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2005-09-30实施
2005-09-30发布
发布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发布
QB-E-008-2005
中国移动通信企业标准
中国移动终端管理业务终端技术规范
China Mobile DM Service Terminal Specification
版本号:1.2.1
目录
1 范围 1
2 引用标准 2
3 相关术语 3
4 符号与缩略语 4
5 概述 6
5.1 目的 6
5.2 DM业务简介 6
6 功能要求 7
6.1 DM业务终端的基本功能要求 7
6.1.1 功能要求概述 7
6.1.2 终端自注册 9
6.1.3 终端信息参数采集 11
6.1.4 终端参数配置 13
6.1.5 终端固件除错和功能升级 14
6.2 DM业务终端的功能要求 17
6.2.1 其他可选功能要求(可选) 17
6.3 网络承载要求 17
6.4 对其他功能要求 18
6.4.1 其他数据业务 18
6.4.2 电话呼入 18
6.4.3 收到SMS/MMS/WAP PUSH 18
6.5 终端参数预设 18
6.5.1 网络承载参数: 18
6.5.2 彩信预设参数: 19
6.5.3 传输协议参数: 19
6.5.4 PIM传输参数: 19
6.5.5 DM协议参数: 19
7 安全要求 19
8 UI要求 20
9 编制历史 21
附录A:终端自注册内容与格式 22
A 1 短信自注册的短信特服号码和端口号 22
A.2终端自注册信息的格式 22
A.3终端自注册确认信息格式 23
附录B:终端信息采集内容与格式 24
B.1终端DM预置参数 24
B.2终端GPRS配置信息 25
B.3终端WAP配置信息 25
B.4终端MMS配置信息 26
B.5终端PIM配置信息 26
B.6终端自注册参数配置信息 26
B.7终端参数配置信息DM Tree举例 27
附录C:终端静态信息表 33
前言
终端管理(DM)平台是基于OMA国际标准的移动数据业务,开放性与标准化是DM业务系统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支持DM业务的终端产品应同样符合这一原则,基于业界开放式标准,包括各种网络协议、内容格式,并且要体现良好的扩展性和互操作能力。
本规范在《终端管理(DM)平台总体技术要求》的基础上,规定了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DM业务对终端部分的要求,包括功能要求、接口要求、性能要求、安全性要求和其他方面的要求,是开展基于OMA规范的DM业务的依据之一。
本标准的附录全部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数据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移有限数[2005]104号印发。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移动通信研究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于川、刘璋詟、穆家松、唐剑峰
本标准解释单位:同提出单位。
1 范围
本规范制定了基于OMA国际标准的DM业务中所涉及到的终端产品规范,对DM业务开展中与终端密切相关的内容提出了约束、规范及发展方向的要求,本规范和其他相关规范可作为DM业务运营和管理的参考依据,同时也是终端厂商DM产品研发、生产的参照依据。
DM终端必须遵循OMA规范和本规范所确定的开放性、安全性、先进性、易用性和可扩展性等原则。
所有在中国移动通信网内被推荐使用的DM终端必须符合该规范。
2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内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机构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1] GPRS移动终端规范-通用要求,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2] CMPP2.0协议,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3] SyncML Data Sync Protocol, version 1.1.2, Open Mobile AllianceÔ.
[4] SyncML Device Management Protocol, Version 1.1.2, Open Mobile AllianceÔ.
[5] OMA Client Provisioning V1.1 Specifications, Open Mobile AllianceÔ.
[6] OMA Download OTA 1.0 Specifications, Open Mobile AllianceÔ.
[7] OMA Firmware Update Management Object (FUMO) V1.0, Open Mobile AllianceÔ.
[8] syncml_wsp_v112 SyncML over WSP, Version 1.1.2, Open Mobile AllianceÔ.
[9] syncml_http_v112 SyncML HTTP Binding, version 1.1.2, Open Mobile AllianceÔ.
[10] WAP Binary XML Content Format Specification, WAP Forum.
