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先上2个例题。
【例题】甲公司从2×14年1月1日起实行累积带薪缺勤制度。制度规定,该公司每名职工每年有权享受12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休假权利可以向后结转1个日历年度。在结转后的第1年末,公司将对职工未使用的带薪休假权利支付现金。甲公司累积带薪缺勤制度采用先进先出原则为基础,即首先从上年结转的带薪年休假中扣除,再从当年可享受的带薪年休假中扣除。甲公司共有1 000名职工,其中:200名为总部各部门管理人员,800名为直接生产工人。每名职工平均每月工资6 000元,每名职工每月工作日为20个(该工作日为不包含年假的工作日,即每月扣除一天年假),每个工作日平均工资为300元。2×14年和2×15年甲公司职工人数及岗位均没有变化。
①2×14年甲公司没有职工休假。甲公司做如下账务处理:
借:生产成本 6 048(800×20×0.03×12+800×12×0.03)
管理费用 1 512(200×20×0.03×12+200×12×0.03)
贷:应付职工薪酬——短期薪酬(工资) 7 200
(1 000×20×0.03×12)
——短期薪酬(带薪缺勤) 360
(1 000×12×0.03)
②2×15年甲公司每个职工均休了10天假。截至2×15年12月31日,甲公司每个职工均有2个工作日公司应以现金支付的未使用带薪休假。甲公司做如下账务处理:
借:生产成本 6 048
管理费用 1 512
贷:应付职工薪酬——短期薪酬(工资) 7 200
(1 000×20×0.03×12)
——短期薪酬(带薪缺勤) 360
(1 000×12×0.03)
借:应付职工薪酬——短期薪酬(带薪缺勤) 300
(1 000×10×0.03)
贷:生产成本 240(800×10×0.03)
管理费用 60(200×10×0.03)
借:应付职工薪酬——短期薪酬(带薪缺勤) 60
(1 000×2×0.03)
贷:银行存款 60
分析:
①次年度发生缺勤在先从这里扣,(实际缺勤<带薪缺勤权利的天数),在次年享用该权利,不影响工资(可抵扣的概念)
缺勤的情况下:本年工作日 = 20×12—(X - 可抵扣带薪缺勤的天数),可见该带薪缺勤体现在本月的工资中,而不应反馈在上年的费用或成本中。
本年工资 = 日工资 × 本年工作日(1部分构成)
②若次年度未缺勤,则以现金支付。
【例题5·计算题】丁公司共有1 000名职工,该公司实行累积带薪缺勤制度。该制度规定,每个职工每年可享受5个工作日带薪病假,未使用的病假只能向后结转一个日历年度,超过1年未使用的权利作废,不能在职工离开公司时获得现金支付;职工休病假是以后进先出为基础,即首先从当年可享受的权利中扣除,再从上年结转的带薪病假余额中扣除;职工离开公司时,公司对职工未使用的累积带薪病假不支付现金。
2013年12月31日,每个职工当年平均未使用带薪病假为2天。根据过去的经验并预期该经验将继续适用,丁公司预计2014年有950名职工将享受不超过5天的带薪病假,剩余50名职工每人将平均享受6天半病假,假定这50名职工全部为总部各部门经理,该公司平均每名职工每个工作日工资为300元。
分析:丁公司在2013年12月31应当预计由于职工累积未使用的带薪病假权利而导致的预期支付的追加金额,即相当于75天(50×1.5天)的病假工资22 500(75×300)元,并进行如下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 22 500
贷: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缺勤 22 500
假定2014年12月31日,上述50名部门经理中有40名享受了6天半病假,并随同正常工资以银行存款支付。另有10名只享受了5天病假,由于该公司的带薪缺勤制度规定,未使用的权利只能结转一年,超过1年未使用的权利将作废。2014年,丁公司应进行如下账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缺勤 (40×1.5天×300)18 000
贷:银行存款 18 000
借: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缺勤 (10×1.5天×300) 4 500
贷:管理费用 4 500
分析:
①次年度发生缺勤的情况下,认为是上一年度的权利在本年执行,其损益归属仍就是上年度的,只是这部分的工资在本期支付。那么在实际发放的工资中有2部分:
本年工资 =(1)按照本年度出勤计算的工资+(2)上年度的带薪缺勤。(2部分构成)
②若次年度未缺勤,则以该权力作废,不支付现金,调减上年度的成本。
2处处理,实际上是不同的。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疑问.
对待带薪缺勤,例题一中是将其作为,本年工作日的抵减数 本年工作日 = 20×12—(X缺勤天数 - 可抵扣带薪缺勤的天数)————————尔后×日工资 = 本年工资 (只有1部分)
例题二中是将其作为,本年实际支付工资的一部分 本年工作日 = (20×12— X缺勤天数)————————尔后×日工资 + 职工使用带薪缺勤权利公司需要支付的工资(2部分组成)
虽然最后数额上没问题,但是对待带薪缺勤的处理是不一样的,具体体现在会计分录中,特别是例2的处理,个人觉得欠妥,为何不直接按照1的方法处理。例题2如果仅仅只是为了区别使用和未使用2部分的会计处理。
我觉得例题2应该做如下改进
借: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缺勤 (40×1.5天×300)18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18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18 000
贷:银行存款 18 000
借: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缺勤 (10×1.5天×300) 4 500
贷:管理费用 4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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