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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陋室铭》中的“陋”如何理解
河北省宁晋县侯口中学 曹献哲
《陋室铭》是初中语文经典篇目。作者刘禹锡写了自己虽身居陋室,但情趣高雅,不与世俗同流合污的君子风度,表达了高洁傲岸的情操。
文章开篇运用比兴的手法引出主旨句“斯是陋室,惟吾德馨”,结尾引用《论语》中的“何陋之有?”呼应开头收篇。以“陋”字反衬作者品德高尚。“陋”在文中关键之处出现两次,有着很重要的地位,解释不准确会影响对全文的理解。那么“陋”是人们普遍认为的“简陋”吗?
我们可以从本文开篇的比兴手法切入分析。“比兴”是古代诗歌的常用技巧。“比”指比喻,是对人或物加以形象的比喻,使其特征更加鲜明突出;“兴”就是起兴,即借助其他事物作为诗歌发端,以引起所要歌咏的内容。“比兴”要求所比之物与本体要有可比性和相似之处;所“兴”之事物,必须要与所咏之事情、事物有必然的联系。
我们再看本文:“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斯是陋室,惟吾德馨。”这里以“不高之山”和“不深之水”比“陋室”。既然是比兴的手法,两者之间就要有相似、相关之处。“陋”如果解释为“简陋”,就与前面的“不高”和“不深”不搭配了;再者,如果居所简陋,怎么还会有“帘子”“琴”和“经卷”呢?显然,这样的解释偏离文意了。
其实,“陋”的本义是“狭窄、狭小”《说文》:陋,阨陝也。如:《论语》:“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这里的“陋巷”指狭窄的巷子,如果理解成“简陋的巷子”就错了,也不合情理。《陋室铭》中的“陋”也是用的本义“狭小”,“陋室”即指“狭小的房子”,与上文的“不高之山”和“不深之水”相照应:山并不高,但因为有神仙居住,就闻名四海了;水并不深,但有蛟龙潜伏,就显得有灵气了。房子并不大,因为主人道德高尚,所以就美名远播了。
唐穆宗长庆四年(824年)夏,刘禹锡调任和州(今安徽和县)刺史。到达和州时,正值百年未遇的大旱。他亲自带领民众抗旱救灾,并且要与和州老百姓同甘共苦,执意不住府衙,而是依土山盖了几间房子,因狭小,故取名“陋室”。宋代江宁知县王象之的《舆地纪胜》中记载:“今存之陋室,……为一正房两厢房,小巧而紧凑。”
又一说,刘禹锡去和州上任。当地官员是个趋炎附势的小人,他见刘禹锡被贬而来,便百般刁难,给他的居所由三间缩小到一间半,后来又缩小到一间只能容一床一桌一椅的小屋。半年间,连搬三次家。刘禹锡因此愤然提笔写下《陋室铭》,并请人刻于石上,立在门前。
可见“陋室”即指“狭小的房子”。刘禹锡虽身居陋室,但心念百姓。他亲自带领和州民众挖塘筑坝,疏浚河道。经过数月的治理,加上他颁布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法令法规,抗旱取得胜利,和州的农业生产又重现生机。因此他借《陋室铭》抒怀,表明为官者,必须品德高尚,一心为民。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只有这样才能为人所称道。居所狭小不要紧,只要主人品德高尚,那么这里就显得高雅脱俗了,就会美名远扬。
在唐代,特别是唐中后期,王公贵族生活腐化,整日不务正业。《新唐书》记载:“诸王日朝侧门,既归,即具乐纵饮,击球、斗鸡、驰鹰犬为乐。如是岁月不绝。”一个人情趣低俗,整日饮酒作乐、斗鸡走狗,居所再华美再高大又有何用?作者以此文来暗讽那些身居华美、高大宫殿中的声色犬马之徒,表达了不与他们同流合污的高洁情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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