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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年度业绩考核评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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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12年度业绩考核评分细则 供电单位 考核 类别 考核指标 及标准分数 责任 部门 评 分 规 定 安 全 管 理 25分 安全管理 25分 安监处 1、不发生电力生产、非电力生产人身重伤事故,每发生0.3人次/(千人·年)减1分; 2、不发生重大设备、电网事故,每发生1起减2分; 3、不发生35kV、110kV变电站全停事故,依照事故责任每发生1起减1-2分; 4、不发生一般火灾事故,每发生1起减0.5分;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每发生1起扣1分; 5、一类障碍控制在盟局下达的计划指标内,每超1次减0.2分。(年度指标:锡供2次;西苏局3次;二连局2次;) 6、年度重点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扣减0.5-1分;(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安全生产年活动、安全月、平安电力建设、创建无违章企业、十八大保电等); 7、盟局认定的其它有较大影响的不安全事件,每发生1起减1分。 8、减分下限为25分. 资 产 经 营 35分 资 产 经 营 35 分 资产运营管理精细化 12分 财务处 1、预算执行不到位,扣1分;电价政策执行不到位,扣1分。扣分上限为4分。 2、未按集团公司会计核算考核标准的规定核算,发生少项或错误,每次扣0.5分。扣分上限为4分。 3、未完成盟局财务处交办的事项,每发生一次扣0.5分。扣分上限为4分。 内部利润 10分 1、完成年度目标得10分。未完成年度目标,每降低1%,减0.5分; 2、与去年同期相比,每降低2%,减0.5分。 3、减分下限为10分。 可控费用 5分 1、 完成年度目标得5分。 2、未完成年度目标,每超支1%减1分,减分下限为5分。 平均售电单价 6分 1、 完成年度目标得6分。 2、未完成年度目标,每降低1%减1分。减分下限为4分。 3、与去年同期相比,剔除政策因素,每降低2%,减0.5分。减分下限为2分。 资金上缴率 2分 1、 完成年度目标得2分。 2、未完成年度目标,每降低1%,减1分,减分下限为2分。 电 网 发 展 30分 电 网 发 展 30分 售电量 10分 计划工程处 1、售电量考核得分=售电量计划完成率得分×20%+售电量增长率得分×30%+售电量预测准确率得分×10%+售电量贡献率得分×40%。 (1)售电量计划完成率得分。分值10。售电量计划完成率在98%(含)以上视作完成售电量计划,得基本分。售电量计划完成率低于98%,每降低3%,扣减0.5分。 (2)售电量增长率得分。分值10分。与同期对比增长率大于等于当年盟局地区售电量的增长率(以整数为标准)得基本分,增长率在此基础上,每低于3%减0.5分。 (3)售电量预测准确率得分。分值10分。预测准确率在95%(含)-105%(含)以内,得基本分;预测准确率不在95%(含)-105%(含)范围内,每增加或减少3%均减0.5分。 (4)售电量贡献率得分。分值10分。售电量贡献率大于等于11%得基本分。贡献率在11%基础上每减少3%减0.5分。 2、售电量考核最高得分为10分,最低得分为5分。 综合线损率 6分 1、完成年度计划得满分6分。在0.5%范围以外,每增加0.5%减0.5分。 2、线损率考核最高得分为6分,最低得分为3分。 统计表格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上报 6分 计划 工程处 1、按规定时间内上报各类报表得3分,一次未按规定时间上报减0.5分。各月减分之和累加,减分上限为3分。 2、按规定时间内上报各类分析材料得3分,一次未按规定时间上报减0.3分,分析不认真深度不够减0.3分。各月减分之和累加,减分上限为3分。 电网规划管理 精细化 2分 1、按照要求滚动修编地区电网规划得满分2分 2、未按公司要求滚动修编地区电网规划减0-2分。 吸引负荷 3分 1、基础分0分,对于上年度负载率低于30%的变电站,本年度年度负载率每增长10%加0.5分,得分上限3分。 