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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检查记录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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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检查记录表(一) 工程名称   房(户)号   房间 编号 净高、开间、进深设计值(mm) 净高实测值(mm) 开间、进深实测值(mm) 计算值(mm) 净高允许偏差:现浇砼结构±20mm, 砖混结构±30mm 开间、进深允许偏差:现浇砼结构±16mm(剪力墙±10mm),砖混结构±20mm 净高 最大偏差 开间、进深最大偏差 H/La/Lb H1 H2 H3 H4 H5 L1 L2 L3 L4 △H △La/△Lb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验收人员: 项目负责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验收人员: 项目负责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验收人员: 项目负责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分户验收套型图;开间、进深实测位置平面图;净高实测位置平面图贴图区,房间编号 注:实测点距墙角300mm至500mm,中间点在房屋中心范围 14 河北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检查记录表(二) 工程名称 房(户)号 序号 验收项目 验收内容 验收标准 检查结果 1 楼地面、墙面和天棚 楼地面空鼓、裂缝、起砂 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裂纹 墙面、天棚空鼓、裂缝、脱层和爆灰 无空鼓、脱层;距检查面1m处正视无裂缝和爆灰 墙面抹灰质量 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接槎平整 地面表面坡度 不得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 2 门窗、栏杆 外窗台高度 窗台或落地窗防护栏杆高度不低于900mm,且不得有负偏差 窗扇及玻璃密封胶条 密封条接缝平整、不得卷边、脱槽 外窗渗漏 外窗及周边无渗漏 门窗开启 开启灵活、关闭严密;分户门等不松动不晃动 安全玻璃认证标识 应使用安全玻璃的不得使用非安全玻璃,玻璃上有安全认证标识(标识不得隐蔽) 栏杆高度 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 竖杆间距 临空处栏杆净间距不应大于0.11m,正偏差不大于3mm 防攀爬措施 有水平杆件的栏杆或花式栏杆应设防攀爬措施(金属密网、安全玻璃等) 护栏玻璃 护栏玻璃应使用不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当护栏一侧距楼地面高度为5m及以上时,应使用钢化夹层玻璃 3 防水 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渗漏 无渗漏、排水顺畅 外墙渗漏 墙面无渗漏、滴水线无爬水 4 给排水及采暖 管道渗漏 给水、排水、卫生器具、阀门、热表、水表等的接口无渗漏 管道坡度 排水管道坡向、坡度正确 安装固定 给支架间距位置符合要求水、排水、卫生器具、阀门、热表、水表等安装固定牢固、通球检查 5 电气 插座相序、接地 相序、接地符合规范要求 户内配电箱(盘) 照明配电箱(盘)内配线整齐,回路编号齐全,标识正确;箱(盘)内开关动作灵活可靠 照明试验 照明系统通电试运行正常 等电位 等电位连接端子齐全、位置正确 6 其它 烟道设置及附件 烟道和通风道应伸出屋面,伸出高度应有利烟气扩散。平屋面伸出高度不得小于0.6m,且不得低于女儿墙的高度 墙面空调孔 无渗漏、反坡,位置正确,与插座位置协调 分户验收综合结论 各项均符合要求□ 项不符合要求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验收人员: 项目负责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验收人员: 项目负责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验收人员: 项目负责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河北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m2) 建设单位 结构层数 地下   层 地上 层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验   收   情   况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验收结论 本工程共      户,其中验收合格     户,不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等验收规范标准,但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      户,经返修或加固处理,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 户。 不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有关验收规范规定,但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房(户)号为: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房(户)号为: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项目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经理(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河北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资料 监督核查记录表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m2)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结构层数 地下   层 地上 层 结构类型 核 查 情 况 核查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核查资料 数量 本工程共      户,抽查 户工程资料进行核查,抽查数量占总数的 %。(抽查方案附后) 核查结论 资料符合要求的      户。户号为: 记录不完整需重新补正的 户,户号为: 备注 核查人签字: 河北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合 格 证 工程名称: 房 号: 建设单位: 河北省建设厅监制 说 明 一、本证是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的凭证,房屋在交付使用时由建设单位交给住户。 二、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相关的质量、技术人员进行。 三、参加分户验收的质量责任单位及人员对分户验收结果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工程名称及房号: 栋 单元 号 本户住宅以按照《河北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暂 行办法》进行了验收,质量合格。 建设单位(公章)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不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有关验收规范规定,但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部位有: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部位有: 关于房屋室内空间尺寸和外窗渗漏验收的规定 一、关于房屋室内空间尺寸 房屋室内空间尺寸的检查应使用激光测距仪或钢尺。激光测距仪和钢尺应在检定有效期内。 (一)套型图的绘制 套型图(参照图1)应依据建筑施工平面图逐户绘制。图中应注明墙体结构层厚度和两侧的装饰层厚度、每个房间的开间进深净尺寸设计值、被抽测房间编号(房间1、房间2、……)等内容。 图1 分户验收套型图 (二)房间开间、进深的实测 1、开间、进深净尺寸设计值的确定:房间开间、进深设计值根据开间、进深的设计结构净尺寸和两侧装饰层厚度按下列公式确定,装饰层厚度按设计工程做法。 开间、进深净尺寸设计值=设计结构净尺寸-两侧装饰层设计厚度 2、实测位置和数量:每个自然间开间、进深各测2点,实测点距墙角300mm-500mm,在楼地面以上200 mm处,如图2。 图2 开间、进深实测位置平面图 注:对于室内开间不规则的房间(如弧形、多角形等)净开间可不做测量(设计和合同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三)房间净高的实测 1、房间净高设计值的确定:房间净高设计值应根据建筑物层高、顶板结构层厚度、楼地面装饰层和顶棚装饰层厚度的设计值,按下列公式计算确定(如图3所示): 净高设计值=层高-顶板结构层厚度-楼地面装饰层厚度-顶棚装饰层厚度设计值 图3 室内净高设计值计算剖面图 2、实测位置和数量:每个自然间测5点,分别为四周距墙角300mm-500mm范围内的4个点和1个中心点,如图4。 图4 净高实测位置平面图 3、净高实测值的最大允许偏差:房间净高实测值的最大允许偏差除满足冀建房【2008】601号文件附件2要求外,尚应满足最大极差的要求。最大极差为同一房间内5个净高实测值中最大、最小值之差,现浇混凝土结构不大于20mm,砖混结构不大于30mm。 注:对于卫生间等地面设计要求找坡的房间,室内净高测量后可不做净高极差的计算,但应保证地面找坡最低点处净高数据不低于净高设计值。 二、关于外窗渗漏 (一)验收方法:观察检查,检查外窗现场淋水试验记录。 (二)外窗现场淋水试验 分户验收前,建筑外窗分项工程施工完成后,建设单位应按《建筑外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现场检测方法》(JG/T211-2007),委托检测机构进行现场淋水试验检测,此项内容作为分户验收的必备条件,分户验收时检查外窗现场淋水试验记录。 附件7 关于给排水管道坡度、安装固定和通球试验 验收的补充规定 一、生活污水铸铁管道坡度 生活污水铸铁管道坡度应按照GB50242-2002,5.2.2的规定检查验收。 二、安装固定 验收方法:观察和手搬检查 标准条文:GB50242-2002,3.3.7。 三、通球试验 验收方法:检查通球试验记录 标准条文:GB50242-200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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