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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三号地块B块售楼处结构设计服务建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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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结构设计服务建议书 3 服务责任 3.1 服务准则 乙方应尽一切努力,高效而又经济地履行本合同中的服务和义务。在处理与合同或服务有关的任何事宜中,乙方应始终作为甲方的忠实顾问,在与第三方的交往中应始终支持和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 鉴于乙方在国内不具备设计出图资质,因此采取与国内设计方合作的方式,乙方应充分运用其国际先进的结构设计理念,发挥其国际领先、经济实用、充分满足建筑使用需求的设计理念,并确保其设计成果满足国家现行规范。 在本项目中乙方需密切地与甲方、境外建筑设计方、设计出图报批方(以下简称国内设计方)、机电设计顾问方及各专业设计顾问方配合,以互补合作的方式圆满地完成本项目的结构设计任务。 3.2 服务标的 “杨浦区三号地块B块售楼处区域”位于B地块东侧红线外,紧邻通北路现有道路,该区域呈梯形状,南北长117米,南侧底部宽30米,北侧顶部宽8米,中间宽19米,占地约1900平方米。(以甲方提供的地形图电子文档为准) 3.3 任务定位、设计要点、服务阶段、服务范围和服务方式 3.3.1 任务定位: 乙方负责售楼处地上建筑物(约600平方米建筑面积)、售楼处地下一层(约400平方米建筑面积,包括等候区、激光模型馆、多媒体演示馆等地下建筑物,以及位于B块下沉式网球场的电脑查询馆/通道区域/连接电脑查询馆和B块地下一层社区会所的室内走廊等搭设物)的结构设计和相关服务工作。具体任务是: 1) 完成上述区域的方案结构设计、施工图结构设计。 2) 解决上述区域施工阶段的重大结构技术问题; 3) 与其他设计顾问方就工作界面和配套要求进行协调。 3.3.2 设计要点: 1)本项目甲方暂以临时建筑物申报,但存在今后改成永久建筑物的可能,因此要求乙方对服务范围内的地面建筑物和地下建筑物(不包括B块下沉式网球场的搭设物)按永久建筑物进行设计,并满足建筑功能的各种需求; 2)在地下建筑物中,位于B块下沉式网球场露天区域的电脑查询馆/通道区域/连接电脑查询馆和B块地下一层社区会所的室内走廊等是临时搭设物,该搭设物在完成营销功能后将予以拆除; 3)在甲方的营销理念和设计理念中,本项目中的地面建筑物应该是一座精致高雅、外形独特、充分体现住宅楼宇及联合会所造型内涵、充分注重形象展示的小型建筑物,也是杨浦区二、三号地块第一栋完工的建筑物,结构设计方(乙方)应充分了解甲方对本项目的期望值和重视程度。 3.3.3服务阶段: 本项目服务分为4个阶段,即方案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招标阶段和施工阶段。 3.3.4 服务范围: 1) 地上服务区域:服务标的范围内的地上建筑物 2) 地下服务区域:服务标的范围内的地下建筑物,还包括位于B块下沉式网球场露天区域的搭设物。(详见甲方提供的CAD电子文档) 3.3.5 服务方式 (1)乙方由乙方在 的设计团队提供服务,乙方的设计出图和审核工作在 进行; (2)乙方是境外设计事务所,应熟悉并掌握国家及上海地区的结构设计规范,并积极与国内设计方合作,完成本项目结构设计; (3)乙方应熟悉并善于引用国外先进的结构设计案例,在满足国内设计规范的前提下,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3.4 责任排除 3.4.1 在结构设计部分,乙方与国内设计方的工作职责分工: (1) 乙方负责结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国内设计方审核,并按国内出图标准绘制出图,纳入《方案设计文本》和《施工图》文本; (2) 乙方负责与结构有关的《技术标》的技术内容编制,国内设计方审核; (3) 在施工阶段,配合国内设计方进行施工现场的技术指导; (4) 乙方在满足结构安全性的前提下,偏重于降低结构成本及最大限度地满足建筑使用功能的要求,国内设计方偏重于国内结构设计规范的把关、按国内出图深度标准编制出图。 