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2012年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推进计划表
项目
名称
主要内容
三年
目标
2012年工作
月度计划
困难
与问题
责任
领导
责任部门
(责任人)
1、加快确立“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
1、根据小商品生产、交易特点,探索确立以公平市场主体、商品归类管理、责任追溯追究等为主要内容,以“管得住、通得快”为主要特征的新型贸易方式,努力形成在全球组织进口、出口和转口贸易的新渠道和新方式。
2011年完成研究,形成具体方案向国家相关部门上报;2012年出台试行;2013年规范完善。
推动“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确立。
3月底前,争取具体方案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上报国务院;
9月底前,争取完成国家层面的征求意见;
11月底前,争取获批并试行。
▲商务局(楼章能)、发改委(洪信强)、财政局(地税局)(赵绍辉)、工商局(鲍荣建)、国税局(杨时民)、质监局(史嘉良)、海关(邵洪斌)、检验检疫局(吴荣跃)、人行(杨英明)、商城集团(贾军花)
2、制订实施与“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相配套的监管办法
2、探索制订实施与“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相适应的海关监管办法,建立新型通关监管作业模式。
2011年出台海关监管办法并试行;2012年规范完善。
制订实施与“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相配套的监管办法。
1~6月,开展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课题调研,拟定海关配套政策措施和监管办法,争取总署层面下发义乌小商品出口监管改革方案;
1~6月,鼓励应用“义乌小商品出口综合治理系统”,优化完善系统功能;推动义乌市政府建立政府主导的义乌小商品出口综合治理机制;
1~12月,努力扩大商户联网面,重点推进仓库联网,完善监管链条;
1~10月,做好义乌港功能布局的海关专业指导,着手准备搬迁基础工作;
5~12月,研究并实施与义乌小商品出口特点相符的出口分类通关改革,争取年底前试行。
监管办法细则需待“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及适用条件确立后予以明确。
▲海关(朱智富)、发改委(洪信强)、经信委(王基昌)、财政局(李晓玲)、商务局(张锦泉)、物流办(王建明)、工商局(冯国平)、国税局(杨时民)、检验检疫局(吴荣跃)、人行(王红英)、商城集团(吴衍虎、贾军花)
2、制订实施与“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相配套的监管办法
3、探索制订实施与“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相适应的检验检疫监管办法,构建地方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综合治理机制和市场准入机制,探索自主申报检验检疫模式,深化出口主体分类管理体制改革、通关单证管理体制改革、检验检疫不合格产品处置改革,形成市场采购商品的长效监管模式。
2011年出台检验检疫监管办法并试行;2012年规范完善。
1、探索建立采购地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责任制度。
2月份,专题研究建立采购地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责任制度事宜;3月~4月,开展调研,制订出台相关制度规范;5月~6月,基本形成制度体系,并在一定范围内试运行;7月~9月,进一步完善相关做法,实现规范制度运行全覆盖;10月份以后,实现采购地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责任制度有效运行。
市场采购贸易环节多,主体杂,各职能部门之间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信用管理平台、执法协作平台等尚未建立,部门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紧密协作、提高效能难以实现。
▲检验检疫局(吴荣跃)、发改委(叶汉国)、商务局(姚咸明)、物流办(吕大纲)、工商局(鲍荣建)、海关(朱智富)、人行(王红英)、商城集团(贾军花)
2、建立采购地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溯源制度。
2月份,专题研究建立采购地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溯源制度事宜;3月~4月,开展调研,尽早制订出台相关制度规范;5月~6月,基本形成制度体系,并在一定范围内试运行;7~9月,进一步完善相关做法,实现规范制度运行全覆盖;10月份以后,实现采购地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溯源制度有效运行。
