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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贸规则与中美贸易:补贴与反补贴政策的研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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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贸规则与中美贸易:补贴与反补贴政策的研究 前 言 随着中国经济和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尤其是中国2001年12月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以来,针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反补贴案件数量快速增长。近年来,中国已成为世界上遭受反补贴调查最多国家。这一现象对中国对外贸易发展和中国出口产品的形象造成了极大地负面影响。中国政府急需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反补贴调查。 本论文旨在探寻一个理想的解决方案,以减少针对中国出口产品反补贴案件和中国与其他世贸成员国之间的贸易摩擦。在查阅了相关资料、学习借鉴了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三种减少反补贴案件的方案,分析了每一种方案的预期结果,采用三个评价标准和成本效益法来评估这些方案,以选择最佳的解决方案。从评估分析结果中可以看出,目前在中国的各级政府部门中调整促进经济发展的补贴政策和操作规程,使之符合WTO的规则是减少反补贴调查的最有效方法。最后,本文在对照中国现阶段的补贴政策与WTO补贴与反补贴协议和美国对中国产品反补贴案例的基础上,提出了中国政府有效应对反补贴调查的措施建议。 第一部分: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在国际贸易领域中,针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反补贴案件越来越多,这严重地影响了中国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和中国出口产品的声誉。 1.补贴和反补贴措施的定义 补贴是指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向特定的企业、行业提供财政资助并使其获益的行为(www.wto.org)。在国际贸易领域中,补贴的实施将使获得补贴的企业在与国外竞争者竞争时具有价格上的优势,从而导致正常贸易秩序的扭曲和损害进口国相关产业的利益,因而WTO个成员国签订了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来规范彼此的补贴行为,并允许其成员运用反补贴措施(通常表现为对进口补贴产品征收反补贴税)来保护国内产业和生产企业的利益,维护公平竞争的贸易秩序。 随着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发展,传统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如进口许可制度和配额制度正逐步取消,取而代之的是各成员国频繁运用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救济措施来限制国外进口产品的进入,保护本国产业的利益。因此,在国际贸易领域中,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救济案件不断增加。 2. 近年来,针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反补贴案件迅速增加 自从2001年12月11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中国的对外贸易快速发展,中国目前已经成为世界上第三大贸易国,中国是美国的第二大贸易伙伴,美国也是中国的第二大贸易伙伴,中美贸易在中国经济发展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同时,伴随着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针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反补贴案件也快速增长。一些国家抱怨中国政府给予国内出口企业大量的补贴,使得中国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具有不公平的竞争优势,中国政府的有些补贴政策不符合WTO的规则。因此,WTO各成员国试图用反补贴措施来限制中国产品的出口,导致了最近几年针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反补贴调查快速增长的态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的统计,中国自2004年遭受第一起反补贴调查以来,截止到2008年底,共遭受了25起反补贴调查,反补贴案件数从2004年的3起增加到2008年的11起,年平均增幅为67%。美国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反补贴调查最多,且增幅最大。