[11] Push OTA Protocol Specification”, WAP Forum.
[12] Uniform Resource Identifiers (URI): Generic Syntax, IETF.
[13] Wireless Transaction Protocol Specification, WAP Forum.
[14] Push Architectural Overview”, WAP Forum.
3 相关术语
在本规范中使用了“必须”、“推荐”、和“可选”等词汇来描述对移动终端产品要求的强调程度。
“必须”项是指终端产品所必须提供的功能或性能要求;
“推荐”项是指在标准中未作硬性要求,但建议终端产品提供的功能或性能要求;
“可选”项指在目前看来是中国移动需求的发展方向,或终端产品在目前阶段可不提供的功能或性能要求。
目前阶段:从本版本发布之日截至到下一个版本发布日期。
规范中除了明确指明为 “推荐”、“可选”外,均为必须要求。
4 符号与缩略语
AAA: Authentication, Authorization, Accounting,鉴权、授权、计费
APN: Access Point Name,接入点名称
BOSS: Business Operation Support System,业务运营支撑系统
CDR: Call Detail Record,呼叫详细记录
CMPP: China Mobile Peer to Peer,中国移动点对点协议
CSD: Circuit Switch Data, 电路交换数据
CP: Abbreviation for OMA Client Provisioning,OMA无线方式配置终端参数规范的简称
DL: Abbreviation for OMA Download OTA,OMA无线方式下载数据包规范的简称
DM: Abbreviation for OMA Device Management,OMA无线方式管理终端规范的简称
DNS: Domain Name Server,域名服务器
DSMP: Data Service Management Platform,数据业务管理平台
FOTA: Firmware-Update over the air,无线方式终端固件更新
FTP: File Transfer Protocol,文件传输协议
FUMO: The OMA DM Firmware Update Management Object,OMA DM的标准的固件更新管理对象
GGSN: Gateway GPRS Supporting Node, GPRS网关支持节点
GPRS: General Packet Radio Service,通用分组无线业务
HTTP: Hyper Text Transfer Protocol,超文本传输协议
IMEI: International Device Equipment Identity,终端设备的标识符
IMSI: International Mobile Subscriber Identity,移动电话用户身份标识符
ISMG: Internet Short Message Gateway,短消息网关
MMS: Multimedia Message Service,多媒体消息
MSISDN: Mobile Station Integrated Services Data Network,移动电话用户电话号码
OBEX: Object Exchange Protocol,对象交换协议
OMA: Open Mobile Alliance,开放移动联盟
OTA: Over The Air,即空中、无线方式
PAP: Push Access Protocol,Push访问协议
Radius: Remote Authentication Dial In User Service,远程拨号用户鉴权服务
SMS: Short Message Service,短消息服务
SNMP: Simple Network Management Protocol,简单网管协议
