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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县洛亥二号井煤业有限公司二号井煤矿
建设项目专项治理方案
2017年2月15日
珙县洛亥二号井煤业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专项治理方案
我矿是省政府批准的资源整合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150kt/a。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于2009年11月9日以“川经信煤炭函〔2009〕1430号”文件批复同意了我矿有关矿井整合扩建工程的初步设计;2010年2月2日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以“川煤监〔2010〕70号”文件批复同意了我矿有关矿井整合扩建工程的初步设计安全专篇。按照初设方案和安全专篇的要求,珙县煤炭管理办公室于2010年6月11日以“珙煤管发〔2010〕239号批准珙县洛亥二号井煤业有限公司二号井煤矿整合工程开工,珙县煤炭管理办公室于2014年8月11日以“珙煤管发〔2014〕57号”文件批准珙县洛亥二号井煤业有限公司二号井煤矿整合工程联合试运行,因政策性延误,2017年1月9日珙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珙安监发〔2017〕6号”文件批准我矿恢复联合试运行,因此目前我矿正处于建设试运行阶段。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工作,全面贯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建设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消除煤矿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巩固我矿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根据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关于开展煤矿建设项目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川安监函〔2016〕1号”文件要求,矿井于2月16日至3月10日对照建设项目专项治理重点内容和标准实施了自查自纠活动。
一、建设项目专项治理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煤矿建设项目专项整治工作,决定成立我矿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 长:余照培(业 主)
副组长:蹇 华(总经理)
成 员:张中奎(矿长)、卢王强(总工)、王道波(安全矿长)、黄勇(通风副总)、朱汉武(生产矿长)、周淑均(机电矿长)、王林(后勤负责人)及各科室及施工队伍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总工办,办公室主任由徐明波兼任,具体负责煤矿专项整治行动的管理和督促落实工作。
二、建设项目专项治理主要内容
全面落实我矿建设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企业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把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职工。
(一)综合整治内容
1、矿井建设项目法定审批手续是否完备。
2、严格按照批准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组织建设。
3、严格专业施工队伍资质管理。
4、严格工程质量监理。
5、严格工程质量监督认证。
6、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
7、加强补充地质调查与勘探和水害防治工作。
8、建设矿井必须落实建设工程所需资金。
三、建设项目专项治理内容落实情况
1、矿井相关手续齐全,不存在未批先建、批小建大的现象,矿井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因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需修改设计的已报原审批单位审查批准;矿井进入试生产前已完成投产前全部施工项目及工程量。
2、矿井建设按照批准设计进行建设,井口布置、水平划分、采区布置、首采工作面位置、采煤方法和主要设备符合设计内容,项目建设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基本落实到位,建立健全了煤矿建设管理机构和安全监管体系,设置了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员;组织制定了瓦斯、水、火等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落实;不存在以改造建设名义擅自组织生产的现象。
3、施工部门建设安全主体责任基本落实到位;并配备了专职安全员;已严格落实施工人员培训制度;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4、矿井设计总投资金额未超过3000万元,但矿井根据自身情况与四川新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签订了监理合同,监理单位配备足够数量的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监理制度;监理日志、监理月报、旁站记录。
5、矿井严格执行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依据规定申请办理质量监督手续,与工程质量监督认证单位签订了工程质量监督认证合同,
6、矿井配备足够的采矿、通风、机电、地测等专业技术人员,设计单位按时委派相关专业人员到施工现场,加强与矿井的沟通交流,及时协助解决相关问题。
7、严格执行煤矿建设规范、防治水规定及153号文件,开工前地质勘探程度已达到相关规定,查清矿井内和周边采空区分布区域、面积及积水、积气等情况。矿井严格执行每三年进行一次水害现状调查的规定,编制了水患现状调查报告,并经省级防治水中心进行了备案。
8、矿井在恢复建设施工前应业主已落实了建设工程所需的全部资金,并经县级主管部门认可。
9、矿井不存在擅自生产出煤或在建设区域内生产出煤的行为。
五、建设项目专项整治存在问题
1、井下巷道变形严重,需长时间进行巷道维修工程后才能进入整合工程竣工验收阶段。
2、地质调查方面矿井还未编制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
珙县洛亥二号井煤业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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