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云林县98年度短期补习班公共安全讲习暨业务宣导说明会....docx

上传人:xrp****65 文档编号:8896092 上传时间:2025-03-07 格式:DOCX 页数:92 大小:2.51M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云林县98年度短期补习班公共安全讲习暨业务宣导说明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2页
云林县98年度短期补习班公共安全讲习暨业务宣导说明会....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目 錄 雲林縣98年度短期補習班公共安全講習暨業務宣導說明會實施計畫 2 雲林縣98年度短期補習班公共安全講習暨業務宣導說明會工作執掌 3 雲林縣98年度短期補習班公共安全講習暨業務宣導說明會日程表 4 短期補習班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說明 5 消防預防相關制度 9 腸病毒宣導資訊 15 H1N1新型流感 Q&A 20 菸害防制法規定 23 性侵害防治宣導 24 補習班稅賦規定-國稅局 28 補習班稅賦規定-稅務局 29 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34 雲林縣私立○○文理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 38 短期補習班電腦處理個人資料管理辦法 41 短期補習班申請「電腦處理個人資料執照」申請流程說明 46 短期補習班使用電腦處理個人資料登記/變更申請書(參考範例) 47 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參考範例) 48 短期補習班電腦處理個人資料登記/變更登記申請書填寫須知 50 短期補習班使用電腦處理個人資料登記/變更申請書 52 短期補習班停辦或恢復電腦處理個人資料申請書 53 短期補習班停辦或恢復電腦處理個人資料申請書填寫須知 54 短期補習班使用電腦處理個人資料終止登記申請書 55 短期補習班電腦處理個人資料終止登記申請書填寫須知 56 短期補習班接受個人資料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申請書 57 短期補習班電腦處理個人資料管理辦法相關問答集 58 補習及進修教育法 61 雲林縣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自治條例 71 雲林縣短期補習班異動申請說明 76 雲林縣98年度短期補習班公共安全講習暨業務宣導說明會實施計畫 一、依據: 依據雲林縣政府98短期補習班公共安全計畫書辦理。 二、目的: (一)使本縣各短期補習班充分了解本府管制考核短期補習班公共安全計劃內容及配合執行相關事宜。 (二)提升短期補習班負責人公共安全(主要為建管、消防之部分)基本知能。 (三)加強補習班及消費學員了解服務契約書及收退費規定,宣導消費者保護規定。 三、主辦單位:雲林縣政府 四、協辦單位:雲林縣政府消防局斗南分隊、雲林縣補習教育協會 五、承辦單位:斗南鎮文安國民小學 六、實施時間:98年5月14日(星期四) 七、實施地點:斗南鎮文安國民小學 八、實施對象:本縣短期補習班設立人、班主任及教職員 九、實施方式: (一)短期補習班業務相關單位業務說明及政令宣導(建設處消保官、建設處使管科、消防局、衛生局、社會處、教育處、稅務局及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雲林縣分局)。 (二)補習班班務專題講座:加強宣導短期補習班電腦處理個人資料管理辦法、性侵害防治宣導及腸病毒等相關宣導。 (三) 消防實務演練:提升各短期對公共安全認知及操作消防設備之能力。 (四)綜合座談:透過本縣辦理補習班之各主管業務單位與各補習班作雙向溝通,達到補習班疑難問題解答。 十、經費概算:由本府年度預算支應。 十一、考評與績效:辦理本案有功人員,依權責給予敘獎。 十二、工作人員差假: 請依公立學校教師及職員差假管理辦法之規定給予公假。 十三、本計畫奉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雲林縣98年度短期補習班公共安全講習暨業務宣導說明會工作執掌 一、主辦單位:雲林縣政府 二、承辦單位:斗南鎮文安國小 三、協辦單位:雲林縣政府消防局斗南分隊、雲林縣補習教育協會 四、辦理時間:98年5月14日(星期四) 五、辦理地點:斗南鎮文安國小 六、委員會名單及工作執掌 職 稱 姓 名 工 作 執 掌 主任委員 林源泉 1.