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目 录
1编制依据................................................4
1.1重庆市建设委员会文件 ...............................4
1.2分户验收的主要质量标准 ............................4
2、工程概况 ..............................................6
2.1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6
2.2建筑设计概况.........................................6
2.3 总建筑面积..........................................6
3、分户验收定义及与竣工验收和批验收的异同点................7
3.1分户验收的定义.......................................7
3.2分户验收与竣工验收的不同 ............................7
3.3分户检验批验收与分项检验批验收的不同点 .............7
3.4验收流程 ........................................8
4、分户验收具体内容及方法内容 ...........................10
4.1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 ...........................10
4.2室内空间、构件尺寸 .................................10
4.3门窗安装质量........................................11
4.4墙面、地面和顶棚面层质量 ...........................14
4.5防水工程质量 .......................................16
4.6通风、空调系统安装质量...............................16
4.7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 ...........................16
4.8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17
4.9楼(电)梯通道质量 .................................18
4.10分户验收的其他内容 ..............................19
5、分户验收数量及方法 .................................21
5.1现浇混凝土结构外观及尺寸质量 .....................21
5.2塑钢门窗安装质量分户验收 ...........................22
5.3木门、木质防火门安装质量分户验收 ..................24
5.4门窗玻璃安装质量分户验收 ...........................26
5.5墙面一般抹灰工程质量分户验收........................26
5.6水性涂料涂饰质量分户验收 ...........................27
5.7地面水泥混凝土面层质量分户验收 ....................28
5.8地面水泥砂浆面层质量分户验收 .....................28
5.9墙面饰面砖粘贴质量分户验收 ........................29
5.10地面砖质量分户验收.................................30
5.11地面隔离层质量分户验收 ..........................32
5.12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质量分户验收 ..................32
5.13专业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33
6、分户验收一般规定 ....................................35
6.1分户验收检验批划分 .................................35
6.2分户验收标准 .......................................35
6.3分户验收检验原则 ................ ...............35
6.4分户验收实测值 ................................35
6.5分户验收合格判断原则 ............................36
6.6分户验收不合格处理 ................ ............36
6.7竣工验收的前提 ............ ......................36
6.8其他 .............................................36
7、住宅分户验收公共部分的划分及规定 .....................37
7.1公共部分的划分原则 .............. ..................37
7.2公共部分的划分 ............ ......................37
7.3公共部分检验批划分 .................................37
7.4检查数量的确定 ..................................37
7.5公共部分检验批项目的确定及验收 .....................37
8、分户验收的组织 .....................................38
8.1参建各方的职责 ...................................38
8.2分户验收准备工作 ..............................40
8.3分户验收人员应具备的相应资格.....................41
8.4分户验收组织机构图 ......... ...................42
8.5 分户验收人员职责表............ ................42
