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服务手册
1. 前言
欢迎阁下成为钻石名城小区的业主(使用人)。
我司希望阁下贵为尊贵的业主(使用人),不但能拥有优越的居住环境,更能在完善设施的情况下,享受我们提供的优质服务。
此《服务手册》旨在介绍小区内的设施设备及服务,阐明业主(使用人)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指导业主(使用人)如何防止及应付一些可能发生的问题。请妥善保存此手册,以便随时翻阅。
倘若阁下有其他咨询,请与物业公司联络,我们乐意随时为您提供服务。
长春洪广物业公司 谨启
年 月 日
2.一般事项
2.1 物业公司
物业公司是负责钻石名城小区日常的管理与服务,包括接受及处理业主(使用人)的问询及投诉,从而能令业主(使用人)与物业公司建立一个良好的关系。
物业公司地址: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日 早上8:00至晚上17:00
在上述时间外,物业公司亦有管理人员当值,负责24小时的保安工作。因此业主(使用人)可致电物业公司服务热线电话: 。
2.2 管理费支付方法
阁下办理收房手续时将会接到物业公司发出的“缴费通知书”。请于办理收楼手续时缴纳当年度物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
2.3 业主(使用人)非接触式感应卡
业主(使用人)在入住后将会由物业公司发出业主(使用人)磁卡,供业主(使用人)进出小区及使用小区设施,若业主(使用人)要求补发业主(使用人)卡,业主(使用人)须缴付制作费。
2.4 室内装修申请
业主(使用人)如要进行室内装修,阁下须亲自陪同施工单位到物业公司领取相应资料,并申报施工审批,经审批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2.5 改建及增建事宜
一切改建、加建事宜均需事前向物业公司申报,并得到物业公司书面许可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才可施工。
物业公司有权拒绝一切不合乎国家及本小区相关规定的增建物和改建工程,因此业主(使用人)须在工程进行前参阅及遵守《装修管理规定》。
2.6 维修及保养
业主(使用人)如要求维修户内设施,如供电、排水系统等,可致电物业公司服务热线电话: 。
物业公司将依据《钻石名城房屋质量保证书》标注的维修保养规定提供服务。如因使用不当导致损坏,由业主(使用人)自行负担维修费用。
物业公司会尽快安排工程人员为业主(使用人)处理相关维修事宜。业主(使用人)可参阅维修报价表及在维修工作修复后,签署维修工作单,物业公司将会业主(使用人)签署的维修工作单,将费用计入《缴费通知书》,以便阁下付费。
2.7 告示牌
请业主(使用人)随时留意小区大堂的告示牌,以了解小区管理的重要信息。
2.8 保险
物业公司提醒业主(使用人)对于自己单元内的财产,须自行安排购买保险。物业公司只负责公共区域的安全秩序维护。
2.9 业权(使用权)转移
贵单元若发生业权(使用权)转移,须立刻以书面形式通知物业公司,以便我们为新老业主(使用人)办理相关手续,延续我们的管理和服务。
3.收楼须知
3.1 收楼手续
具体内容请参看业主(使用人)《房屋交付(入住)通知书》。
— 业主(使用人)须在收楼前事先与物业公司预约。
— 携带包括(但不仅限于)收款证明书、购房合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资证。
— 另需缴付各项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年度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等。
— 业主(使用人)须检视单元内的设备是否妥当。
— 在交验表格上签署验收。
— 领取单元钥匙。
注:“管理费起计日期”:自开发商发出《房屋入住通知书》中约定之日起计管理费。
3.2 遗漏工程
业主(使用人)如发现单元内有任何遗漏工程,须于48小时内与物业公司联络,物业公司将会与承建商联系,并尽快安排修理工作,逾期者则被认为业主(使用人)已确认单元的设施设备完好。
3.3 业主(使用人)登记
业主(使用人)须填写“业主(使用人)联络资料登记表”以便紧急情况时可与业主(使用人)联络。
3.4 装修事宜
业主(使用人)进行装修工程,以不危害及损坏其结构、公共设施及他人为原则。业主(使用人)须在装修前细阅及遵守《装修管理规定》,一切违约的工程,物业公司将会制止,而其间引起的费用则由业主(使用人)负责。
3.5 迁入须知
业主(使用人)须于迁入前三天通知物业公司,以便物业公司能调配人员,安排电梯及车位,供业主(使用人)使用。
业主(使用人)在迁入时须亲自控制整个搬运过程,所有包装箱、纸盒、废物等须适当自理或堆放于指定地点,不可弃于公共区域。
4.小区设备及设施
4.1 电力供应
每单元内设独立电表,暗线安装灯位、安全插座及电源开关。
为安全起见,业主(使用人)不可超负荷用电或私自维修电力供应装置。
4.2 消防设备
小区公共地区设有消防栓及灭火器。
4.3 电梯
小区内电梯为业主(使用人)提供24小时服务。