督導短期補習班公共安全講習暨業務宣導說明會之推動。 2.督導溝通協調及各項支援事宜。 副主任委員 邱孝文 副主任委員 陳龍王 總幹事 沈武吉 1.統籌補習班消費者保護、公共安全講習暨立案說明會活動之進行 執行秘書 黃靖茹 1.執行補習班消費者保護、公共安全講習暨立案說明會各項事宜之進行。 2.溝通協調及各項支援事宜。 副執行秘書 王秋嵐 七、工作小組名單及工作執掌 組別 組長 組 員 工 作 執 掌 行政組 吳金龍 張志成(協會) 詹岱霖 王淑慧 周曉鎂 吳笙萍 1.報名資料分類整理。 2.辦理工作人員敘獎(獎狀)事宜。 3.拍攝活動照片(錄影)及製作成果報告。 總務 資料組 黃壹郎 沈惠菊 柯秋萍 胡瑞林 林惠君 1.擬定經費概算表及經費結算。 2.處理餐點、會場茶水供應及購置相關物品。 活動 接待組 陳巧珣 嚴志玄 程薇妃 林素霞 張維霖 1.套製及製作工作人員簽到簿。 2.各單位報到及人員之接待。 3.活動進行及掌控。 場地組 吳正義 王志銘 許惠玲 蔡明祥 陳旭嶽 李宗崎 林文智 1.場地、器材及佈置會場、停車場規劃。 2.安排參加人員秩序及休息區座位等。 雲林縣98年度短期補習班公共安全講習暨業務宣導說明會日程表 日 期 時 間 活 動 內 容 服 務 單 位 活 動 地 點 五 月 十四 日 ( 星 期 四) 08:30 至 08:50 報 到 教 育 處 斗南鎮文安國小 08:50 至 09:00 始 業 式 各 單 位 斗南鎮文安國小 09:00 至 10:20 補習班班務專題講座: 1. 建築物安全業務宣導 2. 消防安全業務宣導 3. 腸毒病、新型流感及菸害防制法宣導 4. 性侵害防治宣導 5. 補習班稅賦規定 6. 消費者保護宣導補習班服務契約書暨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說明 7. 短期補習班電腦處理個人資料管理辦法 教育處暨 相關單位 斗南鎮文安國小 10:20 至 11:20 消防實務演練(分組進行) 1. 滅火器操作 2. 濃煙體驗 3. 室內消防栓操作 4. CPR教學與訓練 消防局 (斗南分隊) 斗南鎮文安國小 11:20 至 12:00 綜合座談 1.相關單位業務報告 2.經驗交流與分享 教育處 斗南鎮文安國小 12:00 中 午 休 息 用 餐 短期補習班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說明 承辦單位:建設處使用管理及國宅科 電話:05-5371612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類別: 補習班屬於D5組:供短期職業訓練、各類補習教育及課業輔導之教學場所。 ※使用項目: 補習(訓練)班教室、兒童托育中心(安親、才藝班)等類似場所。 ※檢查及申報日期: 每年一次期限為七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施行日期:八十六年七月一日起。 如未辦理將違反建築法第七十三條第二項、第七十七條第一、三項規定。 ※建築法規討論: 第 73 條 建築物非經領得使用執照,不准接水、接電及使用。但直轄市、縣 (市 政府認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得另定建築物接用水、電相關規定: (一)偏遠地區且非屬都市計畫地區之建築物。 (二)因興辦公共設施所需而拆遷具整建需要且無礙都市計畫發展之建築物。 (三)天然災害損壞需安置及修復之建築物。 (四)其他有迫切民生需要之建築物。 建築物應依核定之使用類組使用,其有變更使用類組或有第九條建造行為以外主 要構造、防火區劃、防火避難設施、消防設備、停車空間及其他與原核定使用不 合之變更者,應申請變更使用執照。但建築物在一定規模以下之使用變更,不在 此限。 前項一定規模以下之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相關規定,由直轄市、縣 (市)主管建築機關定之。 第二項建築物之使用類組、變更使用之條件及程序等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建築機關定之。 第 77 條 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應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 直轄市、縣 (市) (局) 主管建築機關對於建築物得隨時派員檢查其有關公共安全與公共衛生之構造與設備。 