3、完善市场采购进出口商品经营主体监管制度。
2月份,专题研究完善市场采购进出口商品经营主体监管制度;3月~6月,开展调研,制订出台相关制度规范,明确主体监管。
4、探索建立采购地进出口商品快速通关机制。
2月份,专题研究建立采购地进出口商品快速通关机制;3月~5月,开展调研,制订出台相关制度规范;6月~10月,根据内陆口岸建设进展情况,对市场采购出口商品尽快试行检验放行、验证监管、信用监管措施,对目的地为义乌的进口商品,逐步扩大直接放行范围和数量,减少采购地进口商品在口岸滞留时间;10月以后,进一步完善相关做法,实现规范制度运行全覆盖。
5、加快建立和完善采购地检测和技术服务体系。
2月份,专题研究加快建立和完善采购地检测和技术服务体系事宜;3月~8月,开展调研工作,加大对出口小商品质量安全检测国家重点实验室软硬件投入;10月底前,基本建立与市场采购发展相适应的检测服务体系。
2、制订实施与“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相配套的监管办法
4、探索制订实施与“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相适应的税收政策和管理体制,提出市场采购出口货物免税备案管理办法,对设立在义乌市的外贸公司在义乌采购货物出口实行不征税、不退税政策;对义乌市经营户供外贸出口的上述不征税不退税货物,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
2011年完成研究,形成具体方案向国家相关部门上报;2012年出台监管办法并试行;2013年规范完善。
制订并争取获批《市场采购出口货物免税备案管理办法》。
2月邀请税务总局领导来义乌进一步调研、指导;
5~10月会同相关部门制订《市场采购出口货物免税备案管理办法》;
12月底前争取获批试行。
▲国税局(杨时民)、发改委(洪信强)、财政局(地税局)(赵绍辉)、商务局(张锦泉)、海关(朱智富)、检验检疫局(吴荣跃)、人行(杨英明)、商城集团(贾军花)
2、制订实施与“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相配套的监管办法
5、探索制订实施与“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相适应的外汇管理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自然人开立外汇结算账户等政策。
2011年完成研究,形成具体方案向国家相关部门上报;2012年出台监管办法并试行;2013年规范完善。
争取外国自然人在取得工商执照后,开立个人外汇结算账户。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可申请开立外汇结算账户。
1~3月继续完善与“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相适应的外汇管理政策等;
4~5月走访工商、海关、国税等部门,了解把握新政策;
6~8月向外管浙江省分局沟通汇报;
9~12月向总局沟通协调,争取有利条件。
要在主体资格及商务部门赋予对外贸易经营权后才能实现。
▲人行(王红英)、发改委(洪信强)、经信委(王缉昌)、财政局(地税局)(毛新生)、商务局(张锦泉)、物流办(何福龙)、工商局(鲍荣建)、国税局(杨时民)、海关(朱智富)、检验检疫局(吴荣跃)、商城集团(贾军花)
2、制订实施与“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相配套的监管办法
6、探索制订实施与“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相适应的工商监管措施和办法,放宽外贸主体资格条件。
2011年完成研究,形成具体方案向国家相关部门上报;2012年出台监管办法并试行;2013年规范完善。
1、开展与“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相适应的工商监管措施的课题调研
从本局研究生人才库中挑选人才,针对工商新型监管措施开展课题调研,2月底前完成。
邀请工商管理专家、教授对工商新型监管办法进行课题调研,5月底前完成。
外国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准入突破存在法律法规的约束和政策瓶颈。
▲工商局(鲍荣建、施扬)、发改委(洪信强)、经信委(王基昌)、财政局(地税局)(毛新生)、商务局(张纲)、物流办(吕大纲)、国税局(杨时民)、海关(朱智富)、检验检疫局(吴荣跃)、人行(王红英)、商城集团(胡衍虎、贾军花)
2、制订与“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相适应的工商监管办法。
制订工商新型监管办法草稿;6月底前完成;
积极走访相关部门,征求各部门对工商新型监管办法的修改意见,7月底前完成。
以“管得住、通的快”为目标,以贸易便利化、监管规范化为原则,出台并试行“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资源共享、协同监管”的市场采购新型监管模式,11月底完成。
3、创新电子商务发展管理模式
