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ⅩⅩEHS 法律法规合规性评价报告
一、评审的目的
依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1:2011、 《环境管理体系》ISO 14001:2015 标准,
及公司《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要求,在管理者的领导下,品质部根据公司的经营管理及生产服 务等相关的活动情况进行法律法规合规性评价,为年度管理评审提供依据。EHS 法律法规的合
规性评价有一下作用:
(一)提高普法工作绩效,促进学法与用法的密切结合。
(二)提高各方面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企业形象。
(三)增强企业防范法律风险能力,更好地维护企业权益。
二、评级区域及范围
及功能部门,识别评价使用的 EHS(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三、评价标准(评级依据)
1、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2、环境法律法规、职业健康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环境管理制度、地方性环境法规、标准
和其他要求等。
四、评价时间:2015 年 12 月 15 日
五、评价组成员
王建英、赵锡连、王胜谦、谢江云、何如海、左建军、李浩刚、安委会等成员。
六、符合性判定情况
根据体系要求,由公司品质部识别、获取与本公司相关的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法律。品质 部共识别了 65 项有关 EHS 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其中 ISO 14001:2015 识别 15 项法 规,共 115 条;OHSMS 识别 50 项法规,共 407 条。法律法规获取途径主要有政府环保部门网
站、公司文件要求、环保部门等。
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进行适用 性、有效性选择和确认,及时更新《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清单》和其他要求及时传达到全体员
工,按照要求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实施控制。
1、环保
1)环境影响评价
遵守和执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我厂新增加项目和设备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表(书) 》均通过了环保局的审批,并取得了相应的环保验收批复。
2)污染防治及"三同时"竣工验收
遵守和执行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制度。我公司认真按照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积极落实和建
设污染治理设施,有效治理和控制污染,实现达标排放。其中:
生产一厂:
①产生的废气:催化燃烧炉排放的废气,排气筒高度为 20m;配料车风机排放口产生的废气,
排气筒高度为 6m。排放标准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11/501-2007)Ⅱ类标准, (
燃 油 锅 炉 陈 胜 的 废 气 烟 囱 高 度 为 20m , 排 放 标 准 执 行 《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DB11/139-2007) 以上大气污染物均委托第三方检测中心每年进行检测,除锅炉的烟尘不符 。
合要求外,其余的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②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排入污水储存池,污水储存池及污水管路做了防渗 处理。待污水池满后交由北京环卫集团房山有限公司处理。排放符合《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11/307-2013)
③产生的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工作时产生的噪声,生产设备安置于车间内,球磨机墙壁及屋顶 设吸声材料,球磨车间及涂覆车间门窗为隔声门窗,生产时候保持门窗关闭,有效地控制了噪
声污染。 每年通过第三方检测中心对厂区噪声进行检测, 区噪声排放完全达标, 能达到
厂 均 《工
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12348-90)中一类标准,即:昼间 55db,夜间 45db。 符合《中华
( ;
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防治法》
④废弃物—依法转移、处理废物。我公司产生的废物主要有成品边角料、废有机溶剂、有机树
脂类废物和生活垃圾。废有机溶剂、有机树脂类废物和成品边角料分类集中收集后作为危废处
理;生活垃圾分类并集中收集,定期由房山区石楼镇镇政府综合办统一清运处理。公司固废严 格按照《废弃物管理制度》进行管理,特别是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
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3)环境监测
加强对已建成的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自查,定期维护保养,做好日常环境管理、
内部监测与控制。
坚持对污染物排放的外部监测,每年委托具有资质的外部监测机构对我厂的废气、噪声进 行监测一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据外部监测的报告显示,经治理后的废气、噪声等污染物排
放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和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
2、职业健康
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护设施与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办 、
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
、 、 、
规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 、
①可能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场所(我厂有接触化学品、噪声、粉尘、紫外线、烟尘等岗位) ,委托了北京中瑞环泰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测,每年检测 1 次。据检测结果报告表明,我厂可能
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场所均未超过国家规定的限制。
②对从事接触化学品、噪声、粉尘、紫外线等岗位,均配备适当的劳保防护用品。同时,对全 厂从事这些岗位的操作人员,委托具有职业病检测资质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职业安 全卫生研究所石龙医院》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据检测结果报告表明,
未发现职业病案例。
3、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
遵守和执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 、
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锅炉定期检验规则》《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
、 、 、
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我厂的特种设备全部定期检验:从事电工、压力容器、叉车司机等特
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获得国家认可的证书,做到持证上岗率 100%。
4、电气安全、防雷
遵守和执行《用电安全导则》 GBT13869-2008)的有关规定,安装和使用电器及厂房防雷 (
设施。目前有机溶剂库安装有防雷设施,由房山区气象局每年检测 1 次。
5、工伤保险
遵守和执行北京市《工伤保险条例》 、北京市《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 伤保险》等 《工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厂为所有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本厂安委会定
期每年汇总分析年度工伤事故,针对高危险区域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施。
6、化学品管理
遵守和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工作场所安全使
、 、
用化学品规定》《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 险化学
、 、 《危
品仓库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 、
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我公司制定专门部门进行统筹管理化学品,确保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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