8.6分户验收所用的检测仪器和计量工具...... ............44
8.7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规定、区段划分、验收时间 ........44
8.8分户验收的组织实施..................................45
9、资料收集整理 ..................................46
10、附图 .........................................46
1、编制依据
1.1重庆市建设委员会文件
序号
文件编号
内 容
日 期
1
渝建质监发[2010]57号
《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0年4月9日
2
渝建质监发[2010]005号
关于印发《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南(第二号)》的通知
2010年3月29日
1.2分户验收的主要质量标准
类别
名 称
编 号
国家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11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11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7-2012
国家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8-2011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9-201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13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02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50352-2005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10-2002
《住宅工程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GB50327-2001
《住宅建筑规范》
GB50368-200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45-95
《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2011
地方
《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
GB15763.4-2009
《建筑内墙用耐水腻子应用技术规程》
DB11/T 850-2011
《住宅建筑门窗应用技术规范》
DBJ01-79-2004
《砌体结构质量验收规范》
DBJ01-81-20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DBJ01-82-2005
其他
《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南》
2、工程概况
2.1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工程名称
国兴·天原(重庆原天原化工总厂项目)二期(东区)一标段5#、6#、7#楼及1#地下车库局部工程
2
工程地点
重庆江北区建新西路340号
3
建设单位
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
4
设计单位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5
勘察单位
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
6
监督单位
重庆江北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7
监理单位
重庆市建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8
施工总包
重庆鼎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
合同工期
870日历天
2.2建筑设计概况
序号
楼号
层 数
建筑面积(m2)
建筑高度(m)
住宅户数
地上
地下
地上
地下
总面积
1
5#
37
1
80997.65
99
281
2
6#
36
2
276
7#
35
3
271
2.3总建筑面积:80997.65㎡
3、分户验收定义及竣工验收和检验批验收的异同点
3.1分户验收的定义
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将分户验收定义为:住宅工程在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内容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时,对每一户及单位工程公共部分进行专门验收,并在分户验收合格后出具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3.1.1该定义“工程竣工时进行分户验收”理解为:竣工验收时,参加验收有关人员对每户住宅的分户验收记录进行检查并抽查一定数量的实体质量。而分户验收检验批项目应在施工完毕时验收。
3.1.2“专门验收”是指,对每户或规定的公共部分进行分户验收。分户验收主要以竣工时可以看到的室内观感、功能、实测项目质量为主。
3.1.3“分户验收合格后出具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是指,单位工程每户住宅完成分户验收,并具备相关规定的全部竣工条件时,经竣工验收合格,出具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3.2分户验收与竣工验收的不同
分户验收是指以每户住宅作为一个子单位工程,组织专门验收。当该套住宅或规定的公共部位所包含的分户检验批项目及内容符合分户验收合格标准时,该套住宅或规定的公共部分验收合格。而竣工验收是对单位工程,按照规定的验收条件、程序进行的验收。
3.3分户检验批验收与分项检验批验收的不同点