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應由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定期委託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可之專業機構或人員檢查簽證,其檢查簽證結果應向當地主管建築機關申報。非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經內政部認有必要時亦同。 前項檢查簽證結果,主管建築機關得隨時派員或定期會同各有關機關複查。 第三項之檢查簽證事項、檢查期間、申報方式及施行日期,由內政部定之。 第77-1 條 為維護公共安全,供公眾使用或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有必要之非供公眾使用之原有合法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及消防設備不符現行規定者,應視其實際情形,令其改善或改變其他用途;其申請改善程序、項目、內容及方式等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建築機關定之。 第 77-2 條 建築物室內裝修應遵守左列規定: 一、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室內裝修應申請審查許可,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經內政部認有必要時,亦同。但中央主管機關得授權建築師公會或其他相關專業技術團體審查。 二、裝修材料應合於建築技術規則之規定。 三、不得妨害或破壞防火避難設施、消防設備、防火區劃及主要構造。 四、不得妨害或破壞保護民眾隱私權設施。 前項建築物室內裝修應由經內政部登記許可之室內裝修從業者辦理。 室內裝修從業者應經內政部登記許可,並依其業務範圍及責任執行業務。 前三項室內裝修申請審查許可程序、室內裝修從業者資格、申請登記許可程序、業務範圍及責任,由內政部定之。 第 91 條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機械遊樂設施之經營者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屆期仍未改善或補辦手續而繼續使用者,得連續處罰,並限期停止其使用。必要時,並停止供水供電、封閉或命其於期限內自行拆除,恢復原狀或強制拆除。 一、違反第七十三條第二項規定,未經核准變更使用擅自使用建築物者。 二、未依第七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者。 三、規避、妨礙或拒絕依第七十七條第二項或第四項之檢查、複查或抽查者。 四、未依第七十七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或申報者。 ※如何尋找合格專業檢查人員? 內政部營建署-全國建築管理資訊系統入口網查詢相關合格建築物公共安全專業檢查人員 ※結論: 建築物公共安全與消防安全檢查是相同意義,是維護幼童與業者本身的安全保障,希望藉由這次宣導機會能更加落實辦理,以免因一時疏忽受罰。消防預防相關制度 有關消防預防相關制度如下:在業務上有需補習班等場所配合,倘任何相關問題,請洽當地消防分隊 一、消防安全設備制度:依法應設置消防安全設備之場所,並保養維修其消防安全設備。 二、檢修申報制度:甲類場所每半年一次,甲類場所以外之場所每一年次,請消防設備師士檢修,製作檢修申報書,並向當地消防機關申報。 三、防火管理人制度:管理權人遴用防火管理人(經受訓合格取得證書),責其製定防護計劃書,執行防火管理人相關業務及每半年實施自衛消防編組訓練。 四、防陷規制:其管理權人應使用附有防焰標示之地毯、窗簾、布幕、展示用廣告板及其他指定之防焰物品。 消防法第六條(消防安全設備制度) 下列場所之管理權人應設置並維護其消防安全設備: 一、依法令應有消防安全設備之建築物。 二、一定規模之工廠及倉庫、林場。 三、公共危險物品與高壓氣體製造、分裝、儲存及販賣場所。 四、大眾運輸工具。 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之場所。 直轄市、縣 (市) 消防機關得依前項場所之危險程度,分類列管檢查;經檢查不合規定者,應即通知限期改善,並予複查。 消防法第七條(檢修申報制度)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設置之消防安全設備,其設計、監造應由消防設備師為之;其裝置、檢修應由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為之。 