前期工作 进度 3分 1、完成盟局下达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得3分。 2、未完成工作进度减0-1.5分。 3、具体为:配合建设单位按照前期工作目标全部完成不减分。未在规定时间内配合建设单位完成输变电工程线路、站址相关协议,未取得所在地项目选址、土地预审等上报文件。每有一项工程未按规定时间办理完成减0.2分。每有一项工程的一个支持性文件未取得扣0.2分,每拖后一个月再扣0.2分,前期工作进度考核最高得分为3分,最低得分为1.5分。 营 销 管 理 20分 营销精细化及 目标管理 (5分) 营 销 处 1、居民阶梯电价工作(1分):按要求开展居民阶梯电价的抄表、结算、宣传工作,每项未开展扣0.5分;扣分下限为1分。 2、城乡同网同价工作(1分):按要求开展城乡同网同价工作,未开展扣1分。 3、扶持企业电价政策执行情况(1分):按要求对扶持企业生产用电执行扶持电价政策,每发现电价执行错误(或执行不到位)一户扣0.5分;扣分下限为1分。 4、居民用电服务质量开展情况(1分):按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和各项规章制度,每缺少一项扣0.1分;有实施方案、规章制度但未按规定开展工作,每发现一项扣0.2分;扣分下限为1分。 5、营销重点工作(1分):完成GIS系统数据采集录入,0.2分;营销(抄表、用电检查、线损、回收、差错、投诉)精细化管理制度及执行0.2分;营销业务培训0.2分;按期完成营销帐务对帐工作(经财务部门确认)0.4分,未完成不得分。 降损实施 (2分) 1、线损管理工作(1分): 10KV配电线损管理的计划、布置、落实、分析、考核,每项未开展扣0.2分;扣分下限为1分。 2、分线分台区工作(1分):完成公用线路台区考核表与用户匹配关系,得0.4分,未完成不得分;按月进行台区的抄表、考核工作,得0.6分,每项未开展扣0.3分;扣分下限为1分。 10千伏线损率 (4分) 1、年度有损线损指标(3分):完成年度有损线损目标得3分。未完成年度目标,每上升0.3个百分点扣0.5分,扣分下限为3分。 2、单条线路指标(1分):累计有损线路每出现一条线损率为负值,扣0.1分;累计城区有损线路每出现一条线损率大于15%以上的,扣0.1分,扣分下限1分。 当年电费回收率 (3分) 1、完成年度指标≥99.8%得3分。 2、未完成年度目标,每降低0.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分下限为3分。(以2013年1月10日数据为准,剔除广播电台电费)。 陈欠电费回收率 (2分) 1、完成年度目标得2分。在信息系统中,截至2012年12月31日往年欠费为零(剔除广播电台电费且回收广播电台电费入账准确)得2分,否则扣2分。 采控终端 (4分) 1、安装完成率(1分):实际安装数(以采控系统数据为准)与公司下达数相比,完成100%得1分;未完成每降低1%扣0.2分,扣分下限为1分。 2、管理制度(1分):各类基础资料、规章制度齐全,得1分;每缺少一项扣0.1分;扣分下限为1分。 3、日常应用(1分):日常应用工作开展有序、信息沟通流畅,应用人员能够熟练应用该系统,得1分;每发现一次工作未及时开展扣0.1分;扣分下限为1分。 4、集抄应用(1分):实现已安装变台表采控集抄率达到100%,大客户表集抄率达到100%,根据老旧计量改造实现低压客户集抄应用,完成得1分;每项未完成扣0.4分,扣分下限为1分。 生 产 管 理 20分 综合电压合格率 3分 生 产 处 1、供电电压合格率≥93.5%,其中: B、C类电压合格率≥98%;D类电压合格率≥95%。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减0.01分; 2、未按月度进行电压无功分析每次减0.2分;未定期进行电压监测设备校验,减0.2分。 3、扣分下限为3分。 用户供电可靠率 3分 1、未完成年度指标减0.5分,同比降低0.1个百分点扣减0.1分。 2、供电可靠性程序中基础和运行数据填报必须完整、及时、准确,每一项数据未填报或与实际不符,减0.5分。 3、减分下限为2分 生 产 管 理 20 分 重点工作 (14分) 生 产 处 1、变台无功补偿设备可用率(1分):変台无功补偿设备可用率达到90%得1分。未完成每降低10%扣0.1分,减分下限为1分。 2、配网改造工程管理(1分):各单位未按计划完成配网改造项目计划扣1分; 3、公司《配电网技术标准》执行情况(2分):按内电(2011)82号运行分册要求,建立健全所有设备和电缆通道50种图表记录等基础资料,记录图表未达到总数的95%,减0.5分,未达到总数的90%,减1分;制定详细的城网设备预防性试验三年滚动计划,完成所有城网设备20%的预试量,未制定城网设备预防性试验三年滚动计划减1分,预试量未达到当年应预试总数的90%,减0.5分,未达到当年应预试总数的80%,减1分。