3.3.1检验批划分的不同。分项工程检验批一般按楼层、施工段、或房间等规定条件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所划分范围相对较大,抽查数量相对整个工程较少。而分户验收检验批是指以每户住宅划分一个检验批,所划分范围相对较小,抽查数量相对整个工程较多。
3.3.2检查内容不同。批验收主要对检验批的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全面检查,验收内容相对教多。而分户验收是在批验收的基础上,仅对分户检验批的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中涉及观感、使用功能和实测实量等内容进行检查,验收内容相对较少。分户验收是批验收的补充,不能代替批验收。
3.3.3实测实量不同。分户检验批实测内容根据本方案的检查部位、检查数量确定。批检验未对实测内容的具体检查部位、检查数量做详细规定。
3.3.4参加验收的人员不同。分户验收参加人员,比批验收参加人员,增加了建设单位人员或物业部门人员。分户验收是建设单位组织,而批验收是由监理工程师组织。
3.3.5使用的检查记录表格不同。分户验收记录表增加了建设单位和复查情况栏,并且表头和表尾,作了相应改动。
3.4验收流程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内容是,依据设计图纸的要求,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的基础上,以检查住宅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为主,在竣工验收之前必须进行分户验收。
4、分户验收具体内容及方法
根据施工图纸和初装修标准要求,经建设、监理单位确认,本工程各户型分户验收均进行以下检验批项目的验收。
4.1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
主体结构尺寸偏差、分户质量主体结构验收的部位需进行复查:分别是5#、6#、7#楼。
4.2室内空间、构件尺寸
4.2.1室内净高尺寸检查:每户客厅、卧室,采用激光测距仪每个房间抽测5处,距墙500mm处各测1点,中间测1点(见下图)每间楼层高度为3.00m、楼板厚度客厅100mm、卧室100mm,天棚不抹面,减地面找平50mm,计算高度为客厅净高2.95m,卧室净高2.95m。允许偏差值-20mm,允许极差值20mm,(偏差为实测值与设计值之差;极差值为实测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
4.2.2室内净开间检查,每户客厅、卧室,采用激光测距仪每个房间抽测4处,(见下图)测量部位在距墙脚500mm,无墙体则 (纵横墙交界处)净开间,净进深计算等于主体每开间尺寸减墙体厚度减抹灰厚度。允许偏差值±15mm,允许极差值20mm。对于室内开间不规则的房间(如弧形、多角形等)净开间不作测量(设计和合同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4.3门窗安装质量
4.3.1外窗台高度检查:每个外窗台用钢直尺检查不少于1处,窗台或防护栏高度不低于0.90m,且不得有负偏差。规范要求:没有邻接阳台或平台的外窗台,如距地面净高较低,容易发生儿童坠落。本条要求当台低于0.9m时,采取防护措施。有效的防护高度应保证净高0.9m,距离(楼地)面0.45m以下的台面,横杆等容易造成无意识攀登的可踏面,不应计入窗台净高。
4.3.2推拉窗防脱落装置,门窗开启性能检查:门窗防脱落全数/套检查;
(1) 塑钢门窗窗框、副框和扇的安装必须牢固。固定片或膨胀螺栓的数量与位置应正确,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固定点应距窗角、中横框、中竖框150—200mm,固定点间距应不大于600mm。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 塑钢门窗拼樘料内衬增强型钢的规格、壁厚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型钢应与型材内腔紧密吻合,其两端必须与洞口固定牢固。窗框必须与拼樘料连接紧密,固定点间距应不大于600mm。检查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
(3)塑钢门窗扇的开关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a、平开门窗扇平铰链开关力应不大于80N;滑撑铰链的开关力应大于80N,并不小于30N
b、推拉门窗扇的开关力应不大于100N。检查方法:观察、用弹簧秤检测。
4.3.3门窗配件检查,塑料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检查方法:观察、手扳检查、尺量检查。
4.3.4安全玻璃使用检查:建筑物外开窗,面积大于1.5㎡的窗玻璃或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500mm的落地窗;玻璃的品种、规格、尺寸、色彩、图案和涂膜朝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4.3.5进户门质量检查:根据分户验收要求全数检查进户门住宅户门是否防卫、防火、保温、隔声、向外开启、开启灵活、牢固,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
4.3.6栏杆高度检查:栏杆高度,实测每片栏杆不少于3处,阳台、上人屋面栏杆六层及以下不低于1.05米,七层以上不低于1.10米,不得有负偏差。
4.3.7栏杆竖杆间距检查:临空处栏杆竖杆净间距不大于0.11m正偏差不大于3mm。
4.3.8栏杆和扶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查方法
1
护栏垂直度
3
用1m垂直检测尺检查
2
栏杆间距
3
用钢尺检查
3
扶手直线度
4
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4
扶手高度
3
用钢尺检查
防攀爬措施检查:全数检查水平杆的栏杆或花式栏杆有无设施防攀爬措施。检查标准:采用观察,尺量,手扳。
⑴、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⑵、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m;注:栏杆高度应从楼梯地面或屋面至栏杆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⑶、栏杆离楼梯面或屋面0.1m高度内不宜留空;