7、加强对移动通信和物联网技术应用研究,建设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海量数据储存与信息处理中心,规划建设电子商务园区。探索建立电子商务的信用、交易、支付、登记、安全认证等管理机制,规范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及电子支付相关业务,促进电子商务加快发展。
2011年启动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海量数据储存与信息处理中心、电子商务园区建设;完成电子商务管理机制研究,形成具体方案向国家相关部门上报。2012年全面推进。2013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全面推进实体市场和虚拟市场的融合发展,加快提高市场主体电子商务的应用率和操作水平。
1~6月,完成国际电子商务的拓展、推进两大市场融合等课题研究。
1~12月,开展“电子商务大讲堂”培训工作。
6~12月,建立电子商务相关信息库。
1~12月份,提出“智慧商城”市场信息化规划方案并分步开展实施。
1~6月份,设立“义乌国际电子商务城有限公司”;提出电子商务城规划建设初步方案;做好电子商务园区建设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1~6月份,支付平台软、硬件平台开发建设;1~12月份,争取第三方支付业务许可证。
1、义乌电子商务城公司设立进展较慢,原因是浙江省铁投公司到目前为止,仍未明确出资主体。
2、第三方支付业务许可证申请成功难度较大。
▲商务局(杨忠宏、姚咸明)、商贸服务业集聚区管委会(楼小东)、经信委(王基昌)、科技局(傅淑英)、人行(柴育红)、商城集团(陈荣根)
3、创新电子商务发展管理模式
8、推动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规范发展。
2011年制订工作方案;2012年启动申报工作;2013年争取获批开展。
全面实施,争取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
1~2月指导拟开办支付业务的非金融机构按照支付业务相关管理规定做好申报资料的准备和完善工作;
3~4月做好拟开办支付业务的非金融机构与金华、杭州等上级行的沟通协调工作,争取上级行的指导;
5~7月争取完成《支付业务许可证》的上报工作;
8~12月补充完善申报材料,加强协调沟通。
新设非金融机构业务许可证审批严格,存在一定的难度。
▲人行(杨英明)、商务局(杨忠宏)
4、加快建设国家级小商品国际贸易区
9、拓展提升义乌市场成为国家级小商品国际贸易区,争取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会同工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等国家有关部委,支持建设国家级小商品国际贸易区,对符合条件的外贸公司、物流企业、生产企业、总部企业、金融企业在所得税、营业税、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等方面予以减免。通过对具有发展潜力的国际贸易相关行业中的优秀企业在进行认定的基础上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
2011年完成研究,形成具体方案向国家相关部门上报;2012年出台国家级小商品国际贸易区相关优惠扶持政策;2013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开展国家级小商品国际贸易区的课题研究。
4月份前,完成课题调研工作;
9月份前,完成课题初稿;
12月份前,完成课题结题。
▲商务局(姚咸明、黄仕林)、国税局(杨时民)、财政局(地税局)(赵绍辉、毛新生)、商贸服务业集聚区管委会(黄卫勇)、发改委(叶汉国)、经信委(王基昌)、国土局(吴小平、张黎明)、建设局(杜新林)、外侨办(李志强)、国际商贸城管委会(楼键敏)、商城集团(贾军花)
4、加快建设国家级小商品国际贸易区
10、建设“非洲产品展销中心”等进口商品展贸专区,积极举办进口商品展。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非洲产品展销中心”等进口商品展贸专区招商推介。
2011年 “非洲产品展销中心”投入使用;2012年持续培育;2013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持续培育“非洲产品展销中心”,建设“东盟中心”。
2~3月份,了解非洲产品展销中心、东盟中心的经营、建设情况,开始东盟中心等的招商工作,研究举办进口商品展相关工作;
4月份,研究制订相关的优惠政策;
5~9月份,筹备第一届义乌进口商品展;
10月份,争取举办第一届义乌进口商品展,与义博会同期举行;
11~12月份,对进口商品展贸专区建设情况进行年底总结。
▲商务局(郑厚泽)、外侨办(李志强)、会展办(王国成)、国税局(杨时民)、海关(邵洪斌)、检验检疫局(吴荣跃)、商城集团(胡衍虎)
4、加快建设国家级小商品国际贸易区
11、探索建立完善有利于发展进口、转口贸易的政策体系,简化进口清关程序。争取进口商品馆的进口商品按照海关对进口展览品的有关规定,为义乌进口商品馆的暂时进口商品办理延期事宜提供便利。