扣分下限为2分。 4、配网运行检修管理(2分):未定期开展巡视及未有巡视计划,减1分;未按规程要求的开展检修项目及预试工作,减1分。减分下限为2分。 5、生产MIS及状态检修工作(2分):未按要求完成状态信息收集和录入,减1分;每发现一处数据错误减0.1;状态检修培训工作不到位减0.2分(现场抽查考问2人,回答不正确扣0.1分/人)。减分下限为2分。 6、大修工程管理(2分):大修工程资金计划完成率100%,得1分,未完成减1分;项目完成率100%,得1分,未完成减1分。减分下限为2分。 7、技改工程管理(2分):历年技改工程计划完成率100%得2分,完成率≧80%得1分,低于80%不得分。 8、设备缺陷消缺率(2分):设备消缺率未达到85%,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2分,减分下限为2分。 农网 建设 5分 2010年农网改造升级10千伏及低压工程结算(1.5分) 农 电 处 1、按照各单位完成2010年农网改造升级10千伏及低压工程投资结算比例得分。 2011年农网改造升级10千伏及低压工程完成情况(2分) 2、按照各单位完成2011年农网改造升级10千伏及低压工程投资比例得分。 2010-2012年农网改造升级35千伏及以上工程前期手续办理情况(1.5分) 1、2010年农网改造升级35千伏及以上工程前期手续办理未完成一项工程扣0.25分,扣分下限为0.5分。 2、2011年农网改造升级35千伏及以上工程前期手续办理未完成一项工程扣0.25分,扣分下限为0.5分。 3、2010年农网改造升级35千伏及以上工程前期手续办理未完成一项工程扣0.25分,扣分下限为0.5分。 企 业 内 控 23 分 企业管理 4分 企管 1、企业管理:(2分) (1)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班组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认真开展班组建设工作,抽查1—3个班组基础资料,按要求建立规范的纸质、电子档案得0.2分,不规范扣0.2分,班组年度培训计划、新员工培训切合实际得0.3分,不切合实际扣0.3分,开展班组年度评优定级工作得0.5分,未开展扣0.5分,未上报扣0.3分。 扣分下线为1分。 (2)考核年度内至少发布一项QC成果,未注册扣0.2分,没有小组活动记录扣0.3分,班组未开展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扣0.2分,未参加发布扣0.3分。扣分下线为1分。 2、法律事务:(2分) (1)合同承办人对外签订合同未办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手续,扣0.3分; (2)合同未统一管理,合同文本和台帐相关资料做不到集中、完备、齐全,扣0.2分。 (3)合同条款内容不齐全、不严密,约定不明确,违反法律规定或存在对已方不利的条款,0.2分; (4)金额5万元以上的经济往来未签订书面合同,扣0.3分 (5)未经盟局法律部门审批,聘请律师代理本单位参加诉讼或提供法律服务,扣0.3分; (6)发生诉讼案件未按制度要求及时上报,扣0.2分; (7)制定本单位“六五”普法规划,并按规划积极推进普法工作,普法资料齐全,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扣0.5分。 审计监督 6分 纪检监察审计处 1、外部审计工作(2分): (1)接受外部、公司及局审计、检查,没有发现重大违规、违纪问题得2分。 (2)发现问题,根据涉及金额及性质情节,扣0.1分-2分; 2、审计工作落实整改(2分): (1)全面落实上级部门的审计决定、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建议得2分,落实不全面一项扣0.1分,扣分下限为2分; 3、工程审计工作(2分): (1)按时上报工程项目审价结算资料,积极配合工程项目审价工作,认真执行工程项目审计决定得2分。 (2)存在工程结算资料上报不及时、配合工程审价工作不到位、未全面执行工程项目审计决定等问题扣分, 一项未开展扣0.2分,扣分下限为2分。 物资管理 3分 物资处 1、物资计划管理(1分): (1)各单位上报需求计划单时必须将数量、到货日期、规格型号(技术规范书)填报完整,上报物资管理处,有一项不全扣0.1分,最多扣0.5分 (2)各单位不如实上报物资需求计划自行采购的,每发生一次扣0.25,最多扣0.5分。 