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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对外贸易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修改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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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经济一体化与对外贸易 二战后全球贸易和金融投资的迅速发展,世界各国之间经济相互依存,多边贸易体制不断地取得新的进展,推动了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而今,世界经济一体化带动了建立在地区经济合作基础上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已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一个显著趋势,广泛而深刻地影响着世界经济的各个方面。 第一节 经济一体化的演变与发展 一、 经济一体化的含义 经济一体化又称为贸易集团化、区域经济集团化,是二战后世界经济领域出现的新现象,也是当代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特征。从广义上看,经济一体化指世界所有国家之间的经济一体化,即各国国民经济之间彼此相互开放,取消歧视,形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有机整体;从狭义上看,经济一体化即区域经济一体化,指区域内两个或几个国家或地区之间,在一个由各国授权组成的并具有超国家性质的共同机构协调下,通过制定统一的经济贸易等政策,使成员国间逐步取消所有歧视性贸易障碍和其他非贸易壁垒,实行自由贸易,进而实现生产要素在成员国之间的无阻碍流动,实现区域内共同协调发展和资源优化配置,以促进经济贸易发展,并最终形成一个经济贸易高度协调统一的整体。因此,经济一体化是一个动态发展、变化的过程。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要形式 (一)根据经济贸易壁垒取消的程度与各成员国政策协调程度划分 1.特惠贸易协定(Preferential trade Arrangements) 即成员国之间的贸易障碍比非成员国要低,在实行优惠贸易安排的成员国之间,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形式对商品规定特别的关税优惠或非关税优惠,少数有选择的商品也可能撤除所有贸易壁垒,实行自由贸易。这是市场经济一体化最低级和最松散的一种表现形式。如1932年英国与其以前的殖民地建立的大英帝国特惠税制(Commonwealth Preference System) 2.自由贸易区 (Free Trade Area) 即签订有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所组成的经济贸易集团,在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取消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实行区域内商品自由流通,但各国仍保留独立的对集团外国家的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例如1960年成立的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uropean Free Trade Association ,EFTA )和1992年建立的北美自由贸易区(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ssociation ,NAFTA)等属此种类型的区域经济合作。 3.关税同盟(Custom Union) 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所组成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内成员国间完全取消关税等贸易壁垒,实行自由贸易政策,并对非成员国实行统一的关税政策。关税同盟类似于自由贸易区,前者与后者不同的是对来自非成员国的进口商品,采取共同关税,实行统一对外贸易政策。东非共同市场,1958年成立的欧洲经济共同体以及2002年12月22日沙特阿拉伯等海湾六国正式成立的海湾关税联盟等属于典型的关税同盟。 4.共同市场(Common Union) 指以关税同盟作为基础,不仅在成员国间消除贸易障碍,实行贸易自由化,而且还允许技术、劳动力、资金等生产要素在成员国间流动,并制定共同的经济政策。欧洲共同市场在1970年接近这一阶段。 5.经济同盟(Economic Union) 各成员国间不但商品与生产要素可以完全自由移动,建立对外共同关税,还要求各成员国制定和实行统一的货币金融政策、财政政策与社会政策,通过实行统一的经贸政策,逐步废除政策方面的差异,协调各成员国的经济发展,使一体化的范围从货物生产、交换扩大到分配等领域,并使之形成一个庞大的经济实体。