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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概况
郑州新郑国际机场职工生活楼工程,位于郑州新郑国际机场迎宾路以南,航空路以东,机场二路以北东临机场大酒店,总建筑面积17877.7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六层。基础结构形式为筏板基础,主体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机构安全等级为二级,构件的抗震构造措施按抗震等级二级执行。
2.钢筋连接方式
2.1钢筋连接方式
(1)直径小于等于12mm的钢筋采用搭接。
(2)基础底板钢筋采用剥肋滚轧直螺纹连接。
(3)框架梁纵筋直径>22mm主筋采用剥肋滚轧直螺纹连接,其余采用焊接或搭接。
(4)本工程框架柱、剪力墙纵筋应采用剥肋滚轧直螺纹连接(钢筋直径≤16mm可采用搭接或焊接连接),其他框架梁纵筋直径≥22mm采用剥肋滚轧直螺纹连接。
(5)平台板钢筋均采用搭接接头,搭接长度按图纸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有关规定。
2.2钢筋机械连接接头位置设置方法
⑴竖向构件,框架柱主筋等构件,每层接头一次。
⑵水平构件,基础梁、框架梁主筋尽量按照钢筋定尺下料,考虑到接头位置要错开,按照规范设置接头,凡是钢筋原材长度大于1.5米,在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的条件下,可以采用机械连接接头,加长钢筋。
3.施工准备
3.1材料
3.1.1连接用钢筋应符合《钢筋混凝土用热扎带肋钢筋》GB1499.2-2007要求。
3.1.2连接套筒应采用优质碳素结构钢或其它经型式检验确定符合要求的钢材。
3.2主要机具
3.2.1钢筋剥肋滚压直螺纹机:
钢筋剥肋滚压直螺纹机的技术参数如下表所示:
设 备 型 号
GHG40型
滚丝头型号
40型
可加工钢筋范围
16㎜~40㎜
整机质量(㎏)
590
3.2.2限位挡铁:对钢筋的夹持位置进行限位,型号划分与钢筋规格相同。
3.2.3螺纹环规:用于检验钢筋丝头的专用量具。
3.2.4扳手及普通扳手:扳手型号:350~750。
3.2.5辅助机具:砂轮切割机,用于钢筋端面平头。
3.3作业条件
3.3.1参加丝头加工及连接施工的人员必须进行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3.3.2套筒的加工规格和数量、加工批次及供应时间必须以技术部提供的钢筋料单为准。
3.3.3钢筋丝头加工之前,要仔细核对钢筋的直径、长度和料单是否一致,并确定所加工钢筋是一头套丝还是两头套丝,是否变径。
3.3.4加工现场的电源必须满足加工用电的需要。
4.操作工艺及操作要点
4.1钢筋丝头加工
钢筋端面平头
剥肋滚压螺纹
丝头质量检查
带帽保护
丝头质量抽检
存放待用
操作要点:
钢筋端面平头:平头的目的是让钢筋端面与母材轴线方向垂直,宜采用砂轮切割机或其他专用切断设备,严禁气割。
剥肋滚压螺纹:使用钢筋剥肋滚压直螺纹机将待连接钢筋的端头加工成螺纹。
丝头质量检验:操作者对加工的丝头进行的质量检验。
带帽保护:用专用的钢筋丝头保护帽或连接套筒将钢筋丝头进行保护,防止螺纹被磕碰或被污物污染。
丝头质量抽检:对自检合格的丝头进行的抽样检验。
4.2钢筋连接
钢筋就位
拧下钢筋保护帽和套筒保护盖
接头拧紧
作 标 记
施工检验
操作要点:
钢筋就位:将丝头检验合格的钢筋搬运至待连接处。
接头拧紧:使用扳手或管钳等工具将连接接头拧紧。
作标记:对已经拧紧的接头做标记,与未拧紧的接头区分开。
5.质量标准
5.1钢筋采用直螺纹连接的接头等级为II级接头。
5.2标准型套筒的几何尺寸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标准型套筒的几何尺寸
规格
螺纹直径
套筒外径
套筒长度
16
16.2×2.0
25
45
18
18.1×2.0
27
50
20
20×2.0
29
55
22
22×2.0
31
60
25
25.1×2.5
35
65
28
28.1×2.5
41
70
32
32×3.0
46
80
36
36×3.0
52
90
40
39.7×3.0
58
100
5.3套筒的尺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套筒尺寸的允许偏差
套筒外径D
外径允许偏差㎜
长度允许偏差㎜
≤50
±0.5
±1.0
>50
±0.01D
±1.0
5.4钢筋丝头质量检验的方法和要求
序号
检验项目
量具名称
检验要求
1
螺纹牙形
目 测
牙型饱满,牙顶宽度超过0.6mm的秃牙部分的长度不超过1.5倍螺纹周长
2
丝头长度
卡尺和专用量尺
应满足丝头加工尺寸的要求
3
螺纹直径
通端螺纹环规
能顺利旋入螺纹并达到旋合长度
止端螺纹环规
允许环规与端部螺纹部分旋合,旋入量不应超过3P(P为螺纹距)
5.5套筒出厂应有合格证。
5.6套筒在运输和储存中,应防止锈蚀和玷污。
5.7套筒应有保护盖,保护盖上应注明套筒的规格。