SGSN: Services GPRS Supporting Node,GPRS服务支持节点
SNMP: Simple Network Management Protocol,简单网管协议
UDP: User Datagram Protocol,用户数据报协议
WAP: Wireless Application Protocol,无线应用协议
5 概述
5.1 目的
DM业务是基于OMA DM相关标准的移动数据增值业务,开放性与标准化是DM业务系统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DM终端应基于业界开放式标准,包括各种网络协议、内容格式,并且要体现良好的扩展性和互操作能力。基于此原则本规范规定了DM业务的终端产品应满足的要求。
5.2 DM业务简介
终端管理(DM)业务是中国移动用于管理用户终端的新业务,它使得中国移动实现了通过无线方式对移动终端进行远程管理的能力。终端管理业务功能应包括:终端自注册,软件补丁修复和功能升级,终端参数收集以及终端参数配置等。
如终端出现软件故障或参数配置问题,用户无须前往维修中心进行诊断和软件更新,而是通过终端管理(DM)平台提供的服务进行远程终端诊断,通过无线方式下载终端软件补丁程序或执行自动远程设置即可解决终端软件故障和参数配置问题。使用终端管理业务平台,手机业务参数的设置以及新的终端软件版本的下载升级也可通过DM平台的用户自服务门户,由用户自行完成相关参数设置和软件升级,极大的方便了用户对终端的使用。
中国移动的未来新业务部署工作,可以通过在原有终端上推送新版本的软件完成,避免了过去为了支持新业务给中国移动和用户带来的各种不便,同时也利于中国移动迅速推广新业务。使用终端管理(DM)平台,中国移动可以对终端的界面进行更新,辅助用户实现个性化终端设置。这将还有助于树立中国移动品牌形象,提升用户满意度。
终端管理(DM) 平台的业务分析统计功能,通过分析终端厂商上传的终端能力信息和无线方式收集的终端其他信息,可用于中国移动的业务分析和经营决策。
终端通过终端自注册,将终端的基本信息上报到终端管理(DM)平台。终端管理(DM)平台使用OMA DM协议对终端的参数进行配置。通过OMA DM1.1.2协议实现了终端信息与终端管理(DM)平台的信息同步和信息发现过程,以及对终端的远程无线方式的参数收集和参数配置功能。终端管理(DM)平台使用OMA FUMO规范,实现终端软件补丁修复和功能升级。
终端自注册成功后,移动用户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使用终端管理服务:
· 网络侧发起,对终端进行批量参数设置、参数收集或软件除错或功能升级;
· 移动用户通过登录用户自服务网站,通过DM平台触发终端管理业务;
· 移动用户通过手机DM WAP Portal,触发终端管理业务;
· 通过终端侧发起的DM服务;(可选)
6 功能要求
6.1 DM业务终端的基本功能要求
DM业务基本功能需求中,终端需要配合平台侧完成的主要功能包括:终端自注册,终端信息采集,参数配置,终端固件除错和功能升级。
6.1.1 功能要求概述
终端配合终端管理(DM)平台需要提供的功能和其他方面的要求如下:
6.1.1.1 终端基本功能要求
终端配合DM管理平台的业务需求应具备的基本功能要求:
l 终端自注册;
l 终端信息采集;
l 终端参数配置;
l 终端软件补丁修复和版本升级;
终端配合DM管理平台的业务需求应具备的基本预制要求:
l 终端中预置一个DM终端管理平台免费短信特服号码,这个特服号码是终端短信自注册和自注册回复的固定短信号码。
l 支持OMA DM 1.1.2版本;
l 软件除错和功能升级遵循OMA FUMO1.0,支持OMA DL1.0;
l 支持DM Alert 1226 消息;
l 支持HTTP方式下载;
l 终端中应预先设置好OMA DM初始设置,以便终端可以与DM平台正确通信。预先设置的参数包括DM标准对象中的DMAcc和Con。终端厂商出厂前需要预制的DM参数请参考附录B1;
6.1.1.2 与OMA DM标准的一致性要求