前項消防安全設備之設計、監造、裝置及檢修, 消防法第九條(檢修申報制度) 依第六條第一項應設置消防安全設備場所,其管理權人應委託第八條所規定之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定期檢修消防安全設備,其檢修結果應依 限報請當地消防機關備查;消防機關得視需要派員複查。但高層建築物或地下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之定期檢修,其管理權人應委託中央主管機關審 查合格之專業機構辦理。 消防法第十三條(防火管理人制度) 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應由管理權人,遴用防火管理人,責其製定消防防護計畫,報請消防機關核備,並依該計畫執行有關防火管理上 必要之業務。 消防法施行細則 第 13 條 本法第十三條第一項所稱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範圍如下: 一、電影片映演場所 (戲院、電影院) 、演藝場、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保齡球館、三溫暖。 二、理容院 (觀光理髮、視聽理容等) 、指壓按摩場所、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 (MTV等) 、視聽歌唱場所 (KTV等) 、酒家、酒吧、PUB、酒店 (廊) 。 三、國際觀光旅館。 四、總樓地板面積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之旅 (賓) 館、百貨商場、超級市場及遊藝場等場所。 五、總樓地板面積在三百平方公尺以上之餐廳。 六、醫院、療養院、養老院。 七、學校、總樓地板面積在二百平方公尺以上之補習班或訓練班。 八、總樓地板面積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其員工在三十人以上之工廠或機關 (構) 。 九、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供公眾使用之場所。 (1. 收容人數在三十人以上(含員工)之幼稚園、托兒所、育嬰中心 (2. 收容人數在一百人以上之寄宿舍招待所。 (3. 總樓地板面積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之建身休閒中心、撞球場。 (4. 總樓地板面積在三百平方公尺以上之咖啡廳。 (5. 總樓地板面積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之圖書圖、博物館 (6. 捷運車站。 第 14 條 本法第十三條所稱防火管理人應為管理或監督層次幹部,並經省 (市) 、縣 (市) 消防機關或中央消防機關認可之專業機構講習訓練合格領有證書始得充任。 前項講習訓練時間不得少於十六小時。 防火管理人每二年至少應接受講習訓練一次,無正當理由不接受講習訓練者,直轄市、縣 (市) 消防機關得通知管理權人限期改善。 第 15 條 本法第十三條所稱消防防護計畫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自衛消防編組:員工在十人以上者,至少編組滅火班、通報班及避難引導班;員工在五十人以上者,應增編安全防護班及救護班。 二、防火避難設施之自行檢查:每月至少檢查一次,檢查結果遇有缺失,應報告管理權人立即改善。 三、消防安全設備之維護管理。 四、火災及其他災害發生時之滅火行動、通報聯絡及避難引導等。 五、滅火、通報及避難訓練之實施;每半年至少應舉辦一次,每次不得少於四小時,並應事先通報當地消防機關。 六、防災應變之教育訓練。 七、用火、用電之監督管理。 八、防止縱火措施。 九、場所之位置圖、逃生避難圖及平面圖。 一○、其他防災應變上之必要事項。 遇有增建、改建、修建、室內裝修施工時,應另定消防防護計畫,以監督施工單位用火、用電情形。 第 16 條 依本法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應協議製定共同消防防護計畫者,由各管理權人互推一人為召集人協議製定,並將協議內容記載於共同消防防護計畫;其共同消防防護計畫應包括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另定之。 無法依前項規定互推召集人時,管理權人得申請直轄市、縣 (市) 消防機關指定之。 