3.5 甲方向乙方提供最新下列资料: (1)售楼处设计任务书(附件一); (2)经上海市规划委员会批准的本地段地形图复印件两套(附件二); 上述资料,甲方将按时分期提供,以满足乙方策划、设计的需要。甲方将保证上述资料的准确性。 3.6 乙方每开始或停止某阶段的工作时,均需事先得到甲方指令通知。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及时做出认同或否定的决定。因甲方延误导致乙方作业延迟,乙方无需承担责任,但乙方应事前就该原因提出书面说明并经甲方确认。 3.7 乙方未知会甲方或其授权代表,且未得到书面认同时,不可就已获甲方批准的设计做出任何修改。 3.8 乙方未获得甲方书面认可时,不得将本合约各设计阶段的成果及设计过程有关之图纸文件及资料交与第三方或其他项目使用。 3.9 服务所适用的法律 乙方提供服务应遵守适用法律并尽一切可行的方法确保其人员遵守这些法律。 3.10 设计人员 (1) 乙方应配备足够的、合格的、有经验的结构设计人员提供服务; (2) 提供服务的每个乙方人员的姓名、职位、工作经历以及在服务中所承担的工作等,见附件四; (3) 附件四所列的乙方人员已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撤换上述专门设计班子的有关人员。对乙方建议在提供服务中使用其他人员或乙方有特殊的理由需要调换附件四所列的人员时,包括由于非乙方所能正常控制的原因而需要使用其他人员的,乙方应提供具有更高技术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在不增加费用的前提下报甲方核准;若乙方未经甲方确认调整设计人员而导致工程上有任何损失,甲方将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其损失; (4) 如果甲方发现乙方的人员犯了严重的错误或被指控犯罪,或甲方有适当的理由对乙方人员的服务不满意,乙方应在甲方提出书面要求并说明理由后立即用资格和经验可为甲方接受的人员代替,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11 冲突行为的禁止 乙方及其人员均不能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本合同中的活动相冲突的商业或职业活动。 3.12 乙方投保 乙方应为其人员购买保险并保持有效。甲方不承担乙方人员为本项目工作而发生的任何医疗、保险及人身伤害赔偿等费用。 3.13 服务成果 乙方应按本合同条款中列出的形式、数量、质量和时间向甲方递交规定的各项服务成果,并对这些成果负最终和全部的责任。 3.14 关于转包或分包的规定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把自己在本合同下的设计服务的全部或部分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 3.15 由乙方编制的属于甲方的文件 所有由乙方在提供服务时编制的规划、图纸、说明书、设计、报告、文件、电子文件和其它成果的使用权应为甲方拥有,甲方享有以各种方式在本项目中使用这些成果的权利(包含可在用于自身宣传的印刷品或其他商业出版物上转载有关设计内容,并注明设计单位)。乙方及其人员若要引用、使用或发表本合同的设计成果(全部或部分)需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 3.16 侵权责任 无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或合同期后,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如果发生侵权情况,乙方都应为其的侵犯行为负全部责任。对由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给予包括法律费用在内的充分有效的赔偿。 3.17 协助甲方 3.17.1 甲方方要求本项目的建设成本得到有效控制,乙方在整个设计、服务过程中均有协助甲方实施成本控制的责任; 3.17.2 乙方应协助甲方方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各阶段的结构设计报批工作,如向政府官员详细解释结构设计的内容与思路,参加政府要求的设计审批会等。 