终端必须实现OMA DM 1.1.2规范中“OMA-SyncML-DMConReqs-V1_1_2-20030613-A.pdf”要求的一致性声明和此规范中定义的强制性元素。
6.1.1.3 终端的硬件要求
6.1.1.3.1 Flash要求
终端应为植入DM客户端软件在非易失性存储器中预留足够的空间。预留的空间应可以存储下列信息:
l DM客户端软件;
l DM客户端软件运行时需要的临时存储空间;
l DM客户端运行时需要保留的状态信息及其他需要保留的信息;
l 固件除错和功能升级时需要下载的数据包;
l 为提高性能等非功能性要求而预留的空间;
本规范不对预留的空间大小做具体要求,但终端应在成本与满足功能和性能要求之间确定不同终端需要的Flash空间大小。
6.1.1.3.2 RAM要求
终端应为植入的DM客户端软件的运行预留足够的RAM空间。应确保DM客户端运行时终端系统可以分配相应的RAM空间,空间的大小建议不低于500K。终端应避免运行DM客户端软件时RAM空间不足的问题。
6.1.1.4 OMA协议版本要求
终端设备应支持OMA DM1.1.2版本,并且需要支持OMA DL 1.0、OMA FUMO1.0。
6.1.1.5 终端对DM平台消息的响应要求
6.1.1.5.1 对Notification消息响应的要求
DM终端必须支持对Notification的4种UI mode的响应。
UI mode = 00, DM平台对终端响应无特定要求, 终端以自身默认的机制来响应。
UI mode = 01, 用户对Notification不可见, 用户无法干预, 并且推荐终端屏幕上无GPRS连接标识。 DM Session正常进行。 若连接失败, 终端将不提示用户
UI mode = 10, 用户对Notification消息可见, 但用户不需人为干预 , DM Session正常进行。
UI mode = 11, 用户对Notification消息可见, 且用户需要干预来决定是否继续进行DM Session。
6.1.1.5.2 对Alert消息的响应要求
DM终端必须按照DM平台要求支持下发的Alert1101消息。
推荐DM终端支持DM平台下发的Alert1100, Alert1102, Alert1103, Alert1104消息。
Alert1100是指DM平台发送给终端的提示信息, 仅用于显示, 用户无需操作。
Alert1101是指DM平台发送给终端的提示信息, 需要用户选择“接受”或者“拒绝”。 选择“拒绝”, 终端必须给DM平台侧返回该拒绝操作信息。
Alert1102是指DM平台发送给终端的提示信息, 用户可以输入文本信息, 该文本信息将作为状态信息的一部分返回给DM平台侧。
Alert1103是指DM平台发送给终端的提示信息, 该信息包含多个选择项, 但是用户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
Alert1104 是指DM平台发送给终端的提示信息, 该信息包含多个选择项, 用户可以选择一个或者多个。
6.1.2 终端自注册
终端自注册是指,符合终端管理(DM)平台规范要求的手机,第一次开机时,终端必须将终端的IMEI及其他DM平台需要的基础信息以短信的方式发送到终端管理(DM)平台。平台侧负责解析此短信,并在平台侧建立终端IMEI和手机号码的对应关系列表。如果用户更换SIM卡,终端应将新的对应关系上传到DM终端管理平台。
6.1.2.1 终端自注册基本功能实现
终端第一次开机,应将终端IMEI,厂商名称,终端型号,软件版本以短信方式上传到终端管理(DM)平台。终端发送短信的特服号码和端口号在DM管理生命周期中不可变。终端第一次开机发送自注册信息后,转入手机正常开机后的空闲状态。
如果终端收到来自终端管理(DM)平台特服号码的短信,正确解析短信,从短信中得到成功的信息,则终端记录此次注册成功的SIM卡的IMSI信息到终端某个预先确定的位置,(这个位置的数值应是终端自注册功能专用的标记位,终端其他部分不能修改此值。)以便终端可以在下次开机的时候检测此IMSI。
此后,每次终端重新启动,都应检测SIM卡的IMSI与保存在终端中的IMSI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则终端应重新向平台侧发送自注册信息更新对应信息。