消防法第十一條(防陷規制) 地面樓層達十一層以上建築物、地下建築物及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其管理權人應使用附有防焰標示之地毯、窗簾、布幕、展示用廣告板及其 他指定之防焰物品。 腸病毒宣導資訊 根據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表示今年截至今年4月21日為止,腸病毒重症個案共計13例,死亡1例,本縣已有1例腸病毒重症病例,分析型別主要仍以71型為主。腸病毒適合在濕、熱環境下生存與傳播,台灣地處亞熱帶地區,因此全年都有個案發生,其中腸病毒71型較容易引起嚴重併發症及死亡,如未能於出現疑似重症前兆病徵時,立即轉送大醫院治療,將錯失治療黃金期,民眾不可掉以輕心。另依據全國定點醫師資料分析顯示,預估於5月上旬(第18週)達流行閾值,6月中旬(第25週)達到高峰。特別提醒家中有5歲以下幼兒之家長及教托育機構,自外面回家後,在摟抱、餵食嬰幼兒前,大人及小孩務必正確洗手,以降低嬰幼兒感染腸病毒的機會。 一、腸病毒是什麼? 腸病毒屬於小RNA病毒科(Picornaviridae),為一群病毒的總稱,在1997年以前,已知而被分類的腸病毒共有小兒麻痺病毒(Poliovirus)共3型(1至3型)、克沙奇病毒(Coxsackievirus),含23種A型(A1至A22型,A24型)及6種B型(B1-B6型)、伊科病毒(Echovirus)共30型(1至33型,但8、10及28型除外)及腸病毒(Enterovirus)(68型~)等60餘型,近年來又陸續發現多種型別,依據基因序列分析結果將之重新歸類,分為人類腸病毒A、B、C、D(Human enterovirus A、B、C、D)型,其中腸病毒71型被歸類於人類腸病毒A型。 一、 腸病毒71型特別毒? 在所有腸病毒中,除了小兒麻痺病毒之外,以腸病毒71型最容易引起神經系統的併發症,感染腸病毒71型後,常出現的症狀如下: 一、發燒時間較長:常超過3天,體溫可超過39℃。 二、幾乎都有手足口症狀:在手部、足部、口腔後方、膝蓋、臀部等部位出現針頭大小紅點的疹子(水泡)。 三、容易有中樞神經併發症:如嗜睡、持續嘔吐、肌躍型抽搐(類似驚嚇的全身性肢體抽動)、意識不清等。 二、 腸病毒是怎麼傳染的?一般會持續多久? 腸病毒可以經由糞口傳染,或經由接觸病人的口鼻分泌物、飛沫、及皮膚上潰瘍的水泡等途徑傳染。病毒的傳染常因青少年(學童)或成人自外面帶回,經由接觸或飛沫方式感染家中幼童所造成;也可能經由接觸無症狀帶病毒感染者,或病人的口鼻分泌物(咳嗽、打噴嚏飛沫),或吃進被含有病毒之糞便所污染的食物而受傳染。玩具也常是幼童間傳染的媒介,尤其是帶毛的玩具,提供病毒藏身的機會,容易在幼童把玩咬弄之間,讓病毒有機會經由口鼻進入人體而感染。 感染腸病毒後,在症狀出現之前幾天就具有傳染力,此時在感染者咽喉與糞便都可發現病毒存在,並可持續存在於其口鼻分泌物3至4週,而經由腸道排出病毒的時間更可以持續數6至8週,甚至長達12週之久。一般而言,在發病後的一週內傳染力最高。 三、 腸病毒從感染到發病多久?有些什麼症狀? 潛伏期(從感染到發病的期間):2到10天,平均約3到5天。 腸病毒可以引起多種疾病,其中很多是沒有症狀的感染,尤其隨著年齡增長,症狀愈不明顯,有些感染者只有發燒或類似一般感冒的症狀,有時候則會引起一些特殊的臨床表現,常見的症狀包括手足口病、疱疹性咽峽炎,臨床上還發現有無菌性腦膜炎、病毒性腦炎、肢體麻痺症候群、急性出血性結膜炎、心肌炎等。手足口病患者會在手掌、腳掌、膝蓋與臀部周圍會出現稍微隆起的紅疹,疹子的頂端大多有小水泡,口腔也會有潰瘍,腸病毒71型引起的疹子則較為細小,如針頭大小紅點般,有時不易察覺。疱疹性咽峽炎患者大多會發高燒,在口腔後部出現水泡,然後很快地破掉變成潰瘍。 四、 如何預防腸病毒? 由於腸病毒型別很多,無法得過一次就終身免疫,而且目前並沒有疫苗(小兒麻痺疫苗除外)可以預防,又可經口、飛沫、接觸等多種途徑傳染,控制不易,但是不論哪一型腸病毒,都可透過簡單的衛生保健動作,大大降低感染的機會,所以勤於正確洗手,保持良好個人衛生習慣,是減少被傳染的不二法門。除了要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之外,同時還要注意下列事項: 1.注意環境衛生及居家環境良好通風。 2.儘量避免出入擁擠之公共場所,或與疑似病患接觸。 3.注意營養、均衡飲食、運動及充足睡眠,以增強個人的免疫力。餵食母乳,也可提高嬰兒抵抗力。 4.幼童(尤其3歲以下幼兒)感染腸病毒後,有較高比率併發腦炎、類小兒麻痺症候群或肺水腫等嚴重症狀,因此幼童之照顧者或接觸者應特別注意個人衛生,在摟抱、親吻或餵食幼兒前,務必更衣洗手,避免將病毒傳染給免疫系統尚未發展成熟的嬰幼童。 5.若幼童經醫師診斷疑似感染腸病毒時,除依醫師指示治療外,最好讓病童在家休息至少一星期,或直至無發燒現象,儘量不要參加任何活動,以避免傳染他人。 