2011年完成研究,形成具体方案向国家相关部门上报,争取进口商品馆的进口商品按进口展览品最长期限管理;2012年出台一批优惠扶持政策;2013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出台一批扶持进口、转口贸易的优惠政策。
3月,赴重庆两江新区等改革前沿地区考察学习;
6月底前,由各责任部门在现有政策意见初稿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切实可行的优惠政策实施意见;
7月底前,由商务局召集各责任部门讨论优惠政策实施意见,并汇总整理,上报市政府;
10月底前将优惠政策实施意见向上申报审批。
▲商务局(姚咸明、黄仕林)、▲海关(邵洪斌)、外侨办(李志强)、国税局(杨时民)、检验检疫局(吴荣跃)、商城集团(贾军花)
4、加快建设国家级小商品国际贸易区
12、争取商务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在义乌市场设立进口商品免税区,开展进口商品免税试点。
2011年完成研究,形成具体方案向国家相关部门上报;2012年加快推进;2013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开展免税试点的研究培育工作。
2~3月份完成上报材料的初稿;
4~6月份,征求我市相关部门意见,修改上报材料;
7~8月份,向省商务厅汇报,并由省商务厅牵头征求省级相关部门意见;
9~10月份,争取材料上报省政府;
年前争取上报省商务厅。
▲商务局(郑厚泽)、财政局(赵绍辉)、国税局(杨时民)、海关(邵宏斌)、检验检疫局(吴荣跃)、商城集团(贾军花)
4、加快建设国家级小商品国际贸易区
13、争取建立国家级救灾物资仓储采购基地和信息平台。
2011年制订工作方案;2012年争取获批。
争取国家级救灾物资仓储采购基地和信息平台获批。
5月底前完成项目可行性报告;
9月底前完成仓储采购基地和信息平台选址的预选工作;
10月底前完成信息平台开发工作;
12月底前完成信息平台建设全部工作。
民政部已完成“十二五”期间国家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布点工作,涉及发改、建设、财政等部委,新增一家国家级救灾储备仓库难度较大,可能性比较小。
▲民政局(蒋民、何其寿)、商务局(张纲)、商城集团(胡衍虎)
5、着力打造重要的国家级会展平台
14、争取将义乌市场及展会纳入国家对外合作项目及大型活动,做大做强“义博会”,争取将“义博会”列为商务部重点支持展会,将义博会境外展纳入中国商品展览会工作序列,配套统一的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政策,争取以义博会境外展的模式组团参加商务部在海外自主主办的中国商品展览会,以义博会自办展形式在境外开展巡回展。
做大做强“文博会”、“森博会”、“旅博会”,争取分别列为文化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旅游局重点支持展会。争取将义乌各大展会及市场招商项目结合到商务部、外交部、贸促会等国家有关部门对外合作项目及大型活动中。积极探索会展产业化发展道路,争取国家级协会、国际展览机构在义乌开展会展业务。
2011年争取列为国家有关部门重点支持展会,争取相应的政策支持。2012年全面实施。2013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1、办好四大展会。
4月底前,办好2012文博会,7~12月份,开展2013文博会招展招商工作和重大活动组织筹备;
5月底前,办好2012旅博会;
10月底前,办好第18届义博会;
11月底前,办好第5届森博会。
▲会展办(刘金土、王国成)、▲商务局(郑厚泽)、▲文广新局(赵桂兴)、▲林业局(王碧荣)、▲旅游局(吴建华)、▲商城集团(丁云峰)、财政局(赵绍辉)、外侨办(李志强)、贸促会(姚咸明)
2、加强展览项目“引进来”、“走出去”。
8月份举办“外贸500强企业论坛”,9月份举办环发论坛和“环保展”;
6月,办好义博会迪拜展;
11月底前,办好义博会印度展、意大利展。
3、争取与商务部服务贸易司构建新的合作模式。
2~4月份,形成统一的合作思路,请商务部在义博会组展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加大行政推动力度;
5~7月份,向省商务厅、国家商务部沟通汇报,争取支持;
8~9月份,修改合作意见,正式上报“构建义博会组展模式的报告”;
年前争取获批。
4、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
全年,争取将各大展会列为各相关部委重点支持展会,予以实质性支持;并争取将义博会境外展纳入中国商品展览会工作序列,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
全年,争取国家相关部委支持,结合各大展会筹备进度,举办若干场新闻发布会,并争取参加各部委大型对外活动(如中秋、国庆活动等)进行推介。
6、积极创办境外经贸合作区
15、加快“走出去”步伐,基本建成中国义乌(坦桑尼亚)经贸合作区,探索积累市场“走出去”经验。探索按照“政府扶持、企业化运作”模式,分阶段创办境外中国商品展示中心以及订单服务中心、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大力发展国际营销网络,搭建中小企业集群式“走出去”平台。
