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东莞市黄江镇田美南工业区旧厂地块
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为贯彻省、市"三旧"改造政策,推动东莞市产业结构调整和
转型升级,完善城市功能,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 法律、法规、广东省及东莞市"三旧"改造相关政策及实施细则等 规定,根据《东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和《东莞市城市房屋
拆迁补偿标准》 ,以及东莞市黄江镇拆迁补偿方案,结合田美村拆迁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经黄江镇经济联合总社研究决定
物包括私人住宅及其它建(构)筑物包括厂房、宿舍及厂区内办公
楼、商业用房、集体物业等只实行货币补偿,不进行房屋产权置换。
二、土地及建(构)筑物的货币补偿:
( 1)国有土地地上房屋等将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条例》实施补偿、集体土地以及地上建(构)筑物包括厂房、宿舍
及厂区内办公楼、商业用房、集体物业等,参考有资质的房地产评
估机构做出的评估价格进行补偿。
( 2)私人住宅补偿参照附件《东莞市黄江镇田美南工业区改造
用地货币补偿标准》进行货币补偿。
三、无房产权证的建(构)筑物
( 1)无房产权证的建(构)筑物,在拆迁补偿方案公布后,按
规定完善相关手续的,参照具有房产权证建(构)筑物的补偿办法 给予补偿。实际操作中可由镇政府或村委会代补办完善相关手续,
:本案中所有土地及建筑
并在补偿标准中扣除有关规费、罚款。
( 2)拆迁方案公布后,抢修抢建的建筑物以及违法建筑和超过
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实际建筑成本进行补偿。
四、附则
( 1)土地使用权人、被拆迁人在签订补偿协议书的同时,应交
出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由有关部门注销,办理抵押的当事
人应负责解除抵押手续。
( 2)拆迁设有抵押权或者被查封的房屋,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
执行。
( 3)本办法仅适用于黄江镇田美南工业区改造单元中涉及的房
屋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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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黄江镇田美南工业区改造用地
货币补偿标准
一、 土地:
(一) 宅基地:按土地面积: 2000 元 /平方米
二、 房屋:
(一) 混凝土楼房:①混凝土框架结构楼房: 800 元 /平方米,
②混凝土砖混结构楼房: 680 元 /平方米
(二) 红砖结构瓦房: 3 米滴水以上的 400 元 /平方米,
2-3 米的 350 元 /平方米
2 米滴水以下的 250 元 /平方米
(三) 泥砖屋(包括金包银屋) ; 3 米滴水以上的 350 元 /平方米
2-3 米的 250 元 /平方米,
2 米滴水以下的 200 元 /平方米
(四) 简易铁皮棚: 150 元 /平方米,铁皮屋: 350 元 /平方米
(五) 石棉瓦: 50 元 /平方米
三、 其他建筑物:
(一) 围墙: 1、贴瓷片围墙: 150 元 /平方米
2、批灰油围墙 100 元 /平方米
(二)水泥路:
1、混凝土路面: 150 元 /平方米(厚 25CM), 130 元 /平方米(厚
20CM), 110 元 /平方米(厚 15CM), 90 元 /平方米(厚 10CM)
2、普通水泥路面: 60 元 /平方米。
注:①以上各项目补偿价格含水、电、电视、电话、网络安装及搬迁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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