自2006年11月美国对中国出口的铜版纸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以来,截止到2008年底,美国共对中国出口产品发起了13起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近年来,中国已成为世界上遭受反补贴调查最多国家。 表1: 针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反补贴案件数(发起调查) 年份 总数 美国发起 2004 3 0 2005 0 0 2006 2 1 2007 8 7 2008 11 5 合计 24 13 *数据来源于WTO官方网站, www.wto.org 针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反补贴案件数 0 2 4 6 8 10 12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年份 案件数 合计数 美国立案数 3.中国政府急需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针对本国出口产品的反补贴案件增长率 由于反补贴调查涉及各级政府部门和出口企业,国外一旦对中国产品发起反补贴调查,必将引起国外调查机关对中国政府经济政策的干预,限制中国被调查产品的出口,造成国内生产企业的效益的下降,从而影响国内经济的健康发展和中国政府与反补贴发起国之间的相互关系。 许多国内经济学家建议中国政府部门应当认真研究WTO的补贴与反补贴协议和美国的反补贴法律,完善我国的反补贴立法,建立反补贴应对工作机制,同时调整我国现行的补贴政策以符合WTO规则的要求。 第二部分:文献综述 1.大量文献资料显示,中国加入WTO以后,伴随着对外贸易快速发展,针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反补贴案件也迅速增加,一些出口产品在进入进口国市场时将被加征反补贴税(Lowe & Bocon, 2006; Gallas, 2007; Ou Fuyong, 2006 & Zhang Huaxiang, 2008)。这一现象严重阻碍了中国对外贸易和整体经济的发展,对中国政府认真履行WTO规则的形象也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中国政府需高度重视这一问题,并给予妥善解决。 2.尽管有共识认为中国政府给国内的企业和产业提供了不合理的补贴,但对于美国政府是否该对来自中国的进口产品采取反补贴措施各方面有不同的观点,归纳起来包括正反两方面的意见: 1)对中国产品实施反补贴措施实质上是一种贸易保护主义,这违反WTO规则,也将给美国消费者带来负面影响。 美国国家零售业联合会(U.S. National Retail Federation)反对修改美国贸易法,特别是对像中国一样的非市场经济国家实施反补贴措施。他们指出,对同一产品同时使用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好比是让美国的国内申请者在同一个苹果上咬了两口,所以此行为实质上是一种贸易保护主义,违反了WTO规则(Thomas Russell, 2007)。 美国政府问责办公室(U.S. Government Accountability Office)也指出对进口自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同一产品同时采取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有可能重复计算补贴收益,这违反WTO原则(Yager, 2006, GAO-06-608T)。 美国国会预算办公室(Congressional Budget Office)的备忘录中对运用反补贴措施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进行了分析,指出:(1)对产业的持续保护往往会对整体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也违背美国贸易政策的基本准则---消除各国之间的贸易壁垒;(2)其他国家开始效仿美国,也运用反倾销和反补贴等手段来保护国内产业,而且这些贸易保护措施大多针对美国的出口产品;(3)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有时候对国内产业的保护也是不充分的;(4)全球化的发展很难区分谁最终是贸易保护措施的受益者和受害者(Arnold, 1994)。 2)美国政府应当运用反补贴措施来保护国内产业免受不公平竞争的损害。 中国政府的出口补贴使得中国的出口产品具有不公平的竞争优势。反补贴措施就是用来平衡由于进口产品的补贴对美国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美国政府应该对补贴的进口产品采用反补贴措施(Lowe & Bocon, 2006)。一些美国企业断言不公平的补贴是中国产品在美国市场上获得竞争优势的主要原因,受到补贴进口产品损害的美国生产企业可以运用反补贴措施来保护自己(Yager, 2006, GAO-06-608T)。当美国商务部修改了延续了23年的贸易政策,首次对来自于中国的进口产品采取反补贴措施时,美国国家制造业协会、劳工组织和环保组织表示赞赏,认为美国商务部在抵制不公平竞争上迈出了必要的一步(Gallas & Fernandez, 2007)。 3.根据WTO的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补贴分为三种类型,这也是各成员国采取反补贴措施的依据标准。 