2011年启动建设中国义乌(坦桑尼亚)经贸合作区,争取与坦桑尼亚有关方面签订框架协议;2012年加快建设;2013年基本建成。
加快建设中国义乌(坦桑尼亚)经贸合作区。
1~3月份,密切与坦桑尼亚工贸部、出口加工区等政府职能部门的联系,推动土地拆迁工作落实;就利用坦桑尼亚国防部160亩军营地块合作开发项目与中航技公司继续开展商谈;召开泛非公司股东会议,商讨股东结构调整,研究落实项目工作计划;组织工作人员赴坦桑尼亚,做好项目各项衔接工作;
4~6月份,根据项目用地落实情况,确定项目合作形式,选聘专业人才,组建项目运营团队;调整完善项目规划布局,科学制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做好项目立项报批准备工作;
7~9月份,根据用地到位情况,筹集项目资金,完成坦桑尼亚方的公司机构设置和人员组建;完成项目国内、国外立项审批;
10~12月份,研究制订一期项目实施方案,开展项目宣传推广;一期项目开工建设;拟定一期项目招商方案。
▲商务局(翁健平)、▲商城集团(丁云峰)、公安局(楼辉腾)、财政局(赵绍辉)、外侨办(李志强)、海关(邵宏斌)、检验检疫局(吴荣跃)、人行(杨英明)、银监办(徐佶)
6、积极创办境外经贸合作区
16、健全引导和规范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的机制,争取商务部牵头,会同外交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外汇局等国家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商贸物流型境外经贸合作区扶持办法。
2011年制订专项工作方案;2012年出台一批“走出去”重要扶持政策;2013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制订扶持政策并试行。
6月底之前,完成政策初稿;
8月底之前,政策初稿上报省商务厅。
▲商务局(翁健平)、公安局(楼辉腾)、财政局(赵绍辉)、外侨办(李志强)、海关(邵宏斌)、检验检疫局(吴荣跃)、人行(杨英明)、银监办(徐佶)、商城集团(贾军花)
7、加快建设义乌商贸服务业集聚区
17、加快实施商贸服务业集聚区规划,努力形成产业高度集聚区、空间布局合理、功能作用强大的集聚区。
2011~2012年加快建设,2013年商贸服务业集聚区框架基本形成。
1、修改完善《义乌商贸服务业集聚区产业功能分区规划》。
9月底前报市政府审核,12月底前报省发改委备案。
1、土地等要素制约问题。国际生产资料市场二阶段、三阶段和国内物流中心项目二区块都涉及到用地规划调整和标田占标平衡,如不能解决将影响下一阶段工作。
2、项目建设业主资金筹措难(商城集团、交发公司)。两个项目总投资大,建设周期长,对建设业主单位建设资金筹措要求高。
▲商贸服务业集聚区管委会(黄卫勇)、发改委(洪信强)、经信委(王晖平)、财政局(地税局)(毛新生)、国土局(陈正强)、建设局(杜新林)、商务局(张锦泉、黄仕林)、物流办(何福龙)、国税局(杨时民)、国际商贸城管委会(楼键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季小丹)、文化中心指挥部(杨旭升)
2、推进集聚区重大项目建设。
(1)义乌国际生产资料市场,12月底前一期一阶段主体工程结顶。
(2)义乌国内物流中心,12月底前完成一区块的土石方工程。
7、加快建设义乌商贸服务业集聚区
18、建设义乌国际生产资料市场,形成与国际商贸城相呼应的新市场群。
2011年启动建设义乌国际生产资料市场一期;2013年义乌国际生产资料市场一期投入使用。
加快建设义乌国际生产资料市场一期
一阶段4月份完成基坑土石方开挖,争取主体工程进场,年底主体工程结顶;
二阶段主体工程年底开工建设;
三阶段年底完成前期工作。
二阶段及三阶段涉及用地规划调整和标准农田占补平衡问题需解决,如不尽快解决,将影响二阶段开工和三阶段的前期工作开展。
▲商贸服务业集聚区管委会(国际生产资料市场指挥部)(项明生)、▲商城集团(蒋秉华)、发改委(洪信强)、商务局(张锦泉、黄仕林)、国土局(陈正强)、建设局(杜新林)
7、加快建设义乌商贸服务业集聚区
19、建设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
2011年启动申报;2012年争取设立;2013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向上申报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
2月,召集各责任部门召开工作会议;
4月底前,通知相关行业,鼓励其进行申报;
6月底前,在进行摸底了解的基础上,根据行业申报情况,选择一个行业向上申报;
8月底前,准备好申报材料并上报;
12月底前,争取获批。
“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认定工作对申报对象产业要求较高,要求是高新技术或战略性新兴产业,我市符合条件的不多。
▲商务局(姚咸明、黄仕林)、经信委(金玢)、科技局(赵有德)、建设局(杜新林)
7、加快建设义乌商贸服务业集聚区
20、建设金融商务区、总部经济区,集聚发展金融、商务等各类机构总部或分公司。
2011年加快金融商务区、总部经济区建设。2012年金融商务区、总部经济区初具规模。2013年取得阶段性成效。