欧洲联盟(European Union)即属此类型。这是一种目前最高层次的经济一体化组织。 6.完全经济一体化(Complete Economic Integration) 是经济一体化的最高形式也是其最后阶段。在此阶段,区域内各国真正成为一个国家并在经济、财政与金融、贸易等政策方面均完全协调一致,实行统一的经济政策。欧洲联盟的最终目标就是达到这种境界。 (二)按参加经济一体化组织的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划分 1.水平经济一体化(Horizontal Economic Integration) 即由经济发展水平大致相同或接近的国家共同组成的一体化。例如拉美自由贸易协会、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欧洲联盟等。 2.垂直经济一体化(Vertical Economic Integration) 即指经济发展水平、发展阶段差异较大的国家与地区间所组成的经济一体化。如北美自由贸易区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三、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特点 根据WTO的相关资料,将世界一些主要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整理如表7-1所示。 表7-1 世界主要区域经济合作组织 名称 成立时间(年) 组织性质(类型) 欧洲联盟(EU) 1958 经济同盟 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 1989 自由贸易区 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FTA) 1960 自由贸易区 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 1967 自由贸易区 海湾合作委员会(GCC) 1981 共同市场 澳新加强经济联系贸易协议(AMZCERT) 1983 自由贸易区 南半球共同市场(MERCOSOL) 1991 共同市场 拉丁美洲一体化协会(LAIA) 1960 特惠关税区 阿拉伯共同市场(ACM) 1964 共同市场 阿拉伯马格里布联盟(AMV) 1989 共同市场 安第斯条约组织(APO) 1969 共同市场 南部非洲关税同盟(SACU) 1969 关税同盟 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ECWAS) 1975 关税同盟 东部和南部非洲国家特惠关税区(CPTA) 1981 特惠关税区 加勒比共同体和共同市场(CARICOM) 1973 共同市场 中非国家经济共同体(ECCAS) 1983 共同市场 中美洲共同市场(COCM) 1961 关税同盟 中非关税与经济联盟(UDEAC) 1964 关税同盟 马诺河联盟(MRV) 1973 关税同盟 东加勒比国家组织(OOECS) 1981 关税同盟 比荷卢经济联盟(BEC) 1948 经济同盟 独联体 1991 自由贸易区 南美四国共同市场 1991 共同市场 加勒比国家联盟 1994 共同市场 资料来源:根据WTO相关材料整理【1】 从理论上看,区域经济一体化具有地理位置相近;成员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运行机制经济管理体制基本接近;社会制度和对外经贸政策以及长远的战略利益基本一致;文化环境其中包括宗教信仰、文化习惯、生活价值观念等相互认同等特点,但在现实当中已经开始突破。例如,欧洲经济共同体各成员国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实力方面的差距正在拉大;再比如,北美自由贸易区首先是一些政治经济大国建立的区域经济集团,甚至社会制度和经济管理体制迥异的国家也有可能朝着区域经济一体化方向发展等。从表7-1可以看出,各种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几乎已经涵盖了全世界各大洲各个地区绝大多数国家,游离在外的为数极少。目前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1.地理位置毗邻或基本相邻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成员国的一个主要特点。这是因为国土毗邻的区位因素可降低交易成本,因而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产生与发展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2.从国土面积和人口规模来看,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成员国一般是一些中小国家。只有建立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才能扩大其生产规模和生产社会化程度,解决其国内市场狭小的问题。 3.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相互重叠、融合的情况越来越明显。