请业主(使用人)不要利用电梯搬运自行车。如携带宠物,需征得同乘人的同意,否则请等到无其他人乘梯时单独乘坐,并保证宠物不在电梯内便溺。
4.4 燃气
每户均提供天然气。开启时间由燃气公司通知。
4.5 热水
热水由业主根据要自己安装设备。
4.6 有线电视
每户直接向辽源市有线电视管理部门申请有线节目。
4.7 供暖
小区市政集中供暖。
4.8 家用空调安装
小区预留室外空调机位,无设计预留机位区域严禁在保温墙外挂空调室外机,以免损坏外墙保温及防水。
4.9 电话插座
每户提供两条直线电话插孔。
4.10 地下停车场
小区地下一层设有停车场,可租赁也可购置,费用根据物业制定的收费标准缴纳租金或管理费。
5.规则及条例
业主(使用人)及访客须遵守下列规则及条款,而物业公司有权根据广大业主(使用人)的利益和实际情况作出修改及增加。
5.1 水、电、燃气使用管理规定
5.1.1 水
5.1.1.1本小区采用IC卡取水方式,业主(使用人)应预付充足水费,以免造成不便。
5.1.1.2小区内的给排水管道由物业公司负责养护维修,业主(使用人)不准随意拆卸、安装、更改管线。如业主(使用人)确需增建,必须事先书面申明理由提交施工方案及图纸,经物业公司批准后,由专业队伍施工,非专业队伍不得进入小区施工。如自行施工,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业主(使用人)承担一切责任。
5.1.1.3业主(使用人)应爱护水表和其他公共管线设备,如发现管道设备损坏和供水不畅,应及时报修,由物业公司负责维修。单元内维修费用由业主(使用人)承担。
5.1.2 电
5.1.2.1本小区采用IC卡取电方式,业主(使用人)应预付充足电费,以免造成不便。
5.1.2.2电路出现故障,应通知物业公司检查维修,不能私自触动公共配电设施,尤其在停电时不得私自作业。如因私自作业造成公共配电设施损坏,应负全部责任。
5.1.2.3偷用公电将按供电局有关规定处理,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人身伤害责任自负。
5.1.2.4业主(使用人)如需特殊用电,可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并接受监督指导,保证安全用电。
5.1.3 燃气
5.1.3.1本小区采用IC卡方式使用燃气,业主(使用人)应预付充足燃气费,以免造成不便。
5.1.3.2业主(使用人)发现燃气灶具、燃气表及其他设备有故障时,应及时报修,不要私自拆装检修,以避免造成意外事故。凡违反燃气公司有关规定,私自违章作业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与人身伤害,均由其自身承担全部责任及赔偿。
5.1.3.3晚间入睡前要关闭燃气开关,认真检查燃气设备,发现有漏气现象及时向物业公司报修,切勿延误时间。
5.2 电信及有线电视收视使用管理规定
5.2.1 电话
5.2.1.1未经物业公司同意,业主(使用人)不得私拆电信线路,如违章施工,造成通讯中断,由肇事者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5.2.1.2电话使用、安装、拆移、更名、过户等都要按电话局规定办理,电信线路有故障时,请及时向电话局报修,不要自私拆检,以避免发生大范围通讯障碍。
5.2.2 有线电视收视
5.2.2.1电视接收和放送设备及线路设施由物业公司负责养护。电视节目内容的播放均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实施。
5.2.2.2当收视效果不好,或者电视信号接收发生故障,请及时通知有线电视公司派专业人员联系进行维修。
5.3 楼区车辆交通管理规定
5.3.1 车辆进入小区区域必须持物业公司核发的车辆通行证,无证车辆需停车登记,由保安人员核准后放行。
5.3.2 禁止5吨以上货车或大、中型客车进入小区,地下停车场限高 米 。
5.3.3 进入小区区域的车辆必须遵守小区区域内交通标志和服从保安人员的指挥。
5.3.4 车辆驶入小区区域应减速行驶,不准鸣笛,如损坏路面或公共设施,必须按价赔偿。
5.3.5 车辆驶入小区区域后不得随意停放、违例泊车、占用公共道路。
5.3.6 不得在停车场主干道上装卸货物,不得在公共区域修理汽车,以保证道路畅通。
5.3.7 严禁车辆驾驶员在小区区域道路上随意乱抛车上废物及垃圾,一经查实,将负责支付清洁费。
5.3.8 为杜绝意外事故,保证小区安全,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品的车辆进入小区区域。
5.3.9 非业主(使用人)的自行车、摩托车不得驶入小区区域,一律停放在小区区域外。
5.3.10 严禁在停车场内冲洗各种车辆。
5.4 小区区域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5.4.1 业主(使用人)的生活垃圾袋装后放于指定地点的垃圾桶内,由清洁人员负责清倒,请不要乱扔乱抛垃圾袋。
5.4.2 进入小区区域的人员要保护环境整洁,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果皮、烟蒂、杂物等。严禁随地大小便。违者将负责清扫现场。