2、签约和结算管理(0.3分) (1)各单位委托物资管理处进行招投标的项目,不及时签订商务合同、结算的,每发生一次扣0.1分最多扣0.3分。 3、仓储及废旧物资管理(1.1分) (1)各单位仓库验收、入库、出库等环节,不规范的扣0.2分; (2)做到“账、卡、物、资金”四相符,如不相符现象较多,扣0.2分; (3)仓库区域要保持整洁卫生,库容整齐,物资摆放有序,安防设施齐备,不规范的,扣0.2分。 (4)各单位物资上报大修及技改任务的材料数量,必须和上交的废旧物资数量一致,不一致的扣0.15分最多扣0.3分。 (5)是否按规定每年进行盘点,有无记录 0.2分。 4、突出成绩和突出贡献(0.6分): (1)在贯彻盟局物资管理制度和落实物资管理职能工作中,确实有突出成绩和特殊贡献的,加0.3-0.6分。 企 业 内 控 23 分 人力资源 5分 人力资源处 1、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1.2分): (1)完成目标得1.2分。 (2)超标准设置机构或超编制配置人员的,每超1个减0.25分,减分下限为1.2分。(依据盟局相关批复文件) 2、全员绩效管理与效益工资分配(1.5分): (1)按照盟局全员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完成得1.5分。 (2)未制订或未执行全员绩效管理与效益工资分配办法及细则的,基层班组没有考核记录及分配台账,每项扣0.25分,减分下限为1.5分。 3、教培管理(2分): (1)完成以下目标得2.0分。   (2)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与总结得0.4分; (3)开展师带徒培训工作并签订合同得0.5分; (4)有新员工培训计划并实施得0.3分; (5)建立健全员工个人培训档案得0.5分。 (6)按要求参加培训工作得0.3分; (7)无故不参加或未按时参加公司、盟局培训减0.3分。 4、属地管理的社会保险上缴与员工管理(0.3): (1)医疗保险等属地管理的社会保险未按照有关规定核定基数及比例执行,存在欠缴现象,减0.15分。 (2)员工休假台账健全得0.15分,未完成减0.15分。 企 业 内 控 23 分 政务管理 5分 综合管理处 1、督办工作(0.5分):未按时反馈督办事项和办结报告不符合督办要求的,减 0.1-0.2分;退回承办办理仍未符合要求的,减0.3-0.5分。减分下限为0.5分。 2、通联工作(0.5分):主要政务管理人员调整一周内未向盟局办公室报送名单及联系方式的,减该单位0.2分;因通信联络不畅贻误工作的,减0.2-0.5分;盟局办公室交办的任务拒不接受或办理不认真,造成较严重后果的,减0.3-0.5分。减分下限为0.5分。 3、总结计划报送(0.5分):未按要求时限报送半年、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的,减0.2分;经催报仍未按要求报送的,减0.3分;报送的总结计划内容不完整、不真实,工作安排明显不合理的,减0.1-0.3分。减分下限为0.5分。. 4、政务信息(0.5分):未按盟局要求上报信息的,视情节减0.2分;迟报、漏报重要情况及信息内容严重失实的,减0.3-0.5分。减分下限为0.5分。 5、公文管理(0.5分):未按时限、流程办文,造成文件积压、流程混乱,减0.1-0.2分;公文办理过程中发生严重错误,影响领导决策、贻误工作的,减0.3-0.5分;发生公文丢失或失密、泄密事件,造成工作被动和较大负面影响的,减0.5分。减分下限为0.5分。 6、档案管理(0.5分):未按档案管理制度要求进行文件立卷、归档的,减0.1-0.3分;因管理不善致使文件丢失或失密、泄密的,减0.3-0.5分。减分下限为0.5分。 7、领导干部请假(0.5分):盟局有关会议无故迟到、早退或未请假缺席的,每次减0.2分;违反盟局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制度,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外出的,每次减0.3分。减分下限为0.5分。 8、政务值班(0.5分):值班人员未到岗值班,擅离职守,未及时接收、反映、报告政务信息等违反相关流程规范,未执行交接班制度的,每次视情节减0.1-0.3分;值班人员擅离职守错过接听重要情况报告,影响上级文电接收,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及不良影响的,减0.3—0.5分。