3.18 乙方保证在履行本合同时不侵犯甲方和任何第三方的权利。 4 工作流程与设计品质控制标准 4.1 每一阶段设计服务完成是指该设计阶段的各项设计服务工作已整体完成,包含乙方在该阶段的设计成果获得甲方书面认可并经上海市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批复(若需),甲方明确指示可进入下阶段的设计工作(或明确该设计阶段已结束),至此即指该阶段设计服务完成。 4.2 各阶段的设计服务工作内容包括该阶段各设计顾问方的工作流程及乙方在该阶段需完成的设计服务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4.3 方案设计阶段 4.3.1 乙方对《售楼处设计任务书》进行评审,并协同国内设计方根据国内当地的建筑结构规范要求和相应的能适用于中国的国际建筑结构规范制订初步的设计准则。了解售楼处建筑使用功能的各项要求,评估各种结构材料的可行性和适用性,准备多个结构体系方案以供甲方选择;并对经确定的《售楼处设计任务书》在实施中就结构设计可能存在的问题和经济代价提出书面忠告,提请甲方注意; 4.3.2 依据经确认的《售楼处设计任务书》,协助并审阅境外建筑设计方编制的设计文件,积极进行技术协调,加强中间成果的交流,重点放在结构设计与立面形态、平面布局、室内空间形态的平衡协调上,一旦发现中间成果存在着无法统一或无法满足规范时应与甲方、境外建筑设计方、国内设计方商议,共同寻找出解决方案。 4.3.3 乙方进行结构专业的方案设计,注重中间成果沟通汇报,应达到以下要求但不仅限于下列内容: 一、 总体要求 本阶段,乙方在充分了解甲方营销理念和设计理念、以及与市场顾问方充分沟通的基础上,通过结构设计,实现建筑的功能布局、动线安排、空间尺度、效果表达要求。凡与功能布局、动线安排、空间尺度、效果表达和各专业配合有关的事宜,只要该事宜的研讨(修改)在方案比较、合理演进的范畴内(包括因报批发生的修改事宜),均属本阶段的服务范围。 售楼处的地面建筑申请临时执照,能否成为永久建筑(在售楼功能完成后,改成旧城区改造博览馆),届时,由政府决定。 二、设计内容 a) 结构设计说明(包含相关设计规范、结构选型); b) 地下层结构典型平面及局部剖面; c) 地上各层结构典型平面及局部剖面; d) 计算书; e) 结构方案的侧向力支撑系统的初步计算机分析; 三、具体要求 (1) 完全遵循了《售楼处设计任务书》,既体现了结构设计理念的经济性、先进性、安全性,又充分考虑建筑使用功能的满足; (2) 在降低结构成本和降低含钢量方面有显著成效;降低售楼处和搭设物的日后拆除成本(若需)、降低恢复下沉式网球场功能成本、降低基坑围护成本;协助甲方控制了本项目的造价; (3) 充分吸取了国内设计方的意见并就结构设计方案与国内设计方达成共识,能满足国内设计规范并吻合建设部2003年4月颁布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就方案设计的有关规定; (4) 充分考虑了机电设计顾问方、营销策划顾问方和其他顾问方的专业建议; (5) 充分考虑了售楼处(近期要求)和旧城区改造博览馆(可能存在的远期要求)的各项要求,处理好与售楼处衔接的下沉式网球场的防渗漏、利排水的结构措施和成本经济性; (6) 充分考虑了售楼处的各项要求,特别是机电设备配套要求高,结构综合设计要求高; (7) 充分考虑了政府主管部门、各有关方面在方案阶段的审批要求; (8) 提供结构设计依据、设计说明,充实结构设计数据、设计参数和荷载参数,确认地下围护方案选用建议,确定桩基选型、基础选型、上部结构选型,明确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抗震等级、耐火等级、地下结构的防水等级; (9) 提供柱、梁、板、剪力墙的截面尺寸,并注意减少对建筑设计的影响; (10) 选定一种国际先进的和另一种国内通用的结构设计电脑计算程序; (11) 提供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单位的结构材料用量/钢筋含量和重点部位的钢筋用量估算,以便于结构成本的估算; (12) 进行结构设计计算,并编制计算书。 