金融商务区、总部经济区建设。
1~7月,A组团基础土石方开挖,基坑排桩浇筑;
2月,A组团建筑方案报市政府审批;
3~6月,完成A组团施工图审核,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招标准备工作;
7月,A组团土建工程招标;
8~12月,A组团地下室基础施工;
12月底前A组团完成招商50家。
▲国际商贸城管委会(楼键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季小丹)、商贸服务业集聚区管委会(黄卫)、经信委(王基昌)、国土局(虞铁明)、建设局(杜新林)、商务局(黄仕林、张纲)、人行(王红英)、银监办(徐佶)
7、加快建设义乌商贸服务业集聚区
21、建设具有国内外重大影响和品牌知名度的文化产业集聚区。
2011年启动申报;2012年争取设立;2013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建设文化产业集聚区。
2月份,赴文化部产业司汇报;
3~10月份,积极做好申报工作;
11月份,争取设立。
▲宣传部(朱京义)、▲文广新局(赵桂兴)、经信委(王基昌)财政局(赵绍辉、李晓玲)、商城集团(丁云峰、胡衍虎)
7、加快建设义乌商贸服务业集聚区
22、设立中国义乌国际工业设计中心。
2011年启动申报;2012年争取设立;2013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设立中国义乌国际工业设计中心。
1~3月与各相部门做好信息沟通与交流,注册成立义乌市工业设计中心;
4~6月筹备和完成工业设计中心选址,对租赁场地进行装潢设计及中心挂牌工作,做好各级部门与相关机构的衔接沟通;
7~9月完成一期工程的招商工作及部分企业的入驻事宜;
10~12月争取完成引进20~30家设计机构。
希望得到政府及相关部门在中心选址工作上的优惠政策。
▲经信委(贾贵南、金玢)、科技局(何斌)
7、加快建设义乌商贸服务业集聚区
23、设立国家级小商品研发中心、中小企业共性技术服务平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2011年启动申报;2012年设立若干个国家级小商品研发中心;2013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1、争取无缝服装行业研发中心获批为国家级研发中心。
2月帮助无缝服装行业协会联系、协调国家相关单位;
3月争取获批为国家级研发中心。
▲科技局(何斌)、经信委(金玢)、质监局(史嘉良)
2、继续培育和指导玩具行业共性平台建设。
2~3月,与我市玩具行业协会探讨、完善研发中心建设的发展思路和具体工作计划、目标等;
3~7月,指导玩具行业协会按照既定目标做好研发中心具体建设工作;
6~8月,联系、协调国家相关单位获取支持。
3、指导玩具行业共性平台向国家相关单位申报国家级研发中心。
10~11月,指导、帮助玩具行业研发中心完成玩具行业国家级研发中心申报材料编写、申报工作。
4、指导整合我市现有特色产业研发中心,筹建并向科技部推荐申报国家级小商品研发中心。
6月底前完成整合工作,9月底前完成申报工作。
8、构建品牌和质量提升机制
24、争取设立市场发展研究中心义乌研究基地,创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大力实施商标战略,鼓励和支持市场及市场主体注册商标,创建自主品牌,打造知名商标,带动企业和市场转型升级。加强对义乌市场的品牌保护。开展创建诚信市场活动。
2011年启动申报;2012年争取获批;2013年取得阶段性成效。
1、设立市场发展研究中心基地。
将市场发展研究中心基地成立请示报告上报市编办。2月底前完成。
▲工商局(鲍荣建、曹学健、冯国平)、▲商城集团(胡衍虎、贾军花)、经信委(王基昌)、商务局(张纲、黄仕林)
2、大力实施商标战略,加强市场品牌保护,促进企业和市场转型升级。
1、争取市政府出台《义乌市实施商标战略促进义乌经济发展》文件,制订我市商标发展十二五规划。3月底前完成。
2、争取市政府召开全市创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会议。3月底前完成;
3、争取启动“义乌中国小商品城”商标创中国驰名商标程序,认定材料报省局、商标局;走访申报驰、著名商标企业,指导企业开展驰、著名商标材料整理。6月底前完成。
4、组织开展商标注册、商标国际注册知识培训,引导市场经营主体积极开展商标国际注册;召开商标代理机构会议,加强商标代理机构建设。9月底前完成。
5、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商标节”,学习交流实施商标战略;在各乡镇建立品牌指导站。12月底前完成。
3、开展创建诚信市场活动。
1、组织市场举办者、市场经营者召开诚信市场创建动员会议。4月底前完成;
2、运用市场信用分类监管软件,对全市已进行市场名称登记的各类市场和市场经营户实行信用分类评价。10月底前完成。
8、构建品牌和质量提升机制
25、建立政府主导各相关部门参与的信用管理平台,构筑统一的信用监管网络。
2012年出台具体方案并试行;2013年取得阶段性成效。
1、完善信用建设组织机构。
由市政府发文重新成立由分管市长作为组长的市企业信用建设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3月底前完成。