1)禁止性补贴,即以出口实绩或进口替代作为条件而提供的补贴(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条款3.1); 2)可诉补贴,如果补贴的实施对其他成员国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如损害了其他成员国内产业的发展、使其他成员享受在1994年关贸总协定中直接或间接获得的利益取消或减少、严重损害另一成员的利益,则此类补贴为可诉补贴(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条款5); 3)不可诉补贴,不具有专项性的补贴,或虽然具有专项性,但补贴的实施是用于资助研发活动、支持欠发达地区按照总体发展规划发展、对现有设施改造使之适应由法律和/或法规所提出的新的环境要求而提供的资助,而这些环境保护上的要求会对企业构成更大的限制和更重的负担(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条款8.1和条款8.2)。 4.文献资料也对中国政府应对反补贴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 通过对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美国反补贴法律的研究,以及美国对中国出口产品实施反补贴措施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分析,一些法律专家和经济学家对如何应对反补贴调查提出了一些建议:(1)调整中国的补贴政策;(2)转变产业发展模式;(3)企业应当改进生产管理技术,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品竞争力;(4) 规范政府的补贴行为;(5)协调政府和企业的关系,减少政府对企业具体经营活动的干预(Zhang Huaxiang, 2008; Li Chenxing, 2008; Lowe & Bocon, 2006)。同时,中国也需要修改完善反补贴立法,增加对补贴行为的规范(Ou Fuyong, 2006; Sun Nanshen, 2007)。 5.结论 为了减少针对中国产品的反补贴调查,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和全球贸易自由化的发展,中国政府应制定相应的政策,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否则,将有可能引发更多的反补贴调查,影响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我认为,调整中国现行的补贴政策和操作规程使之符合WTO的规则要求是目前应对反补贴措施最有效的方法。相关的文献资料显示,不合理的补贴行为是导致进口国反补贴调查的根源。 由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不久,反补贴对中国来说还是一个新事物,针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反补贴调查均发生在2004年以后,所以从事这方面研究的相关资料比较少。尽管有部分专家学者提出中国政府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应对反补贴问题,但目前对于不同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缺乏更深层次的分析和研究。所以本文尝试着对中国政府应对反补贴问题提出不同的解决方案,并对比分析不同方案的优劣,从中选择最佳的应对方案。 第三部分 目标与设想 随着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发展,特别是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以来,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的逐步取消,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救济措施越来越成为各国保护国内产业免受不公平贸易行为损害的有效手段,近几年来被各成员国广泛使用。所以,要消除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反补贴调查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 我认为该问题的理想解决结果是降低针对中国出口产品反补贴案件的增长幅度,针对中国出口产品反补贴案件的增长幅度应当低于中国产品出口额的增长幅度,或者至少应当低于上一年度此类案件的增长幅度。 表2: 中国产品出口额和针对中国出口产品反补贴案件的增幅 年份 中国产品出口额 针对中国产品的反补贴案件 出口额 增幅 案件数(件) 增幅 2004 593 billion $ 35.4% 3 2005 762 billion $ 28.4% 0 0 2006 969 billion $ 27.2% 2 _ 2007 1218 billion $ 25.7% 8 300% 2008 1429 billion $ 17.2% 11 37.5%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 同时,鉴于中国经济的发展对外贸的依存度很高,中国政府的政策制定应当要为对外贸易的发展创造一个稳定的、公平竞争的外部市场环境,所以,应对反补贴问题的理想方案也应当有利于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第四部分 研究方法 本文问题的确定、解决方案的选择和方案的对比分析主要通过查阅图书馆和网上的文献资料。研究分析了30 多本(篇)有关补贴政策和反补贴措施的文献资料,查阅了10多个有关贸易政策的官方网站。此类文献资料大致可以分为三大类:(1)补贴和反补贴措施的法律文献,如WTO补贴和反补贴措施协议、美国的反补贴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反补贴条例;(2)相关的统计资料和反补贴案例;(3)中国政府用于促进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发展的相关补贴政策和操作规程;(4)国内外有关反补贴措施对进口国和出口国经济影响的以往研究成果。 