⑷、住宅、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
4.4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
4.4.1水泥楼地面(砂浆找平层)检查:每间面层外观全数/套质量检查地面质量以目测高度1.5m左右,俯视地坪检查,不应有裂缝、脱皮、起砂等缺陷。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裂纹。检查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空鼓面积不大于400c㎡,且每自然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
4.4.2室内墙面检查,每间面层外观全数/套质量检查墙面质量检查应距800mm—1000mm处;不应有爆灰、裂缝、阴阳角应顺直、表面应光滑、洁净;各抹灰层之间,抹灰层与基体之间,必须粘接牢固,检查方法:用小锤轻击,沿自然间进深和开见两个方向、均匀布点、逐点敲击对板块阳角处应在全数检查。
4.4.3室内顶棚检查,每间面层外观全数/套质量检查不应有爆灰、裂缝、表面应光滑,洁净,(室内顶棚宜采用免粉刷工艺,当采用砂浆抹灰时,空鼓面积不大于400C㎡)。
表:一般抹灰的允许偏差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查方法
普通抹灰
高级抹灰
1
立面垂直度
4
3
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
2
表面平整度
4
3
用2m靠尺和窗尺检查
3
阴阳角方正
4
3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4
分格条(缝)直线度
4
3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5
墙裙勒脚上口直线度
4
3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注:①普通抹灰,本表第3项阴角方正可不检查。②顶棚抹灰,本表第2项表面平整度可不检查,但应平顺。
4.5防水工程质量
4.5.1外墙渗漏检查: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检查方法:采用淋水,蓄水,雨后观察。(在施工完毕外墙、屋面过程中)
4.5.2外窗渗漏检查:在外窗施工完过程中,采用淋水和下雨后观察。
4.5.3厨房、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渗漏检查、全数/套检查有防水地面工程的立管、套管、地漏处,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蓄水,泼水检验及坡度尺寸检查。(在施工过程中自检时检查)。
4.5.4屋面渗漏检查:全数检查渗漏,积水和排水系统是否畅通,采用蓄水检验屋面,其蓄水时间不应少于24h(施工自检时检查)。
4.6通风、空调系统安装质量
4.6.1通风、烟道检查:观察,尺量,表面无裂纹,止回阀,防火门按规定安装;上人屋面烟道(包括管道透气孔)高度应超过2m。
4.6.2空调墙面孔检查:观察,尺量,位置,大小正确,无渗漏,反坡,与插座及冷凝水管接口位置协调。
4.7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
4.7.1管道渗漏检查全数/套,观察,试验:给水,排水,卫生器具,阀门,水表等的接口严密,无渗漏。
4.7.2管道堵塞检查:全数/套,试水,观察,给水,排水管道无堵塞。
4.7.3管道坡度检查:全数/套,观察,尺量排水管道坡向,坡度正确。
4.7.4安装固定检查:全数/套,观察,手扳,尺量检查,给水,排水,卫生器具,阀门,水表等安装固定牢固,支架间距位置是否符合要求。4.7.5地漏,存水弯检查,全数观察,试水,尺量,地漏有效水深度不小于50mm,标高正确(初装饰地面地漏安装应高于地面20mm),构造内无存水弯的卫生器具与生活排水管道连接时应设存水弯,其有效水封深度不小于50mm。
注:管道渗漏,堵塞,管道坡度检查,验收方法和数量为:采用观察,尺量及手扳检查,功能性检查采用通水及压力检查,其中给水管道应保压24小时后每户逐一打开用水点、检查卫生器具,阀门及接口排水管道应采取通球检查,要求球径不小于排水管径的2/3。
4.8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4.8.1插座接线,接地检查:验收方法和数量;通电全数检查,接线正确,牢固,接地正确可靠。
4.8.2户内配电箱(盘)检查:验收方法和数量,通电全数检查漏电保护装置,观察尺量照配电箱(盘)内配线整齐,回路编号齐全、标识正确;箱(盘)内开关动作灵活可靠,各种保护元件选型正确。
4.8.3照明试验检查:通电全数检查;照明系统通电试运行是否正常。
4.8.4等电位检查:验收方法和数量:全数观察检查;等电位连接端子是否齐全、接线是否正确。
4.9.楼(电)梯,通道质量
4.9.1楼梯踏步梯级及平台净宽,楼梯踏步高差楼梯平台处的通道高度检查,采用钢尺或激光测距仪测量每个梯段各不少于三处。
(1)、相邻踏步高差不得超过10mm;
(2)、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的净高不应低于2.0m。楼梯梯步段净高不宜小于2.20m;
(3)、楼梯从扶手中心到墙面测量的净宽不小于1.1m(6层及以下或一边设有栏杆的不小于1.0m);
(4)、楼梯平台净宽不得小于梯段宽度且不小于1.2m。
4.9.2电梯候梯厅深度,电梯门净宽检查、采用钢尺或激光测距仪测量。
(1)、侯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梯中最大轿箱深度且不得小于1.50m。
(2)、电梯门净宽不得小于0.8m。
4.9.3楼梯改变方向宽度检查,采用钢尺测量,检测方法及要求:扶手转向端处的平台最小宽度不应小于梯段宽度,并不得小于1.20m。如设计质量问题、要求设计单位整改及提出处理方案,整改与处理情况应记入《分户验收记录表》。
4.9.4高层首层疏散外门及通道的宽度检测;钢尺量、疏散门应外开、其净宽不应小于1.1m;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20m.