五、 家中或學校有兒童感染腸病毒時應該注意什麼? 1.注意補充營養與水分,儘可能選擇容易入口、柔軟、無刺激性的飲食,以免降低病患進食意願,造成脫水或營養不足,影響恢復。 2.小心處理病患之排泄物(糞便、口鼻分泌物),且處理完畢應立即洗手。 3.對疑似感染腸病毒之幼(學)童,可建議其依醫師指示接受治療、在家休息。若無法請假,也應請其戴口罩,並與其他幼童適度區隔,減少傳染機會。 4.對家中之第二個病患尤其是嬰幼兒要特別小心,其所接受的病毒量往往較高,嚴重程度可能提高。 5.若發現幼(學)童有感染聚集現象時,應儘速報告學校行政單位與衛生、教育單位聯繫,研判是否需採行相關措施,建議教(托)育機構停止上課及兒童請假在家休息」等相關事宜。 六、 什麼情況下必須立刻就醫? 1.有嗜睡、意識不清、活力不佳、手腳無力應即早就醫,一般神經併發症是在發疹後2到4天會出現。 2.肌躍型抽搐(類似受到驚嚇的突發性全身肌肉收縮動作)。 3.持續嘔吐(非因進食刺激喉嚨而引起須特別注意)。 4.持續發燒、活動力降低、煩躁不安、意識變化、昏迷、頸部僵硬、肢體麻痺、抽搐、呼吸急促、全身無力、心跳加快或心律不整等。一旦出現上述病徵,請務必立即轉送大醫院接受適當治療,以免錯過治療的黃金時間! H1N1新型流感 Q&A Q:甚麼是H1N1新型流感? A:H1N1新型流感(豬流感)原是一種於豬隻中感染的疾病,屬於A型流感病毒,常見病毒為H1N1、H1N2、H3N1與H3N2。美國疾管局資料顯示,美國以前即曾有人類感染豬流感之病例,但台灣未曾有豬流感病例。目前墨西哥與美國爆發的豬流感疫情,即為H1N1病毒所引起,但目前對此種結合豬流感、人類流感的新病毒型所知不多。 Q:人類會感染H1N1新型流感嗎? A:H1N1新型流感病毒通常不會感染人類,但可能豬隻感染豬流感後,與禽流感或人流感之病毒基因混合重組,人類可能在接觸感染的豬隻或身處受H1N1新型流感污染的環境之下感染H1N1新型流感後,由人傳人的方式引發流行,但目前對於H1N1新型流感流感傳染力的強度仍未確定。 Q:H1N1新型流感傳染方式? A:H1N1新型流感傳染途徑與季節性流感類似,主要是透過飛沫傳染與接觸傳染,一般成人在症狀出現前1天到發病後7天均有傳染性,但對於病程較長之病患,亦不能排除其發病期間繼續散播病毒。另兒童病例的可傳染期通常較成人病例為長。 Q:人類罹患H1N1新型流感會出現哪些徵狀? A:人類感染H1N1新型流感症狀與季節性流感類似,包括發燒、咳嗽、喉嚨痛、全身酸痛、頭痛、寒顫與疲勞,有些病例出現腹瀉、嘔吐症狀,部分病例出現流鼻涕等症狀。 Q:如果出現H1N1新型流感相關症狀應該怎麼做? A:如出現發燒、咳嗽、流鼻水、打噴嚏、肌肉酸痛、頭痛或極度倦怠感等類流感症狀,應立即配戴口罩就醫,並告知醫師相關病史、工作史、禽畜接觸史及旅遊史;如醫師經臨床診斷認為符合H1N1流感調查病例之條件,將依規定向衛生單位通報,並於採檢後視醫療評估結果提供流感抗病毒藥劑及相關治療。 Q:有疑似H1N1症狀要去哪裡就醫? A:1.自有H1N1新型流感病例國家返國且有發燒等疑似類流感症狀,請先戴上口罩至鄰近醫療院所就醫,並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由醫師診斷;另疾病管制局已訓令「傳染病防治醫療網」(醫療院所名單http://www.cdc.gov.tw/mp.asp?mp=120)各級醫院待命,可協助收治病患。 2.儘量搭乘私人交通工具,若為自小客車,可將車窗搖下,降低傳染同車人之機會,若無特殊情況,無須搭乘救護車。 Q:如何確定是否感染H1N1新型流感? A:無法依症狀研判是否感染H1N1新型流感,需採取檢體進一步檢驗始可確認。若您有相關旅遊史、接觸史及疑似症狀,請儘速就醫並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 Q:如何預防H1N1新型流感? A:(一)注意個人衛生及保健:勤洗手,養成良好衛生習慣。 (二)注意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 1.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狀時應戴口罩,當口罩沾到口鼻分泌物時,應立即更換並丟進垃圾桶。 2.打噴嚏時,應用面紙或手帕遮住口鼻,若無面紙或手帕時,可用衣袖代替。 3.如有呼吸道症狀,與他人交談時,儘可能保持2公尺以上距離。 4.手部接觸到呼吸道分泌物時,要立即澈底清潔雙手。 5.生病時應在家休息,除就醫外,儘量避免外出。 (三)遠離感染來源 1.避免前往H1N1新型流感發生地區。 Q:H1N1新型流感有沒有治療藥物? A:目前克流感(Tamiflu)及瑞樂沙(Relenza)可用於治療H1N1新型流感流感,但使用藥物前仍應由醫師評估。 