4.3.4 甲方、境外建筑设计方、国内设计方审核乙方提交的上述设计文件;若有不明确或不完善之处,要求乙方予以完善。 4.4 施工图设计阶段 4.4.1 乙方在本阶段应明确结构各类细部设计内容(尺度、高度、厚度、节点详图、计算参数等),满足报批要求,并协调解决各专业设计顾问方与结构设计相关的设计矛盾。 4.4.2 评审国内设计方编制的《防火设计要点(布置图)》的详细说明,提出评审意见,并与国内设计方、境外建筑设计方、机电设计顾问方达成共识,具体要求如下: 1、 要注重与国内设计方、境外建筑设计方、机电设计顾问方沟通,就防火设计要点达成共识,又要突出重点; 2、 在防火设计与建筑设计有相悖之处的重点区域,就结构设计的角度提供国际上先进的可行方案,并提供理论依据、案例引用、设计数据,协助甲方、境外建筑设计方、国内设计方与消防部门研讨,以求达成共识; 3、 在防火设计与建筑设计无相悖之处的一般区域,应从既满足消防规范、又有利于建筑设计、机电设计的角度考虑相对应的结构设计,并逐一区域进行分析研讨; 4、 与防火设计有关的结构设计在不违反消防规范的前提下,均应考虑降低结构成本、降低含钢量。 4.4.3 乙方依据《方案设计文本》和境外设计方就幕墙设计出具的幕墙型式和设计要点,计算幕墙、天棚荷载对结构的影响,就幕墙、天棚与结构柱网的受力关系和防渗漏专题提出结构措施,具体包含: 1、 幕墙、天棚的特殊荷载及与之有关的防渗漏处理的特殊结构构造要求; 2、 幕墙、天棚与结构体系的受力分析; 3、 幕墙、天棚构件(龙骨)与结构柱网的衔接方式; 4、 幕墙、天棚的安全措施要求。 4.4.4 景观顾问方向乙方提供地下建筑物上部的园林景观覆土层荷载,负责与乙方协调计算位于地下建筑物上部的园林景观水景区域的水荷载和水动力荷载(若有),提出与园林景观(水景)设计有关的柱、梁、板、承重荷载等位置尺度和具体技术要求;景观顾问方负责与乙方、国内设计方协调园林景观防渗漏处理的技术要点和工作界面划分,对此属于结构配合景观顾问方工作均属乙方工作内容。园林景观设计深化对其它专业的技术要求若有变化应与乙方、国内设计方沟通,审核与园林景观(水景)设计有关的柱、梁、板、承重荷载等位置尺度数据变动给结构设计的影响。 4.4.5 乙方完成B块售楼处施工图设计(结构部分),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 一、总体要求 在第4.4.1项的基础上,凡与报批、施工、协调各专业设计方有关建筑设计的事宜,只要该事宜是实际存在或将要遇到的,均属本阶段设计服务的范围。 二、设计内容 1、结构计算书 2、结构图设计说明 3、桩基 l 平面 l 剖面 l 节点详图 4、地下结构 l 地下层及基础平面、剖面 l 柱、梁、板、墙壁剖面 l 节点详图 5、地上结构 l 各层平面 l 柱、梁、板、门窗、墙壁剖面 l 节点详图 6、各类详图 l 构件详图 l 各类节点构造详图 l 标准和非标准节点详图 l 加固节点详图 l 楼梯节点详图 三、具体要求 1、桩基 1)桩的各种类型,数量,桩位图,埋置深度,截面尺寸,立方体积,钢筋配置图,试桩要求,专业要求,节点详图; 2)围护桩的选型,位置,分布区域,桩位图,埋置深度,截面尺寸等专业要求的建议(具体由基础施工单位提供); 3)计算书; 2、基础 1)基础的边线和尺度,厚度,埋置深度,不同区域的几何尺寸,钢筋配置图,基础的不同类型、不同埋置深度的衔接处理,专业要求,节点详图; 2)基坑处理建议(方案说明,平面剖面,施工的难易程度,对基础施工的影响,工期,成本估算),具体由基础施工单位提供; 3)计算书; 3、地下结构 1)各层柱墙梁板筒体楼梯的准确位置和尺度,钢筋配置图,截面尺寸,专业要求,节点详图,砼填充墙的位置尺度和技术要求; 2)各种预埋件的准确位置和尺寸,节点详图; 3)地下通道口的结构衔接处理,节点详图; 4)沉降伸缩缝的节点详图; 5)计算书; 4、地上结构 1)各层柱、墙、梁、板、筒体、楼梯、门厅、挑空平台、屋面上翻梁的准确位置和尺度,钢筋配置图,截面尺寸,专业要求,节点详图,砼填充墙的位置尺度和技术要求(含道路配筋); 2)各种钢结构构造(若有),如幕墙、天棚、雨蓬、楼梯、出入口、特殊搭设物的准确位置和尺寸,剖面尺度,专业要求,节点详图; 3)各种预埋件的准确位置和尺寸,节点详图; 4)沉降伸缩缝的节点详图; 5)计算书; 5、结构说明 就抗震等级、抗震技术措施、电脑程序计算的方式和结果作详细的阐述; 6、符合建设部2003年4月颁布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就施工图设计的有关规定。 