如1983年10月建立的“中非国家经济共同体”就包括了1964年12月建立的“中非经济与关税同盟”;又如目前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经济合作组织“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中就包括了“北美自由贸易区”和“东盟”这样的区域合作组织。 4.名目繁多,种类复杂,松紧不一的组织中,真正运转机制良好,成效明显的区域合作组织并不多,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当数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和亚太经济合作组织3个。 5.发达国家间建立的区域合作组织虽然数量较少。但创立时间较早发展较为成熟,辐射效应和影响力较大。相比之下,发展中国家间建立的区域合作组织的运行效果多难令人满意。 四、主要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演变和发展 (一)欧洲联盟的一体化进程 欧洲联盟(简称欧盟,European Union -- EU)是由欧洲共同体 (European communities) 发展而来的,是一个集政治实体和经济实体于一身、在世界上具有重要影响的区域一体化组织。它是目前世界上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区域一体化组织,其对外贸易总额占世界贸易总额的40%左右,出口贸易额约占世界出口贸易额的20%。欧盟的形成与发展大约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1. 欧盟的起源 欧盟发源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6国于1951年根据《巴黎条约》建立的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1957年,这六个国家在罗马又签订了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统称《罗马条约》决定于1958年1月1日正式组建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1965年4月8日,六国签订的《布鲁塞尔条约》决定将三个共同体的机构合并,统称欧洲共同体,并于1967年7月1日生效。 2. 欧盟扩军,基本建成内部大市场 1973年后,英国、丹麦、爱尔兰、希腊、西班牙和葡萄牙先后加入欧共体,成员国扩大到12个。欧共体12国间建立起了关税同盟,统一了外贸政策和农业政策,创立了欧洲货币体系,并建立了统一预算和政治合作制度,逐步发展成为欧洲国家经济、政治利益的代言人。而后根据《单一欧洲法令》所确定的目标,欧共体12国先后采取了282项立法措施,克服了有形壁垒、技术壁垒和财政壁垒而在1992年底以前基本建成了内部大市场,在共同范围内实现了货物、服务、资本和人员无国界的自由流动。 3.《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的签署和实施 欧共体成员国于1992年2月7日签署了《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又称《欧洲联盟条约》,于1993年11月1日正式开始生效,欧共体更名为欧盟。这标志着欧共体从经济实体向经济政治实体过渡,将欧共体的经济一体化推进到经济联盟的阶段。 4. 建立“欧洲经济区” 欧共体于1991年10月22日在卢森堡与“欧洲自由贸易联盟”达成了建设“欧洲经济区”的协定。按该协定,欧洲19个发达国家将建成一个能保证货物、服务、资本和人员自由流动的贸易集团。1994年1月1日,“欧洲经济区”正式启动。 5. 欧洲联盟与中东欧四国签订、实施“欧洲协定” 1995年2月1日,欧洲联盟与捷克、斯洛伐克、罗马尼亚、保加利亚等国签订的“欧洲协定”正式生效,该协定将使中东欧国家完全融入欧洲一体化的进程中,为其日后加入欧盟创造了条件。 6. 欧洲联盟的第四次扩军 1995年,奥地利、瑞典和芬兰加入,使欧盟成员国扩大到15个,它从地理上将地中海国家和斯堪的那维亚国家联为一体,使欧洲主要工业国家纳入到欧洲联盟的一体化轨道,成为一个具有近330万平方公里土地,近3.8亿人口和近9万亿美元国内生产总值的经济集团,欧洲经济与货币联盟建设进入第二阶段。欧盟成立后,经济快速发展,1995年至2000年间经济增速达3%,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由1997年的1.9万美元上升到1999年的2.06万美元。欧盟的经济总量从1993年的约6.7万亿美元增长到2002年的近10万亿美元。 7. 欧洲货币联盟的启动和欧盟的第五次扩军 从1999年1月1日起,欧盟11个国家开始在其国内经济贸易活动中使用欧元,并于2002年1月1日12个欧盟国家超过3亿的欧洲人开始使用欧元,使其正式成为一种流通的货币。这是全球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货币替换。另外,1998年10月起,欧盟加快了与中东欧、波罗的海3国等加入欧盟的谈判步伐。2002年11月18日,欧盟15国外长会议决定邀请塞浦路斯、匈牙利、捷克、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 斯洛伐克和斯洛文尼亚10个中东欧国家入盟。