5.4.3 业主(使用人)饲养宠物必须获得政府有关部门及物业公司批准,并保证不会扰及其他业主(使用人),宠物在公共区域所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及影响清洁卫生的后果,由饲养业主(使用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5.4.4 小区的公共区域不得张贴海报、广告和各类宣传资料。建筑物外墙上均不得乱涂、乱画、乱写,违者应负责清洗粉刷费用。
5.4.5 凡乱倒垃圾、污水、杂物,污染公共地方者必须负责清扫现场并受到罚款处理,如由此引起下水道堵塞或损坏,均应负责全部修理费用。
5.4.6 为保持公共环境整洁和宁静,业主(使用人)不得在公共区域内,以及晚间22:00到早晨7:00之间进行有可能骚扰邻居的如弹奏乐器、使用大功率音响器材的行为。
5.4.7 要保持公共通道的整洁,业主(使用人)请勿在道路上乱停放各种车辆,小区区域不得清洗车辆,不得影响道路整洁和影响邻居环境卫生,违者将负责全部清洗费用。
5.5 消防管理规定
5.5.1 业主(使用人)须遵守已签署的有关《钻石名城治安、消防协议书》。
5.5.2 小区区域内所有消防设施不准擅自移动,不准用于其他作业,未经物业公司批准而擅自更动和使用消防设施者,给予罚款处理,情节严重者要负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5.5.3 小区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装载各类易燃易爆物品和剧毒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小区内不得储存上述危险物品。
5.5.4 安全使用燃气,不得随意拆装燃气表和灶具及私接各种燃气管线,燃气泄漏及时报修。
5.5.5 业主(使用人)进行室内装修,需增设电气线路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的,必须按规定进行防火处理。
5.5.6 小区公共区域内进出的通道和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住户不得占用或封堵,禁止在设立禁令的道路上停放车辆。
5.5.7 火警发生后,除灭火人员外,其他人员应迅速有序地转移至安全地带。
6.紧急情况应变措施
业主(使用人)须参阅下列预防措施以应不时之需。
6.1 家居防火办法
6.1.1 切勿让小孩擅取火柴及打火机。切勿让小孩独自留在家中。
6.1.2 家中电插座及电路均应装妥空气开关。
6.1.3 插座不可负荷过重。切勿将太多插销插在三叉电座上。
6.1.4 切勿将电暖炉靠近易燃物品,暖炉附近须保持空气流通,以免发生过热情况。
6.1.5 就寝或外出前,请将所有电源、电器开关、燃气及阀门关上。
6.1.6 应将烟头及火柴的余烬弄熄。切勿在床上吸烟。
6.1.7 所有电器的电线及空气开关应安装妥当,并作定期检查,以确保安全。
6.1.8 在浴室内触电的危险性最大,故除电须刨所用的插口外,不应安装其他插口。特别注意,切勿用湿手换灯泡。
6.1.9 切勿在走廊、梯间放置杂物,以免阻塞通道。
6.2 假如发生火警
6.2.1 切记保持镇定!
6.2.2 如火情来自室外,应紧闭房门,并用湿毛巾堵住门缝,并向门上淋水降温。立即致电通知物业公司,寻求帮助,或打开窗户呼救。
6.2.3 撤离火场时应使用紧急疏散楼梯,切勿使用电梯!如烟雾较多,应伏低身体爬行撤离。
6.2.4 通知家人立即离开住所,关上户门,切勿慌张乱走。
6.2.5 保持冷静,等待物业公司支援。
6.3 水浸
6.3.1 如发现漏水情况,请立刻通知物业公司或通知巡逻中的保安、管理人员。
6.3.2 须将单元内贵重物品移开水浸的地方。
6.3.3 将门关闭以防水流向其他地方,造成损坏。
6.4 燃气泄漏
6.4.1 如发现泄漏燃气,请立刻关闭所有有关燃气用具及供气阀门。
6.4.2 将户门打开,让空气流通。
6.4.3 请勿开灯、拨电话和触及电源。
6.5 电源中断
6.5.1 电源若突然中断,请立刻通知物业公司。
6.5.2 保持冷静,待物业公司通知最新情况安排。
6.5.3 业主(使用人)若离开单元,请将窗户紧闭及确认所有电器电源已处于关闭状态。
6.6 钥匙遗失
业主(使用人)如遗失钥匙,请通知派出所安排有资质的开锁公司开锁,并立即把门锁更换,以防偷窃事情发生。
6.7 地震
6.7.1 保持镇定,迅速撤离或躲在桌子或坚固的结构下寻求掩护。
6.7.2 远离窗户、玻璃隔板、架或悬挂的物件。
6.7.3 地震时不要躲在楼梯底下。
6.7.4 准备应付余震。
6.7.5 地震停止时使用紧急疏散楼梯撤离,切勿使用电梯!
6.7.6 如单元受到破坏,立即通知物业公司。
7.常用电话索引
物业公司电话: 中控室电话: f
火 警:119 匪 警:110 市急救中心:120
查询气象:121 障碍台:112 EMS上门取件:11185
市话查号台:114
----街道办事处:---------- -- -- 派 出 所:----------
燃 气 公 司:---------- 燃 气 抢 修:----------
-- -- 医 院:---------- 搬 家 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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