减分下限为0.5分 9、信访维稳(1分):每发生一批集体进京非访事件扣0.5分;每发生一批进京集体上访事件扣0.3分;个体进京非正常上访每1人次扣0.2分;每在京滞留一天加扣0.1分;发生倒流1人次加扣0.2分。减分下限为1分。 2012年度业绩考核评分细则 农电企业 考核 类别 考核指标 及标准分数 责任 部门 评 分 规 定 安 全 管 理 20分 安全管理 (20分) 安 监 处 农 电 处 1、不发生电力生产、非电力生产职工人身重伤事故,每发生一起扣4分;不发生职工人身轻伤事故,每发生一起扣2分; 2、不发生重大设备、电网事故和35kV及以上变电站全停事故,每发生1起减3分;不发生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发生一起扣2分;(以《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为准) 3、不发生一般火灾事故,每发生1起扣2分; 4、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每发生1起扣2分; 5、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农村触电重伤及以上事故,每发生一起扣2分。 6、认真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及时上报电力设施盗窃、破坏案件,对存在隐瞒不报的,经查实每起扣1分; 7、盟局认定的其它有较大影响的不安全事件,每发生1起扣3分; 8、盟局布置重点工作单独考核(安全生产年活动、安全月、平安电力建设、创建无违章企业、十八大保电等),无总结、无记录资料各扣1分,记录作假各扣1分,未开展相关活动各扣2分。 9、上述事故隐瞒不报发现一起额外扣2分,扣完为止。 10、减分下限为20分。 资 产 经 营 40分 财务预算执行 (10分) 财 务 处 、 农 电 处 财 务 处 农 电 处 1、材料费、低值易耗品、修理费、财产保险费、社会保险费预算每超支一项扣1分。 2、其他费用的可控费用和低压维护费的费用项目每超支一项扣0.5分,扣分下限为10分。 总资产报酬率 (5分) 1、按完成值由高到低排序,每递减一名扣0.3分。 利润 (10分) 1、完成年度目标得6分,未完成年度目标不得分。 2、利润在0-50万元,利润同比增长率每增加10%,加0.2分; 3、利润在50-100万元,利润同比增长率每增加10%,加0.5分; 4、利润在100-200万元,利润同比增长率每增长10%,加1分; 5、利润在200万元以上,利润同比增长率每增加10%,加1.5分。 6、最高加分为4分。 电费上缴率 (5分) 1、 完成年度目标得5分。 2、未完成年度目标的,每降低5%,扣1分,扣分下限为5分。 平均售电单价 (4分) 1、完成年度目标得4分。 2、未完成年度目标的,每降低5%扣1分。扣分下限为4分。 资金上缴率 (6分) 1、完成还本付息资金和农电管理费上缴率年度目标各得3分。 2、未完成年度目标的,每项降低10%扣1分,扣分下限各为3分。 电网发展与建设 30分 2010年农网改造升级10千伏及低压工程结算 (5分) 农电处 1、按照完成各单位2010年农网改造升级10千伏及低压工程投资结算比例得分。 2011年农网改造升级和无电地区通电计划 (13分) 1、2011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全部竣工投运得13分(有通电工程计划的旗县局得10分),未完成项目投资根据所占本旗县总体投资比例扣分。 2、2011年无电地区通电工程全部竣工投运得3分,未完成项目投资根据所占本旗县总体投资比例扣分。 2010-2012年农网改造升级35千伏及以上工程前期手续办理情况(7分) 1、2010年农网改造升级35千伏及以上工程前期手续办理未完成一项工程扣0.5分,扣分下限为1分。 2、2011年农网改造升级35千伏及以上工程前期手续办理未完成一项工程扣1.5分,扣分下限为3分。 3、2012年农网改造升级35千伏及以上工程前期手续办理未完成一项工程扣1.5分,扣分下限为3分。 统计报表 (2分) 计划工程处 1、按规定时间内上报各类报表得2分。 2、一次未按规定时间上报减0.2分。 3、各月减分之和累加,减分上限为2分。 前期工作 进度 (3分) 计划工程处 1、完成盟局下达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得3分。 2、未完成工作进度减0-1.5分。 具体为:配合建设单位按照前期工作目标全部完成不减分。