终端只向预制的DM平台的短信特服号码和端口号发送信息,并只认为来自这个特服号码的短信是可以信任的DM信息。终端自注册短信(上行)及DM平台确认短信(下行)均为为带端口号的短信。短信特服号码和端口号参考附录A1。
终端自注册时应判断SIM卡是中国移动的SIM卡,否则终端不发送任何信息。
终端自注册的异常处理请参考6.2.2。
终端自注册的短信格式及DM平台确认短信的格式请参考附录A2和A3。
如果终端开启短信回执功能,终端应不显示且不保存自注册短信发送成功或失败的回执信息提示。
为了通过DM功能来方便地实现对终端自注册功能的管理,本规范推荐将自注册短信特服号码和应用端口作为终端DM管理树对象,平台侧可以通过DM采集和配置命令进行管理。终端自注册参数配置信息参考附录B.6
6.1.2.2 终端异常处理
终端自注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及解决办法包括:
1.第一次注册时,注册短信正确发出,但是过后没有收到终端管理(DM)平台的注册成功确认信息。终端将不在设备中保留此时SIM卡中的IMSI。等待用户下一次开机时可重新触发自注册流程。自注册短信发送失败时, 终端将不做任何用户提示。
2.终端检测到用户更换SIM卡,则发送新的对应关系到终端管理(DM)平台。如果此后没有收到平台侧的注册成功确认信息。终端将不在设备中保留此时SIM卡中的IMSI。终端放弃自注册。等待用户下一次开机时自注册。自注册短信发送失败时, 终端将不做任何用户提示。
6.1.2.3 用户菜单
终端自注册处理流程对用户完全透明,不需向用户显示任何信息或者为用户提供终端操作界面。
6.1.2.4 用户操作
终端自注册处理流程对用户完全透明,不需用户干预。
6.1.2.5 终端自注册内容格式要求
终端自注册信息发送后,平台侧必须向终端发送确认信息。
6.1.2.5.1 终端自注册信息格式
参考附录A.1
6.1.2.5.2 终端自注册确认信息格式
参考附录A.2
6.1.3 终端信息参数采集
平台侧需要采集的终端信息包括:网络参数配置信息和终端自注册的四个基本信息。由于OMA DM1.1.2规范中没有在标准对象中定义这些信息。因此,本规范在终端侧定义了一组符合OMA DM1.1.2规范的网络参数配置信息。终端管理(DM)平台可以直接使用OMA DM1.1.2中的命令从这些终端对象节点中取值,并在平台侧做相应处理。
6.1.3.1 终端信息采集实现
终端管理(DM)平台应采集的终端参数信息包括:
1,网络配置参数,包括PIM, GPRS, WAP, MMS;
2,终端自注册的信息:IMEI,厂商名称,型号,软件版本;
OMA DM协议的主要应用之一就是为终端提供不同的网络配置参数。OMA DM1.1.2协议至今没有为网络配置参数定义标准的对象。厂商应使用OMA标准的DDF文件通知终端管理(DM)平台,使平台侧及时掌握终端侧参数配置信息对象节点的信息。终端管理(DM)平台可以直接使用OMA DM1.1.2中的“get”命令从这些终端对象节点中取值,并在平台侧做相应处理。
网络参数配置信息在DM Tree上应是即可读也可写的节点。终端自注册信息的对象节点请参考附录A2。
请参考下列标准理解上述定义,
1) SyncML Device Management Protocol Version 1.1.2 – specification “OMA-SyncML-DMProtocol-V1_1_2-20031203-A”;
2) SyncML Device Management Tree and Description Version 1.1.2– specification “OMA-SyncML-DMTND-V1_1_2-20031202-A”;
3) OMA Client Provision Content Version 1.1 “OMA-WAP-ProvCont-V1_1-20021112-C.pdf”;
6.1.3.2 终端信息采集异常处理