2003年4月16日,在希腊首都雅典举行的欧盟首脑会议上,上述10国正式签署入盟协议。2004年5月1日,这10个国家正式成为欧盟的成员国。这是欧盟历史上的第五次扩大,也是规模最大的一次扩大。此次扩大后的欧盟成员国从目前的15个增加到25个, 总体面积扩大近74万平方公里,人口从约3.8亿增至约4.5亿,整体国内生产总值将增加约5%,从现在的9万多亿美元增加到10万多亿美元,经济总量与美国不相上下,欧盟的整体实力有所增强,成为当今世界上保护力量最大、保护措施最完善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 (二)北美自由贸易区 20世纪90年代以后,国际市场竞争的加剧和贸易保护主义的升级,使区域经济组织的发展突破了仅在经济水平相近的国家间形成的传统做法,出现了由经济发展水平悬殊的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共同建立和形成区域经济合作组织的新模式。1994年成立的北美自由贸易区就是南北区域经济合作模式的典型代表, 它是在《美加自由贸易协定》的基础上达成的。 1.美加自由贸易协定建立 1985年欧洲共同体加快了一体化的进程,美加两国认为,他们之间建立自由贸易区才是抗衡欧洲统一市场的一个重要手段。于是,美国和加拿大于1986年5月开始谈判,1987年10月达成《美加自由贸易协定》,1988年1月2日经两国领导人签署,并于1989年1月1日正式开始生效执行。美加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双边自由贸易区。美加自由贸易协定主要包括:关税、政府采购、投资、服务、农产品贸易、能源和争议解决等方面的合作。根据协定,两国将最终建成美加自由贸易区,实现双边自由贸易,同时该协定还对双边服务贸易自由化、双边投资以及贸易争端的解决做出许多具体规定。《美加自由贸易协定》规定在10年内逐步取消两国的一切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其内容包括:10年内取消两国间所有关税,加拿大取消对进口美国农产品所实行的进口许可证制、取消对酒精饮料所实施的差别价格、取消对汽车和旧汽车的出口补贴,双方都取消有关政府购买本国产品的法案及一些现行的进出口限制,并发展公开、自由的能源贸易。此外,双方还在服务业和投资方面规定逐步降低与取消限制,并建立一套解决相互间贸易纠纷的机制。 2. 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 美国、加拿大自由贸易协定的签署与实行,标志着北美自由贸易区的萌发,而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3国自由贸易协定的签署与实行,则意味着北美自由贸易区的真正建立。三国于1992年8月12日就《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达成一致意见,并于同年12月17日由三国领导人分别在各自国家正式签署。1994年1月1日,协定正式生效,北美自由贸易区宣布成立,其人口3.67亿,国民生产总值6万多亿美元。这一市场的实力足以与欧盟对抗。该协定的宗旨是,取消贸易壁垒;创造公平的条件,增加投资机会;保护知识产权;建立执行协定和解决贸易争端的有效机制,促进三边和多边合作。协定决定自生效之日起在15年内逐步消除贸易壁垒、实施商品和劳务的自由流通,以形成一个拥有3.6亿消费者,每年国民生产总值超过6万亿美元的世界最大的自由贸易集团。 美、加、墨三国认为,建立北美自由贸易区不仅能促进内部的各国经济发展,而且也能携手起来应付来自外部的欧洲和亚洲市场的经济集团的挑战。北美自由贸易区三国均为WTO的成员国,他们之间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后,无疑会对该地区的经济和贸易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同时,也会抑制由贸易壁垒、非关税壁垒为主要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北美自由贸易区的诞生,将牵动着整个拉美国家很快仿效,因为这是世界上第一个由最富有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组成的区域经济贸易集团。这将促进美国与拉美国家的双边或多边贸易协定的谈判,为实现美国“所有拉美国家贸易自由化”,建立“美洲自由贸易区”的倡议计划,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作为全球最大的区域性贸易集团,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对北美各国乃至世界经济都将产生重大影响。通过降低贸易壁垒,制定清晰的商业规则,成员国之间的贸易自1993年的2970亿美元发展到2000年的6760亿美元,增长了128%。2000年美加双边贸易额创下7000亿加元的“世界之最”双方互为最大的贸易伙伴。截至2001年底,进入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外国直接投资存量超过1.6万亿美元,占世界对外直接投资总量的24%。北美地区已成为吸引世界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市场。 3.