1、义乌企业信用监管工作缺乏统一领导和规划,各成员单位之间也缺少有效的沟通和协调;
2、工商局作为牵头部门在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信用基础数据方面缺少人员和技术支持;
3、在缺乏相应的规章制度保证,没有上升到市政府的责任制考核层面的情况下,征信比较困难,渠道不够畅通,导致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不够科学实用,信用评价结果的社会化应用程度不高。
▲工商局(张晓刚)、人行(王红英、金国民)、海关(朱智富)、检验检疫局(吴荣跃)、国税局(杨时民)、商务局(张锦泉)、公安局(楼辉腾)
2、广泛开展信用体系建设的调研,制订适合义乌实际的征信用信方案初稿。
1、围绕“科学的征信、完善的用信”主题开展调研。通过走访成员单位、开展座谈、考察学习、汇报沟通等多种方式,开展广泛调研,分布实施,从而使信用征集方式和渠道更加畅通,信用评价指标更加科学,信用结果运用更加广泛。6月底前完成。
2、通过前期的走访调研,出台适合义乌实际的征信用信方案初稿,积极争取市政府出台相关规章制度,完善考核、监察、奖励等配套制度,把征信工作列入部门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层面。10月底前完成。
3、完善政府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按照制度要求,修改和完善政府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相关功能模块,完善征信渠道和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开展系统试运行。12月底前完成。
8、构建品牌和质量提升机制
26、创建“质量强市”,开展“全国知名名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加强质量管理人员培训,推进首席质量官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提升义乌小商品城质量管理水平。实施“市场商品质量提升”工程,深入推进标准化战略,探索建立小商品质量和标准体系。争取建立国家级小商品质量检测中心。构建地方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源头治理、动态管理、责任追溯处理的产品质量综合治理机制,提高市场商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和国际市场美誉度。
2011年制订方案,初步构建产品质量综合治理机制,争取设立小商品标准研究中心;2012年全面推进;2013年取得阶段性成效。
工商局相关工作
1、组织开展商标品牌、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培训会,分别在3月份、4月份、9月份、10月份。
2、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每季度分行业开展商品质量抽检,并针对抽检结果组织相关行业培训学习,每季度末结束。
3、积极参与构建地方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源头治理、动态管理、责任追溯处理的产品质量综合治理机制,深化与质监、检验检疫等部门的合作,提高市场商品的质量安全水平。
▲质监局(庞晨莹)、▲工商局(陈如林)、▲检验检疫局(吴荣跃)、经信委(王基昌)、科技局(何斌)、公安局(楼辉腾)、商务局(张锦泉、黄仕林)、物流办(吕大纲)、海关(朱智富)、商城集团(贾军花)
质监局相关工作
培训质量管理人员500人次;争创浙江省名牌两个;义乌市政府质量奖3个;主导或参与国家标准2项,行业标准6项。
检验检疫局相关工作
2月底前在义乌召开浙江检验检疫局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第四次会议,研究加快小商品检测服务平台建设、产品质量综合治理机制等改革试点相关事宜;
10月底前,进一步完善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义乌分院内设机构及人员配置;
争取进一步加大对我局小商品重点检测实验室投入,努力建成检验检疫全系统检测品种最多、最权威的小商品检测实验室。
9、构建市场综合服务体系
27、加强政策引导支持,加快推进市场转型升级,建立或引进高档次中介服务机构,拓展市场展示、交易、信息汇总、价格机制形成等功能,推动义乌市场由单纯的商品供应者向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供应商转变。
2011年制订方案;2012年全面推进;2013年取得阶段性成效。
推进市场转型升级,制订相关政策。
1~4月,完成市场转型升级课题研究收尾;
5~6月,制订实施方案和计划;
7~9月,制订相关引导政策;
10~12月,逐步推进实施。
▲商务局(黄仕林)、工商局(鲍建荣)、商城集团(胡衍虎)
9、构建市场综合服务体系
28、建立政府、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和企业“四位一体”的进出口贸易监测预警体系,加强专业机构建设,探索建立国际贸易互信机制和贸易摩擦应对机制。