本文主要采用对比分析方法,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分析各方案对降低反补贴案件增幅的预期效果、对中国经济和对外贸易发展的影响、政府和企业的投入等方面,来选择应对反补贴问题的最佳方案。同时,本文通过对中国政府的补贴政策和WTO协议,以及美国对中国出口产品反补贴案例对照分析,指出当前中国的哪些补贴政策需要调整,并对政府如何有效应对给出建议。 第五部分 解决方案的分析 统计资料显示,针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反补贴案件是伴随着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而出现和并快速增长的,所有的案件都针对中国政府的补贴政策和操作规程。通过查阅相关的文献资料,研究了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和美国反补贴法律,本文提出三个反补贴问题的应对方案: 方案1#:扩大国内需求,减少产品出口。 随着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尤其是中国加入WTO以来,越来越多的中国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由于中国的劳动力成本和原材料成本相比于国际市场来说比较低廉,导致大部分中国产品的价格低于进口国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中国企业在与国外同行竞争时具有价格优势。一些国外生产商和经济学家对中国产品出口的高速增长表示担忧,害怕在与中国企业竞争时逐渐丧失原有竞争优势和市场份额。他们指责中国政府的补贴政策给予了中国出口产品不公平的竞争优势,损害了他们的利益(Lowe & Bocon, 2006),所以呼吁政府运用反补贴措施来保护国内产业和企业的利益。统计资料显示,针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反补贴案件与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密切相关,其增长幅度与出口额的增幅和贸易顺差的增幅呈正相关关系()。中国的贸易顺差最大部分来源于中美贸易,这导致了美国对中国出口产品提起反补贴调查最多,且案件增幅最大。由于中国产品出口的快速增长是引发反补贴调查的主要原因,减少产品的出口可以成为减少反补贴案件的一个解决方案。 表3: 中国产品的出口、贸易顺差和反补贴案件发生的对比 年份 出口额 中国的贸易顺差 针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反补贴案件 总量 中美贸易 总数 美国对中国 2004 593 billion $ 32 billion $ 80 billion $ 3 0 2005 762 billion $ 102 billion $ 114 billion $ 0 0 2006 969 billion $ 177 billion $ 144 billion $ 2 1 2007 1218 billion $ 262 billion $ 163 billion $ 8 7 2008 1429 billion $ 295 billion $ 171 billion $ 11 5 *数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 然而,另一方面,减少出口将会对中国整体经济的发展产生负面影响。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其经济发展对外贸的依赖程度很高,统计数据显示,中国的外贸依存度为60%左右()。减少出口,不仅将对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而且还将引起政治和社会的不稳定。为了消除减少出口对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中国政府需要制定相应的政策以刺激国内消费,扩大内需。 表4: 中国GDP的增长对出口的依赖 年份 出口额 GDP 出口额 增幅 GDP 增幅 2004 593 billion $ 35.4% 15988 billion RMB 10.1% 2005 762 billion $ 28.4% 18322 billion RMB 10.4% 2006 969 billion $ 27.2% 21192 billion RMB 11.6% 2007 1218 billion $ 25.7% 25731 billion RMB 13.0% 2008 1429 billion $ 17.2% 30067 billion RMB 9.0% *数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局网站, 方案2#: 调整促进经济发展的补贴政策和操作规程 根据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补贴分为三大类:1)禁止性补贴,即以出口实绩或进口替代作为条件而提供的补贴(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条款3.1);2)可诉补贴,即对其他成员国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补贴(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条款5);3)不可诉补贴,不具有专项性的补贴,或虽然具有专项性,但补贴的实施是用于资助研发活动、支持欠发达地区发展和用于对环境的改善(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条款8.1和条款8.2)。