美洲国家酝酿建立纵贯南北美洲的自由贸易区 从1994年12月起,美、加、墨、智4国领导人决定开始就智利加入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进行谈判。1996年11月,加拿大和智利在渥太华正式签署了两国自由贸易协定。协定从1997年6月2日起正式实施。该协定将成为智利最终加入《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桥梁。从1996年8月起,洪都拉斯、危地马拉和萨尔瓦多三国也开始了通过墨西哥加入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2001年,美洲33个国家的首脑签署了协议,以2005年为最后期限,正式创建美洲自由贸易区。如果能实现,西半球将成为全世界最大的贸易市场。其消费者超过8.5亿,每年购买商品和服务性行业总价为13万亿美元。 由于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成员发展水平悬殊,政治、法律等社会环境不同,其发展进程也非一帆风顺。1994年底的墨西哥比索危机,在一定程度上是墨西哥为加盟北美自由贸易区而付出的代价。不过,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发展表明,尽管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或者不同规模的发达国家之间要比经济发展水平大体相近的国家之间进行一体化更为艰难,但是前者与后者相比却更有现实意义。 (三)亚太经济合作组织 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简称亚太经合组织,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 APEC)是一个区域性经济论坛和磋商机构。在欧洲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北美自由贸易区已显雏形和亚洲地区在世界经济中的比重明显上升等背景下,澳大利亚前总理霍克1989年1月提出召开亚太地区部长级会议,讨论加强相互间经济合作的倡议。1989年11月6日至7日,亚太经合组织第一届部长级会议在澳大利亚首都堪培拉举行,这标志着亚太经合组织的成立。1991年11月,亚太经合组织第三届部长级会议在韩国汉城通过了《汉城宣言》,正式确立该组织的宗旨与目标是:相互依存,共同利益,坚持开放的多边贸易体制和减少区域贸易壁垒。1992年9月第四届曼谷部长级会议决定成立常设性秘书处,拉开了亚太地区经贸合作的序幕。1993年11月20日至21日,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第一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美国西雅图举行。会议发表了《经济展望声明》,揭开了亚太贸易自由化和经济技术合作的序幕。此后,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在各成员间轮流举行。 目前,亚太经合组织共有21个成员:澳大利亚、文莱、加拿大、智利、中国、中国香港、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墨西哥、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秘鲁、菲律宾、俄罗斯、新加坡、中国台北、泰国、美国和越南。 亚太经合组织的正式工作语言是英语。经过多年的发展,亚太经合组织形成了领导人非正式会议、部长级会议、高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和专题工作组、秘书处等多个层次的工作机制,涉及贸易投资自由化、经济技术合作、宏观经济政策对话等广泛的合作领域。其中最重要的是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会议形成的领导人宣言是指导亚太经合组织各项工作的重要纲领性文件。 与前两个贸易集团相比,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实行的是比较松散的合作。由于区内成员社会制度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和文化背景各异,呈现出复杂的不一致性。而且各成员国都尽力维护自己的利益,因此,该组织将贸易投资自由化与经济技术合作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提倡多样化的合作方式。它主要是为区域内的经济合作提供一个协商机制,所以多年来没有签定任何要求各成员执行的指令文件。通过的任何协议也都是非约束性的,对区域内的自由化倾向于产业和部门自由化,落实行动的方式采取“协调的单边主义”,即集体制定目标,各成员自愿选择实施。 由于该组织本身具有的成员复杂,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制度、文化传统差异大的特点,实质的合作成果有限。为适应该地区经济贸易合作迅速发展、区域内国际分工日益深化的需要,组织内盛行的是次区域经济合作,即区域内一些国家交界处的经济合作,如新加坡、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在柔佛三角洲,中国、韩国和日本在黄海沿岸,泰国、越南、老挝等在湄公河三角洲等等的经济合作。 (四)发展中国家间的区域经济一体化 1.南锥体共同市场 1991年,阿根廷、巴西、巴拉圭和乌拉圭签署协议,建立南锥体共同市场,它是仅次于EU、NAFTA和 APEC的世界第四大区域经济组织,也是仅次于EU的全球第二大关税同盟。从1991年3月成立之后,阿根廷、巴西、巴拉圭和乌拉圭已就85%的货物达成降低关税协议。但巴西和阿根廷两国在部分敏感性货物的关税下降方面存在分歧,使其只好在1994年1月17日的首脑会议上同意延缓全面实施共同关税期限。根据《亚松森协定》,在1991年至1994年6月30日期间,成员国以每半年减低7个百分点的速度将区内关税降为零,同时于1995年1月1日起,对85%%的进口商品实行税率为0—20%的统一对外关税,另15%中的大部分在2001年纳入共同对外关税,剩余小部分将在2006年全部实行共同关税,即2006年实现关税同盟。南锥体共同市场成员国间90%以上的产品将实行自由贸易。预计20年内使贸易额从1994年的130亿美元增加到500亿美元。 目前,南锥体共同市场拥有2亿消费者,1200万平方公里区域,产值达7500亿美元。四国总统特别强调了该市场与玻利维亚和智利分别举行的技术性会议和自由贸易协定谈判所取得的进展,并决定在1999年12月30日前结束谈判,吸收2国为共同市场成员。在四国首脑签署的一项声明中对美国迈阿密召开的美洲国家首脑会议的结果表示满意,尤其是建立西半球自由贸易区的目标表示出极大的热情。声明称最终目标是将自由贸易区的范围扩展至整个美洲大陆,包括从阿根廷的火地岛到美国的阿拉斯加。 除此之外,在中南美洲,早在1960年就形成了两个区域性贸易集团:一是拉丁美洲自由贸易协会,成员国有阿根廷、玻利维亚、巴西、智利、哥伦比亚、厄瓜多尔、墨西哥、巴拉圭、秘鲁、乌拉圭和委内瑞拉。1980年它有改组成拉美一体化协会;二是中美洲共同市场,参加国有危地马拉、萨尔瓦多、尼加拉瓜、哥斯达黎加和洪都拉斯(后于1969年解散)。1969年,玻利维亚、智利、哥伦比亚、厄瓜多尔和秘鲁又成立了安第斯条约组织。1968年,加勒比自由贸易协会成立,并与1973年转变为加勒比共同体。 2. 亚洲发展中国家一体化简介 (1)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与东盟自由贸易区(AFTA) 东南亚国家联盟于1967年8月8日成立,最初是政治性区域组织,但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逐步转为以政治、经济合作为主的区域集团。现有10个成员国,即:印尼、新加坡、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缅甸、越南、老挝和柬埔寨。8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地区主义的再度复兴,东盟认为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的经济合作,提高合作的层次和水平,扩大合作的领域。1992年8月,东盟首脑会议发表了《新加坡宣言》,决定从1993年起,将成员国在制成品、农业加工品和生产设备三大类15种商品的关税逐步降低,在15年内建立自由贸易区。除关税之外,AFTA的优惠安排还涉及到投资、金融、工业合作和服务贸易、电子商务等领域。1994年又提出五年内建立“亚洲自由贸易区”的目标。不仅如此,由于近年来,东盟国家经济发展较快,对外贸易迅速发展,因而其内部贸易合作的扩大对周围国家构成较强的吸引力。1988年后,随着文莱、越南、柬埔寨、缅甸、老挝先后加入东盟,东盟发展已成为一个面积为449万平方公里,人口达5亿,国内生产总值超过6000亿美元的大型区域经济集团。随着自由贸易区计划的逐步实施,东盟国家间平均关税已从1993的12.76%降至2001年的3.85%,2002年将达到3.48%,6个老成员国将在2010年率先实现相互进口关税为零,预计到2015年,所有成员国将实现贸易自由化。虽然上述目标慢于亚洲金融危机前确定的2003至2005年建成自由贸易区的进度,但却高于APEC行动计划的要求。2001年7月23日,东盟外长会议通过《河内宣言》,希望缩小发展差别,加速一体化发展,稳定东盟、中国、日本、韩国的“10+3”框架。 值得注意的是,2001年11月5日中国总理朱镕基在出席文莱召开的“10+3”首脑会议时提出的十年内建立起“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的倡议,得到了与会各国的积极响应。“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2000年GDP之和为2万亿美元,商品贸易额达12300亿美元。它的诞生,不仅意味着中国这个世界上最大的传统的封闭性发展中国家第一次对区域经济一体化大潮作出了正面的回应,而且将开创出一个拥有17亿人口、规模超过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巨大市场,这必将对世界经济的健康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2)南亚区域合作联盟 在南亚,1985年12月,印度、巴基斯坦等七国成立“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其宗旨是改善人民福利,促进经济增长,促进成员国间的相互了解,加强同世界其他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合作。