未在规定时间内配合建设单位完成输变电工程线路、站址相关协议,未取得所在地项目选址、土地预审等上报文件。每有一项工程未按规定时间办理完成减0.2分。每有一项工程的一个支持性文件未取得扣0.2分,每拖后一个月再扣0.2分,前期工作进度考核最高得分为3分,最低得分为1.5分。 营 销 管 理 32分 星级标准化供电所建设 (6分) 营 销 处 农 电 处 1、达到(集团)公司验收条件得3分,未达到不得分。 2、根据盟局查评(以《公司农电系统标准化供电所建设标准》为准,重点检查改造计划、工作票等资料)得分高低进行排名,第一名得3分,每递减一名扣0.2分。 售电量 (6分) 1、完成年度目标得3分,未完成年度目标不得分。 2、根据各单位售电量增长率的高低排序给分。增长率排名第一名得1分,每递减一名扣0.1分。 3、根据各单位售电量贡献率的高低排序给分。售电量贡献率等于被考核单位年度售电量同比增量除以盟局年度售电量总增量的百分比。贡献率最高得2分,每递减一名扣0.2分。 综合 线损率 (5分) 1、 完成年度目标得5分。 2、未完成年度目标的,完成值在目标值在+0.5%范围以内,每增加0.1%扣0.5分,超过0.5%以上不得分。 10千伏及以下有损线损 (5分) 1、 完成年度目标得5分。 2、未完成年度目标的,完成值在目标值+0.5%范围以内,每增加0.1%扣0.5分,超过0.5%以上不得分。 配变功率 因数 (3分) 1、根据考核结果由高到低排名,每递减一名扣0.2分(抽查公用配变数量的10%为计算依据)。 站用电(万千瓦时) (2分) 1、根据考核结果由高到低排名,每递减一名扣0.2分(考核变电站个数截止到2010年底数据)。 电费回收率100% (3分) 1、完成年度目标得3分,未完成年度目标不得分。 陈欠电费回收率≥40% (2分) 1、完成年度目标得2分。 2、未完成年度目标的,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分下限为2分。 生 产 管 理 20分 设备完好 率(2分) 生 产 处 农 电 处 1、完成设备完好率年度指标得2分。 2、未按要求定期开展设备评级扣2分。 综合电压合格率 (2分) 1、完成年度指标得2分。 2、未完成指标的,比计划值每降低0.1%扣0.1分,未开展月度分析会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扣分下限为2分。 用户供电可靠率 (2分) 1、完成年度指标得2分。 2、未完成指标的,比计划值每降低0.1%扣0.1分; 3、数据填报不完整、不准确,每发现一项,扣0.5分; 4、未开分析会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扣分下限为2分。 精细化及重点 工作 (14分) 生 产 处 农 电 处 1、大修工程管理(2分):全部完成批复计划项目得1分,完成率每降低5%扣0.1分,扣分下限为1分;计划项目全部结算得0.5分,结算率每降低5%扣0.1分,扣分下限为0.5分;计划项目全部完成财务入账得0.5分,入账率每降低5%扣0.1分,扣分下限为0.5分。 2、技改工程管理(2分):全部完成批复计划项目得1分,完成率每降低10%扣0.1分,扣分下限为1分;计划项目全部结算得0.5分,结算率每降低10%扣0.1分,扣分下限为0.5分;计划项目全部完成财务入账得0.5分,入账率每降低10%扣0.1分,扣分下限为0.5分。 3、小型基建工程(2分):全部完成批复计划项目得1分,完成率每降低5%扣0.1分,扣分下限为1分;计划项目全部结算得0.5分,结算率每降低5%扣0.1分,扣分下限为0.5分;计划项目全部完成财务入账得0.5分,入账率每降低5%扣0.1分,扣分下限为0.5分。 4、星级标准化变电站建设(2分):达到(集团)公司验收条件得1分,未达到不得分。根据盟局查评(以华北电网《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为标准,重点查看资料)得分高低进行排名,第一名得1分,每递减一名扣0.1分。 5、管理信息化建设(4分):完成四个信息管理子系统建设,营销系统实现实用化得1分,安生产系统实现实用化得1分,人力资源系统实现实用化得1分,OA系统实现实用化得1分。四个子系统实用率未达到100%各扣1分;基础数据录入不全面的扣0.2分/子系统,对使用四个子系统的职工进行操作熟练度抽查,抽查不合格扣0.1分/人。扣分下限为4分。 6、调控一体化建设(2分):通过(集团)公司县调实用化验收或具备县调实用化验收条件得1分,未通过或不具备条件不得分(本年度不考核乌拉盖局)。考虑光纤通道、变电站距离县调超过50km等因素,各趸售农电企业集控站数量达到所辖变电站(农电资产)总数的50%得1分,未达到不得分。 