WTO协议对各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如果一成员的补贴政策不符合WTO规则,并对其他成员造成了不利影响,WTO允许进口成员国可以运用反补贴措施来抵消补贴进口产品对国内产业造成的不利影响。因此,从这一点看,不合理的补贴政策和操作规程是引发反补贴调查的根源。 目前,中国的经济体制正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各级政府部门正逐步减少对具体经济活动的干预,一些与WTO规则不相符的补贴政策正在逐步取消或调整。如果我国的补贴政策符合了WTO规则的要求,其他国家就没有理由再对中国的出口产品实施反补贴措施。 另一方面,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成功经验表明,减少政府对具体经济活动的干预将有利于经济的发展,能够鼓励企业开发和运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技术来增强自身的国际竞争力。所以,调整我国的补贴政策不仅有助于减少针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反补贴调查,树立中国政府切实履行WTO协议的良好形象,而且也有助于增强企业适应市场的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促进我国经济和对外贸易的发展。中国政府有必要加快补贴政策调整的步伐。 方案3#:完善中国的反补贴法律,运用反补贴措施来反制那些频繁使用反补贴措施限制中国产品进口的国家和地区。 尽管中国已经颁布了反补贴条例,但至今尚没有自己的反补贴实践。如果我们也着手开始我国的反补贴实践,一些国家将会由于害怕被报复而克制使用反补贴措施,防止反补贴措施被滥用,从而减少针对中国产品的反补贴案件的发生。美国国会预算办公室(U.S. Congressional Budget Office)建议美国政府克制使用反补贴措施,以避免引起其他国家的报复(Arnold, 1994; CBO Report, March 2004)。 然而,另一方面,运用反补贴措施也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1)有可能损害全社会的经济福利。对进口产品征收反补贴税,将提高被调查产品的市场价格,导致下游用户生产成本的提高和消费者消费成本的提高;(2)将阻碍全球贸易自由化进程的发展,增加贸易摩擦和贸易冲突发生的可能性。其他国家也将效仿我国运用反补贴措施来保护国内产业的发展,从而在国际贸易领域中引发越来越对的反补贴案件;(3)将可能增加政府的财政支出和企业的开销。政府部门和申请企业都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打反补贴官司,例如立案发起反补贴调查、收集国外政府的补贴证据、对国内产业是否受到进口补贴产品损害开展调查、收缴反补贴税等等。 第六部分 方案的评估 为筛选出理想的解决方案,本文选用三个评估标准,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方法来评估各方案。 1)是否有助于减少针对中国出口产品反补贴调查,即是否有助于降低反补贴案件的增幅。针对中国出口产品反补贴案件的增幅应当低于中国对外贸易的增幅,或至少应当低于此类案件上一年度的增幅。 2)是否有助于我国经济和对外贸易的发展。我国的出口需要保持稳定的增长,出口的增幅应当超过GDP的增幅。 3)是否有助于促进全球贸易自由化的发展,即有助于减少贸易摩擦和贸易冲突发生的可能性。 运用上述三个评价标准和成本效益分析方法来评估三个方案,可以得出一下结论: 方案1#--扩大国内需求,减少产品出口,可以较大幅度地减少反补贴案件的发生。由于中国产品出口的高速增长是引发反补贴案件的主要因素,减少产品出口将消除其他国家对失去国际市场份额的忧虑,被各国用于保护国内产业安全和企业利益的反补贴措施的使用也将减少。另一方面,由于中国还是发展中国家,其经济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对外贸易的发展,减少出口不仅将对经济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而且还将影响政治和社会的稳定。所以该方案对经济的发展不利,对贸易自由化的发展影响较小,但政府的开支比较大,政府需要制定相应的政策来鼓励国内消费,例如减免税收收入,补贴低收入群体等。 方案2#--调整现行的补贴政策和操作规程,该方案可以大大减少反补贴案件的发生。由于所有的反补贴调查都是针对我国现行的补贴政策和操作规程,如果我国的补贴政策符合WTO规则的要求,其他国家就没有理由对我国出口产品运用反补贴措施,我国的政府部门和企业再也不会陷入反补贴调查中,我国的出口产品再也不需要被征收高额的反补贴税。因此,这将有助于促进我国对外贸易和经济的发展,树立中国政府切实履行WTO协议的良好形象。这一方案对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和贸易自由化的发展贡献较大,而政府的花费较少,中央政府只需要调整相应的补贴政策和操作规程,并监督指导地方各级政府贯彻实施中央的政策,相应调整地方的补贴政策。 方案3#--完善我国的反补贴条例,运用反补贴措施来反制那些频繁使用反补贴措施限制中国产品进口的国家和地区,该方案的实施将会使得其他国家由于担心被报复而克制使用反补贴措施,所以它将减少针对中国出口产品反补贴案件的发生。然而,另一方面也可能导致其他国家对中国的报复而引发更多的反补贴案件。该方案对中国经济和对外贸易发展的影响处于中等程度,一方面,如果其他国家减少对我国出口产品实施反补贴措施,有助于我国对外贸易和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我国对进口产品征收反补贴税,将会提高被调查产品的市场价格,从而对整个社会的福利造成损害。