4.9.5公用走道净宽净高检查:公用走到及地下室通道净高采用钢尺或激光测距仪测量每10米检查一处;走廊和公共部位通道的净宽不小于1.2m;净高度不应低于2.0m。
4.9.6地下室通道、车库净高检查:公用走到及地下室通道净高采用钢尺或激光测距仪测量每10米检查一处,通道的净高度不小于2.0m。机动车库车道净高不应低于2.2m,车位净高不应低于2.0m,自行车库净高不应低于2.0m。
4.9.7地下室及天棚渗漏,裂缝检查,地下室裂缝,渗漏检查在距外墙2.0m范围内平视和仰视观察检查;防水混凝土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道埋设件等设置和构造,均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有渗漏。
4.10分户验收的其他内容
4.10.1分户验收现场用表;及分户验收资料:
根据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南编制了分户验收现场用表,验收时使用、便于明确验收标准。分户验收完后采用指南表格填写好现场验收的内容作为“分户验收资料”。
4.10.2分户验收现场用表
(1)室内空间、构件尺寸、地面、墙面和顶棚面质量
(2)门窗安装质量、防水工程质量
(3)安装工程质量
(4)公共部位质量
(5)住宅工程分户抹灰抹灰检查记录
(6)住宅工程分户厨卫间、屋面防水质量检查记录
(7)住宅工程分户楼地面检查记录
(8)住宅工程门、窗检查记录
4.10.3分户验收指南表格(分户验收资料)
(1)室内空间、构件尺寸、地面、墙面和顶棚面质量
(2)门窗安装质量、防水工程质量
(3)安装工程质量
(4)公共部位质量
(5)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表
(6)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总汇表
4.10.4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参照规范:标准详细内容。
1.10.5楼层单元分户验收区段图(附件)
5、分户验收数量及方法
分户验收检验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观感质量按照要求全数检查验收。观感检查项目通过目测观察的方法检查。检查数量按照验收规范要求,每户型各检验批检查数量及检查方法如下:
5.1现浇混凝土结构外观及尺寸质量
5.1.1实测项目检查原则
按每户住宅划分检验批。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应抽查构件数量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不少于3间。 5.1.2实测项目说明
5.1.2.1结构墙体尺寸实测内容分别为:墙体轴线位置、垂直度、标高、截面尺寸、表面平整度。检查时,宜在分户验收抽查点分布图中规定的房间,按照上述实测内容,使用相关测量工具,参照下列测量位置和数量进行检查,并全数记录。
(1)检查被查房间墙体轴线位置时,使用钢尺等测量工具,对每面墙体进行测量,每面不少于1个测量点。通过测量和记录房间开间、进深方向净空尺寸来推算轴线位置。(计算基准值)
(2)检查被查房间墙体垂直度时,使用经纬仪或吊线、钢尺等测量工具,对每面墙体测量,测量点宜设置在距墙角500,距地300位置且每面墙不少于1点。使用2m托线板,以墙体允许偏差8mm、剪力墙允许偏差5mm作为垂直度标准。
(3)检查被抽查房间墙体标高时,使用水准仪或拉线、钢尺等测量工具,利用室内1m线,对每面墙体门窗洞上口标高测量,每门窗洞口测量一点。(计算基准点)
(4)检查被抽查房间墙体截面尺寸时,使用钢尺等测量工具,对每面墙体厚度测量,测量不少于1点。(计算基准点)
(5)检查被抽查房间墙体表面平整度时,使用2m靠尺和塞尺等测量工具,在每个墙面的中心区域,横、竖方向各测量1点,取较大值作为一面墙测量值。
5.1.2.2结构楼板实测内容分别是:楼板标高、截面尺寸、表面平整度。检查时,宜在分户验收抽查点分布图的房间,按上述实测内容,使用相关测量工具,参照下列测量位置和数量进行检查。
(1)检查被抽查房间楼板标高时,使用水准仪或拉线、钢尺等测量工具宜在楼板四个角位置测量,每快楼板测量点不少于4点。建议通过使用塔尺,测量房间净高尺寸,进行推算楼层标高。(计算基准值)
(2)检查被查房间楼板截面尺寸时,使用水准仪或拉线、钢尺等测量工具,宜在楼板1个房角位置和楼板中心位置测量,测量点不少于2点。(计算基准线)
(3)检查被查房间楼板表面平整度时,使用钢尺和塞尺等测量工具,宜在楼板中心区域横、纵两个方向测量,每个方向不少于1个测量点。