Q:H1N1新型流感致死率為多少? A:由於H1N1新型流感流感在美、墨兩國的致死率大不同,墨國疫情遠比美國嚴重(墨西哥致死率約6.0%-7.0%),世界衛生組織(WHO)衛生專家仍在持續觀察,目前全球流感警戒等級已提升至第五級。 Q:吃豬肉會感染H1N1新型流感嗎? A:不會。世界衛生組織(WHO)表示,只要是經過妥善處理與烹調的豬肉,食用上並無安全疑慮。 Q:孕婦感染H1N1新型流感對胎兒會不會有影響? A:新型流感病毒感染及抗流感藥物使用對孕婦的影響,目前研究資料仍有限,根據1957年亞洲流感大流行的經驗,懷孕中感染有造成新生兒的中樞神經缺陷機會增加之報告,然其證據力仍有爭議。根據季節流感的經驗,則沒有觀察到這樣的結果。 Q:那些國家是H1N1新型流感流行地區? A:疾病管制局每日搜集全球H1N1新型流感資訊,並公佈於「H1N1新型流感專區 / H1N1新型流感每日概況」,歡迎民眾上網搜尋最新資。 菸害防制法規定 一、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學校及其他供兒童及少年教育或活動為主要目的之場所全面禁止吸菸。違法吸菸者處新台幣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 二、禁菸場所應於所有入口處及其他適當地點,設置明顯禁菸標示並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違規者處新台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三、於禁菸場所吸菸,該場所負責人及從業人員應予勸阻。 四、如需戒菸服務請洽戒菸專線0800-636363或國民健康局特約戒菸門診。性侵害防治宣導 ※密件 電話:05-5348585、5332190 自動傳真:05-5333095 非自動傳真:05-5348530 電子郵件信箱:ylhg123@mail.yunlin.gov.tw 請傳雲林縣政府社會處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性侵害犯罪事件通報表       通報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通 報 人 通報單位 □醫院□診所□衛生□警政□社政□教育□勞政□司(軍)法機關□憲兵隊□113□防治中心□其他    通報人員 □醫事人員□警察人員□社工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勞政人員□司(軍)法人員□憲兵□其他    單位名稱 受理單位是否需回覆通報單位:□是  □否 姓名 職稱      電話 被 害 人 姓名 代號 性別 □男   □女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分證統一編號(或護照號碼) 國 籍 別 □本國籍非原住民 □無國籍 □資料不明 □本國籍原住民(□布農 □排灣 □賽夏 □阿美 □魯凱 □泰雅 □卑南 □達悟(雅美) □鄒 □邵 □噶瑪蘭 □太魯閣 □其他          ) □大陸籍 □港澳籍 □外國籍(□泰國□印尼□菲律賓□越南□柬埔寨□蒙古□其他          ) 是否為外籍勞工:□否 □是(□泰國□印尼□菲律賓□越南□柬埔寨□蒙古□其他          ) 行業類別:□製造業 □營造業 □家庭幫傭 □家庭看護 □養護機構看護 戶籍地址: 聯絡地址: 電話:【宅】          【公】          【手機】 □疑似身心障礙者(□肢障□視障□聽障□聲(語)障□智障□精神病患□多重障礙□其他  )□非身心障礙者 職業:□學生□服務業□專門職業□農林漁牧□工礦業□商業□公教軍警□家庭管理□退休 □無工作□其他         □不詳 教育程度:□學齡前 □國小 □國中 □高中(職)□專科 □大學 □研究所以上 □不識字 □自修 □不詳 兒童或少年之就學狀況:□未入學 □學前教育 □就學中 □輟學 □休學 □未再升學 就讀學校:         嫌疑 人與 被害 人之 關係 主嫌疑人姓名 性別 □男□女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分證統一編號(或護照號碼) 嫌疑人數:□1人  □2人以上(關係類別欄位請填報主嫌疑人資料) 關係類別:□配偶 □前配偶 □直系親屬         □旁系親屬        □家人的朋友 □未婚夫/妻□男/女朋友 □前男/女朋友 □普通朋友 □同事 □同學 □網友 □客戶關係 □師生關係 □鄰居 □上司/下屬(含主僱關係)□其他                 □不認識 受 害 經 過 一、時間(最近一次):     