同时,该方案对全球贸易自由化的发展将会产生不利影响,如果越来越多的国家运用反补贴作为报复他国的工具,反补贴案件将会越来越多,甚至有可能引发更多的贸易摩擦和贸易冲突。 该方案的实施成本比较高,政府和企业都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处理反补贴案件。 表5: 拟定方案的评估对比表 评估标准→ 解决方案 ↓ 减少反补贴案件的发生 促进经济和外贸的发展 促进全球贸易自由化的发展 政府和企业的花费 方案 1# 高 低 中 高 方案 2# 高 高 高 低 方案 3# 中 中 低 中 第七部分 建议和实施计划 从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调整中国现行的补贴政策和操作规程是目前应对反补贴问题的有效方案,在我看来,中国政府需要抓紧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各级政府部门需要尽快熟悉WTO反补贴规则和其他主要贸易伙伴的反补贴法规,例如美国的反补贴法律。中国加入WTO不久,大部分政府工作人员和企业家对WTO规则不熟悉,工作中有部分做法可能不符合WTO规则的要求。因此,当前中国急需要学习和研究WTO规则和协议,参照WTO规则指导我们的工作,尤其是对外贸易工作。 2)按照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的原则,对我国现行的补贴政策进行全面的梳理。废除那些明显不符合WTO规则的补贴政策,如出口奖励政策和国有企业的补贴政策等;调整那些具有专项性的补贴政策,如税收优惠政策和贷款优惠政策等。 3)加快经济体制改革步伐,减少政府部门对具体经济活动的干预。大力发展市场经济,鼓励企业研发和采用新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技术,以增强企业自身的国际竞争实力。 4)完善我国的反补贴立法。与WTO补贴与反补贴协议相比,我国的反补贴条例只对如何实施反补贴措施做了相应的规范,而对政府和机构的补贴行为缺乏相应的规范性条款。因此中国的立法部门有必要修改完善我国现行的反补贴条例,增加相应的条款来明确那些补贴是允许的,应当如何实施补贴政策。 5)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来应对反补贴调查。由于反补贴调查涉及政府和出口企业两个层面,这两个不同的层面需要密切配合,积极应对,才能在反补贴调查中取得比较理想的结果。目前,大部分国外的反补贴调查官员并不熟悉中国经济发展的现状和中国政府的补贴政策,并对中国政府的补贴政策抱有偏见,认为中国政府给予国内出口企业大量的不合理的补贴。因此,非常有必要成立专门的机构,在反补贴调查期间组织和协调不同的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应对工作,向国外调查官员解释说明我国的补贴政策和操作程序,以求获得公正公平的裁决。 另一方面,作为WTO的新成员,中国的反补贴工作才刚刚起步,虽然颁布了反补贴条例,但还没有对进口产品实施反补贴调查的实践。为了制止其他国家和地区对反补贴措施的滥用,中国政府也需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和工作机制,培养专业人才,实施有效的反制措施。 第八部分 结论 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是当前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WTO倡导各成员国进一步降低关税,开放服务贸易和农产品市场。随着关税的不断降低,国内产业和企业面临着更多的来自于国外进口产品的竞争和挑战,越来越多的国家寻求采用反补贴措施或其他贸易保护措施来保护国内产业的安全。 随着中国经济和对外贸易的发展,大量的中国产品进入国际市场,大多数中国制造的产品由于国内相对低廉的劳动力价格和原材料价格,与进口国市场同类产品相比,具有明显的价格竞争优势。这一现象引起了进口国政府、生产企业和一些经济学家的高度重视和恐慌,他们指责中国政府给国内出口企业提供了不合理的补贴,损害了他们的利益,所以他们借助反补贴措施来限制中国产品的进口。因此,最近几年来,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遭受反补贴调查最多的国家,这严重阻碍了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中国政府有必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反补贴调查。 中国可选择不同的方案来减少针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反补贴案件:1)扩大国内需求,减少产品出口;2)调整现行的补贴政策和操作规程,以符合WTO规则的要求;3)完善我国的反补贴立法,运用反补贴措施来反制对我国出口产品频繁使用反补贴措施的其他成员国。 为了选择最理想的解决方案,本文采用了三个评价标准和成本效益法来评估不同的方案,1)是否有助于减少针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反补贴调查;2)是否有助于促进中国经济和对外贸易的发展;3)是否有助于推进全球贸易自由化的发展。 通过对各方案的比较分析,可以看出,方案2#--调整现行的补贴政策是目前中国应对反补贴调查最有效的方法,该方案的实施可以大大减少针对中国产品的反补贴调查。如果我国的补贴政策符合WTO规则的要求,其他国家就没有理由对我国出口产品发起反补贴调查,我国的政府部门和企业就不再会卷入反补贴调查中,我国的出口产品也就不会被征收高额的反补贴税。这将有利于中国经济和对外贸易的发展,树立中国政府切实履行WTO规则的良好形象。