5.2塑钢门窗安装质量分户验收
5.2.1实测项目检查原则
本工程塑钢门窗参见塑料门窗安装质量分户验收标准执行,塑钢门窗安装工程分户验收应按每户住宅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当分户检验批具备验收条件时,可及时验收。本工程全部为高层建筑,高层建筑的外窗应全数检查。
5.2.2实测项目说明
塑钢门窗安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测内容分别是:门窗槽口宽度、高度;门窗槽口对角线长度差;门窗框的正、侧面垂直度;门窗横框的水平度;门窗横框标高;门窗竖向偏离中心;双层门窗内外框间距;同樘平开门窗相邻扇高度差;平开门窗铰链部位配合间隙;推拉门窗扇与框搭接量;推拉门窗扇与竖框平行度。检查时,宜在分户验收抽查点分布图中规定的门窗,按上述实测内容,使用相关测量工具,参照下列测量位置和数量,进行检查并全数记录。
(1)检查门窗槽口宽度时,使用钢尺等测量工具,距门窗槽口上下300位置,水平测量各1点;(计算基准值)
(2)检查门窗槽口高度时,使用钢尺等测量工具,距门窗槽口左右200位置,竖向测量各1点;(计算基准值)
(3)检查门窗框槽口对角线差时,使用钢卷尺等测量工具,在门窗槽口的企口方向,分别量取槽口对角线长度,两个方向长度分别记录。
(4)检查门窗框的正、侧面垂直度时,使用1m垂直检测尺等测量工具,在一侧门窗竖框中心位置的正、侧面,各测量1点;
(5)检查门窗横框的水平度时,使用1m水平尺和塞尺等测量工具,在上横框下口测量1点。
(6)检查门窗框标高时,使用钢尺等测量工具,测量上框下口距1m线高度尺寸,测量1点;(计算基准线)
(7)检查门窗竖向偏离中心时,使用钢尺等测量工具,在一侧门窗竖框中部,测量门窗框宽度各1点。
(8)检查双层门窗内外框间距时,使用钢尺等测量工具,在每侧门窗竖框中部,测量框间距各1点。
(9)检查同樘平开窗相邻扇高度差时,使用塞尺等测量工具,在同樘平开门窗相邻扇对口缝下端,测量1点。
(10)检查平开门窗铰链部位配合间隙时,使用塞尺等测量工具,在同一窗扇的下铰链部位,测量1点。
(11)检查推拉门窗扇与框搭接量时,使用钢直尺等测量工具,在门窗框扇搭接处,测量1点。
(12)检查推拉门窗扇与竖框平行度时,使用1m水平尺和塞尺等测量工具,测量门窗扇与竖框1m范围内最大缝隙,测量1点。
5.3木门、木质防火门安装质量分户验收
5.3.1实测项目检查原则
本工程内门为夹板木门,地上、地下公共部分、管井门为木质防火门;木门安装工程按地下室防火分区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木质防火门以地上楼电梯前室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当分户检验批具备验收条件时,可及时验收。每个防火分区或楼电梯前室应全数检查。
5.3.2实测项目说明
木门安装工程实测内容分别为:门窗槽口对角线长度差;门窗框的正、侧面垂直度;框与扇、扇与扇接缝高低差;门窗扇对口缝;门窗扇与上框间留缝;门窗扇与侧框间留缝;门扇与下框间留缝;双层门窗内外框间距;无下框时门扇与地面间留缝。检查时,宜对分户验收抽查点分布图中规定的门窗,按照上述实测内容,使用相关测量工具,参照下列测量位置和数量进行检查,并全数检查。
(1)检查门窗槽口对角线长度差时,使用钢尺等测量工具,在门窗槽口的企口方向,分别量取槽口对角线长度,两个方向长度记录。
(2)检查门窗框的正、侧面垂直度时,使用1m垂直检测尺等测量工具,在一侧门窗竖框中心位置的正、侧面,各测量1点。
(3)检查框与扇、扇与扇接缝高低差时,使用钢直尺和塞尺等测量工具,在同樘门窗的框与扇、扇与扇接缝处,每扇测量最大接缝高低差不少于1点。
(4)检查门扇对口缝时,使用塞尺等测量工具,在门窗扇最大、最小对口缝处,各测量1点。
(5)检查门窗扇与上框间留缝时,使用塞尺等测量工具,在门窗扇与上框最大、最小缝隙处,各测量1点。
(6)检查门窗扇与侧框间留缝时,使用塞尺等测量工具,在门窗扇与侧框间最大、最小缝隙处,各测量1点。
(7)检查窗扇与下框尖留缝时,使用塞尺等测量工具,在门扇与下框间最大、最小缝隙处,各测量1点。
(8)检查门扇与下框间留缝时,使用塞尺等检查工具,在门扇与下框间最大、最小缝隙处,各测量1处。
(9)检查双层门窗内外框间距时,使用钢尺等测量工具,在每侧门窗框中心部位测量内外框间距,各测量1点。(计算基准线)
(10)检查无下框时门扇与地面间留缝时,使用塞尺等测量工具,在门扇与地面间最大、最小缝隙处,个测量1点。
5.4门窗玻璃安装质量分户验收
玻璃安装工程分户验收时应按每户住宅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当分户检验批具备验收条件时,可及时验收。每户应全数记录。检验方法观察。
