)、其他涉及营业线行车设备稳定的施工。
1、不纳入局施工计划,由局施工主管部门审批。
1.1不纳入局施工计划的施工按照营业线施工手续提报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由局施工主管部门审查、编制次月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计划,于每月25日前交运输处汇总,作为月度施工计划附件下发。
2、施工防护:必须设驻站防护员和现场防护员,并保持不间断联系。驻站防护员在临站列车开出前,必须与现场防护员联系,确认现场防护措施有效。
其他
施工
施工安全技术员
职工
主管工程师巡视检查
在临近营业线保护区内不影响行车的施工由建设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审批,并报局主管部门备案。
2、施工防护:必须设置现场防护员。
说明:1、按照京铁师【2008】435号有关规定提报审批,执行营业线施工等级管理,并在《月度施工计划申请表》备注栏注明施工类别。
2、各项施工由施工单位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提出施工类别,与有关设备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和施工监护协议,报项目管理机构组织审查。审查通过后报局施工主管部门审查。
3、驻站防护员与现场防护员要保持不间断联系。
4、严禁利用C类计划实施A、B类施工项目,一经发现按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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