1997年5月,南亚联盟会议决定,将在南亚联盟基础上,2001年起启动南亚自由贸易区,并积极筹建印度洋经济圈。 3.中东地区的区域经济合作 海湾合作委员会(简称海合会,Gulf Cooperation Council -- GCC)全称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1981年5月在阿联酋阿布扎比成立。其成员国为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阿曼、巴林、卡塔尔、科威特、沙特阿拉伯6国。成员国总面积267万平方公里,人口约3400万,2003年的国内生产总值总计约3800亿美元,主要资源为石油和天然气,是中东地区重要区域性组织。总部设在沙特阿拉伯首都利雅得。1999年11月,海合会六国就统一进口税率达成协议,根据协议,进口商品将分成三大类:免税商品、基本商品和其他商品,税率分别为0%、5.5%、7.5%。从2005年3月起,海合会成员将使用统一的海关,彻底消除贸易障碍。2001年12月,也门被批准加入海合会卫生、教育、劳工和社会事务部长理事会等机构,参与海合会的部分工作。海合会的宗旨是加强成员国之间在一切领域内的协调、合作和一体化;加强和密切成员国人民间的联系、交往与合作;推动6国发展工业、农业、科学技术,建立科学研究中心,兴建联合项目,鼓励私营企业间的经贸合作。 另外,在1989年2月,埃及、约旦、伊拉克、也门等4国率先成立“阿拉伯合作委员会”。进入九十年代,埃及、约旦、黎巴嫩、叙利亚4国又在此基础上建立了“马什里克”共同市场。2001年1月,埃及、伊拉克还签订了阿拉伯国家第一个双边自由贸易协定。2001年3月,摩洛哥、约旦、突尼斯、埃及等国外长签署一项声明,宣布建立一个包括地中海沿岸10个阿拉伯国家在内的“阿拉伯自由贸易区”,并将在此基础实现阿拉伯国家联盟在安曼首脑会议上提出的建立“阿拉伯共同市场”的目标。2001年6月,叙利亚、伊拉克、埃及、利比亚4国签署《实施阶段性阿拉伯共同市场》协议,标志着朝阿拉伯共同市场迈出了坚实一步。 4.非洲经济一体化组织简介 (1)南部非洲地区 1969年南部非洲关税同盟成立,包括南非、纳米比亚、博茨瓦纳、莱索托、斯威士兰五国,该同盟内成员国互免关税,南非产品大量进入这些国家市场。另外,南部非洲发展协调会议于1980年4月成立,由安哥拉、博茨瓦纳、莱索托、马拉维、莫桑比克、纳米比亚、斯威士兰、坦桑尼亚、赞比亚、津巴布韦10国组成。其目标是希望能摆脱对南非的经济依赖。尽管其目标尚难以实现,但1992年8月17日在纳米比亚首都温得和克举行的首脑会议上决定签署条约改组为南部非洲经济发展共同体,希望在经济贸易方面拥有绝对优势的南非建立民主制度后,加入南部非洲经济发展共同体,带动非洲南部地区的经济增长。2005年3月,南部非洲经济发展共同体提出计划在2016年使用单一货币,以推动区域贸易的发展。2005年6月29日国家副主席曾庆红和南非副总统祖马在比勒陀利亚共同主持的中南双边委员会第二次全会上发表了联合公报,宣布中国和南部非洲关税同盟同意启动自由贸易协定谈判。 (2)北部非洲地区 阿拉伯马格里布联盟成立于1989年2月17日,由摩洛哥、突尼斯、阿尔及利亚、利比亚和毛里塔尼亚等地处北非马格里布地区的国家组成,简称马盟。其宗旨是在尊重各成员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的前提下,充分协调经济、社会方面的立场、观点和政策,大力发展互补合作,在外交和国防等领域协调立场、互相配合,最终实现经济一体化。但由于受阿尔及利亚及毛里塔尼亚国内局势的影响,于1991年7月24日由摩洛哥外长任轮值主席期间决定暂缓实施这一计划,转向与欧共体合作。1994年11月埃及提出要求加入马格里布联盟,这势必会促进该地区的经贸合作。 (3)东部非洲地区 肯尼亚、乌干达与坦桑尼亚的首脑于1993年11月30日在阿鲁沙签署协议,推动区域经济合作,为恢复16年前因内部意见不一致而解体的东非共同体铺平了道路。 此外还有,由刚果、加蓬、乍得、喀麦隆和中非共和国组成的中非关税和经济同盟,以及1974年由尼日利亚、马里、毛里塔尼亚、利比亚和塞拉里昂等16国组成的西非经济共同体。其中影响最大的则数在1995年6月的阿布贾会议上,非洲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及其代表签署的建立非洲经济共同体条约,要求21世纪30年代在全非洲实现商品、资金、人员和劳务的自由流通,并建立中央银行,发行非洲统一货币。虽然由于政治、经济和历史、宗教等方面的原因,其实际进程可能要花更多的时间,但非洲贸易集团化的趋势则是不可逆转的。 第二节 经济一体化与国际贸易 一、经济一体化的经济效应 经济一体化的经济效应可分为静态效应和动态效应。所谓静态效应就是在假定经济资源总量不变和技术条件没有改进的情况下经济一体化对区域内成员国的贸易、经济发展以及福利的影响;所谓动态效应则是指经济一体化对成员国贸易和经济增长的间接推动作用。 1.静态效应分析(static analysis)——关税同盟理论 在分析经济一体化组织产生的静态效应时,西方国家研究的代表性理论是关税同盟理论。关税同盟理论(theory of customs union)是经济一体化的核心理论。一方面,关税同盟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一种初级形式,也是人类在区域经济一体化方面最早的尝试,例如1826年英格兰与爱尔兰建立关税同盟,1834——1871年存在过德意志关税同盟。