7、满足建筑装饰、先进技术、先进工艺等的需求: 1)充分考虑了建筑设计的要求和高档售楼处氛围的营造; 2)售楼处室内明樑、明柱得以避免、剪力墙得以减少、管筒位置和尺寸不影响使用功能,室内空间整体性得以保证; 3)切合实际的国际先进技术得以具体应用; 4)充分考虑了机电设计、防火设计的要求; 5)充分考虑了结构体系对施工工艺的影响和施工实践的可行性、适用性; 8、降低结构成本、降低防火成本、降低地下围护成本、降低含钢量的具体措施得以落实,并有专项报告。 4.5 招标阶段 4.5.1 除甲方明确由各专业设计顾问方负责的工程外,乙方负责编制与结构相关的各分包工程的《技术标》中有关技术参数和技术条件的内容(包括图纸)和各材料供应《用料守则》的技术要点,并经甲方、境外建筑设计方审核通过,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内容: 1、《技术标》中有关技术内容 1)工程范围清晰,尺度准确无误; 2)工程标的要求明确,表达清楚无歧义、无遗漏; 3)工程图纸严密完整,重点部位有放大详图或节点详图; 4)各工种的配合要求和注意事项清晰无误; 5)甲方和投标方对《技术标》的其他要求; 2、《用料守则》 1)用途清楚,尺度要求准确无误; 2)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质地、组合、来源、注意事项均有明确规定; 3)甲方对《用料守则》的其他和设计有关要求; 3、凡属境外建筑设计方和各专业设计顾问方编制的与结构相关的《技术标》和《用料守则》,由乙方按本项要求负责审核完善; 4.5.2 乙方须协助或完成的工作有(不仅限于下列): a) 参加预招标会议; b) 对投标人进行有关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答疑; c) 编制和发出补遗附录(如有必要); d) 参加开标; e) 审查标书技术部分的符合性并出具书面意见; f) 评估提交的任何方案; g) 就业主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书,提出建议; h) 就任何备选方案,向业主提出建议; i) 审核合同文件中的技术部分; 4.6 施工阶段 4.6.1 协助和配合境外建筑设计方做好以下的工作: a) 对图纸难以表现的工程缺憾,提供书面补遗附录或专业意见; b) 对影响效果和美观或有改变设计意向的现象向业主提供书面忠告; 4.6.2 乙方需要做到的工作内容有(不仅限于下列): a) 在承包商施工阶段,以适当的时间间隔或在经业主另外批准的时间,视察工地和厂家的工厂,努力地保障业主,避免工程出现缺陷和遗漏; b) 凡是认为有必要时,书面通知承包商,按照合同文件的规定,要求检查或试验工程,无论这些工程是涉及制作、安装还是完成的; c) 审查和批准样品、施工图、协同图纸和其它由承包商提交的文件或物件,以保证符合工程的要求; d) 在施工中发生任何设计变更的情况,能够做到必要时与业主协商,并提供设计变更图,并办妥相关手续; e) 按照业主的授权,指导承包商进行任何变更; f) 在施工管理的早期阶段,向承包商进行技术交底; g) 参加承包商的基础工程和隐蔽工程的检查过程; h) 在施工阶段,解决任何设计问题,包括设计变更,并办妥相关手续; i) 参加主要建筑立面材料的选定; j) 定期参加现场会议; k) 及时修改设计和施工文件,重大修改另议(推翻本阶段的设计依据为重大修改) l) 审查任何重要设计情况下的由承包商准备的实物模型,例如其比例和设计细节等; m) 按照要求,与咨询单位和承包商协调,以便于他们编制承包商提交的文件; 4.6.3 在施工阶段,乙方还应注重: 1、服务范围:凡与设计工作有关的均属服务范围; 2、服务时间:涵盖施工阶段全过程; 3、服务方式: 1)一般问题处理不超过一个工作日,重点时期(如基坑施工,内外装饰时期 等)应有专人到施工现场,发生重大技术问题时召开高级别专业会议的时间不应超过三个工作日; 2)负责境外建筑设计方和各专业设计顾问方的专业意见与施工现场的平衡协调工作; 4、服务深度:凡施工现场发生的与设计有关的工作内容,均属服务深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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