5.5墙面一般抹灰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5.5.1实测项目检查原则
一般抹灰工程分户验收应按每户住宅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当分户验收检验批具备验收条件时,可及时验收。每户应全数检查。
5.5.2实测项目说明
一般抹灰工程分户验收实测内容分别是:立面垂直度、表面平整度、阴阳角方正、勒脚上口直线度。检查时,宜在分户验收抽查点分布图中规定的房间,按照上述实测内容,使用相关测量工具,参照下列测量位置和数量,对墙体一般抹灰实测内容,使用相关测量工具,参照下列测量位置数量,对墙体一般抹灰实测内容进行检查,并实数记录。
(1)检查里面垂直度时,使用2m垂直检测尺等测量工具,对房间每面墙体进行测量,测量点宜设置在距墙角水平距离500,距地300位置且每面墙不少于1点。
(2)检查表面平整度时,使用2m靠尺和塞尺等测量工具,对房间每面墙体进行测量,测量点宜设置在墙面中心区域,按横竖方向测量,记录较大值。
(3)检查高级抹灰的阴阳角方正时,使用边长为20厘米的直角检测尺等测量工具,对房间每个阴阳角进行测量,测量点宜设在墙角距离地高1m处,且不少于1点。
(4)检查墙裙上口直线度时,采用拉线5m拉通线,使用钢直尺等有关测量工具,对房间每面墙裙上口处进行处理,测量点不少于1点。
5.6水性涂料涂饰质量分户验收
5.6.1实测项目检查原则
水性涂料涂饰本工程主要分为公共、室内部分,分户验收应按公共部分如:地下室防火分区、楼梯间电梯间、走廊等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室内每户住宅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当分户验收检验批具备验收条件时,可及时验收。每户应全数检查。
5.6.2实测项目说明
(1)水性涂料涂饰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测内容,主要是装饰线、分色线直线度检查,上述实测内容应在分户验收抽查点分布图中规定的房间内进行。
(2)检查装饰线、分色线直线度时,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使用钢直尺等测量工具,对每面墙测量且不少于1点。
5.7地面水泥混凝土面层质量分户验收
5.7.1实测项目检查原则
本工程水泥混凝土地面主要部位为:地下室、机房层等部位。水泥混凝土面层分户验收应按每户住宅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当分户检验批具备验收条件时,可及时验收。每户应全数检查。
5.7.2实测项目说明
水泥混凝土地面分户质量验收实测内容分别是:表面平整度、踢脚线上口平直等内容。检查时,宜在分户验收验收抽查点分布图中规定的房间,按照上述实测内容,使用相关工具,参照下列测量位置和数量,对水泥混凝土面层实测内容进行检查,并全数记录。
(1)检查表面平整度时,使用2m靠尺板和塞尺等测量工具,测量点宜设在房间中心区域,按纵、横方向测量,且各不少于1点。
(2)检查踢脚线上口平直时,采用拉5m线和用钢尺等测量工具,对每面墙踢脚线上口处进行测量,且不少于1点。
5.8地面水泥砂浆面层质量分户验收
5.8.1实测项目检查原则
本工程水泥混凝土地面主要部位为:户内、楼梯间等部位。水泥砂浆面层分户验收应按每户住宅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当分户检验批具备验收条件时,可及时验收。每户应全数检查。
5.8.2实测项目说明
水泥砂浆地面分户质量验收实测内容分别是:表面平整度、踢脚线上口平直、相邻踏步高低差、踏步两端宽度等内容。检查时,宜在分户验收验收抽查点分布图中规定的房间,按照上述实测内容,使用相关工具,参照下列测量位置和数量,对水泥混凝土面层实测内容进行检查,并全数记录。
(1)检查表面平整度时,使用2m靠尺板和塞尺等测量工具,测量点宜设在房间中心区域,按纵、横方向测量,且各不少于1点。
(2)检查踢脚线上口平直时,采用拉5m线和用钢尺等测量工具,对每面墙踢脚线上口处进行测量,且不少于1点。
(3)检查相邻踏步高度差时,宜对每跑楼梯上下踏步高度差进行观察,并使用钢尺测量、且测量点不少于2点。
(4)检查踏步两端宽度差时,宜对每跑楼梯上下端踏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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