2011年初步建立监测预警机制,争取设立小商品贸易技术壁垒应对中心;2012年全面推进;2013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完善预警体系和应对机制。
8月底前,由商务局选择一个重点行业,争取新设立一个对外贸易预警点;
10月底前,由检验检疫局选择一个重点行业,筹备成立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中心;
12月底前,由贸促会负责开展好商事法律服务工作,加强与相关单位间的协作,织密服务网络;
12月底前,由公安局牵头,将相关职能部门掌握的预警信息资源整合入经济案件预警及贸易信息采集系统平台,并积极拓展该系统平台的服务对象,扩大覆盖面,努力增加受益对象。
▲商务局(姚咸明)、经信委(王基昌)、公安局(楼辉腾)、海关(邵宏斌)、检验检疫局(吴荣跃)、商城集团(胡衍虎)、贸促会(黄辰静)
9、构建市场综合服务体系
29、完善“义乌•中国小商品指数”体系,争取在与我国贸易往来密切的国家建立“义乌•中国小商品指数”发布渠道,拓展指数应用,提高指数公信力、影响力。推进小商品编码与国际接轨。
2011年制订方案,争取设立编码中心;2012年全面推进;2013年取得阶段性成效。
1、开发基于以经营户、采购商为导向的指数模型课题研究,进一步完善指数体系。
3月底前完成课题调研;
6月底前完成立项,并确定课题研究和软件开发单位;
9月底前初步完成课题研究和软件开发;
12月底前完成系统试运行、验收、正式上线。
▲商城集团(胡衍虎)、商务局(张锦泉)
2、为境外采购商定制的指数信息专刊(英文版)创刊。
3月底前完成出刊方案编制;
6月底前完成试刊发刊;
每月底正常发刊。
3、与中国—东盟中心开展合作,在其网站上向东盟10国定期发布指数信息。
3月底前完成战略合作协议签订;
6月底前完成东盟中心网站页面设计、试发布、正式发布;
每月正常发布。
4、建立与凤凰卫视指数信息直接供稿制度,进一步提高指数发布时效性。
3月底前完成直接供稿合作方式洽谈,并确定直接联系人;
6月底前完成试供稿;
每月正常直接供稿,并跟进发布情况。
9、构建市场综合服务体系
30、建立适应义乌市场商品款式多、更新快等特点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义乌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
2011年制订方案,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机制;2012年组织实施;2013年取得阶段性成效。
1、做好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市验收准备。
3月底之前完成验收材料准备,并提出验收申请,配合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做好验收工作。
目前从事专利工作的专职人员只有2名,已不能适应日益繁重的专利管理工作。
▲科技局(赵有德)、▲工商局(冯国平)、经信委(金玢)、公安局(楼辉腾)、商务局(姚咸明、杨忠宏)、文广新局(金文革)、质监局(庞晨莹)、海关(朱智富)检验检疫局(龚英美)、商城集团(胡衍虎)
2、争取成立义乌市专利执法大队或知识产权维权中心(事业编制,5人)。
争取年底成立。
3、牵头组织“净化市场”专项行动。
每月10日前召开联席会议,3月底、6月底分别组织二次全市性联合执法检查活动,7月10日前各单位报总结材料,7月底形成总结材料,召开总结会议。
4、成立自律性质的国际商贸城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
4~5月完成调研和协调工作,6月份制订调解程序,成立机构。
5、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
9月底完成强县创建方案初稿,10月底提出申报。
6、开展版权执法系列行动,健全工作机制。
1~6月份,开展版权执法系列行动,健全工作机制。7~12月,开展版权经营单位宣传培训活动;组织部门版权保护联合执法活动。
10、争取设立义乌综合保税区
31、在条件成熟时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展进口、转口贸易、出口加工、国际采购、配送等业务,促进市场与小商品的转型升级;开展综合保税区前期研究。
2011年完成研究形成具体方案,向国家相关部门上报;2012~2013年争取获批设立。
争取获批保税物流中心(B)型。
1~2月份联系并落实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准备申报资料;
3月份组织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前往先进地区学习借鉴,邀请国家、省有关专家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
3月份完成申报资料汇总(初稿),并请杭州海关、省商务厅等单位指导完善;
3月中旬完成申报资料汇总并向杭州海关正式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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