终端参数采集失败或成功对终端是透明的,因此不需要终端处理信息采集异常情况。如果在信息采集过程中发生任何错误,终端不需要做任何错误处理,也不需要为用户显示任何错误信息。
6.1.3.3 终端信息采集用户菜单
终端信息采集,对用户完全透明,不需任何显示或者操作界面。
6.1.3.4 终端信息采集用户操作
终端信息采集处理流程中终端用户操作流程应遵循平台侧发出的DM命令。终端应支持DM命令的两种用户提示方式:
1,用户不可见,此时用户终端对参数采集处理流程不可见,不需用户参与。此项为推荐功能;
2,向用户显示提示界面,用户可以选择“是”接受,也可以选择“否”不接受。此项为可选功能。
6.1.3.5 终端信息采集内容与格式
6.1.3.5.1 终端GPRS配置信息
参考附录B.2
6.1.3.5.2 终端WAP配置信息
参考附录B.3
6.1.3.5.3 终端MMS配置信息
参考附录B.4
6.1.3.5.4 终端PIM配置信息
参考附录B.5
6.1.4 终端参数配置
终端DM Tree遵循本规范6.1.3节的要求定义了一组符合OMA CP1.1规范的网络参数对象节点,终端应支持通过下述方式为终端进行网络参数配置:
1.DM业务的GPRS的连接参数在终端出厂前预制,不能修改。预制参数请参考附录B1;
2.终端网络连接参数GPRS、WAP、MMS和PIM使用OMA DM方式完成参数配置。
在需要修改的参数配置对象节点上执行相应的DM命令。请参考OMA DM 1.1.2规范查看DM Tree上节点数值的修改过程;
6.1.4.1 终端参数配置实现
终端网络参数配置应通过OMA DM方式设置,平台侧使用get命令将终端参数收集到平台侧后,平台侧经过分析和诊断,判断参数配置是否有误,及错误点,平台使用DM 的Replace命令更新错误配置值。平台侧也可以不收集参数而直接使用Replace命令更新参数设置。
6.1.4.2 终端参数配置异常处理
终端采用OMA DM方式进行网络连接参数配置,终端应在出现任何参数配置异常时,向平台侧上报状态码(Status code),通告平台操作结果。
6.1.4.3 终端参数配置菜单
参数配置无需用户菜单。
6.1.4.4 终端参数配置用户操作
在为用户重新配置参数时,用户操作流程应遵循平台侧发出的DM命令。终端应支持DM命令的两种用户提示方式:
1,用户不可见,此时用户终端对参数配置处理流程不可见,不需用户参与;
2,向用户显示提示界面,用户可以选择“是”接受,也可以选择“否”不接受;
6.1.4.5 终端参数配置内容与格式
网络参数配置信息格式,请参考附录B。参数配置命令和流程请参考OMA DM 1.1.2规范。
6.1.5 终端固件除错和功能升级
终端固件除错和功能升级必须使用标准的OMA FUMO对象。DM平台侧发起更新操作。为实现断点续传功能,推荐使用OMA DL协议下载更新数据包。升级状态必须使用DM 方式报告给平台侧。
FUMO对象详细说明了处理一个更新中包含的一个或多个软件“packages”,“packages”中包含了一组指令,可以让软件中的一个特定模块从一个版本更新到另一新的版本。“packages”的数量由特定终端软件中的模块依赖性决定。更新后的终端软件版本应与预定的新版本完全一致。
终端软件除错和功能升级这两项业务在终端侧的处理方法和流程是一致的。
6.1.5.1 终端实现FUMO对象
OMA DM标准定义了一个单一的FUMO对象,这个对象可以复制到多个更新数据包中。OMA标准中没有声明这个对象在DM Tree中的位置。本规范不硬性规定FUMO对象节点的位置,FUMO对象可以定义在根节点下的某个位置,终端厂商必须实现符合OMA DM FUMO v1.0协议标准管理节点对象,同时厂商应使用OMA标准的DDF文件通知终端管理(DM)平台,使平台侧及时掌握终端侧FUMO对象信息。
下面是一个标准的FUMO的例子:
<packages> 唯一的ID, 每个数据包一个节点
PkgName ? 更新包名称(可选)
PkgVersion ? 更新包版本(可选)
Download Exec命令对应的开始下载数据包的节点(唯一节点)
PkgURL 下载数据包的URL
Update Exec命令对应的开始固件更新的节点(唯一节点)
PkgData 数据包