企 业 内 控 28分 企业管理 5分 企 管 办 农 电 处 1、企业基础管理(1分): (1)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班组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应认真开展班组建设工作,抽查1—3个班组基础资料,按要求建立规范的纸质、电子档案得0.1分,不规范扣0.1分,班组年度培训计划、新员工培训切合实际得0.1分,不切合实际扣0.1分,开展班组年度评优定级工作得0.3分,未开展扣0.2分,未上报扣0.1分。扣分下线为0.5分; (2)考核年度内至少发布一项QC成果,未注册扣0.1分,没有小组活动记录扣0.1分,班组未开展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扣0.1分,未参加发布扣0.2分。扣分下线为0.5分。 2、标准化体系完善(1分):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在生产、安监、营销、经营、管理五方面认真组织实施贯标工作,并应用到实际工作得1分,未贯标不得分,抽查各专业发现一起未贯标扣0.2分,扣分下限为1分。 3、法律事务(2分): (1)合同承办人对外签订合同未办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手续,扣0.2分; (2)没有明确的兼职合同管理员,及合同管理员或签订合同人员不具备签订合同资格,扣0.1分; (3)合同统一管理,合同文本和台帐相关资料做不到集中、完备、齐全,扣0.2分; (4)合同条款内容不齐全、不严密,约定不明确,违反法律规定或存在对已方不利的条款,0.2分; (5)合同专用章未由合同管理员保管,使用公章和部门章签订合同,扣0.1分; (6)金额5万元以上的经济往来未签订书面合同,扣 0.2分。 (7)兼职企业法律顾问未能有效开展工作扣0.3分;制定本单位“六五”普法规划,并按规划积极推进普法工作,普法资料齐全,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扣0.3分; (8)未经盟局法律部门审批,聘请律师代理本单位参加诉讼或提供法律服务,扣0.2分; (9)发生诉讼案件未按制度要求及时上报,扣0.2分。 4、“对口交流、同业对标”学习活动(1分): (1)以同业对标为手段,结合本单位实际,与成员单位有针对性开展对口交流学习活动,选定标杆、数据比较、现状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得1分。 (2)未按要求开展同业对标数据交流分析扣0.5分,,扣分下限为1分。 人力资源 6分 人 力 资 源 处 农 电 处 1、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1分): (1)超标准设置机构或超职数配置干部,每超1个机构扣0.4分,每超一个干部职数扣0.2分,扣分下限为1分(依据盟局批复文件规定的机构数和干部职数); 2、全员绩效管理与绩效工资考核 (2分): (1)按照盟局相关文件要求全员开展绩效考核工作。有制度、有实施细则得1分 ; (2)按实施细则进行了各层级绩效考核得0.5分; (3)有绩效考核工资分配兑现记录得0.3分;有相关考核原始资料及台帐得0.2分。 (4)未按对应内容完成的扣对应标准分。 3、工资总额计划执行情况 (1分): (1)按照(集团)公司农电部核定的工资构成项目完成工资预算得1分; (2)完成工资预算但另立名目乱发工资行为发现一起扣0.5分,扣分下限为1分; (3)超额发放工资总预算的不得分(不在财务预算执行考核内)。 4、教育培训培管理 (2分): (1)制定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及员工年度培训计划得0.5分 ; (2)按盟局及本单位年度计划开展全员培训并全部完成得0.5分; (3)每项培训有计划、有过程、有总结及效果评价得0.3分;完成培训基地建设并投入使用得0. 2分; (4)基层生产机构培训开展到位得0.2分;建立了员工个人培训档案得0.3分。 (5)未按对应内容完成扣对应标准分。 审计监督 6分 监审处 农电处 1、接受外部、公司及局审计、检查,没有发现重大违规、违纪问题得2分,发现问题按问题金额及性质减分,0.2分起扣,减分下限为2分; 2、开展营销、管理、内部控制、财务收支等专项审计得1分,按照审计完成情况及审计质量扣分,0.1分起扣,减分下限为1分; 3、对本单位当年完工的技改、大修、小型基建工程进行结算审计得1分,按照审计完成情况及审计质量扣分,0.1分起扣,减分下限为1分; 4、全面落实审计决定、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建议得2分,落实不全面缺一项扣0.2分,减分下限为2分。 