这为关税同盟理论的开创提供了实际依据。自从维纳等人奠定关税同盟理论的框架以来,欧共体、中美洲共同市场等关税同盟在一段时间内相继涌现,为关税同盟理论的发展提供了现实的土壤。另一方面,关税属于国际贸易理论中的重要内容,随着国际贸易理论的不断完善,关税及关税同盟理论也得到了发展,从而成为经济一体化的核心理论。 这一理论最早出自德比尔斯(de Beers)发表于1941年的《联邦同盟的关税问题》一书中,而雅各布·维纳(Viner)出版于1950年的《关税同盟问题》则被公认为关税同盟理论的代表作。在《关税同盟问题》一书中,维纳提出关税同盟同时具有贸易转移效应(trade diversion)和贸易创造效应(trade creation),并分析了关税同盟对贸易流量的影响。后来,莫里斯·拜(Bye)和哈伯特·盖世奇(Giersch)等人对这一理论进行了完善。 (1)贸易创造效果 贸易创造效应(Trade Creation Effect)是指缔结关税同盟后,因成员国之间相互减免关税而带来的同盟内部的贸易规模扩大与生产要素重新优化配置所形成的经济福利水平提高的效果。在此,贸易创造表现为由于关税同盟内实行自由贸易后,产品从国内成本较高的企业生产转往成本较低的成员国生产,从而使进口增加,新的贸易得以“创造”。其效果是:(1)由于取消关税,每一成员国由原来生产并消费本国的高成本、高价格产品,转向购买其他成员国的低成本、低价格产品,从而使消费者节省开支,提高福利。(2)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从每一成员国看,扩大的贸易取代了本国的低效率生产;从同盟整体看,生产从高成本的地方转向低成本的地方,同盟内部的资源得以重新优化配置,提高了要素的利用效率。 同时,在关税同盟缔结之前,各国对来自境外的商品征收较高的关税以限制其进口,这样就过度地保护了以较高成本生产的国内企业和产品,导致既不能提高生产要素的产出率,又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建立关税同盟后,由于在成员国之间取消了关税,使部分原属本国企业以较高成本生产的产品转向同盟内以较低成本生产的其他成员国的产品,这样不仅进出口双方国家都可以重新优化配置资源,提高生产要素的产出率,而且进口国家的消费者可以购买到价廉物美的商品,同时降价还可以扩大消费量。为此出口国家可以扩大出口,增加国民收入。因此说,贸易创造从生产(重新优化配置资源,提高生产要素的产出率)与消费(购买价廉物美的商品和扩大消费量)两方面提高了福利水平。 为了便于理解贸易创造,下面用英国经济学家理查德·G·利普塞在其著名论文《关税同盟理论的综合考察》中的例子加以说明。 假设在一定固定汇率下,商品X的价格(假定价格等于成本)在三国已折换成同一货币,在A国X的价格为35元,在B国为26元,在C国为20元。设A国为本国,B国为关税同盟内成员国,C为同盟外其他国家。(见图7-2) 图7-2:贸易创造效果 设A、B两国形成关税同盟后互相取消关税。从图7-2可看出,在缔结关税同盟前,A国自己生产X商品,并凭借征收的很高的保护性关税,有效地阻止来自C国的X商品进口,B国也同样如此。如果A、B两国建立关税同盟,互相取消关税后,A国便会停止生产X商品,并从B国进口,把生产X商品的资源用于生产其他商品,即A国自己生产需要35元成本,而向B国购买只要26元,节省了9元的机会成本,这样就扩大和充分利用了自然资源。对B国而言,由于A国市场消费的X商品均由B国生产,则其生产规模扩大。生产成本降低,B国可获得生产规模扩大的好处。也就是说,缔结关税同盟以前,因为A、B两国设有保护关税,A、B、C三国都生产X商品,三国之间的贸易被关税隔断了。而在缔结关税同盟之后,创造出了从B国向A国出口的新的贸易和国际分工(专业化),这就是所谓的贸易创造效果。这时,A国可以用较低的价格买到X商品,从而提高了福利。从A、B两国整体情况来看,由于生产从高成本转向了低成本,节省了资源,因而能提高福利。对C国而言,由于它原来就不与A、B两国发生贸易关系,所以仍和新的贸易开始一样,没有什么不利;如果把关税同盟国增加收入、增加其他商品的进口的动态效果计算进去,C国也会有利可图。由此可见,建立关税同盟后对整个世界都是有利的。换句话说,建立关税同盟后,关税同盟与外部关系未变,但在同盟内部实现了生产的专业化和贸易自由。从而推动了贸易自由化的发展。 (2)贸易转移效果 贸易转移,指关税同盟建立后,由于成员国之间取消关税和实行对外共同关税,一成员国与非成员国之间的价格较低的进口贸易会被成员国之间的价格较高的进口贸易所取代,从而减少该国的贸易利益。 图7-3:贸易转移效果 如图7-3所示,缔结关税同盟前,设A国不生产X商品,而采取自由地从B、C两国进口,自然就会从成本和价格最低的C国进口。而在同B国缔结关税同盟后,假定A、B两国的关税同盟按C国20元与B国26元的差距,制订30%以上的统一关税。于是,A国把X商品的进口从关税同盟以外的C国转移到同盟内的B国,从成本低的供给来源向成本高的供给来源转移。这就意味着在关税同盟中保护了落后工业,出现了贸易转移效果。A国和C国当然受到损失的同时,整个世界因不能有效地分配资源而使福利降低。即使A国在缔结同盟前有关税保护,并且在C国20元与B国26元之差的30%的范围以内,设为20%,结果也同样如此。这是因为,A国的进口还是从结盟前的较低供给来源转移到现在较高的供给来源因此,贸易转移效应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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