DownloadAndUpdate Exec命令对应的开始下载数据包和更新的节点
PkgURL 下载数据包的URL
State FUMO更新状态
Ext 可能的终端详细扩展节点
6.1.5.2 FUMO对象实现要求
本规范推荐使用OMA DL方式下载。终端必须支持所有的FUMO标准对象,并且必须遵循以下要求:
1.OMA Download方式必须支持;
2.固件更新包必须支持断点续传;
3.Download Descriptor信息必须显示给用户,除非此次更新对用户不可见;
在数据包下载完成后,DM平台无需发送要求终端执行升级的命令,终端自动进入更新流程。更新完成后,终端采用“Alert 1226”命令向平台侧报告终端软件的升级状态。
6.1.5.3 终端异常处理
6.1.5.3.1 用户可以取消正在下载的数据包
用户可以取消正在下载的数据包。如果用户取消数据包下载,终端不再提示用户下载数据包。
6.1.5.3.2 DM Session数据传输过程中连接超时
终端在DM Session数据交互过程中,连接超时,应该提示用户,自动中断连接。
6.1.5.3.3 更新数据包下载过程中无信号或掉电
终端在下载数据包时,遇到无信号问题时,应该提示用户,自动中断下载。再次检测到信号后下载时应恢复到终端前一次下载成功的中断点继续下载。
下载过程中掉电,再次开机,应提示用户继续下载,用户如果选择继续下载,终端应恢复到终端前一次的下载成功的中断点继续下载。
6.1.5.3.4 手机软件更新过程中掉电
终端更新过程中掉电,再次开机,终端应返回断电前的更新现场,继续更新,直到更新完成。
6.1.5.3.5 下载完成后,终端软件更新未开始,手机掉电
终端数据包下载完成后,没有更新前,手机掉电,再次开机,终端自动开始更新操作。
6.1.5.3.6 下载过程中内存不足
终端数据包下载过程中,内存不足,应提示用户,要求用户关闭其他应用。终端检测到有足够内存可以继续下载后,应返回中断前的现场,继续下载。
6.1.5.3.7 更新完成后,状态上报DM服务器不成功
终端更新完成后,向DM服务器发送更新的状态报告。如果终端不能收到DM服务器的回复信息,则认为此次状态报告失败。终端应重新发送Alert 1226两次,或者在做下一次DM信息交互前或再次开机后,检查上次Alert是否发送成功,如果不成功,应先发送上一次的状态报告。
6.1.5.4 非功能性要求
终端固件升级包中应包含从旧版本软件升级到新版本的全部信息,不需要在终端更新过程中与平台侧交互。升级包的格式由终端厂商自行确定,但是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升级包大小应小于终端软件映像文件大小的 5%。例如,如果终端软件的映像文件为20MB,则升级包的大小不能超过1M;
2.升级包必须经过加密并具有数据完整性校验机制;
3.必须确保更新过程100%容错。也就是说,不管出现终端断电等任何异常情况,终端软件升级都应保证可以正确完成;
4.终端软件更新成功后不能破坏原有终端功能、不影响原有终端数据及用户数据;
6.1.5.5 性能要求
终端软件升级时间,本规范不做硬性规定,但是应充分考虑用户体验的因素,升级时间不能过长。建议不超过5分钟。
6.1.5.6 人机界面与操作
本规范基本功能中不对终端侧发起的固件更新做要求,终端可以没有此菜单。
平台侧主动发起的固件升级需要用户提示界面:
a) 平台侧发起,通过短信提示用户现在有新版本的软件包, 询问用户是否下载升级;
b) 如下载应出现一个状态条, 提示用户下载进度状态;
c) 如果下载中断, 应提示用户是否继续下载;
d) 下载完成后, 应提示用户是否立即升级或稍后升级.;
e) 如果选择稍后升级, 应提示用户下次开机时终端自动升级;
f) 如果选择立即升级, 应提示用户手机要重启, 将进行终端软件升级, 电话暂时不能使用;
g) 升级过程中应显示升级进度状态条;
h) 升级成功后, 手机重新启动到正常开机状态;
i) 终端必须上报升级完成的信息;
6.2 DM业务终端的功能要求
6.2.1 其他可选功能要求(可选)
DM业务可选功能要求中,与终端有关的其他功能要求包括:
l 增值型固件更新/软件升级;
l 终端菜单更新、菜单结构动态调整;
l 终端UI更新;
l 新业务客户端下载;
l 远程故障诊断;
l 网络优化支持;
l 中国移动新开展业务参数设置;
l 手机遗失管理;
具体内容待定。
6.3 网络承载要求
符合本规范的DM终端必须支持GPRS,SMS和WAP Push over SMS的数据传输方式,并将GPRS作为数据连接的缺省设置。在采用GPRS承载时,DM业务通过CMWAP APN提供服务。在试点期间, DM APN使用CMDM。 该APN帐户对用户可见, 但用户无法修改。对DM APN节点参数的提取和配置需要在一个DM session中完成, 并且此过程对终端用户透明。对于3G终端,采用3G网络承载DM业务。
6.4 对其他功能要求
6.4.1 其他数据业务
DM业务应不影响用户当前正在使用的数据业务。
例如:对于GPRS终端,要求DM的优先级低于用户上网优先级。用户使用WAP浏览器上网时,DM请求应延至用户上网结束时提示;或者终端同时支持前台处理用户上网和后台运行DM会话。
6.4.2 电话呼入
对于GPRS终端,在DM/DL会话过程中,理想状态下电话是无法呼入;如有来电呼入,终端应正常接通电话,电话结束后在DM会话没有超时的前提下,终端应能继续完成DM会话或继续进行数据包的断点续传。
对于3G终端,如有普通电话/可视电话呼入,手机振铃并提示有来电,用户处理来电,DM过程不受影响。
在DM过程中发生的任何现象,不应该造成电话呼入,接听故障,更不应该造成死机现象。
6.4.3 收到SMS/MMS/WAP PUSH
如果DM会话过程中,收到SMS/MMS/WAP PUSH时,不能影响DM会话过程。信息不能丢失,且终端界面上需要明确提示有信息到达。
6.5 终端参数预设
SyncML DM终端应在出厂前预置以下参数,同时终端厂商必须提供DDF文件给DM平台,准确标明对应的GPRS/WAP/MMS/PIM业务参数在DM TREE上的绝对路径URI(Uniform Resource Identifier)信息。
6.5.1 网络承载参数:
GPRS:APN:CMWAP,用户名:空,密码:空
在试点期间, DM APN使用CMDM。
6.5.2 彩信预设参数:
预设内容包括:
MMS 中心网址: (出厂预置的网址的开始及结尾不能包
括空格)
6.5.3 传输协议参数:
WAP 1.x WSP 方式 IP: 10.0.0.172,端口:9201 ,用户名:无,密码:无
HTTP 方式 IP: 10.0.0.172,端口:80, 用户名:无,密码:无
WAP 2.0 IP:10.0.0.172, 端口:80, 用户名:无,密码:无
6.5.4 PIM传输参数:
PIM服务器:
地址本数据对应的数据库名为“./contact”
日程表数据对应的数据库名为“./calendar”
端口号: 80
用户名: 空
密 码: 空
6.5.5 DM协议参数:
DM服务器地址:
端口号: 7001
用户名: 空
密 码: 空
7 安全要求
终端与DM终端管理平台之间的通讯必须是经过认证,安全和可靠的。终端必须实现OMA DM标准“OMA-SyncML-DMSecurity-V1_1_2-20031209-A”中要求的所有“被推荐的”安全机制。
7.1.1.1 OMA DM的安全性
OMA-DM规范中对安全问题进行了全面考虑,给出了很多强制性和选择性的安全元素,包括基于MD-5的认证和杂讯审核代码(HMAC)来确保数据完整性,以及用来防止“多次运行攻击”的时间戳/计数器,而且客户端和服务器端随时可以验证对方。
7.1.1.2 OMA DL的安全性
OMA DL主要用于下载升级包(以及升级包描述信息)。由于升级包内容只能由手机厂家提供、其中包含有上个版本以及差分包的校验码(如CRC, MD5)等信息,因此,在不知道版本信息、升级包内容的情况下,是无法进行篡改升级包的内容的。因此,使用一般的HTTP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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