6.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6.1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
6.1.1参加剥肋滚轧直螺纹接头施工的人员必须进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
6.1.2钢筋应先调直再加工,切口端面宜与钢筋轴线垂直,端头弯曲、马蹄严重的应切去。
6.2钢筋丝头加工的质量控制
6.2.1按钢筋规格所对应的对刀棒调整好剥肋刀具的位置以及调整剥肋挡块及滚扎行程开关位置,保证剥肋段的直径及滚轧螺纹的长度符合下表的规定。
6.2.2加工丝头时,应采用水溶性切削液,当气温低于0℃时,应掺入15~20%亚硝酸钠。严禁用机油做切削液或不加切削液加工丝头。
6.2.3操作工人应按要求检查丝头的加工质量,每加工10个丝头用通、止环规检查一次,并剔除不合格丝头。
6.2.4经自检合格的丝头,应由质检员随机抽样进行检验,以一个工作班内生产的丝头为一个验收批,随机抽检10%,且不得少于10个。当合格率小于95%,应加倍抽检,复检中合格率仍小于95%,应对全部钢筋丝头逐个进行检验,并切去不合格丝头,查明原因并解决后重新加工螺纹。
6.2.5检验合格的丝头应加以保护,在其端头加带保护帽或用套筒拧紧,按规格分类堆放整齐。
丝头加工尺寸 单位: ㎜
钢筋直径
Ф16
Ф18
Ф20
Ф22
Ф25
Ф28
剥肋直径
Ф15.2
Ф17.1
Ф19
Ф21
Ф23.9
Ф26.9
螺纹直径
M16.2×2.0
M18.1×2.0
M20×2.0
M22×20
M25.1×2.5
M28.1×2.5
剥肋直径
25
27
30
32
35
38
6.3现场连接施工的质量控制
6.3.1连接钢筋时,钢筋规格和套筒的规格必须一致,钢筋和套筒的丝扣应干净、完好无损。
6.3.2采用预埋接头时,连接套的位置、规格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带连接套筒的钢筋应固定牢,连接套筒的外露端应有保护盖。
6.3.3滚轧直螺纹接头的连接,宜用把手长度不小于45㎝的管钳拧紧。
6.3.4标准型钢筋接头连接完毕后,套筒每端外露的完整丝扣数不宜超过1.5丝扣;加长型接头外露的完整丝扣数不受限制。
7.现场检验与验收
7.1滚轧直螺纹接头的现场检验与验收以《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10)。
7.2工程中应用滚轧直螺纹接头时,技术提供单位应提交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
7.3钢筋连接作业开始前及施工过程中,应对每批进场钢筋进行连接工艺检验,工艺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7.3.1每种规格钢筋的接头试件不应少于三根;
7.3.2接头试件的钢筋母材应进行抗拉强度实验;
7.3.3三根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均不小于该级别钢筋抗拉强度的标准值,同时尚应不小于0.9倍钢筋母材的实际抗拉强度。计算钢筋实际抗拉强度时,应采用钢筋的实际横截面面积。
7.4现场检验应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和单向拉伸强度实验。对接头有特殊要求的结构,应在设计图纸中另行注明相应的检验项目。
7.5剥肋滚轧直螺纹接头的现场检验按验收批进行。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验收批进行检查和验收。不足500个也作为一个验收批。
7.6对每一验收批均应按要求的性能等级进行检验和验收,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抽取三个试件做单向拉伸实验。当三个试件抗拉强度均不小于该级别钢筋抗拉强度的标准植时,该验收批判定为合格。如有一个试件的抗拉强度不符合要求,应再取六个试件进行复检。复检中仍有一个试件不符合要求,则该验收批判定为不合格。
滚轧直螺纹接头的单向拉伸实验破坏形式有三种:钢筋母材拉断、套筒拉断、钢筋从套筒中滑脱,只要满足强度要求,任何破坏形式均可判定为合格。
7.7在现场连续检验十个验收批,全部单向拉伸试验一次抽样合格时,验收批接头数量可扩大为1000个。
7.8随机抽取同规格接头数的10%进行外观质量检查,拉头套筒每侧无1.5丝扣以上完整丝扣外露。
8.安全注意事项
8.1操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并佩带工作牌。
8.2参加丝头加工及连接施工的人员必须进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并颁发上岗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8.3进行高处作业或带电作业的操作人员,应遵守国家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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