与其他方案相比,方案2#政府化费的成本最低,中央政府只需要调整相应的补贴政策和操作规程,并监督指导地方各级政府贯彻实施中央的政策,相应调整地方的补贴政策。 中国的各级政府部门应尽快熟悉WTO规则,调整我国现行的补贴政策和操作规程使之符合WTO规则的要求,并建立我国应对反补贴调查的工作机制,有效减少针对我国出口产品的反补贴调查,促进我国对外贸易和经济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资料 Arnold, B. (May 1994). A Review of U.S. Antidumping and Countervailing Duty Law and Policy [Electronic Version]. CBO memorandum (May 1994). Washington D.C: Congressional Budget Office Brook, D. (Winter 2005). Dumping and Subsidy Cases at the ITC: Voting Discretion and Commissioner Attributes. International Trade Journal, 19, 4, P309-336 Economic Impact of the Byrd Amendment [Electronic Version]. U.S. Congressional Budget Office Analysis (January 2005). International Debates, 3,1, P8-10 Gallas, P., & Fernandez, J. (2007, May). First U.S. Duties on China Imports Signals a New Era for Trade Relations. World Trade, 20, 5, P8-8 Ikenson, D. (2007, October). A New Protectionism: Dashed Hopes and Perhaps Worse for US Trade Policy. Institute of Public Affairs Review, 59, 3, P18-21 Li Chenxing (2008, August). The Application of U.S. Countervailing Law to Chinese Products and Our Strategy to Deal with (in Chinese) [Electronic Version] Asia-Pacific Economy, 6, P43-45 Lowe, J., & Bocon, L. (2006, May 29). Countervailing duties and China, Journal of Commerce (15307557) 7, 22, P23-23 Ou Fuyong, Liu Lin & Gao Pin (Jan 2006). Advice on the Amendment of China's Regulation on Subsidy and Countervailing Measures by Making Reference of Similar Regulations Abroad (in Chinese) [Electronic Version]. Journal of Guizhou Police Officer Vocational College, 18, P53-57 Russell, T. (2007, June 18), Retailer group opposes countervailing trade duties. Furniture/Today, 31, 40, P44-44 Sun Nanshen & Peng Yue (2007, June). The Reality of China’s Subsidy and Legal Approaches to Deal with Foreign Countervailing Measures (in Chinese) [Electronic Version]. Hebei Law Science, 25,6, P20-32 Tucker, R. (2007, November 20). Importers Forecast Trade Troubles [Electronic Version]. WWD: Women’s Wear Daily, 194,109, P9-9 WTO Agreement on Subsidies and Countervailing Measures. Retrieved April 3, 2009, from http://www.wto.org/english/docs_e/legal_e/24-scm_01_e.htm Yager, L. (April 4, 2006). U.S.-China Trade: Challenges and Choices to Apply Countervailing Duties to China [Electronic Version]. Washington, D.C.: U.S. Government Accountability Office GAO-06-608T Zhang Huaxiang (2008, April). Strategy Research on China’s Coping with U.S. Countervailing Policy (in Chinese) [Electronic Version]. Market Modernization, 535, P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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