企 业 内 控 28分 物资管理 6分 物资 供应 处 农 电 处 1、物资采购管理(2分): (1)按规定进行签约工作,有一项未及时签约扣0.1分,最多扣0.4分; (2)按规定进行合同管理工作,有一项违反规定扣0.1分,最多扣0.4分; (3)按规定进行监造工作,有一项违反规定扣0.1分,最多扣0.4分;按规定进行资金支付工作,有一项违反规定扣0.1分,最多扣0.4分; (4)按规定进行供应商管理工作,有一项违反规定0.1分,最多扣0.4分。 2、仓储管理(2分): (1)仓库验收、入库、出库等环节,不规范的扣0.5分; (2)做到“账、卡、物、资金”四相符,如不相符现象较多,扣0.5分; (3)仓库区域要保持整洁卫生,库容整齐,物资摆放有序,安防设施齐备,不规范的,扣0.5分。 (4)是否按规定每年进行盘点,有无记录 0.5分。 3、废旧物资管理(1.4分): (1)是否按照公司农电部出台的废旧物资管理制度执行,回收、鉴定、上报、处置等。有一项违反规定,扣0.2分,最多扣1.4分。 4、突出成绩和突出贡献(0.6分): (1)在贯彻公司物资管理制度和落实物资管理职能工作中,确实有突出成绩和特殊贡献的加0.3-0.6分。 政务管理 5分 综合管理处 农电 处 1、督办工作(0.5分):未按时反馈督办事项和办结报告不符合督办要求的,每项减 0.1分;退回承办办理仍未符合要求的,每项减0.2分。扣分下限为0.5分。 2、通联工作(0.5分):主要政务管理人员调整一周内未向盟局办公室报送名单及联系方式的,扣0.2分;因通信联络不畅贻误工作的,每次扣0.1分;盟局办公室交办的任务拒不接受或办理不认真,造成较严重后果的,每次扣0.2分。扣分下限为0.5分。 3、总结计划报送(0.5分):未按要求时限报送半年、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的,每次扣0.1分;经催报仍未按要求报送的,每次扣0.2分;报送的总结计划内容不完整、不真实,工作安排明显不合理的,每次扣0.1分。扣分下限为0.5分。 4、政务信息(0.5分):未按盟局要求上报信息的,视情节每次扣0.1分;迟报、漏报重要情况及信息内容严重失实的,每次扣0.2分。扣分下限为0.5分。 5、公文管理(0.5分):未按时限、流程办文,造成文件积压、流程混乱,每次扣0.1分;公文办理过程中发生严重错误,影响领导决策、贻误工作的,每次扣减0.2分;发生公文丢失或失密、泄密事件,造成工作被动和较大负面影响的,扣0.5分。扣分下限为0.5分。 6、档案管理(0.5分):未按档案管理制度要求进行文件立卷、归档的,减0.1-0.3分;因管理不善致使文件丢失或失密、泄密的,减0.3-0.5分。扣分下限为0.5分。 7、领导干部请假(0.5分):盟局有关会议无故迟到、早退或未请假缺席的,每次扣0.1分;违反盟局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制度,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外出的,每次扣0.2分。扣分下限为0.5分。 8、政务值班(0.5分):值班人员未到岗值班,擅离职守,未及时接收、反映、报告政务信息等违反相关流程规范,未执行交接班制度的,每次视情节减0.1-0.3分;值班人员擅离职守错过接听重要情况报告,影响上级文电接收,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及不良影响的,减0.3—0.5分。减分下限为0.5分。 9、信访维稳(1分):每发生一批集体进京非访事件扣0.5分;每发生一批进京集体上访事件扣0.3分;个体进京非正常上访每1人次扣0.2分;每在京滞留一天加扣0.1分;发生倒流1人次加扣0.2分。减分下限为1分。 2012年度业绩考核评分细则 费用单位 考核 类别 考核指标 及标准分数 责任 部门 评 分 规 定 安 全 管 理 25分 安全管理 25分 安监处 1、不发生电力生产、非电力生产人身重伤事故,每发生0.3人次/(千人·年)减1分; 2、不发生重大设备、电网事故,每发生1起减2分; 3、不发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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