年     月     日     時 二、案發地點:       縣(市)       鄉(鎮、市、區) 三、案發場所:   □私人場所 (□被害人住所□加害人住所□被(加)害人親友住所□汽車□旅館房間□他人住所□不詳)   □非私人場所(□空屋□地下室□頂樓陽台□電梯□工地□停車場□計程車□馬路邊□娛樂場所□荒野 □大眾運輸工具□學校/教室□宿舍□公共廁所□辦公場所□工廠□河/海邊□其他□不詳) □不詳 四、案情補充概述: 已予協助事項 □驗傷診療 □報案(警察局: )□陪同偵訊(社工員姓名:         ) 安全聯絡方式 聯絡人姓名:         電話:【宅】 【公】 【手機】 與被害人關係:        地   址:                                      備註說明 一、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8條規定,各單位人員受理性侵害事件後必須填寫本通報表,立即通報當地主管機關,至遲不得超過24小時。 二、通報方式以傳真、郵寄或電子郵件為之均可,通報時應注意維護被害人之秘密及隱私,不得洩漏或公開。警政單位如僅填寫被害人代號,應於3分鐘內電話告知被害人姓名,如未告知應即將姓名代號對照表以密件遞交。 三、本通報表除通報當地主管機關外,通報單位需自存乙份。 四、本通報表若需受理單位回覆處理情形者,請勾選;受理單位責任社工應儘速電話聯繫回覆。 補習班稅賦規定-國稅局 補習班應注意事項: 一、設立、變更時除向主管機關報備外,亦應向所在地之所屬稽徵機關(斗南鎮隸屬於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雲林縣分局轄區)之全功能櫃檯辦理設立、變更登記。(若係變更負責人,建議原負責人將統編註銷,新負責人另行申請統編,避免前後負責人間之所得歸屬發生錯誤) 二、因經營之需所給付之薪資、租金…等業務費用,應依規定辦理扣繳及申報。(可就近至稽徵機關索取「所得稅扣繳義務人經常詢問事項問答」、「如何辦理所得稅扣繳」…等手冊) 三、未依法辦理結算申報,或未依法設帳記載並保存憑證,或未能提供證明所得額之帳簿文據者,依財政部頒訂之必要費用標準97年度為收入之50%。 四、另有關每半年調查之業務狀況紀錄表,為維護自身權益,請詳實填載。 補習班稅賦規定-稅務局 國稅與地方稅 我國現行租稅結構,依照憲法和財政收支劃分法的規定,區分為:國稅(中央稅)直轄市及縣(市)稅(地方稅)二級。 中央政府主管的稅,叫做國稅,國稅局負責徵收;地方政府主管的稅,叫做地方稅,稅務局負責徵收。例如古坑劍湖山遊樂區售票課徵之娛樂稅屬雲林縣稅款,后里月眉遊樂區售票課徵之娛樂稅屬台中縣稅款。 國稅:包括貨物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關稅、營業稅、菸酒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綜合所得稅、遺產稅、贈與稅等。 地方稅:包括印花稅、使用牌照稅、田賦(目前停徵)、地價稅、土地增值稅、房屋稅、契稅、娛樂稅等。 地方稅法通則頒行後賦予地方開徵特別稅、臨時稅、附加稅。例如土石採取特別稅。 地方稅業務簡介 申請書表下載:http://61.60.48.162/service/03.asp 壹、印花稅業務: 斗六總局5323941#175;虎尾分局6338940#103;北港分局7836146#120 一、法令依據:印花稅法、印花稅彙總繳納辦法、印花稅檢查規則及其他相關 法令等。 二、課徵範圍:印花稅採屬地主義,凡在中華民國境內書立之應稅憑證,應依 法貼用印花稅票。 三、繳納時限:應納印花稅之憑證,於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應貼足印花稅票。 四、繳納方式:實貼印花稅票、大額繳款書、按期彙總繳納三種完稅方式。 (一)實貼印花稅票 1.可到代售機構(郵局、台北富邦銀行、高雄銀行)購買面額1、3、4、5、10、20、50、100、200元不等的印花稅票貼於應稅憑證上並依規定銷花。 2.每件依稅率計算到元為止,稅額不足1元部分,免予貼花。 (二)大額繳款書 應稅憑證金額巨大,不方便貼用印花稅票者,可向稽徵機關申請開給繳款書逕向公庫繳納後,將完稅繳款書的「通知及收據聯」粘貼於憑證上。 (三)按期彙總繳納 1.公私營事業組織或補習班等因書立憑證甚多,不方便逐件貼花、銷花可向稽徵機關申請按期彙總繳納。 2.經核准按期彙總繳納者,應以每2個月為1期,分別於1月、3月、5月、7月、9月、11月之15日前,自行核算應納或代扣印花稅款,填具繳款書逕向向公庫繳納,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